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責任書,責任書有助于增強我們的市場競爭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那么責任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校車安全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車安全責任書1
甲方:xx乙方:xx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交通安全責任,使車輛得以安全、正常運行,特簽訂此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一、本責任書自x年9月1日起至12年6月30日止。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學習交通安全常識,并負責乙方交通安全工作的.檢查
與獎懲。
2、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安排修理。
三、乙方責任:
1、熟練掌握駕駛技術,嚴禁酒后駕駛。
2、安全駕駛、謹慎駕駛,保證不超載、不超速
3、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維修;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4、行車前要檢查好車輛情況,做到安全行車,并規劃好行車路線,隨時備好各種備件和工具。
5、行車時精力集中,不吸煙,不攀談,不接聽電話,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接聽,下班休息好,保證睡眠,不開帶病車,以充沛的精力確保行車安全。保持車內整潔。
6、每天認真、準確、填寫校車安全檢查記錄本,做好行車記錄。
7、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孩子生命安全。
8、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分,謹慎駕駛,任何情況下安全為重,不急躁不開快車,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
9、在幼兒乘車時,車輛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同時,協助班車老師把好上下車環節安全關,嚴防幼兒下錯車,協助做好安全工作。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乙方:xx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2
甲方:________(中小學校或幼兒園)
乙方:________(校車服務提供者)
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一致。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學校性質:
①公辦;
②民辦。
2、學校辦學類型:
①小學;
②初中;
③九年一貫制學校;
④十二年一貫制學校;
⑤幼兒園。
3、校長(園長)姓名:________。
4、聯系電話:________。
5、地址: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況
1、乙方性質:
①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
②城市公共交通企業;
③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
④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經營者。
2、法人代表:________。
3、聯系電話:________。
4、地址:________。
三、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________。
2、車型: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
4、核載人數:________人。
5、校車標牌編號:________。
6、校車標牌取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7、校車標牌發放機關名稱:________。
8、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9、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見校車標牌。
10、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1、保險投保情況:
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________萬元;
②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責任限額________萬元;
③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④車上人員責任保險責任限額________萬元;
⑤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限額________萬元;
⑥投保其他商業險險種:________責任限額________萬元。
四、校車駕駛人由乙方指派。
1、駕駛人:
①姓名:________;
②性別:________;
③年齡:________;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⑤準駕車型________;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⑦聯系電話:________。
2、備用駕駛人:
①姓名:________;
②性別:________;
③年齡:________;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⑤準駕車型________;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⑦聯系電話:________。
3、駕駛人變更時,乙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
五、隨車照管人員由________方指派。
1、隨車照管人員1:①姓名:________;②性別:________;③年齡:________;④聯系電話:________。
2、隨車照管人員2:①姓名:________;②性別:________;③年齡:________;④聯系電話:________。
3、派出方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履行職責。
4、隨車照管人員變更時,派出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參與校車安全管理,負責與乙方對接。
2、會同乙方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確保候車學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車交通事故的處置和處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開展應急疏散演練,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校車駕駛人工作。
6、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現一車一檔。
七、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出車前的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對于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及時停運,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用于接送學生。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校車使用許可、校車標牌超出有效期前應及時重新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
2、保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配備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和按照規定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3、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車駕駛人強化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和校車駕駛要求,嚴禁超載、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逆向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督促組織校車駕駛人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配合甲方組織開展校車應急疏散演練。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配合相關部門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確保駕駛人身體健康良好。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主動向甲方如實提供能夠證明校車和校車駕駛人條件的有關證件、資料。乙方因提供變造、偽造證件、資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時,應另選擇安全的線路并告知甲方。若需變更行駛線路,應重新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6、遇校車接送學生期間發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當會同甲方及時進行處置,安全轉運學生,并配合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7、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校車標牌和校車標志燈。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的,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校車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乙方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8、本責任書所載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乙方應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八、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校車或駕駛人出現不符合本責任書規定的情況時,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報告并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
九、本責任書一車一簽,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報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十、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每學期簽訂一次。本責任書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3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教育局的精神,與隨車照管員簽訂安全責任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時,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行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開。
6、幼兒園比較小的學生,照管員應該與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7、校車的副駕駛位置禁止安排學生乘坐。
8、校車駕駛人不得在載有學生是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熄火前離開駕駛座位。
9、校車行駛途中,除依法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許與乘車學生無關的'人員上車。
10、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學生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校車公司聯系處理后續工作。
責任人(簽字):__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4
乘坐校車幼兒家長接送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現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看后,
五、家長或監護人下午來接幼兒時,一定要持本園的接送卡給跟車老師方可接走幼兒,如沒持接送卡的家長一律不可接走幼兒,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隨校車帶回幼兒園。
六、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七、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
八、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人。
家長簽字: 幼兒姓名:
幼兒園簽字(蓋章)
校車安全責任書5
