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燃氣安全管理制度通用,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切實保障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企事業單位(含股份公司地區分公司,以下簡稱企業)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和貫徹“誠信、創新、業績、和諧、安全”的核心經營理念,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監督機制,采用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抓好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堅持安全生產檢查,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加大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三條企業應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環境(HSE)管理體系,在基層組織實施HSE作業指導書、作業計劃書、現場檢查表(即“兩書一表”),加強風險管理,有效減少和防止各類事故。
第四條企業要加強基層安全建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加強生產作業的過程管理,按照標準、規范組織生產,努力做到施工現場標準化、崗位操作標準化、基層管理標準化。
第五條企業應切實保障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權利。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應簽訂《員工安全生產合同》;為員工創造安全作業環境,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工具。員工應履行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義務,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遵守勞動紀律,落實崗位責任,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六條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各企事業單位。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七條企業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八條企業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第九條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并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核實施HSE管理體系運行計劃和HSE管理方案;
(七)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八)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第十條企業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安委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向安委會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建議;
(二)協調、督促相關部門的安全工作;
(三)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工作;
(四)負責考核領導干部定點聯系安全生產關鍵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的工作情況;
(五)掌握安全生產動態,通報安全信息,遇重大問題,及時向安委會主任、副主任匯報;
(六)負責各類事故的報告以及員工傷亡、火災、交通事故報表的匯總上報;
(七)完成安委會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十一條企業及其所屬二級生產經營單位應設置相對獨立的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科研設計、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管理崗位。油氣生產、儲存、煉油化工、工程技術服務、建筑施工等企業所屬三級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基層隊(車間、站)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企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比例不得低于從業人員總數的5‰,其中專業技術人員比例應達到80%以上。
第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頻繁調動。其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變動崗位,應先征得上級安全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企業可依據有關規定,成立安全生產的培訓、咨詢、檢驗、評價機構,取得國家或有關部門資質認證或備案后,開展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設備、設施的檢驗,提供有關咨詢以及安全評價工作等。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四條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覆蓋本單位所有組織和人員,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十五條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七條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獎懲。實行各級領導、機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述職報告制度,將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列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四章安全監督
