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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時間:2023-01-15 13:24:47 方案 我要投稿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干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范、簡便”的原則。

  二、對象及范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項目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干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干須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干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審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于1小時)折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折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周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干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于在任期內并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3、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xx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后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匯總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后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4、中層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審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核、匯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并公示后,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說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周歲,女教師滿50周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準,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后實施。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2

  一、總則

  1、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人員由學校黨政工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組成。

  2、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占績效工資的30﹪。

  3、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堅持把師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視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注重激勵先進,促進教師素質和教學能力的提高。

  4、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主要包括考勤獎勵、崗位獎勵和業績獎勵三部分,三部分獎勵基數分別為教育局下發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提取班主任津貼、干部管理津貼和早讀晚自習等加班加點補助余額后的三分之一。

  5、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月度考核、學期匯總、年度兌現。

  二、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師德考核

  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擅離職守、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的;

  2、向學生推銷商品、教輔資料,損害學生利益的;

  3、從事有償家教并經查實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校內外行為不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

  7、其他影響教育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二)考勤獎勵。

  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到班到崗,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以及公益活動等情況。

  1、教職工請假按請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請(病假附相關證明),一般應安排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填寫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及校長批準后,予以給假。假期結束后應銷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就離校的按曠課(職)處理。

  2、凡一學期請私假五天以上,每超過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每超過一天扣10元。

  4、婚、產、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按私假處理。

  5、凡曠職一天扣50元,曠課一節扣20元。

  6、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抽點不在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業務學習等中心工作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別緊急情況,可先請招呼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必須補辦手續。

  8、早讀、晚自習視為加班加點,早讀每次6元,晚自習每次8元。

  9、凡連續曠職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職20天作自動辭職處理。

  10、監考過程中玩手機,發現一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扣20元。

  (三)崗位獎勵。

  崗位獎勵指教職工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或后勤服務工作所發的獎勵。

  1、按照《教職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學校黨政工團等管理人員、教學人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兼職教輔等人員工作量進行折點計算。

  2、教學人員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學科課時折點計算。語文、數學、英語標準課時為11節,物理、化學標準課時為13節,政治、歷史、地理及生物標準課時為15節,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勞技等標準課時為16節。

  3、校級、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工作量分別為上課時數加校平均課時量的3/4、2/3、1/2、5/12。

  4、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8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40元(教研組長兼任不累加計算)。

  5、班主任津貼按每月120元的基數標準考核發放,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津貼按市局相關規定提取,按崗位要求考核發放。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課時,計算機房及網絡維護工作量折算2課時,課間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課時,計算機硬件維護折算1課時。

  6、主辦會計、出納、保管、門衛、水電維修、圖書管理等人員完成崗位相關工作視為滿工作量(校平均崗位工作量)。

  7、年滿55周歲教師的工作量達標準課時量60﹪為滿工作量。55周歲退休的女教師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課時獎勵金為每課時6元

  (四)業績獎勵

  1、教學實績考核。

  以一年內期中、期末考試四次成績為基數,各年級四次考試的權重各占25%,計算出個人學科實績得分與學科平均實績得分(學科實績得分為優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占25﹪)的差值。當差值為正時,教學實績獎勵金額為(差值-1)×100元;當差值為負時,教學實績扣罰金額為(差值-3)×50元。

  實績考核承認起點成績。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基礎,初二物理、初三化學以上學期期末考試數學成績的60%為基礎。七年級各學科以小升初成績為基礎,若組織入學考試,則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若中途不分班,這個基礎將一直跟隨科任老師。若有學生中途流失,該學年度內該生成績以0分納入考核。

  2、學科貢獻獎。

  在中考中,九年級學科成績位居全市上游,則給予畢業年級與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相應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一。

  非考試學科教學人員和后勤人員享受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學科貢獻平均獎獎金的1/2。

  3、教科研獎勵。

  ①教師個人參加教學競賽(含實驗操作、說課等)獲獎、教科研競賽獲獎給予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二。本項可以累計計算。

  ②教師指導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比賽獲獎的給予相應獎勵(不累計計算),具體標準見附表三。

  ③重大科學管理建議獎。個人對學校管理及服務的建議被采納,對學校工作有重要貢獻,給予建議人100元—300元獎勵;對學科教學管理有重大貢獻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由校長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

  4、學校加強對教育教學和后勤服務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罰:

  ①凡備課不認真、過分簡單、缺備,每次扣10元;作業批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調課、跑課、停學生課或課堂上讓學生站在門外,發現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規定上好教研課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師每月聽課不少于4次,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每少一節扣10元。

  ⑤學科教學影響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學科教師分別給予扣罰,具體標準見附表四。

  ⑥后勤人員因服務不及時或不到位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發現一次扣10元。

  5、后勤人員滿意度測評達90﹪時發放全額平均業績獎勵金,低于90﹪時則按實際滿意度打折發放。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3

  依據《西烏珠穆沁旗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規定,教研室根據《西烏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案》對教研員全面考核后,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發放。

  二、師德師風考核根據《西烏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員考核細則》的結果發放。師德師風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三、教研教改工作,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4%。完成規定教研任務的發放該項全額獎勵性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的給付超工作量費,不夠工作量的扣工作量費。非教研員按完成教研室分配的工作為準,教研室根據后勤人員考核細則對其進行考核。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四、教研教改成果(教研業績)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6%。主要考核教研員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按照《西烏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員考核細則》進行評定。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五、考勤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10%,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研員出勤情況。因此項工作牽扯面較廣,計發時要充分考慮其他主要工作的完成情況。

  (1)事假:一個月內,累計7天以內(含7天),扣當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7天以上,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月內連續請假超過10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學期內累計超過1個月的,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病假:一個月內,累計3天以上,扣當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7天,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學期內累計超過2個月,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身患嚴重疾病住院治療,并經教科局批準辦理病假手續,一個學期內連續超過2個月或累計超過3個月的,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3)曠工:曠工1次,扣當日的全部工資,同時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月內,累計7次(或連續3天)以上,扣當月的全額工資;一個月內,連續7天(或累計15天)以上除扣當月的全額工資,同時扣本學期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4)其他:凡教研室派出的脫產進修人員進修期間按完成滿負荷工作計發工資。婚假,產假,計生假和喪假工資在規定的天數內按完成滿負荷工作計發工資。病,事假7天以下由本人所在單位審批,7天以上由教科局審核批準。考核依據為教研室考勤記載,按月計發。

  六、其他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4%。用于教研員加班補助及教研成果獎勵。

  七、教研室根據此方案做出工資表后予以公示并報請教科局審批后執行,教研員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教研室考核領導小組提出,考核小組給予解釋,如還有意見可向教科局申訴,堅決杜絕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4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于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21號)、《關于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鉤。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后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后,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臺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后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并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于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后,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后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后,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于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并經考核后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系數各占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準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后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6

  為了繼續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我校行政領導及環節干部隊伍建設,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學校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及履行職責情況,真正起到對行政領導及環節干部的激勵和檢查、監督作用,增強其工作的責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圍

  學校副職,教導主任,副主任,大隊輔導員,總務人員

  二、考核指標及內容

  考核結合教職工考核方案及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考核滿分為100分,量化指標考核占80%,學期末民主測評考核占20%。

  (一)領導素質與職業道德(30分)

  熱愛教育事業,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遵紀守法,團結協助,相互補臺。為人師表,勤奮敬業,無不良影響。

  1、團結協作(5分)

  團結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辦事說話注意方式,主動幫助其他成員,得到其他成員支持與肯定。

  2、作風正派(5分)

  領導作風,工作作風要正派,按原則辦事,做到秉公辦事,不徇私舞弊,遵紀守法,對下屬要關心愛護,有事要溝通,要光明磊落,辦事公道,公平。

  3、領導才能(5分)

  具備領導能力,敏銳的洞察力,一定的號召力,果敢的魄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學科指導能力。

  4、職業道德(5分)

  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維護教師尊嚴,嚴格按照師德標準要求自己,不帶頭有償補課。有違紀行為受到組織處理的,一票否決,評為“不稱職”。

  5、出勤情況(10分):

  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出滿勤,干滿點。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病事假手續按我校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崗位工作(50分)

  能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工作,精通業務,顧全大局,敢于負責,堅持原則,嚴格管理,嚴謹細致,工作效率高,本職工作完成得好。

  1、計劃、總結(5分)

  按時完成并及時上交各種計劃、總結。計劃有重點,有措施,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總結所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問題。

  2、任課工作(4分)

  完成所代學科課程任務,無缺課。

  3、黨建工作(6分)

  完成黨支部交辦的各項任務,黨員干部要積極參加黨組織生活會,中心組學習會,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

  4、指導、服務教學(8分)