根據《校車管理暫行規定》,為了加強我鎮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我鎮學生和在園幼兒的生命安全,結合我鎮校車管理實際,雙溝鎮中心學校與各學校、幼兒園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車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接送車輛按交巡警和交通運管部門規定辦理相關校車手續,噴涂“校車”統一標式;
2、凡受過刑事處罰的、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未滿三年的、三年內發生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或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駕駛人,一律不得駕駛校車;
3、杜絕使用無營運資格的社會車輛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車輛接送學生和在園幼兒;
4、教育司乘人員做到接送車輛不超員,不超速,不違規;
5、落實責任,常抓不懈,預防避免各類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1、各學校和配有接送車輛的幼兒園要充分認識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和僥幸心理,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交通法規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活動,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接送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2、認真落實車輛接送工作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車輛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學生、家長等層層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狀。
3、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交通運管等部門做好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學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員制度。每天上放學期間,在學生接送車停車點進行現場督查,及時發現制止接送學生車輛超員、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同時報告學校,校方要及時與家長溝通,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必要時可采用攝像、攝影等措施固定證據,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運管部門予以處罰。
5.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進校園”活動,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提高學生自我交通安全防護意識。
6.凡配備接送車輛的學校、幼兒園必須及時到鎮中心學校備案,并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確保學生和在園幼兒乘車過程中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細心,關愛乘車學生和幼兒。嚴禁非專職駕駛員開接送車。
(4)凡需乘坐接送車的中小學生和在園幼兒,應由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所在學校和幼兒園的認可,并與家長簽定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
(5)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未經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6)應選擇安全地點設置接送車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每輛車應配備1-2名隨車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學生和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車到達校園后要統一組織學生和幼兒進入班級,防止發生幼兒滯留校車引發安全事故。
(7)接送車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中心學校、區教體局。
(8)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三、獎懲與處罰
1、對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完成責任目標和工作任務,做出顯著成績的中心小學、幼兒園,中心學校年終予以表彰和獎勵。
2、對未完成責任目標和工作任務的,年度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予以通報批評。
3、對疏于管理,違反交通法規,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處置不當,信息報送不及時等導致發生重、特大接送車輛事故的,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屬民辦學校、幼兒園的將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和登記注冊證,取消其辦學(園)資格。
4、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中心學校 中小學(幼兒園)
校長:
校長(園長):
XXX年十二月一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6
沛縣中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
學校自備或租用車輛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
學校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學校要安排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接送學生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學生安全管理以及學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學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
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學校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接送學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及學生家長手中,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學校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學校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學校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教育部門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沛縣教育局(簽字)
學校(簽字)
20xx年十二月十三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7
為切實做好我轄區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校車規范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幼兒園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結合我鄉實際,特簽訂本責任狀。
一、校車輛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校車的安全技術情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必須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3、嚴禁使用貨運汽車、摩托車、三輪車、報廢車等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校車輛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和幼兒。
二、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校車輛的駕駛人必須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齡3年以上,身體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駛經歷,無惡劣品行記錄。
2、嚴禁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扣分累計滿12分或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車輛接送學生。
3、駕駛人必須具備很強的.責任心和原則性,不超速、不超載、不疲勞駕駛,無飲酒和熬夜等不良習性。
4、駕駛員必須接受當地政府、交警、運管、教育和學校的監督檢查。
三、接受車車主(幼兒園法人代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學校購買或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2、幼兒園法人代表是學校接送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接送車安全工作,成立管理機構,落實專人負責。
3、有接送車的幼兒園每年除必須與教育主管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外,還要與本園接送車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4、有接送車的幼兒園必須建立接送車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安全培訓、車輛技術性能檢查維修等情況。安全檔案要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5、接送車車主、駕駛人要對接送的學生安全負責,并經常性地對接送車輛的安全狀況、技術性能進行檢測。
6、道路基礎條件差、有事故隱患的路段以及在惡劣天氣下(雨、霧、雷電等)一律停止接送學生。
四、各幼兒園要對每一位學生上學放學乘車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分類登記造冊,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系,充分利用各種有效載體對學生進行交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不要乘坐非法客運車輛,并與家長簽訂相關責任狀。各幼兒園要堅決杜絕接送學生車輛超載超速及存在非客運車搭載學生現象,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五、各幼兒園園長是幼兒園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監管。對幼兒園因未按規定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和保護職責,造成事故的,應負全部責任,鄉政府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嚴肅處理。
_____鄉人民政府負責人(簽章):______幼兒園園長: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8
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濰坊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規范車輛運營行為,切實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②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③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④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⑤無犯罪記錄;
⑥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2。嚴格按照校車核定人數、規定線路、運行時間接送學生。嚴禁出現漏接學生、超員或者更改運行線路等情況,在接送學生過程中不得搭乘社會人員。
3。積極主動配合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公安部門、教育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校車進行監管;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接送學生上下學時間。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相關教育活動,在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后,可使用校車。除此以外,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利用校車從事一切運營活動。
