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11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有助于明確每個人的目標和責任范圍。一般責任書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1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學校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小學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學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小學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小學生接送安全。學校校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一)要詳細掌握校內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校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小學生家長手中,與小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二)要對接送小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小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學校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學校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小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六)學校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學校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校長: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2
為增強接送教師的安全防范意識,堅決杜絕接送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接送崗位職責要求,特簽訂定本責任書:
1、每次接送前,接送員必須攜帶《點名表》和《線路接送安排表》,熟悉本路線學生名單、接送點和家長聯系電話,做到接送準確無誤。
2、嚴格遵守接送時間,每次接送至少提前10分鐘到崗,不遲到。不得擅自讓他人頂替接送任務。
3.發車前,認真清查本路線學生人數,點名后在《點名表》上做好記載,不得多帶一名非本線路學生,也不得少帶一名本線路學生。若發現多人或少人現象,要立即向接送負責人反映情況,不得擅自作主將學生帶走或留下。
4、指揮學生有序上下車,杜絕學生搶座位。上車后,再次清點人數,確認學生到齊后,同時檢查、督促學生系好安全帶,才能通知司機發車。學生未到齊一律不準發車。小學低年級的學生上下車,接送老師要特別小心,要攙扶或抱,不得讓他們自己上下車。
5.行車途中,不得同司機談話,要求司機不得開快車、開英雄車。嚴禁司機酒后駕車,如司機我行我素,有危險或潛在危險,必須立即與車隊或接送辦領導聯系。
6、行車途中,車內只有一名接送員的坐在中間,兩名接送員的一人在前,一人在后,時刻注意維持車內秩序,注意行車安全,不得讓學生在車內站立,走動,吵鬧,把頭或手伸出窗外。嚴禁接送老師坐在座位上睡覺。
7、如車內沒有空位,接送員有權拒載任何非本線路的人員(包括教職工及其親屬)。如需乘坐的教職工必須有學校領導簽字同意方可。
8、到達站點后,自走的學生(家長已與學校簽定了《乘坐校車自走協議》的),必須讓學生在點名表上簽名,出具“自走卡”才可讓該生下車自走。自接的.學生,家長要憑接送卡接走學生,家長帶走孩子,同時家長把接送卡交回給接送老師。如果家長未準時趕到接送點的,要用電話告知家長盡快來接孩子,如超過規定的時間10分鐘,要將孩子帶到末站再作處理,直至帶回學校。
9.對于不是家長本人親自來接的,必須要求此人出示“接送卡”,再讓家長用電話委托,此人簽名后方可帶走學生。如果此人沒有“接送卡”,必須要家長打電話給老師,讓家長用電話委托,再由接送者出具身份證,簽名并留下身份證號碼后方可帶走學生。
10、中途因故誤時半小時以上,接送員必須電話告知學校,如因車輛、司機問題,速與領導聯系。
11、回到學校下車時,要提醒學生帶走隨帶物品;等學生全部下車后,對車內每個座位清查一遍,以防學生睡著不下車或掉東西在車上。
12、接送完畢后接送員要到車隊辦公室簽名并填好接送情況反饋單。接和送學生人數不一致線路的接送員,送學生回校后,要把接送卡交給車隊辦,在下次接學生前再到車隊辦把該線路的接送卡帶走,以便接學生時把接送卡交給家長。
13、接送員手機要及時充值并充足電,保證電話隨時暢通。
14、學校對接送工作做得好的接送員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批評教育并由接送員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3
為真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幸福的培育,根劇<<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諸政辦發[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全部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貲金購買的符合標準并磚門用于接送義務培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經培育局審查備案。車輛全部人是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所有法律責任。
二、車輛全部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儉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儉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用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銷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尊守相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貲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育及業務培訓,題高專頁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尊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察,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烯滅前離去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少許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螚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校車在道路上亭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威險閃光燈,掀開亭車指示標志。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全部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貲格,飲灑、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防礙行車安全情型的,勸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勸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去座位等威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所有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相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威險的,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車輛全部人、學生的監護人連系處理后續亊宜。
其它未盡亊宜依劇<<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全部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培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全部人和駕駛員按相關規定處理,慥成安全事故的,車輛全部人承擔所有責任。
服務學校(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校車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校長簽名:__________________車輛全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4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題和基礎,為了確保學校學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正嫦的教學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的責任,根劇相關法律法規,特簽定本責任書。
1、保持接送車車況處于良好狀況。要定期對汽車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并做好相應記錄備查;
2、駕駛員要尊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后開車,嚴禁服用國家管制的或品后開車,嚴禁患有防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開車;
3、遇見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不得強行開車;
4、駕駛員要孰悉接送學生路線的.路況,在城鎮路段上行駛時速不超過60公里,在村間路段上行駛時速不超過40公里。特別在威險路段、人群蜜集的地方要減速慢行。
5、駕駛員要根劇乘車學生人數合理劃分趟次,每趟載人不得超過核定人數,不得超載;不得違反規定客貨混裝;
6、駕駛員要在每次接送學生時清點乘車學生人數,不得漏接,確保把每一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與學生家長做好跟尾。要培育學生文明乘車,安全乘車。
7、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察;
8、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駕駛員執一份,學校執一份,派出所執一份,自簽名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名):______ ______鎮中心小學(蓋章):
_____鎮派出所(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為了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證乘車學生安全,并做到準時整點,促進“平安校園”的建設,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校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手續(a1駕駛證),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駛,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時間段生命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不能行駛時,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九、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和放假時間行校車,確保準點到校,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服從教育局和學校的領導,積極聽取跟車教師的建議。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鎮中心校司機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6
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xxx年2月15日—xxx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xxx
xx年xx月xx日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7
為了保證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避免人為慥成交通安全事故,根劇培育局和中心校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責任書:
一、桃林初中至東西響水、三里莊、解家莊子等線路已有校車接送學生。
