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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藥品銷售工作計劃
日子如同白駒過隙,迎接我們的將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戰,為此需要好好地寫一份計劃了。可是到底什么樣的計劃才是適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藥品銷售工作計劃,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藥品銷售工作計劃1
為了讓自己的銷售業績變得更好,現將本人的醫藥銷售工作計劃計劃如下:
1.每月要增加至少15個以上的新客戶,還要有5到10個潛在客戶。
2.每月一個總結,看看自己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誤,及時改正下次不要再犯。并及時和內勤溝通,得到企業的最新情況和政策上的支持。
3.見客戶之前要多了解客戶的狀態和需求,再做好準備工作才有可能不會丟失這個客戶。
4.對所有客戶的都要有一個很好的.工作態度,但是對有一些客戶提出的無理規定上,決不能在低三下氣。要為企業樹立良好的形企業形象。
5.客戶遇到問題,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盡全力幫助他們解決。要先做人再做事,讓客戶相信我們的工作能力,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務。
6.要對企業和自己有足夠的信心。擁有健康、樂觀、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這樣才能更好的完成全年任務。
7.與其他地區業務和內勤開展交流,有團隊意識,這樣才能更好的了解最新的產品情況和他們方法辦法。才能不斷增長業務技能。
個人藥品銷售工作計劃2
一、目前的醫藥市場情況
全國都正在進行著醫藥行業的整改階段,目前。但只是一個剛剛開始的階段,所以現在還處在一個沒有特定的規章制度之下,市場過于凌亂。要在整改之前把現有的企業規模做大做強,才干立足于行業的大潮之中。
但我應該有一個明確的發展方向。現在各醫藥公司對待新產品上,現在各地區的醫藥公司和零售企業較多。不是很熱衷。而對待市場上賣的開的品種卻賣的很好。但是有一個特點就是要么做醫院的品種買的好,要么就是同類品種上價格極低,這樣才干穩定市場。抓住市場上的大部分市場份額。
各地區沒有一個統一的銷售價格,現在醫藥行業的弊端就在于市場上同類和同品種藥品價格比較混亂。同樣是炎虎寧各地區的和個生產廠家的銷售價格上卻是不一致的這就極大的沖擊了相鄰區域的銷售工作。使一些本來是忠誠的客戶對公司失去了信心,認同感和依賴性。
各自做各自的業務,以前各地區之間穿插。業務員對相連的區域銷售情況不是很了解,勢必會對自己或他人的銷售區域造成沖擊。藥品的銷售價格方面,同等比例條件下,利潤和銷貨數量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說銷量和利潤是息息相關。
二、xx年工作計劃
可以說是自己的學習階段,總結這一年。和給了這個機會,單位大家都當我一個小老弟,給予了相當大的厚愛,這里道一聲謝謝。
可以說和把這兩個非常好的銷售區域給了對我有相當大的期望,自從做業務以來負責和地區。可是對于我來說卻是一個相當大的考驗。這過程中我學會了很多很多。包括和客戶之間的言談舉止,自己的口才得到鍛煉,自己的膽量得到很大的提升。
自己對自己都不是很滿意,可以說自己在這一年中。首先沒能給公司發明很大的利潤,其次是沒能讓自己的客戶對自己很信服,有一些客戶沒能維護的很好,還有就是對市場了解不透,沒能及時掌握市場信息。這些都是要在xx年的工作中首先要改進的新的開端,xx年。既然把、五個大的銷售區域交到手上也可以看出和下了很大的決心,因為這些地區都是根據地。為我公司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下面是對下一年工作的想法
1.對于老客戶。要經常堅持聯系,有時間有條件的情況下,送一些小禮物或宴請客戶,好穩定與客戶關系。包括貨站的基本信息。
2.擁有老客戶的同時還要不時從各種媒體獲得客戶信息,開拓視野。
3.要有好業績就得加強業務學習。豐富知識,采取多樣化形式,把學業務與交流技能向結合。
四、各地區的綜合情況
1、都是一些較大的具有潛力的可在開發型客戶資源,地區商業公司較多。
現有商業公司屬于一類客戶,較大的個人屬于二類客戶,個人診所屬于三累客戶。這幾類客戶中商業公司仍需要的大力協助。幫我維護好這些客戶資源在一點點的轉接過來。
2、還有一些個人,地區現有的客戶中除幾家商業外。
個人做藥中,各地區都沒有開發出大量的做藥個人,這些小客戶其實能給我發明相當大的利潤。應該經藥店等周邊找尋新的客戶資源,常的當地的貨站。爭取把各地區的客戶資源都逾越百名以上。
3、貨物的價格相對來說較低,地區距離xx較進。
只有經常的和老客戶溝通,才知道現有的商品價格。這樣才干一直的拉攏老客戶。新客戶的開發上,要從有優勢的品種談起,比方,還有就是方面。還有就是當地的商業公司一定要看緊,看牢。
個人藥品銷售工作計劃3
工作目標認真貫徹實施《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家局《關于加強藥品零售經營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食藥監市[20xx]496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藥品零售企業的日常監管,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使全區的藥…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實施《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家局《關于加強藥品零售經營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食藥監市[20xx]496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藥品零售企業的日常監管,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使全區的藥品流通秩序進一步規范,以確保公眾的用藥安全,藥品銷售員工作計劃。
二、檢查范圍和對象
全區范圍內的所有藥品零售企業。
三、檢查重點內容、方法和處理意見
對全區藥品零售企業的人員資質、藥品進貨、驗收、陳列與儲存和銷售等環節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處方藥憑處方銷售執行情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擺放、專有標識的規范、處方審核制度的落實、駐店藥師配備在職在崗、是否存在違規經營零售藥店禁止經營的藥品、是否存在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情況、是否違規發布藥品廣告情況等。
此次檢查要與分局日常監管工作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分局重點問題企業日常監管相結合;二是與零售藥店的GSP跟蹤檢查相結合;三是信用檢查相結合;四是與以往檢查發現的問題企業整改復查相結合。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市局《關于開展全市藥品零售企業專項檢查的通知》舟食藥監稽[20xx]8號文件精神,按下列處理意見進行查處。
1、嚴禁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禁止藥品供應商以任何形式進駐藥品零售企業銷售或代銷自己的產品。非本藥店零售企業的正式銷售員,不得在店內銷售藥品,不得從事藥品宣傳或推銷活動。違反規定的,按《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條查處。
2、藥品零售企業必須向合法的藥品生產、批發企業購進。檢查采購渠道是否合法,有無從“掛靠”、“過票”的個人或無證的單位等非法渠道購入藥品。如發現從非法渠道進貨按《藥品管理法》第八十條查處。
3、藥品零售企業在采購藥品時必須按照規定索取、查驗、留存供貨企業有關證件、資料、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開具標明供貨單位名稱、藥品名稱、生產廠商、批號、數量、價格等內容。如發現未按照規定索取、查驗、留存供貨企業有關證件、資料、銷售憑證,按《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查處;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4、藥品零售企業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依法對購進藥品進行逐批驗收、記錄,未經驗收不得上柜陳列和銷售。購銷記錄必須注明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貨單位、購(銷)貨數量、購銷價格、購(銷)貨日期。檢查藥品零售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對購進的'藥品逐批驗收、記錄。上柜陳列及入庫儲存的藥品沒有驗收記錄的、按《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查處: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工作計劃《藥品銷售員工作計劃》。
