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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03 19:48:44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5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

  一、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二、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三、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四、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廚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節假日實行人員值班制度。

  七、實行專人專項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2

  一、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二、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四、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五、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六、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七、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八、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3

  一、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衛工作。接送孩子時段必須督促家長刷卡入園。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須有人代班。

  二、定時巡視園內外及其周邊環境安全情況,實時關注監控錄像,并做好安全臺賬記錄,防止幼兒走失或外人進入,確保幼兒安全。

  三、做好園內物資的監督工作,集體財產不得私借或帶出園,特殊情況須有領導批示。

  四、保證園內的安全,教工的摩托車或非機動車進出大門時,一律下車推行。汽車、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五、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叫接私人電話,拒絕私人訪客,外來人員必須檢查相關證件,登記入園。

  六、遇雨雪、刮風天氣,做好防護工作。

  七、夜間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竊,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或公安機關。

  八、注意門前的.清潔衛生,每日清晨打掃大門內外的衛生及進行綠化的養護,使幼兒進園時,感受到環境的優美整潔。

  九、下午個別家長晚接幼兒時,班級將這些幼兒托付給門衛,要有值班老師陪護,必須加強責任心,照顧好晚離園幼兒的情緒,直至家長來接。

  九、保安人員必須穿制服上班,衣著整潔,上班不抽煙,語言要和藹、文明。保安室內要整潔,并有記事簿或留言黑板。

  十一、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遇到重要信函,及時通知送達園領導。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4

  門衛值班制度

  一、門衛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園內,確保教職工及幼兒的人身安全和園產的安全

  二、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做好外來人員的查詢登記工作,嚴把第一關,不得讓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幼兒活動室、寢室及幼兒園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來(家長、教職工或其他辦事人員)人員到我園辦事,登記后,門衛值班人員要注意行蹤,來園時間、離園時間、找誰、辦什么事,核實登記,發現行為異常或攜帶不明物入園要提高警惕,有情況要及時報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入園。

  四、平時要關鎖好大門,不得讓幼兒擅自離園或讓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兒的出入,防止幼兒走失,中途有幼兒的親人來接幼兒,門衛值班人員要仔細詢問事由并作登記,還要與被接幼兒的當班教師核實,嚴禁幼兒誤接和丟失。

  五、門衛人員要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秩序維護工作,嚴禁各種車輛進入幼兒園大門外,要保證幼兒園大門、安全出口暢通無阻。發現幼兒園周邊環境存在著安全治安隱患要及時報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門及各道大門鑰匙,嚴禁亂放及丟失。

  七、每天做好幼兒園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記錄。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園工作,并與值班教師進行交接。

  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一、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按照有關安全規章進行排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校舍、食物、飲用水、用電及消防、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和器材、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安全隱患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二、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時進行整改。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三、安全隱患排查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要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未履行好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四、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制度,以及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六、發生傷亡事故后,責任人寫出較為詳細的事故發生過程及原因,書面上報學校。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七、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八、發生安全事故,如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要根據情節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用水用電用氣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設備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四、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組織自查并會同各部門進行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幼兒園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教職工和幼兒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幼兒園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園長、負責人、分管副園長、級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園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幼兒園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開學、學期結束,對教師與幼兒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幼兒園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滅火搶救。

  (5)對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有宣傳。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三、電器防火

  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兒園的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1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2、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10Mo。

  3、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6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置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管理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總結安全管理經驗教訓,促進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現將安全管理臺帳工作規定如下:

  一、規范臺賬內容

  (一)法規文件: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關部門下發的各類安全工作文件。

  (二)組織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安全組織管理網絡、工作職責等。

  (三)管理制度:幼兒園基本情況、最新修訂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各類安全應急預案等。