第十八條企業及其所屬二級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設置安全總監、副總監。安全總監一般由同級副職兼任。安全副總監可以兼任安全部門負責人,按同級助理、副總師管理。
第十九條企業按專業設置物探、鉆井、井下作業、海上作業、建筑施工、煉化檢維修等安全監督站、所。安全監督站由專職安全監督和兼職安全監督組成。安全監督人員必須接受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持集團公司頒發的證書從事安全監督工作。
第二十條企業要加強對基層單位或建設(工程)項目的異體安全監督。在物探、鉆井、測井、試油、修井、建筑施工、煉化檢維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險的關鍵施工工程項目,作業者(或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應派駐安全監督,負責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督工作。重點建設工程項目,作業者(或建設單位)必須派駐專職安全監督。
第二十一條企業要加強對各級安全總監、安全監督和安全監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完善監督責任體系。
第五章安全技術
第二十二條企業要重視安全科技工作,組織科技專題立項,加強安全技術研究與開發,提升安全技術水平。
第二十三條企業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快先進生產安全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步伐;要大力推廣和應用先進適用安全科技成果,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依據國家行業法規和標準,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及時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提高本質安全。
第二十四條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要求,按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按規定對在役生產裝置、重要和特種設備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和評估,及時解決存在問題。要堅持設備監測和檢驗制度,定期維修保養,使之符合安全技術生產條件。
第二十六條企業要鼓勵和引導員工積極參與安全技術革新,廣泛開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議活動。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
一、廚房管理與要求
1、先要做到生產量不確定不規范,不計量。
2、生產原料要做到工藝要求,崗位配合,成本構式,以及產品質量反饋。
3、對廚房管理的要求,更做到工作在于重點管理,應對員工有效的做到指導和出色的管理,把飯店的經營意圖和經營理論有效的傳達到每個員工和管理人員。
4、廚房管理的`生產要求,要做到,釋放后臺的應有能量和設計廚房的加工制作的質量標準。
5、把握原料進貨,采購直接影響經營利潤,原料發放,領用原料調撥。
6、成本控制和菜品設計,以及不斷的定期對廚師長考試。
7、加強與餐廳前臺的營銷,定期利用不同的主題活動促銷。
8、確定廚房人員的數量,廚師崗位人員的選擇。
二、廚房管理規章制度
1、菜品出品大廚責任制度。
2、廚師長日常工作責任制度。
3、違規、違章事故處罰制度。
4、廚房設備報修制度。
5、清洗衛生用品的領取和使用。
6、冰箱、冰柜管理與原料盤存。
7、廚師工裝穿著規范。
8、廚房衛生操作規章制度。
9、常用主料與配料的切割配用。
10、定期檢查廚房安全、油、電、水以及相應安全。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
一、安全教育制度
1.1安全教育目的
安全教育是提高員工安全生產素質的一項重要手段,通過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增強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識和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
1.2 培訓主體
安全培訓包括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職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負責組織對職工及其公司中層、基層干部的安全培訓及安全教育。
1.3 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1.3.1 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組織對各生產、運營部門領導進行安全培訓,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基本技術知識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等, 教育時間每年不少于8學時。
1.3.2 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組織對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安全教育,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工傷保險、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時間每年不少于8學時。
1.4 員工的安全教育
1.4.1 公司組織的“三級教育”
1.4.2 本公司由安全管理部牽頭,各部門負責組織新進職工、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即對新入職的員工、來公司參加實習培訓人員、新調入的人員等進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內容有:
1)公司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2)公司安全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險區域分布情況;