  按要求完成聽課、評課任務,指導教育教學工作,指導教師的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試和反饋。開展教師培訓、教育科研、課程改革等活動。指導中隊輔導員開展班隊活動。總務人員要為班級、大隊部、教導處、學校做好一切服務性工作。

  5、檔案管理與督導評估(8分)

  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要按《回民區教育局城區小學辦學水平督導評估方案》及細則的各項B級指標和《糖廠路小學工作細化分工表》的具體要求,努力完成目標考核。按照目標完成率(目標完成率=各項實得分/各項應得分)排序得分。

  6、值周情況(6分)

  按照學校制定的值周工作安排和要求,盡職盡責。

  7、領導交辦工作(5分)

  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不能找借口推諉,看表現得分。

  8、個人獲獎(4分)

  9、集體獲獎(4分)

  (四),民主測評(20分)

  1,個別談話(6分)

  談話對象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一般應是被考核人所在辦公室或有工作關系的人員,談話時,考核組指定一名人員參加,并做好談話記錄。

  2、期末述職(6分)

  學期末要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述職應實事求是,不擴大成績,不隱瞞缺點或錯誤,事實清楚,簡明扼要。述職順序采取抽簽形式進行,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3、民主測評(8分)

  學校將在述職后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按滿意率得高低排隊給出量化分值。

  三、考核原則

  1、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2、實行領導打分與民主測評相結合,平時與期末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

  四、考核等次劃分

  年度考核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分別高分到低分排隊。

  優秀(占15%):正確執行學校的各項決議和決定,模范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本職業務,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勤奮敬業,責任心強,成績突出。

  稱職(占70%):能正確執行學校的.各項決議和決定,模范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本職業務,工作積極,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較好完成本職工作。

  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占15%):基本稱職:政治表現、出勤和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或完成的質量不高。不稱職: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出勤和業務素質較差,對本職工作生疏,不善于學習,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諉,以致造成嚴重后果的或嚴重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的。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1、評定考核分數: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考核內容和標準,統計出被考核人員的得分,高級教師、一級教師分別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報學校黨支部審議。

  2、對考核中獲得基本稱職以上等次的教師,學校要發給不同檔次的績效獎勵工資,根據本校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分別測算出均數作為基數。

  績效獎勵:

  優秀:基數+基數的4%

  稱職:基數

  基本稱職:基數-基數的4%

  不稱職:不發績效獎勵工資

  3、在考核中總分列在末位的教師,學校校長書記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7

  一、基本原則

  根據靖政綜【xx】216號文件、靖教【xx】6號、靖教【xx】58號、59號等文件精神,為落實好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確保學校安定穩定,堅持以教職工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堅持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特別是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據此制定本方案。

  二、發放的對象范圍: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員工。

  三、發放的具體辦法

  (一)為切實落實績效考核中“以德為先”的要求,明確師德表現在績效考核中的“一票否決”作用,有下列行為者,取消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因違紀違法被執法機關處理。

  2、因師德師風問題被上級有關部門處分。

  3、年度考核被評為不合格者。

  4、無特殊理由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學校安排當班主任、不承擔學校或年段安排的相關工作、不服從年段安排的早讀、晚自修值班等)。

  5、實行年段長責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導致沒有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且學校又無法安排工作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誤導致釀成事故,視情節輕重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發放標準。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縣級或縣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者,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給以扣除10%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直至取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按上級有關文件的規定,學校應將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為考勤履職津貼,按單位在編在崗人數平均,計算出統一的學年考勤履職津貼標準,教職工在完成單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額領取考勤履職津貼。教職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職津貼,充到全校剩余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教職工考勤情況按照《南靖縣山城中學教職員工考勤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教職工必須完成學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為發放考勤履職津貼的依據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額完成的工作量,作為發放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的依據。

  (五)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初中專任教師基本工作量為平均每周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課時。

  (六)教職工每周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標準:

  (1)校級領導:8課時

  (2)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衛科長等):6課時

  (3)年段長、生管組長:6課時

  (4)保衛科人員:5課時

  (5)團委副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校長辦公室管理員:4課時;團委委員:1課時

  (6)教研組長、信息報道員:3課時

  (7)理、化、生實驗室管理員:3課時

  (8)多媒體教室、農村遠程教育課室、計算機教室、音、體、美、勞室管理員:2課時

  (9)電子學籍管理員:2課時

  (10)學校兼職電工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1)花草管理員:8課時

  (12)班主任:2課時

  (13)圖書室管理員:6課時

  (14)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負責學校安全的校長助理不用上課,每周以滿工作量計算

