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2016年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根據市局關于開展全市地稅系統固定資產自查的通知要求,調兵山市地稅局2016年2月25日至4月18日進行了本年度的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已圓滿結束,現對本次清查工作總結如下:
一、 基本情況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局資產管理,夯實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管理機制、保障國有資產的完整和安全,徹底摸清家底,最大程度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益,根據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精心組織了全局性的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二、清查的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組織得力。局領導高度重視本次清查工作,把清查工作作為三季度局的重點工作之一。成立由局長趙東光同志任組長,辦公室主任王英俊為副組長,辦公室、人事監察科相關同志為組員的固定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局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織實施,并要求局其他部門對清查工作全程給予配合支持。
(二)提高認識,宣傳到位。為更好地達到清查效果,我局召開了清查領導小組及局機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傳達了開展上級地稅系統固定資產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清查范圍、清查內容、領導機構分工、時間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確規定。局清查領導小組專門組織召開了清查動員會議,對清查開展情況及時宣傳,使每一位職工對清查工作都有一個較高的認識,積極配合清查工作。
(三)分工明確,責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為準備、清查、總結和驗收四個階段。準備階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組,明確分工,準備清查的相關資料。對工作任務量大、責任重的實物清查工作又安排各相關部門專人予以配合。
(四)合理安排,重點突破。本次清查的重點工作落在清查階段和總結階段上。清查階段主要工作是清查人員對全局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落實資產存放地點、資產狀況等,并同財務軟件中相關信息相核對。對清查中發現的需要報廢、報損或作其他處臵的固定資產,要求查清原因,提出處理建議。總結階段是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按照帳實相符的原則對有關信息進行維護,并形成清查工作總結交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審閱。
三、清查的主要成果
局領導和各部門都能高度重視清查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該項工作的落實。清查工作領導小組針對清查工作定期召開作碰頭會,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進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現的疑點、難點問題進行溝通解決。
經過此次清查,我局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全面落實了局固定資產實物管理的各項基礎信息,特別是針對一些實物信息與資產資料不相符的情況,我局以現場實物盤點為依據,對相關信息進行了補充、修改、調整,對卡片信息不齊全的按市局財務便函要求一一核對,填寫齊全。二是進一步完善了財務固定資產卡片以及使用部門的使用臺帳的信息登記,做到帳實、帳卡、帳帳相符。
四、下一步資產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制度。今后我局將根據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適合我局實際、便于操作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明確職責。進一步明確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同實物使用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建立統一要求、分級管理、各盡所能,各負其責的新機制。對核對準確的固定資產,使用人和部門負責人雙重簽字確認,
從而增強資產管理人員的責任心。
(三)加強管理。把固定資產管理作為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使用、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規范程序,把好出入關,健全賬、證、卡,加強核算,確保資金賬、實物賬一致。
(四)嚴格檢查。各部門對各自管理的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自查,對于違規情況進行通報。
(五)抓好落實。重點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實工作,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加強日常管理的同時,抓好各項制度落實的督促檢查,搞好協調、銜接,督導各部門抓好落實,努力把我局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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