3)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4)公司制訂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規章制度等;
5)公司安全生產史,及有關安全生產的事故案例;
6)燃氣安全知識;
7)安全衛生技術基本常識和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預防方法。
1.4.3 教育的重點是公司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公司的特點、安全運營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知識及急救常識、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等。教育時間每人不少于8學時。受教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能由經營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門。
1.4.4 各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專業人員組織的部門教育
1)了解本部門概況,職能范圍、業務流程及其對公司生產經營的管理作用;
2)涉及生產工藝流程及工藝操作的部門,應組織學習與之相關的安全要求與操作規程;
3)學習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介紹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經驗教訓;
4)教育重點是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工藝流程、機械設備狀況等)、預防事故的措施及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本部門常用勞動保護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時間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學時,經考試合格后部門方能任用。不及格者應補考,補考不及格者,部門有權退回經營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須補課。
5)如未進行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安排上崗造成事故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安全宣傳可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包括宣傳資料、用戶咨詢、標語、電影、幻燈片、報告、講座、黑板報、簡報、展覽、參觀、現場會等;
二、安全檢查制度
2.1 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目的
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并清除生產運營中存在的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2安全檢查的基本內容
查安全思想認識、查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查制度執行情況、查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查安全運行設施、查員工安全保護意識、查各種事故隱患、查勞動安全作業環境、查事故處理情況。
2.3安全檢查形式 2.3.1 全面安全大檢查
2.3.1.1 由公司安委會組織,由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生產、技術的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公司檢查小組;
2.3.1.2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及節假日、氣候變化、季節等特點每年組織進行12次以上(一般每個月組織一次);
2.3.1.3檢查重點內容為場站、特種車輛、輸配系統(燃氣設施)和重要燃氣用戶(商業用戶和工業用戶),檢查基礎檔案臺帳和事故隱患;
2.3.1.4檢查組發現隱患,應及時對此隱患部門下發整改通知書,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整改方案并組織落實。
2.3.2月度安全例行檢查
2.3.2.1由安全部、辦公室、工程部、運營部等部門聯合組成安全例行檢查組,對重點要害部位、燃氣設施及場站進行檢查;
2.3.2.2每月組織一次,可與全面安全大檢查并檢;
2.3.2.3檢查重點是檢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制度執行情況、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安全設施運行情況、員工安全保護意識、各種事故隱患、勞動安全作業環境,以現場查看為主,檢查組對發現的問題要求各班組、站點限期整改。 2.3.3周安全檢查
2.3.3.1由工程現場管理員、運營班組長、場站站長(班組長)及專兼職安全管理員等組成,各自對責任區進行周安全檢查;
2.3.3.2每周組織一次,可與月度安全例行檢查并檢;
2.3.3.3檢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議。
2.3.4安全突擊檢查
2.3.4.1技術質量安全部按照公司布置或自行組織進行專項抽查;
2.3.4.2時間不定,可與月、周安全檢查并檢;
2.3.4.3抽查重點是查制度執行情況、查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及現場查看、查閱基礎資料和臺帳、了解公司布置任務完成的情況,形成專項檢查報告。
2.3.5日常安全檢查
2.3.5.1技術質量安全部對公司所有燃氣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試運轉、竣工驗收、保養檢修、大修及停產、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和監護;
2.3.5.2各職能管理部門根據部門實際,對特種作業、特種設備、特殊場所要建立自查制度,對LNG儲罐、LNG鋼瓶、鍋爐、壓力容器、運輸車輛等燃氣設備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專業檢查;
2.3.5.3各級員工在各自業務范圍內,應經常進行崗位安全檢查,抵制違章指揮,杜絕違章操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各級領導對上報的隱患必須認真予以處理。 2.3.6入戶安全檢查
2.3.6.1公司組織技術、運營和客服人員,對各類燃氣用戶進行入戶檢查;
