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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宿舍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師宿舍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教師宿舍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入住條件:
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準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教職工一旦獲準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統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經學校批準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匯報后再由學校后勤部門進行登記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周告知學?倓仗,在一周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等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墻壁上亂涂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淫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墻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教師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后果自負。
(4)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毀、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0、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范圍,由總務處組成檢
學校教師宿舍管理制度 篇2
教師宿舍衛生管理在學校整體衛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體現教師文明素養的一個方面,作為教師為人師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幾點。
1、各教師必須按照學校對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隨意調動。
2、教師不得隨意讓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員在校住宿,也不得帶學生在校住宿。
3、教師宿舍必須經常保持衛生干凈、擺放整齊,門窗干凈,宿舍周圍(走廊衛生干凈).
4、教師宿舍必須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5、教師將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時,請及時將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師住在學校要統一維護校舍的衛生以及舍校的財產安全。
7、教師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不得發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陽臺等處高空亂拋物,一經發現將取消本周評比資格。
9、宿舍走廊、樓梯、其它空地,不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通道暢通,有垃圾及時提放于一樓垃圾桶內。
10、各樓層走廊衛生,由各層宿舍人員負責,保證門前無積水無垃圾。
以上10點希望住宿在學校的教師能夠嚴格遵守,共同創造一個和諧、干凈衛生的生活環境!
xx學校
xx年3月
學校教師宿舍管理制度 篇3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至晚自修結束時),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晚自修結束時),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晚自修結束進入宿舍后,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安全辦公室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安全辦公室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后勤辦公室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政教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xx學校
20xx年10月8日
學校教師宿舍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入住條件:
學校招聘的外地教師;本縣或本縣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準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準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安排下占好房間,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經學校批準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宿舍鑰匙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后勤服務中心匯報后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部門進行登記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周告知學校后勤服務中心,在一周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墻壁上亂涂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淫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墻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毀、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下水道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后勤服務中心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9、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范圍,由政教處、后勤服務中心。
三、本條例自20xx年11月開始執行。
學校教師宿舍管理制度 篇5
1、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住戶,必須遵守以下規定。承擔相應的安全、消防等法律責任。
。1)任何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各單元樓梯、各樓之間的通道、三幢的樓頂天臺、宿舍區花園屬于公用場地。任何人不得占用,不得堆放雜物。
(2)各住戶必須執行都成市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治安、安全、消防、稅收等法律責任。
。3)各住戶改動水電氣管道和設施、改動房屋。應該按照都成市政府的規定,主動向有關部門申報。
(4)任何人不得將住房作為庫房堆放易燃物品及各種廢品,特別是其他違法、違規物品。
。5)各住戶除生活垃圾以外的廢棄物,應該主動與垃圾清運公司聯系處理,不得隨意丟棄、堆放。
(6)各住戶必須執行都成市政府有關飼養寵物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衛生、治安、安全等法律責任。
2、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教職工(含離退休)出售房屋后,應及時與總務處聯系,結清應交水費、清潔費。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教職工(含離退休)出租房屋仍與總務處結算水費、清潔費。
3、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教職工(含離退休)在出售、出租房屋時,向對方作出超出所擁有的房屋產權的承諾,一律無效。
4、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教職工住戶的水費每半年結算一次,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教職工住戶將水表讀數交總務處(或按總務處通知執行)。逾期,總務處則以上次結算數扣款。
5、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非教職工住戶,4月、7月、10月、1月15日前到總務處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月0.3元/m2),報水表讀數繳納水費(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與總務處復核水表讀數)。逾期,每超1天加收2.0元滯納金。
6、我校停車場是為教職工服務的內部停車場,不接受非教職工住戶停車。
7、總務處原則上不為非教職工住戶提供維修、疏通管道等服務。確有需要,且總務處能夠安排,則按市場價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