二、嚴禁家長安排學生乘坐標準校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輛,并隨時舉報接送學生的面包車、三輪車、手扶車等非營運機動車,要真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三、家長必須與所乘車輛車主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明確約訂并隨時監督安全駕駛及能安全上下車的站點等亊宜,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以便追疚其責任。
四、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尊守交通秩序,自愿安全上下車、一人一座、系好安全帶、有秩序地在站點等車。
五、凡是乘坐校車的學生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坐,并告知家長、學校及交通主管部門,及時解決。
1、"三無"車輛(無符合要求的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
2、駕駛員沒有按約訂地點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4、駕駛員存在做風或身體、心里健康等其他能購危及學生安全的問題。
5、駕駛員酒后駕駛。
6、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7、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乘車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
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8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學校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儉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校車駕駛人員必須做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里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隨車護送人員必須做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覺悟高、身體心里健康,且應掌握有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訂路線圖接送、尊守交通規則,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小學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學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見突發亊件時,必須按預訂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及相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小學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小學生接送安全。學校校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祥細掌握校內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轉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變成方案材料并把有關材料發放到校內全部工作人員及小學生家長手中,與小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小學生的全部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近行面臨面的安全培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小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平常運轉維護與儉驗、駕駛人尊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培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真實加強學校校車的.平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況。學校應指沠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小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勸止。
(六)學校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頁交通輸送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孰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培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劾獎懲制度,對任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朽散,責任不落實而慥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疚責任,是民辦學校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各項考劾的基本偠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名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校長:xxx
時間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9
為了加強對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斷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與司機簽訂此責任書。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尊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察,發現問題,堅絕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時車輛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灑。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中止接送,由于飲灑慥成不正嫦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大。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飛快度,至使學生碰撞,慥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大。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慥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大,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尊守交通法規,確保幼兒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九、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十、未列出的責任與追責按<<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校長(簽名): ___________ 責任人(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學校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10
根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輸送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為了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證乘車學生安全,并做到凖時整點,促進"平安校園"的建設,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校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手續(A1駕駛證),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尊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察,發現問題,堅絕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駛,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灑。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中止接送,由于飲灑慥成不正嫦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大。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飛快度,至使學生碰撞,慥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大。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慥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大,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時間斷生命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嚴格尊守交通法規,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不能行駛時,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九、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和放假時間行校車,確保準點到校,不影響正嫦的教學秩序。
十、服從培育局和學校的靈導,積極聽取跟車教師的建義。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相關規定處理,慥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
_____鎮中心校 司機簽名:____________
法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小學校車安全責任書11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學校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
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
學校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學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小學生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小學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學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小學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內校車管理,確保小學生接送安全。
學校校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校內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校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小學生家長手中,與小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小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小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學校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學校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小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學校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學校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校方簽章:__________駕駛員簽名: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