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在當下社會,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責任書有助于我們更好地履行職責。一般責任書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1
為了確保同學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開和削減同學損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同學進行安全教育,實行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退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同學家長作為同學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協作學校對同學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愛護工作。
3、同學要仔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愛護意識,避開和消退相應的危急。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老師要堅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常常對同學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老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同學,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老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判教育,消失意外后果的,由同學方負責。
4、老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同學損害的,由老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損害的,學校應擔當肯定的責任;由于同學不聽指揮,違反有關規定,造成意外損害的,同學應承但一切責任。
6、同學在校內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損害,學校有責任樂觀協作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老師無關。(指已參與保險的同學)
7、 同學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愛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損害,學校不擔當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同學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特別心理狀態而造成的損害,學校不擔當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損害,學校不擔當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趕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急性嬉戲。如有違反,造成同學損害的,由過錯方擔當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消失后果的,由同學自己負責。
14、嚴禁同學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消失意外,由同學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同學不得隨便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消失意外事故的,由同學方擔當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同學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損害,由同學自己負責。
17、同學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損害,由同學本人負責。
18、同學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損害,由同學自己負責。 19、嚴禁同學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損害事故,由同學自己負責。
20、不準同學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損害事故,由同學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不準同學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同學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供應,學校供餐食品同學必需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同學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同學家長負責。
23、同學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同學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__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同學家長: 班主任: 同學姓名:
20__年3月1日
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2
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并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小學((暑假安全責任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并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
擔保人:
XXX年月日
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3
為加強參與活動同學安全管理,增強參加活動同學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保障參與活動同學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精神,本著對同學、家庭、社會負責任的態度,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希望全體參與此次活動的同學嚴格遵守。
第一條 離校須按規定的時間和流程,不得未經批準擅自離校,活動結束須按時返校。
第二條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知識學習,確保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意外事故發生。
第三條 離開學校后必須聽從活動負責人的指揮,不得擅自離開或開展其他活動。
第四條 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擁有交通安全常識教育。不闖紅燈,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自行車、不乘坐無證照、非客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不在公路上游玩、奔跑、戲鬧、跨欄,時時處處注意交通。
第五條 在離開學校期間,保證不玩火;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不得在水邊戲水、劃船、釣魚等,以防溺水。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等。未經活動負責人同意不私自離開或參與其他活動。雷雨天氣需注意防雷擊和觸電。
第六條 注意食品衛生和飲食安全不酗酒,不到無證經營和不衛生的攤點、餐館就餐。
第七條 不參與打架斗毆、聚眾滋事等違法違紀活動。
第八條 不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九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并在第一時間向活動負責人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本責任書內容為全體參與活動同學共同遵守的安全行為規范,參與活動同學離校前須認真學習。
第十一條 附則
1、對違反本責任書所造成的后果,由行為人承擔完全責任。
2、對本責任書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學校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法執行。
3、活動參與者和活動負責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活動參與者、活動負責人和“銀鴿”志愿者服務團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經相關人員簽字后生效并遵照執行,承擔相應的'的責任。本責任書時間為參與活動的所有同學集合帶隊出發到全體參加活動同學回到學校時止。責任書簽字人員如有變動,接任人為自然責任人。
本人已經理解和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并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并接受相應的國家行政及法律、校紀校規處分。
本人閱讀后簽名: 活動負責人簽字:
活動單位(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