2.3.6.2每年組織對用戶進行1-2次的入戶檢查,可與平時入戶檢修(必須履行檢修手續)并檢;
2.3.6.3重點是對燃氣用戶表具、灶具、熱水器、采暖爐及立管、膠管等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統計和處理占壓、封堵、偷氣等違章用氣行為,發放正確使用燃氣的宣傳資料。
三、 安全交底制度
3.1 布管安全:
3.1.1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身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
3.1.2起重機械在起重期間,非施工人員嚴禁靠近。
3.1.3起重機械在作業過程中,距離施工場地25米外,必須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3.1.4施工人員在掛鉤時,必須佩戴手套,嚴禁把手放在掛鉤處,避免造成劃傷、夾手事故的發生。
3.1.5布管車在運輸過程中,除司機外,其他施工人員嚴禁乘坐布管車輛。
3.1.6在布管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將管材捆扎牢固,避免滾管,滑管事故發生。
3.1.7起重機械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非專業人員嚴禁上車操作。
3.1.8起重機械在操作期間,必須由專業人員指揮。 3.1.9起重機械在操作過程中,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3.2 焊口組隊安全
3.2.1在進行焊口組隊期間,施工人員必須將倒鏈架固定結實,避免事故的發生。
3.2.2磨口人員在進行磨口期間,必須佩戴眼睛,避免鐵屑,鐵銹進入眼睛。
3.2.3施工人員在對口期間,嚴禁將手放在管口處,避免夾手事故的發生。
3.4 焊接施工安全:
3.4.1焊工在焊接期間,非焊接操作人員嚴禁靠近,避免刺傷眼睛。
3.4.2非電焊操作人員嚴禁進行焊接操作。
3.4.3焊接作業前,施焊人員必須身穿焊接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
3.4.4如遇下例情況時必須切斷電源:改變電焊機街頭時;更換保險時;轉移工作地點,搬動電焊機時;焊機發生故障,需要進行維修時。
3.5 挖機操作安全:
3.5.1挖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非專業人員嚴禁操作。
3.5.2操作挖機時必須集中精神。
3.5.3挖機操作人員必須定期對挖機進行檢修和保養。
3.6施工用車安全:
3.6.1施工車輛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停靠有序。
3.6.2施工車輛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減速慢行。
3.6.3施工車輛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
3.6.4施工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3.6.5嚴禁車輛超載、超速等現象。
3.6.6嚴禁施工車輛司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
3.7夜間施工安全。
3.7.1夜間施工時,必須安裝警示燈。
3.7.2夜間施工時,施工車輛必須配備照明設施。
3.7.3夜間作業人員必須配備有效的`照明設備。
3.7.4應急車輛必須保持性能良好,并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3.7.5林區夜間施工時,嚴禁吸煙。
3.7.6夜間施工時,必須有3人以上,禁止單獨施工。
3.7.7夜間施工用電設施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看守,確保用電設備和人生安全。
四、 施工用電及防火安全制度
4.1 用電制度
4.1.1在使用發電機械前,必須對發電機械進行檢查。
4.1.2施工接電,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
4.1.3線路破損、老化必須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
4.1.4線路要避開各種可燃物體,避免引起火災的發生。
4.1.5電線接頭時,必須用絕緣膠布纏繞,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
4.1.6角磨機等用電時,必須有專用的連接插頭,不得直接將電線塞進插座。
4.1.7電工要對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經常檢修,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4.2 防火制度
4.2.1各場所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并定期檢查,確保滅火器性能良好可用。
4.2.2住人間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4.2.3施工現場及辦公場所的電線布置應由具有電工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布設,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拉接電線。
4.2.4指定專人負責用火、用電的安全監督
五、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5.1燃氣立管敷設在外墻時,經常要進行攀登作業、懸空作業、臨邊作業、洞口作業及上下交叉作業。一些洞口、臨邊及外墻,雖然都設置了防護欄桿、安全網及腳手架,但是高空墜落事故時有發生。因此,對高空作業必須進行技術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所有安全標志、工具和設備等,在施工前逐一檢查,做好對高空作業人員的考核、持證和體檢。
5.2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為保證不出紕漏,不發生安全事故,還要做到以下幾點:
5.2.1發現安全措施有隱患時,做到及時解決,必要時停止作業;
5.2.2遇到各種惡劣天氣時,必須對各類安全措施進行檢查、校正、修理;
5.2.3現場的水、雪、冰霜等必須清除搭設防護棚和安全設施;
5.2.4設立警戒區并有專人防護。
5.3在高層建筑外墻立管的安裝作業中,在惡劣天氣情況下,極易遭受墜落物的打擊,造成人身傷害。為有效防止物體打擊,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不得隨意堆放物品,5.4高處堆積物必須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建筑垃圾必須按指定地點、指定方式投放,禁止在腳手架及高空中拋接物體,材料、機具的傳送須配有安全繩,在危險的區域必須有可靠的圍護設施和有明顯的禁入標志,并加強監督和檢查。