  (15)臨時性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的工作量,按實際情況化為課時

  (16)參加各種公派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期間的工作量按實際安排授課數計算,周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不變,

  (17)寒暑假、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體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統計并上報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以上各項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積計算。

  (七)各項教育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

  (1)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2)早讀每節以0.6課時、晚自修值班每節以0.8課時計算,

  (3)聽課扣除每周必聽一節外,剩余每節以0.5課時計算(教研組、備課組組織的集體聽課、評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每周未達到一節,扣20元,

  (4)門衛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時)以3課時計算,

  (5)年段長、年段分管領導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課時計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學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課時計算,

  (7)衛生值日師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8)初三年畢業班教師坐班每節以0.4課時計算,年段長、分管領導每周以5課時計算,

  (9)年段學生周練習、月練習每次值班年段長或分管領導以4課時計算,監考老師監考語、數、英三科每次以2課時計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課時計算,

  (10)協助生管值日師(指不領生管補貼)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11)各項興趣小組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12)后勤人員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3)值班教師不在崗的,取消該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該工作量補貼,

  (14)學校或各部門布置的在規定時間內必須繳交的各項材料沒有按時繳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貼為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必設項目,發放標準按縣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為每人每月70元。

  (九)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教職工考勤履職津貼及班主任津貼等固定津貼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發放超課時(工作量)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名優教師獎勵、優質服務獎勵等,具體內容包括:

  (1)節假日、寒暑假輔導每節15元,晚自修每晚(3節)12元、早讀每次3元,年段長、分管領導實際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數的,以年段平均數計算,

  (2)生管教師值班每班次12元,過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護校值班(包括節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學校組織的家訪每天每人60元,

  (6)教師參加各種教育教學比試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300元,國家級每人每次獎勵500元,

  (7)指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300元,國家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500元(以上獎項不以學生人數多少累積,同一項目以最高級別獎項為主),

  (8)初三年畢業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績達到學校制定的目標,最高獎金封頂為4萬元,

  (9)校級領導每人每學期補貼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正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衛科長)及年段長每人每學期補貼300元,

  (10)超課時(工作量)補貼及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給予一定工作量補貼。根據學校財力,超課時(工作量)補貼每課時不少于5元,

  (11)每學期由教務處組織有關人員推薦評選若干個教學常規工作優秀教師,上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給以一定的獎勵。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審批、發放程序

  1、學校成立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蘇立忠

  副組長:張明強

  成員:吳琳煒、黃慶文、黃春華、張文龍、阮三木、陳火木、吳文鵬、陳衛平

  2、實施考核的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各部門負責人要根據要求及時把有關數據上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考核量化分數統計完成后,將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覺接受教職工的監督,教職工要及時核實,發現有誤要及時反饋。學校將指定專門人員和部門對績效工資進行核算、審批、發放。若發現上報的各種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以嚴肅處理。

  3、發放的時間:每年分兩次發放,1—6月,7—12月;或以學期為單位進行發放。

  五、本方案執行時間: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xx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8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范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采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采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于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系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于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并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杠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占剩余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于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系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于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不能重復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項目績效

  主要用于各類專項項目,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項目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持,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項目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于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項目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文件。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床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于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占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余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系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于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周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績效,并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匯總審核,并于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測算,并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于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后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后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審核批準,教學人員脫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審核批準,參加全日制脫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脫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歷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并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脫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脫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系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后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并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9

  前言

  為了建立玻璃天使服務計劃工作激勵機制,制定出臺《玻璃天使服務機構社工工作績效考核制度及獎勵方案標準》,社工必須服從和遵守機構的管理制度,接受機構的考核。機構對社工的考核內容包括:

  工作服務目標、專業技巧理論、團隊協作精神、自身定位建設等四個方面。對勤勉認真負責、工作富有成效的社工,通過每季度或月評分考核的方式按予以獎勵,提高社工待遇,調動社工的工作積極性,穩定社工隊伍。