5、藥品零售企業必須配備相應的藥學技術人員。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配備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資格認證的藥學技術人員;藥學技術人員必須按照省人事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規定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完成規定學分方可從業;從事醫用商品營業員、保管員等16個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有醫藥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上崗證書。違反規定的。按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經查處。同時、分局將對目前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學技術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開展一次清理工作,進行重新登記。
6、藥品零售企業必須執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檢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否按規定銷售藥品;檢查留存的處方是否與銷售量一致。違法規定的,按《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查處: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檢查處方是否經過藥師審方及簽名;登記銷售的處方藥是否與銷售量一致,登記內容是否符合要求,違法規定的,按《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查處。
7、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學技術服務人員應當向消費者正確介紹藥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項等,不得夸大藥品療效,不得將非藥品以藥品名義向消費者介紹和推薦。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處方藥的,要求至少一名藥師在職在崗,要是不在崗時銷售處方藥,按《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查處:責令限期改正,給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藥品零售企業銷售藥品時,應當開具標明藥品名稱.生產廠商.數量.價格.批號等內容的銷售憑證。違反規定的,按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查處;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8、藥品零售企業經營非藥品時,必須設非藥品專售區域,將藥品與非藥品明顯隔離銷售,并設有明顯的非藥品區域標志。非藥品銷售柜組應標志提醒,非藥品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字跡清晰。不得將非藥品與藥品放在一個區域內銷售。
9、藥品零售企業要嚴格執行《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不得擅自懸掛或向消費者發放未經審批或以非藥品冒充藥品的廣告宣傳。違反規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10、在檢查過程中,對不符合《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定規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必須依法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四、工作安排和進度
專項檢查從200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個階段開展。
1、準備部署階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據市局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和工作重點,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
2、組織實施階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據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檢查工作。
3、檢查總結階段(10月27日—10月31日):對轄區內專項檢查工作進行總結,將專項檢查的情況、發現的問題及查處的結果進行匯總,并將總結材料上報市局稽查處。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開展全區藥品零售企業專項檢查工作是貫徹落實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座談會精神、全面開展藥品流通環節整治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直接關系到公眾的用藥安全。為確保此次專項檢查取得實效,分局成立以局長謝勇為組長,徐海虹副局長為副組長,汪勇良、鄔海玉、徐亮、竇雁為成員的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區食品藥品監察稽查大隊具體負責專項檢查的日常工作。
2、結合《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實施,明確工作任務。在實際工作中,要在全面掌握《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的內涵基礎上,認真梳理當前藥品零售企業的突出問題,確定工作重點,檢查要突出針對性、實效性。
3、抓住薄弱環節,突出工作重點。要抓住藥品零售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重點部位,突出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對零售企業人員資質、藥品購進、驗收、陳列與儲存、銷售等環節的監督檢查,要加大對非法渠道購藥案件的查辦力度,嚴厲查處違反《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的各類嚴重違規違法行為。
4、查處與規范并重。專項檢查工作要與藥品零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和GSP管理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專項檢查中發現有違反《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嚴格按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予以查處。要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嚴重違反《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和GSP規定的藥品零售企業,教育并督促藥品零售企業嚴格按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和GSP規定要求經營,從根源上解決藥品零售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充分運用警告、責令改正、罰款等行政手段,督促、指導藥品零售企業經營的規范化、制度化。
5、認真分析總結,提出對策思路。區食品藥品監察稽查大隊在專項檢查結束后,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客觀評評價本轄區藥品零售企業專項檢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與存在的不足,并對檢查中遇到的監管難點和重點要進行分析,提出對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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