  (四)安全管理:年度各類安全工作責任書、安全工作學期和年度計劃、總結,各類有關安全工作的`會議紀要,幼兒園隱患排查整改、綜合治理等安全工作報表等。

  (五)安全教育:開展各類安全教育、組織師生參加各種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六)檢查整改:各類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幼兒園安全日巡查記錄,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跟蹤督查情況記錄等。

  (七)預案演練: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災、防地震、防盜竊、防詐騙、大型集體活動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情況記載(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八)事故案例:相關安全事故及處理情況的記載,對各類事故的反思總結等。

  (九)安全考核:各類安全考核的組織實施及結果等。

  (十)經費投入:安全設施設備、宣傳教育活動等經費投入情況記載。

  二、嚴格臺帳管理

  (一)上述1—3項臺帳為長期使用,4—10項臺帳為分年度歸檔,隨時備查。

  (二)高度重視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收集、歸檔相關資料。

  (三)臺帳資料要求全面完整,圖文并茂,按上述條目逐項分類整理歸檔。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8

  1、為了保護幼兒園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幼兒園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園網絡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網絡中心負責。各組室的網絡和計算機使用安全由該組室的組長負責,各班的網絡和計算機使用安全由該班班主任負責。分發給教師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使用安全由該教師負責。

  3、未經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4、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5、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不得采用各種手段切斷幼兒園、部門或他人網絡連接。

  6、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7、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8、幼兒園主頁采取分級管理模式,由網絡中心負責幼兒園一級頁面的設計、管理和維護工作,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頁面的設計、管理和維護工作;班級主頁由各班班主任負責設計、管理、更新和維護工作。

  9、幼兒園專設校園網信息員,信息員在校園主頁上發布“通知、通告”,“校園快訊”等必須由園長室審批。

  10、網管員負責對網絡信息和交互性版塊的清查,如發現有個人在校園網上設立游戲站點、娛樂性站點和其他不健康內容的應立即清理和刪除,并追求相關人員責任。

  11、留言板和BBS論壇等互動項目由網絡中心負責建設,其他部門和個人不能私自架設留言板和BBS論壇,如班級主頁需要開設互動版塊的`需要向網絡中心申請。

  12、任何連入校園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病毒防火墻,網絡中心應及時將有礙校園網絡安全的計算機斷開連接后上報分管領導并進行處理。

  13、校園網、服務器等設備發生破壞事件,或遇到黑客攻擊后,網絡中心必須在24小時告知園長室,事情嚴重的要向公安機關報告。

  14、園內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

  15、校園網絡開設的服務器須保持日志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16、網管員負責校園網服務器的正常運行,無正當理由任何人不得關閉有關設備或電源。

  17、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園網絡中心可向該部門和個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網絡使用。

  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的。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的。

  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不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的。

  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的。

  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違規造成幼兒園一定損失的,由幼兒園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9

  一、成立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園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二、幼兒園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衛生防疫部門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定期年檢。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三、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學期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及原料。

  五、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六、幼兒園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幼兒園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衛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二、對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衛生防疫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三、為杜絕意外發生,我縣幼兒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縣衛生防疫部門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四、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按要求執行,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規范,幼兒園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五、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六、未經縣教育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幼兒園教師崗位職責

  一、負責本班的全面教育教學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幾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規范;

  三、認真執行生活日程,嚴格按照生活常規要求,培養幼兒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和獨立生活能力,保證幼兒有足夠的'戶外活動時間,做到動靜交替,使幼兒保持良好情緒;

  四、制訂學期、月、周、日計劃,并結合本園本班的實際情況,做好教材、教具的準備,認真備課,保證計劃的落實;

  五、認真進行課堂教學,要求用直觀的游戲形式,讓幼兒多看、多聽、多想、多說、多做,調動幼兒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注意個別幼兒的差異,不斷提高教育教學和游戲的質量;

  六、課外時間開展各種游戲、排練文藝節目及開展體育鍛煉,并負責組織幼兒觀察、勞動、娛樂及各種節日活動;