5.5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管理
5.5.1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于重型機械的拆裝、重大構件的吊裝、運輸、機械保養、修理作業,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機械安全的措施。
5.5.2認真進行機械安全檢查。包括機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裝置的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裝置靈敏可靠。還要進行機械施工條件、現場環境的檢查。
5.5.3杜絕機械責任事故。應杜絕由于操作不當、違章作業、維護保養不當、修理質量不合格、帶病運轉、管理不嚴、保管不善、指揮失誤等造成機械損壞、人員傷亡的機械責任事故。
5.5.4機械設備發生故障后,應由專人排除,嚴禁操作人員擅自拆除,避免因此而造成事故。
5.5.5機械在運動中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和調整作業。
5.5.6操作人員在機械上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帶,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5.6挖掘作業的安全管理
5.6.1埋地燃氣管道施工時,要進行大量的挖掘作業。在施工過程中,由于受土壤結構、硬度、地下水位、天氣等影響,開挖管溝及溝內作業時易發生塌方事故。因此,要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5.6.1.1在施工前了解清楚氣象、水文地質資料、地下管道資料編制好挖掘作業方案;
5.6.1.2施工作業時,如發現有不能辨認的物品或未預料到的各種管道或電纜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上報;
5.6.1.3開挖管溝時,要按規定的坡度放坡,由于條件限制無法放坡的,必要時設立支撐、支架;
5.6.1.4及時排除管溝積水。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
第一章使用燃氣餐飲場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嚴禁在無工商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等相關證照的情況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燃氣作業、使用、檢查、隱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設備、操作、崗位安全技術要求等操作規程、設備使用臺帳(包括設備數、設備產權單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檢查記錄、用氣方式等內容)并嚴格落實。加強對使用燃氣場所的現場檢查,及時消除“三違”行為。
三、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整改到位。要定期進行燃氣安全檢查,建立自查記錄臺帳,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保證從業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內容。
四、強化員工安全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定期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掌握燃氣安全知識。特種作業人員要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企業對從業人員,特別是操作燃氣設備設施的人員要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對新員工進行安全“三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建立安全培訓考核臺帳。
五、用氣單位應當與液化石油氣供應單位簽訂安全供氣合同,每次購氣后留存購氣憑證,購氣憑證應當準確記載鋼瓶注冊登記代碼。
第二章使用燃氣餐飲場所作業現場基本要求
一、作業環境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嚴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間違規使用燃氣。
(二)使用瓶裝壓縮天然氣的,應當建立獨立的瓶組氣化站,站點防火間距應當不小于18米。
(三)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應當設置專用氣瓶間。存瓶總重量在100千克和420千克之間時,氣瓶間可以設置在與用氣建筑相鄰的單層專用房間內。存瓶總重量大于420千克時,氣瓶間應當為與其他民用建筑間距不小于10米的獨立建筑。
2、氣瓶間高度應當不低于2.2米,內部須加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且不得有暖氣溝、地漏及其他地下構筑物;外部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應當使用防爆型照明等電氣設備,電器開關設置在室外。
3、放置鋼瓶、燃具和用戶設備的房間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同一房間內不得同時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其他明火。
(四)瓶組氣化站、燃氣管道、用氣設備、燃氣監控設施及防雷防靜電等應當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xx)。
(五)用氣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進行定期測試并記錄,確保處于靈敏有效狀態,并按標準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使用管道燃氣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室內明設燃氣管道與墻面的凈距,當管徑小于DN25時,不宜小于30mm;管徑在DN25~DN40時,不宜小于50mm;管徑等于DN50時,不宜小于60mm;管徑大于DN50時,不宜小于90mm。
