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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赴境外聯合培養暫行辦法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文件
佛科院研〔2014〕6號
碩士研究生赴境外聯合培養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闊研究生視野,借鑒境外高校的先進培養經驗與體系,提高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境外聯合培養單位的確定
第二條 境外聯合培養單位應為與我校簽訂研究生聯合培養協議的高;蜓芯克
第三條 聯合培養單位與我校對應學科應有共同或相近的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的基礎,且境外單位具有明顯的學科優勢及先進實驗條件。
第三章 聯合培養方式及協議
第四條 我校碩士研究生赴境外聯合培養的主要形式以科學研究為主。
第五條 擬進行合作的單位或導師應與對方簽訂合作協議。協議中應就聯合培養方式、期限、境外學習或科研內容、外方提供的學習或科
研條件、雙方導師職責、知識產權的歸屬(須符合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對研究生的要求等事項做出明確要求。
第四章 培養期限、資助形式及標準
第六條 赴境外聯合培養的期限一般為半年,原則上安排在研究生二年級第一學期。
第七條 赴境外聯合培養的資助方式采取學校資助、導師資助和個人自費三者結合的形式。研究生本人可根據本辦法第六章的規定申請學校資助,資助標準為人民幣2萬元/人,經費從重點學科建設經費支出。
研究生申請學校資助的同時也可以爭取導師資助或個人自費。導師資助的額度由研究生與導師協商決定。
第八條 赴境外聯合培養的碩士研究生應正常繳納我校學費、住宿費。
第九條 赴境外聯合培養的碩士研究生正常享有國家及我校規定的相關獎助學金。
第五章 學校資助申請條件及遴選程序
第十條 申請條件:
1第一文庫網.我校注冊學籍的在校學術型碩士點一級學科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2.品行優良,身心理健康,綜合素質較高,積極要求進步。
3.自學能力較強,有一定的創新意識和發展潛力。
4.學習成績優異,沒有不及格課程,沒有考試作弊等違紀現象。 第十一條 遴選程序:
1.研究生本人自愿向導師提出書面申請,經導師組選拔,由導師或親屬擔保,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后,填寫《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碩士研究生赴境外聯合培養申請表》報研究生處審批。
2.對具備資格的學生,各學院組織進行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將入學考試成績、第一學年平均成績、專業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按如下計算公式合成為總成績:
總成績=入學考試成績30%+第一學年核心課程加權平均成績30%+專業綜合素質測試成績40%。(備注:核心課程由各學科自行指定)
3.各學院將同學科同年級的申請人按總成績進行排序,提出擬推薦名單報研究生處審核,研究生處審核后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 遴選時間:
申請人一般于研究生一年級第二學期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第十三條 推薦名額:
每個學術型碩士點一級學科每年可擇優推薦1-3名學生。
第六章 派出及管理
第十四條 確定赴境外聯合培養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派出前與學校簽署《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碩士研究生赴境外聯合培養協議書》,并按指定的時間派出,并按合作計劃進行學習和研究,未經允許不得中途改變計劃。
第十五條 研究生在境外期間應定期向導師和研究生處匯報學習、研究情況。
第十六條 研究生在結束境外學習和研究工作后,應對期間的學習、
研究工作進行總結,并提交書面報告。境外聯合培養單位應對學生的研究成果、學術水平、工作能力等出具書面評語。研究生回校后須到所在學院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七條 確因研究需要不能按照批準期限回校者,應提前40天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由導師、所在二級學院提出初步意見并報研究生處,經研究生處批準后方可延長在外期限,延長期間學校不提供資助。未經批準延長或未辦理延長手續者,需自行繳納境外聯合培養單位的學費、住宿費等。
第十八條 研究生因故提前回國,應提前申請,經導師、所在學院、研究生處批準后方可提前回國,并按在境外的實際時間報銷經費。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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