5。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時參加車輛定期檢測,保證每學期開學前到車管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每月自行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臨檢,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6。嚴格遵守校車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規定,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認真執行校車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校車駕駛人應配合校車所有人及時維護和保養車輛。在校車運行過程中,及時發現車輛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并向校車所有人、服務學校和有關部門及時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8。校車駕駛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出現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員超速駕駛或駕證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
9。校車駕駛人出現違法運營行為的,由監管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駕駛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如校車駕駛人有變動,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備案。學校重新與新校車駕駛人簽訂《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在新校車駕駛人未簽字前,原校車駕駛人仍應履行本責任書所列各項責任。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9
甲方:阜蒙縣育才小學
乙方: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乙方提供車號為 , 座 中(大)巴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鑒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為自己和學校著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XX、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后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阜蒙縣育才小學 乙方: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一份存檔
校車安全責任書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明確校車管理責任,加強校車安全監督,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校車安全管理辦法》、《聊城市校車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學校性質:①公辦;②民辦。
2、學校辦學類型:①小學;②初中;③九年一貫制學校;④十二年一貫制學校;⑤幼兒園。
3、校長(園長)姓名:
4、聯系電話:
5、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況
1、乙方性質:①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②城市公共交通企業;③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④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經營者。
2、法人代表:_________
3、聯系人:_________
4、聯系電話:_________
5、地址:_________
三、校車基本情況
乙方為本校學生提供校車服務的校車共_________輛。
(詳見責任書附件)
四、校車駕駛人由乙方指派。
駕駛人變更時,乙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
五、隨車照管人員由_________方指派。
1、派出方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履行職責。
2、隨車照管人員變更時,派出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參與校車安全管理,負責與乙方對接。
2、會同乙方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交接工作,協助乙方組織上下車管理,確保候車學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車交通事故的處置和處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開展應急疏散演練,要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校車駕駛人工作。
6、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現一車一檔。
7、將本責任書向負責校車審批的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七、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出車前的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對于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及時停運,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用于接送學生。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校車使用許可、校車標牌超出有效期前應及時重新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
2、保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配備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和按照規定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路。
3、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車駕駛人強化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和校車駕駛要求,嚴禁超載、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逆向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督促組織校車駕駛人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配合甲方組織開展校車應急疏散演練。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配合相關部門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確保駕駛人身體健康良好。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主動向甲方如實提供能夠證明校車和校車駕駛人條件的有關證件、資料。乙方因提供變造、偽造證件、資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還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時,應另選擇安全的線路并告知甲方。若需變更行駛線路,應重新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6、遇校車接送學生期間發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當及時進行處置,安全轉運學生,并配合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同時通知甲方協助處理。
7、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校車標牌和校車標志燈。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的,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校車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乙方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8、本責任書所載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乙方應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9、乙方應建立學生乘車情況統計系統,并每月向甲方和教育主管部門通報學生乘車情況。
10、乙方應與每名乘車學生家長簽訂購買校車服務的協議。
八、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校車或駕駛人出現不符合本責任書規定的情況時,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報告并終止乙方向本校學生提供接送學生服務。
九、本責任書一車一簽,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報縣級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素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十、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每學期簽訂一次。本責任書有效期為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1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責任人(簽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為了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證乘車安全,并做到準時整點,促進“平安校園”的建設,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駛,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時間段生命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不能行駛時,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九、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和放假時間行校車,確保準點到校,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積極聽取跟車教師的建議。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長簽字: 司機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3
為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跟車教師責任狀: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跟車教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車地點或下車地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跟車教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
六、跟車教師在跟車期間,須督促校車司機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跟車教師在跟車途中,須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跟車教師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再示意司機開車;不可因趕時間,提前行車,而發生意外。
以上各條須按規定執行,若因跟車教師的疏忽出現任何意外狀況,由跟車教師負全責。
跟車教師簽名: 園長簽名:
20xx年xx月
校車安全責任書14
為了加強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駕駛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幼兒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幼兒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九、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十、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學生家長簽字: 司機簽字:
時間:20xx年x月x日 時間:20x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5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六、駕駛員還必須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xx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xx
家長(簽名):xx
駕駛員(簽名):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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