(二)燃氣管道與配電盤、配電箱的水平凈距不小于300mm;與接線盒、開關、插座的水平凈距不小于150mm。
(三)燃氣管道的支承不得設在管件、焊口、螺紋連接口處;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轉彎處2m以內設固定托架不應少于一處;沿墻、柱、樓板明設的燃氣管道應采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
(四)商業用氣設備應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專用房間內,不得安裝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處,也不應設置在兼做臥室的警衛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處。
(五)商業用氣設備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閉房間內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氣引入管應設手動快速切斷閥和緊急自動切斷閥,緊急自動切斷閥斷電時必須處于關閉狀態;
2、用氣設備應有熄火保護裝置;
3、用氣房間應設置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并集中監控;
4、應設置獨立的機械送排放系統,通風量應滿足正常工作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6次/h;事故通風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12次/h;不工作時,換氣次數不應小于3次/h。
(六)高層建筑內使用燃氣作為燃料時,應采用管道供氣。
三、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嚴禁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壓力罐裝燃料(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人工煤氣等)作為烹飪熱源。
(二)要使用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供應企業提供的.合格的燃氣鋼瓶,嚴禁從無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充裝燃氣。不得使用自有、無警示標簽、無充裝標識、無使用登記證、過期或者報廢的鋼瓶,凡在用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
(三)鋼瓶與散熱器的凈距不應小于1m,當散熱器設置隔熱板時,可減少到0.5m。
(四)灶具與鋼瓶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0.5m。
(五)不得將鋼瓶內的氣體向其他鋼瓶倒裝或直接由罐車對鋼瓶進行充裝。
(六)鋼瓶必須角閥向上直立放置,嚴禁臥放和倒立使用。
(七)鋼瓶使用環境最高溫度不得超過45℃,不要用火燒烤、澆熱水等辦法加熱鋼瓶,也不能在陽光下曝曬鋼瓶。
(八)不得自行處理鋼瓶內的殘液。
(九)氣相瓶和氣液兩相瓶必須專瓶專用,使用和備用鋼瓶應當分開放置或者用防火墻隔開。
(十)液化石油氣鋼瓶減壓器正常使用期限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為3年,使用單位應建立使用、更換記錄,到期應當立即更換。
(十一)嚴禁使用摻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氣氣瓶。
四、燃氣燃燒器具使用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鋼瓶供應多臺液化石油氣灶具的,應當采用硬管連接,并將用氣設備固定。鋼瓶與單臺液化石油氣灶具連接使用耐油橡膠軟管的,應當用卡箍緊固,軟管的長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間,且沒有接口;橡膠軟管應當每2年更換一次并建立使用、更換記錄;若軟管出現老化、腐蝕等問題,應當立即更換;軟管不得穿越墻壁、窗戶和門。
(二)所使用的燃氣燃燒器具應在本市進行品牌備案,使用天然氣燃燒器具的應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合格。
(三)嚴禁用明火試漏。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
第一條為加強我院食堂用氣安全管理,排除各種用氣隱患,提高食堂生產效率和服務水平,預防火險火災事故及氣體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燃氣管道由供氣單位專業人員進行安裝,各食堂不得私自改裝、新裝、拆裝天然氣管道。如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應及時向供氣單位報修。新安裝的燃氣管道,應經試壓、試漏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條若發現天然氣泄漏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關閉氣源,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不得自行拆修。
第四條用戶不可自行改動燃氣供氣設施,若需對管道及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拆除的,應提出申請,報燃氣公司處理。
第五條燃具發生故障后,應請具有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不得自行更換維修。
第六條連接灶具的膠管要使用燃氣專用膠管,經常檢查,定期調換。燃氣專用膠管應每兩年更換一次,膠管連接處應使用喉碼鎖緊,長度不應超過2米,嚴禁穿墻越室。發現膠管老化龜裂應及時更換。
第七條學院在食堂安裝自動熄火保護裝置或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產權歸屬學院,用戶(各食堂)應定期安排專人進行檢查,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餐飲中心管理人員匯報,委托廠家或燃氣公司等專業單位維護、檢測。
第八條使用天然氣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燃氣管線、燃氣表等定期除塵清理。
第九條燃氣管道不得作為負重支架或者電器設備的接地導線,以防管道連接處泄漏。
第十條不得在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周圍堆物、堆料及使用明火。
第十一條用氣場所應按照消防法規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維護。