  七、全面了解每個幼兒,負責建立本班幼兒教育教學檔案;主動與本班教師及保育員團結協作搞好本班教育教學、衛生保健工作及生活護理。培養幼兒文明衛生習慣及良好進餐習慣;

  八、對幼兒進行初步的“五愛”教育,培養幼兒優良的品德、文明禮貌的行為、活潑開朗的性格。

  九、做好家長聯系工作,了解幼兒家庭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與家長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8:00—8;40幼兒來園必須由家長送至學校大門交給晨間接待教師手上。

  (2)離園:5:00—5:30,提前10分鐘開大門,幼兒須由家長親自到學校大門口接,幼兒一律不準擅自出教室,要求家長遵守時間,嚴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3)把好園門。校警、護校隊值班人員堅守崗位,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其余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

  (4)嚴格晨、午檢制度。檢查孩子的健康、精神狀況,檢查幼兒是否攜帶危險品入(如別針、彈豆、小刀等物品),一經發現,堅決沒收并告知家長領回。

  (5)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做到“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2)幼兒在園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后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校隊。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校,護校隊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規范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進出口要清點人數,并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詳見食品安全制度)。

  (5)防止燙傷。嚴禁外來人員及幼兒進入廚房,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加蓋,不準放在幼兒容易碰到的地方,防止燙傷,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鎖。

  (6)每兩周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設備、電線、用電安全等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

  (7)妥善開關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無尖銳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8)消毒劑等由專人負責投放,嚴格消毒時間,并做好記錄,嚴禁將消毒藥劑放在班上。

  (9)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①晨檢記錄

  ②全日觀察記錄

  ③家訪記錄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1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定

  1、校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4、遵守交通規則,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5、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8、幼兒園門口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9、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10、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1、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幼兒園。

  12、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二、校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時校車司機要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三、跟車工作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1、跟車工作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跟車人員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跟車工作人員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后,幼兒下車,跟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2、跟車工作人員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跟車工作人員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跟車工作人員要時刻提醒幼兒,不能在車內大聲喧嘩,保持車內安靜。

  4、跟車工作人員保證各班聯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有服藥的幼兒,要做好封包登記姓名、服藥量及服藥時間,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跟車工作人員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6、各班負責接送幼兒的老師根據各車接送名單,及時接送幼兒。如有幼兒漏上的情況,由各班負責接送的老師送幼兒回家。

  7、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跟車工作人員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確保每個幼兒安全到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2

  1、保教人員要做好幼兒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幼兒有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

  2、中午午睡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吹牛、嗑家常、看書報,精心護理幼兒。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提醒幼兒大小便,為幼兒增減被子,糾正幼兒的不良行為和睡姿,注意幼兒踢被或者蒙被睡覺。發現幼兒生病及時處理。

  3、做好幼兒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意外事故的應急處準備,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幼兒園有關人員報告,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4、嚴禁私自在幼兒宿舍教室等地方亂接、亂拉電線、電源、插座、開關及安裝使用電器。下班前要仔細檢查幼兒宿舍教室電器電源是否關閉妥當。

  5、嚴禁在幼兒寢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險品違禁物品。嚴禁在幼兒宿舍及教室內焚燒垃圾雜物。對宿舍及教室進行消毒時要做好監護火源、電源工作,嚴禁幼兒在場。消毒完后要仔細檢查電器、門窗是否關閉好,嚴禁使用明火。

  6、嚴禁在幼兒宿舍點蠟燭,嚴禁在幼兒宿舍內給手機充電。

  7、保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幼兒園的交接班制度。特別是幼兒入園人數,幼兒帶藥服藥情況,幼兒的異常情況(生病、情緒、精神狀況、飲食等)。接班人員未到,主班老師不能隨便離開幼兒。接班教師要按時到崗,了解本班幼兒當天在園情況作好記錄。