第十二條建立食堂燃氣使用及燃氣管道巡查制度。各食堂設專人負責定期組織對燃氣主管道及各支管道、閥門、燃具灶等設施設備完好情況進行巡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并做好巡視、使用記錄,留存臺賬。
第十三條每周至少兩次用肥皂水檢查全套天然氣管道、閥門接口,發現泄漏立即關好天然氣總閥,及時修復或向餐飲中心管理人員匯報,委托天然氣公司維修好后才能使用。作好安全檢查記錄備查。嚴禁使用明火檢查天然氣泄漏情況。
第十四條廚房燃氣灶具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第十五條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食堂管理人員,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第十六條食堂從業人員,特別是燃氣爐灶操作人員應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撲滅初期火災。
第十七條各食堂應健全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加強人員教育、培訓,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演練。指定專人接受供氣單位的安全用氣知識培訓,操作維護人員應熟悉管道燃氣基本知識、操作方法和步驟,掌握燃氣泄漏的應急處理措施。
第十八條每次操作前操作人員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有無漏氣情況。發現漏氣嚴禁進行操作,嚴禁開啟電器開關,開啟風機和鍋灶風機排除殘氣,應及時報相關部門或人員進行檢修。
第十九條點火前操作人員應開啟抽氣風機和鍋灶風機,檢查是否正常運轉。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第二十條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不可“氣等火”,防止因爆燃產生危險,即先點燃引火源,再打開點火器具供氣開關,點燃點火器具后,將點器具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第二十一條使用后應及時關閉流量表前總閥、用氣設施(含燃具)閥門,并確保泄漏報警器等工作正常。每天工作結束后責任人員要檢查廚房總供氣閥門是否關閉,各灶具閥門是否關閉,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二條當遇意外停氣時,必須及時關閉燃器具自身閥門和燃器具前閥門,待供氣恢復正常時方可使用。
第二十三條各食堂管理人員經常督促相關責任人員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
燃氣鍋爐交接班制度
1、接班司爐應提前15分鐘到崗,并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如接班人員沒到崗,交接人員須堅守崗位,并報告有關領導,當鍋爐發生事故或正在處理,責任不清時,禁止交接。
2、交接班時,司爐人員應檢查鍋爐設備是否完好,電源、水、氣、汽管路及輔助設備是否完好可靠。雙方共同按巡回檢查路線逐點逐項檢查。
3、交接人員必須按要求項目填寫好交接記錄,并做到認真、準確,記錄本要保持干凈、整齊、無缺。交接者在交接紀錄中簽字后又發現了設備缺陷,應由接班者負責。
4、交接時要交接工具,交接運行情況并注冊在記錄本上,交接班時,鍋爐房衛生,鍋爐本體衛生及輔機衛生良好。
5、每天的記錄表上要注明用氣數量,交接雙方做到交的徹底,接的清楚認真,高度負責,一絲不茍。
6、水處理人員在交接班前對水處理設備和化學儀器,藥品進行全面檢查,設備正常,各項軟化水指標合格,化驗儀器,玻璃儀器,藥品齊全完好,記錄填寫正確,合格后方能簽字交接班。
7、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有無異常問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交接人員不準離開工作崗位。
8、接班人員按時到崗,交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異常現象,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或異常現象排除后方可交接班。
燃氣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2、鍋爐給水系統,逆止閥,平衡閥每月檢查清理一次,疏水裝置每兩個月清理一次,壓力表應校驗和清理沖洗,每天應對壓力表,溫度表進行檢查。
3、發現鍋爐人孔、手孔、觀察孔漏水、漏氣,應及時緊固,損壞嚴重的應及時更換,更換時應將鍋爐水溫度降低在60℃左右進行。
4、安全閥每月必須人工手動抬試一次,發現有不嚴密時,應多抬、快抬、速放。
5、每天應檢查水泵是否滲漏,所有閥門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現象,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6、鍋爐運行時保持爐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銹和外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燃氣鍋爐運行記錄制度
1、每班必須填寫鍋爐運行,附屬設備,交接班、水處理,設備檢修保養和單位主管領導管理人員的檢查等各項記錄。
2、定時填寫鍋爐壓力、溫度,燃氣數字,水位計水位,給水泵出口壓力,排煙溫度是否正常,并記錄沖洗水位計和排污的時間和壓力等。
3、做好交接班記錄,對運行鍋爐情況做好記錄,對進行設備保養的同時填寫好各類設備的維修保養記錄。
4、水質化驗由化驗員認真填寫軟化水,給水及鍋爐的監測數據,填寫好每天的化驗報告等。
5、做好領導檢查或外來人員參觀時接待情況的記錄。
6、發生事故時,應及時處理并及時填寫事故處理記錄,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處理,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7、按規定時間認真填寫各種記錄并向接班人員交清本班運行期間所存在的問題和有關注意事項。
鍋爐房安全和保衛制度
1、鍋爐及附屬設備應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未經登記、檢驗、有嚴重缺陷或“三無”產品,不準私自投入運行。
2、鍋爐房應繪制設備平面布置圖和系統管網圖,并張貼上墻。
3、鍋爐房爐前、壓力表、溫度表、水泵、配電柜、控制柜、巡回檢查走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4、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鍋爐房要做好分工,由專人負責本鍋爐房的安全保衛工作。