  8、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幼兒入宿舍后嚴禁大聲喧嘩、嬉戲、打鬧、不得在床上蹦跳。老師安排幼兒床鋪時應考慮幼兒的'身體狀況,有針對性的安排上鋪幼兒。對睡上鋪的幼兒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嚴防摔下跌傷。

  9、教育幼兒不準亂動各種電器設備,不準家長將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違禁品帶入幼兒宿舍。

  10、幼兒午睡時保教人員要檢查幼兒是否帶有異物上床,不能讓幼兒玩各種小物品,以免誤吞域進入呼吸道造成危險。

  11、保教人員注意不要將床、桌子、椅子或其它物品放在靠窗臺的地方,以防幼兒爬窗跌下摔傷。

  12、保教人員要保持環境衛生,維護宿舍秩序,負責幼兒午睡的安全,關好門窗保管好幼兒宿舍用具和設施。

  13、切勿在宿舍進口、走廊、樓梯口等處堆發雜物,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4、定期檢查電線、電路及設施是否良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5、嚴禁在宿舍內吸煙。教育幼兒不能玩火。

  16、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3

  1.每天上班前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2.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電視機、飲水機、照明燈等關閉,杜絕長明燈。

  3.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4.加強教師、幼兒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

  5.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6.對全體教師、幼兒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7.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幼兒園正常用電、用水。

  8.廚房工作人員上班前檢查水、電、氣,下班后切斷水、電、煤氣開關并做好記錄;天然氣管道廚房有關設備設施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油煙定期清洗并做好記錄,嚴防事故發生。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4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置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幼兒園值班及巡視制度

  (一)行政值班  

  值日行政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全園(包括一、二、三樓),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并做好記錄。

  (二)保安值班:

  1、每天早上關閉防盜報警系統,開好樓道防盜門。

  2、每天按幼兒園作息要求定時開啟或關閉學校大門。

  3、每天早、晚入園和放學時段,要衣冠整齊站在定點值勤崗上值班;其它時間在門衛辦公室值班,并注意觀看校園監視系統。

  4、外來人員來訪一律登記后方可放行。

  5、上課期間,幼兒家長來園需與班上教師聯系確認方可行。

  (三)校園巡視:

  1、白天觀看校園監視系統,并定時外出巡視。

  2、晚上保安值班至少2人,從教師離校后,關閉校門,開始第一次巡視校園,并做好關閉樓道路燈、防盜門、路燈,開啟報警系統。

  3、保安要定時和不定時地交替巡視校園,特別是食堂、電腦主機房及重點部位,并做好書面記錄,巡視時要帶好保安設備,發現情況及時報警。

  二、幼兒園班級安全管理制度

  △接送安全:

  1.早上接到孩子后,留意觀察孩子的情況,注意孩子情緒、精神狀態等;

  2.早上交接班、戶外活動回來后一定要清點人數;

  3.對于生病的孩子給予特別照顧,觀察病情有否變化;

  4.放學時,三位老師安排好工作,保證有兩人站活動室門口與家長交流,一人組織孩子;

  5.老師要把孩子親自交到家長手中,非接送時間接送要填寫登記表,陌生人要看接送卡或及時向家長和幼兒了解情況,確認安全后才接孩子;

  6.老師要等孩子差不多接完后,才可進行教室的清潔工作。

  7.離園前要關好水龍頭,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8.教育孩子不單獨離開幼兒園。

  △飲食安全:

  1.廚房人員送食物來時要注意組織好孩子,不讓孩子靠近熱的食物,食物桶放在餐車底層;

  2.注意食物的熱度(特別是流質食物),不能把太熱的食物分給孩子;

  3.分食物時老師必須戴口罩;

  4.提醒孩子吃的時候留意骨頭;

  5.幼兒剩余食物不留班上,以免保管不當引起安全事故;

  6.不發放不新鮮、過期或變質的食物給幼兒。

  7.除幼兒園和孩子自帶的的食品外不隨意給食物給幼兒吃。

  △戶外活動的安全:

  1.在教室里要提醒孩子外出時要跟著老師,不能亂跑,不能單獨離開集體;

  2.上下樓梯先交代要求,不追趕打鬧,拉扯、推人等,靠右側行走;

  3.戶外活動前后必須清點人數;

  4.活動前先檢查場地、器材是否安全;

  5.交代場地的規則與安全要求;

  6.全部幼兒在老師視線范圍內活動,老師不做與孩子活動無關的事或聊天;

  7.老師要考慮體育課的'器材擺設是否有安全隱患,充分利用運動場地;

  8.戶外活動時要關注生病和表現異常的孩子。

  △室內環境:

  1.提醒孩子在教室不亂跑;

  2.喝水時要排隊,不能推擠,保證水溫不超過70℃;

  3.不玩教室里的電器開關;

  4.小朋友上廁所時,要有老師在里面監護安全;

  5.教室里的地面要保持干爽;

  6.不能讓孩子玩老師的鋼琴,以免琴蓋掉下壓傷孩子的手;

  7.對建構區積木的使用提出明確的要求,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8.將安全教育滲透到一日活動中,不同年齡段對孩子安全教育的內容不同;

  9.老師在設計活動時將安全因素考慮進去;

  10.老師帶班嚴禁聊天或做無關工作的事情,更不許擅自離崗;

  11.發現有生病孩子及時送醫務室或用內線電話通知醫生;

  12.使用釘書機、鉛筆和剪刀時注意安全,注意細小牙簽、豆子等東西存在的安全隱患。

  13.任何時候只要全班孩子在一起都要有兩位老師在崗,有問題要充分利用內線電話;

  14.保證班級活動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

  15.孩子的藥和老師的藥放好,切忌孩子自己拿藥吃,孩子吃藥在成人陪護下,認真核對;

  16.清潔消毒用品不隨擺放,放在規定的柜子內;

  17.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或上報

  △午睡值班

  1.午睡前后清點人數;

  2.老師安排好位置,以免太擁擠;

  3.留意生病的孩子,注意觀察孩子的睡姿、臉色;

  4.對咳嗽的孩子要隔開睡;

  5.老師要巡視全場,看到每位孩子,及時為孩子們蓋好被子,檢查孩子有無異常;

  6.中午值班老師嚴禁午睡。

  △消防安全:

  1.三位老師會使用滅火器,懂得消防應急示意圖,安全出口;

  2.外出活動或離園時能及時關好水電;

  3.發生火災時能清楚自己的職責,安全組織孩子們遠離危險,清楚逃生自救的方法及疏散通道;

  4.不留放易燃易爆物品

  5.電線、電插遠離孩子,不留安全隱患。

  當出現各種安全事故時,幼兒園啟動應急預案,三位老師按照預案安排開展工作,救治受傷的孩子和迅速組織孩子們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安撫家長。

  班上孩子出現小意外時,向家長解析事情的經過,爭取家長諒解,需要往醫院處理的第一時間通知園醫、園長和家長,做好家訪和安撫工作。

  三、幼兒園集會、大型活動和社會實踐安全管理制度

  1.舉辦各類大型活動(含親子運動會、六一游園活動、外出實踐活動等),班級要專門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有專人負責,方可開展活動。

  2.活動前,活動組織者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要及時解決。

  3.活動前向教職員工、幼兒及家長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講解、分析,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4.學校集會、做操由各班教師負責統一指揮,以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5.學校集會、做操等大型活動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梯時學生走指定樓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擁擠,不得催促幼兒快跑。當班教師組織幼兒分左右樓梯上下樓,相應樓層有指定教師負責疏散管理,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出入會場有序,到達活動場所,由班主任組織學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隊,防止學生亂跑,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6.親子運動會和親子游園活動過程中應強調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學生搬凳子上樓至集合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

  7.加強對帶隊教職員工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加強管理。活動過程中要求帶隊教職員工始終跟隨幼兒,不得放任幼兒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