5、鍋爐房應地面平整,走道通暢,保持所有設備整齊清潔,不準在鍋爐房內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應合格有效,放在明顯處由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保證其有效。
7、備品備件堆放整齊,不得存放與鍋爐設備無關的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
8、鍋爐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打火機等產生明火的。行為。運行期間要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報告制度,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9、鍋爐房門前應注明“鍋爐房重地,閑人免進”的字樣。除主管部門人員外,其他人員聯系工作時,須經當班負責人允許方可入內。運行期間,不準鎖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門。
10、外來人員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準進入鍋爐房。學習參觀人員須由有關人員陪同,進行登記,不準亂動閥門和運行操作設備,不經允許不得測繪、攝影、抄錄等。
11、外來人員在鍋爐房活動期間遇有特殊緊急情況,要聽從鍋爐值班人員的指揮。
燃氣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1、為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確保設備完好率達到百分之百,以代班為主,每半小時對設備進行巡檢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一切人為或自然事故發生。
2、鍋爐設備及鍋爐附屬設備安全及天燃氣調壓站進行認真檢查。
3、對運行和轉動設備,鍋爐的分汽缸、給水裝置、疏水裝置及所有閥門、壓力裝置、調節裝置每小時檢查一次,發現異常增加檢查次數。
4、對鍋爐本體人孔、手孔、觀察孔進行檢查,對轉動設備油位隨時檢查,發現缺油及時加油。
5、每班必須按正常操作順序沖洗水位表兩次,防止產生假水位和玻璃板粘連污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
6、檢查水箱進水閥門開度是否適宜,溫度是否正常,高低水位是否正確。
7、檢查鍋筒壓力與電控柜,操作柜多功能顯示裝置是否正常,指示是否一致,有無超前或滯后現象,并注意觀察電器設備的運轉情況,及電源電壓等,應維持在380V±5%范圍。
8、鍋爐運行中,應保持規定的正常壓力不得私自任意提高,嚴禁違章操作,檢查鍋爐房內所有照明是否完好,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9、巡回檢查線路:鍋爐控制盤,燃燒器,鍋爐壓力,燃氣壓力,鍋爐水位,鍋爐給水泵,自動排污,定期排污,水箱水位、溫度,分汽缸壓力,生水壓力,自動軟水器,鹽水罐,液位及鹽水濃度,水箱間軟化水水箱水位,天燃氣調壓站,天燃氣調壓器進出口壓力等。
10、班長要經常詢問巡回檢查情況,察看巡回檢查記錄,并可對其工作進行抽查,以保證巡回檢查制度的實施。
燃氣鍋爐水質化驗制度
1、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持證上崗,做好軟水設備和水質化驗工作,嚴格執行國標GB1576-96低壓鍋爐水質處理標準,加強水質監督。鍋爐用水必須進行可靠的水處理,水質不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2、要按規定做好爐水的.檢查,并注意按規定濃度補充水處理藥液。
3、分析化驗用的藥物應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藥劑要嚴格按規定保管使用。
4、鍋爐的水處理藥品要使用指定的藥品。
5、化驗室和水處理間應保持清潔衛生,做好水處理設備運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食鹽的保管工作。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
一、開機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燃氣壓力是否正常,管道閥門有無泄漏,閥門開關是否到位。
2、試驗燃氣報警系統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試驗按鈕風機能否啟動。
3、檢查軟化水系統是否正常,保證軟水器處于工作狀態,水箱水位正常。
4、檢查鍋爐、除污器閥門開關是否正常。
5、除氧器能正常運行
6、軟化水設備能正常運行。軟化水應符合GB/576的`標準,軟水箱內水位正常,水泵運行無故障。
二、開機
1、接通電控柜的電源總開關、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號。如果無信號應采取相應措施或檢查修理,排除故障。
2、燃燒器進入自動清掃、點火,部分負荷、全負荷運行狀態。
3、在升至一定壓力時,應進行定期排污一次,并檢查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爐內水位。
三、運行中的巡查工作:
1、開啟鍋爐電源,監視鍋爐正常點火運行,檢查火焰狀態,檢查各部件運轉聲響有無異常。
2、巡視鍋爐升溫狀況,大小火轉換控制狀況是否正常。
3、巡視天然氣壓力是否正常穩定,天然氣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圍內,以判斷過濾器是否堵塞。
4、巡視水泵壓力是否正常,有無異響。
四、事故停爐
1、當發現鍋爐本體產生異常現象,安全控制裝臵失靈,應按動緊急斷開鈕,停止鍋爐運行。
2、鍋爐給水泵損壞,調解裝臵失靈,應按動緊急斷開按鈕,停止鍋爐運行
3、當電力燃料方面出現問題時應采取按動緊急斷開按鈕
4、當有危害鍋爐或者人身安全現象時均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
五、臨時停電注意事項
1、迅速關閉主蒸汽閥,防止鍋筒失水
2、關閉電源總開關和天然氣
3、關閉鍋爐連續排污閥門防止鍋爐出現其它故障
4、關閉除氧氣供氣閥門
5、按正常停爐順序,檢查鍋爐燃料、氣、水閥門是否符合停爐要求
六、燃氣不足時注意事項
1、迅速與化產風機房取得聯系,問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應可行的措施
2、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
3、隨時觀察燃燒情況,火焰正常為麥黃色鍋爐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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