  工作績效考核

  1.機構定期開展社工目標管理考核,包括服務指標的落實、服務過程評估、服務質量評估、服務滿意度調查等內容,并將實務創新及專業探索作為社工考核加分項,以鼓勵社工進行開創性探索。

  a.服務指標考核主要依據機構下達的指標數,對社工的工作完成情況和進度進行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正,以保證服務指標在合同期滿時的最終落實。

  a.服務過程的評估和服務質量評估主要由社工督導進行具體實施。督導定期對每個社工及小組的工作過程,包括工作方法和工作記錄進行檢查、指導、控制,用專業的手法和技巧輔導服務對象數據更新、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等,安排專家并對相應的個人和小組進行專業評價,其評價結果將作為機構對社工和小組的考核依據。

  b.服務滿意度調查內容包括服務對象、家庭成員、社區相關人員以及服務部門工作人員,通過編制調查表收集對社工所提供服務的評價及滿意度、認可度,對社工進行綜合評價并納入評優、晉級、續聘等環節中。

  c.實務創新和專業探索評估主要是通過對社工在實務操作中積累的經驗總結,以及專業方面的探索,鼓勵社工實踐和發展專業,形成自身的專業優勢和機構的專業優勢及創新發展等。

  2.機構將不定期派出人員通過電話訪問、問卷調查、抽查社工工作記錄檔案、走訪服務對象和用人單位等方式對社工實際工作進行核查及服務質量滿意度調查。

  3.機構完成對社工的綜合考核后,出具考核結果和評價意見,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級,本等級是社工獎勵辦法實施的重要依據。社工被告知考核結果后的5日內,有權對考核結果提出異議。機構在10日內將復核告知當事人,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經當事人確定簽名后,考核資料由機構秘書處存檔。

  4.機構每月進行一次業務數據統計,由本人將當月業績情況統計報本小組督導助理,督導助理匯總后上報機構,機構對各小組和每個社工業績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并建檔備案。根據統計數據,機構每三個月對社工進行季度考核,針對存在問題向負責本組專業指導的社工督導、小組督導助理以及社工本人提出改進意見,考核結果由業務部門備案并存入社工本人檔案。

  獎勵方案標準

  1.社工在每月的考核評比中分數為優秀者獎最多1000元獎金

  2.助人為樂、拾金不昧者得到群眾點名表揚者,經機構審查情況屬實者給予獎金50元到500元不等。

  3.機構對于在重大活動或專業成果評選中獲獎或為機構取得榮譽的社工給予獎勵。

  4.機構對在重大突發事件危機干預中發揮積極作用并產生重大影響的社工給予獎勵。

  5.具體獎勵細則辦法視情況和條件另行制定。季度業務考核優秀者,機構可以按照特別發放工資規定發放獎金。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0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現根據有關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將我校崗位管理工作與績效考核工作結合起來,與健全學校內部考核結合起來,使績效考核結果與分配激勵機制緊密聯系,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目標,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進一步促進我校管理科學化、隊伍建設制度化、教育教學手段現代化,更好地集中廣大教職工的智慧,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學校骨干教師及在一線作出突出成績的教學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業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實行動態管理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考核,每年度以十個月計算,每學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工作量等有變動時,按月相應給予調整。

  三、考核范圍

  全鎮學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細則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區別”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的“德、能、勤、績”等方面分塊進行考核,每學期期末予以一次性發放。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1、師德:(10%)

  師德學習相關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對其師德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每學期教師師德考核以學生評、家長評、教師自評、互評作為依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由部分校行政領導和教代會部分成員組成)對教師師德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分為優秀(不超過教師總數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對綜合評定為優秀者考核費不超過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過200元。

  在工作中出現嚴重的“三亂”行為或其它重大違紀行為及師德綜合評定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為0。

  2、考勤:(10%)

  中小學依據學校考勤制度,對全月全勤教師按每月50元進行發放,扣款部分具體按考勤制度進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辦法:

  (1)小學語、數、外和班會每節系數為1.1,跨年級語、數每節系數為1.2,其它科目系數均為1.0。

  在編在崗后勤人員(含各室專職管理員)周工作量記為6.0。

  校領導班子不足6個工作量的均按6個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類津貼:

  ①校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90元/月;

  ②小學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80元/月;

  ③中學校務成員津貼不超過60元/月;

  (4)小學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級不超過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級不超過40元/月;

  (5)教研組長不超過30元/月;備課組長不超過20元/月。

  4、常規教學考核:(15%)

  中小學每月常規教學考核按優秀、良好、一般分別記60元、55元、50元予以發放。中小學教師無故拒絕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為0元。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25%)

  小學部分:

  標準:新分教師=362*6*25%=540

  其他教師=560*6*25%=852

  說明:本項中1項由中心校統一考核,2-6項學校自主考核

  (1)考績獎:在正常差距范圍內,統考學科單班教師所帶班級獲牌洲灣鎮年級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參加縣、鎮級抽考或統考學科,且能按照學校要求完成相關任務的,例如學前班,本項計平均獎勵。在全縣范圍能進入前三名的學科,分別獎勵600元、400元、200元,進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績直接計做鎮級第一名。(注:縣抽考科目若名列全縣倒數1、2名的且單科平均分低于全縣平均水平超過10分的教師,績效工資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師完成教學目標任務,學期末教師能及時上交備課本、教學工作手冊、業務及師德學習筆記、教學活動月各項材料、學期教學工作總結等考核材料,積極參加教研月活動、課題研究,有交流材料、論文等按規定時間歸還圖書室借書的.按(150)252元進行考核,每缺一小項扣(10)20元。

  (3)在正規雜志【郵局公開發行】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憑雜志原件及知網可以查詢為依據予以獎勵,原則上獎金不超過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獎勵.

  (4)校外比武課:省級一等獎800元,二等獎600元,三等獎400元,優勝獎200元;對應的市級獎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對應的縣級獎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輔導學生競賽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70元,其它獎項60元;省級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優勝獎3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40元、30元、20元、10元;縣級為30元、20元、10元、5元。(同類競賽輔導計最高獎一次,不累計)

  (6)教師論文、案例、課件、說課等教研教改活動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200元,其它獎項100元;省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優勝獎4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60元、50元、40元、30元;縣級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證書以縣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廳/教科所等印章為準)

  6、年度評價考核: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每年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教師晉級、評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據,每年學校對師德優秀、工作出色、成績突出的教師給予一定的鼓勵。

  四、考核辦法

  1、按縣教育局要求,學校成立以魯方致校長為組長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全校獎勵性工資績效考核與核算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實施過程。

  2、通過教代會廣泛征求意見,集思廣益,然后由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實施方案,教代會監督績效工資公開、公平、公正地實施,真正讓績效工資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另:

  1、此方案適用于20xx年秋季學期;

  2、本方案未盡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為準;

  3、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藍天中學教導處。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1

  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文件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干部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布,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力求科學合理,并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后)。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后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后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余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干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干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后執行。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2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校及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等文件精神,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本著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有利于學校管理,有利于促進教師成長,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吳莊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群眾公認、程序規范、簡便易行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學校和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學校全面、協調、穩定、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情況

  我校崗位設置業經上級審批通過:全校在職教師83人,其中管理人員2個,專業技術人員83個(管理人員2個雙項選擇)。

  現有人員情況:實有人數83人,管理人員1人(八級);專業技術人員總數82人;其中副高級1人(六級);中級38人(八級13人、九級16人、十級9人);初級37人(十一級18人、十二級19人);員級2人(十三級);專業見習級3人。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從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編教職員工總數),作為學校統籌,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經學校考核合格,作為基本的工作量獎勵,按個人崗位津貼比例逐月發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語、數、英教師并擔任班主任,每周10–12節;

  語、數、英教師不擔任班主任,每周12–14節;

  其他學科專任教師,每周14–16節。

  校長4節;中層領導為學科專任教師的1/3–1/4。特殊情況按規定辦。

  以上教師,在完成上述基本課時,并且

  ⑴參與每周23節的導優輔差(或指導興趣小組);

  ⑵每周一天的導護工作;

  ⑶輪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節30元從基本工作量獎勵中扣回。

  (二)統籌部分的分配方法

  崗位津貼

  (經考核合格后,逐月發放,每學期發6個月)

  1、班主任、年段長崗位津貼

  (1)班主任每月補貼500元。

  (2)8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50元;6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00元;4個班的年段長每月250元。

  2、其他崗位津貼

  a、報賬、代辦

  500元/月;

  b、人事

  400元/月;

  c、少總

  350元/月;

  d、保衛

  250元/月;

  e、教研組長

  10人以上

  300元/月;10人以下

  250元/月;

  f、配班

  200元/月;

  g、備課組長、保管、網管、團支書、工委

  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長及其他津貼崗位內兼職的,按第一職務100%;第二職務60%;第三職務40%計發,但累計不超過900元。以上崗位津貼逐月發放,每學期發六個月。

  h、行政崗位津貼

  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50%;

  副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35%;

  教導處、總務處、辦公室、德育處中層領導負責人: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25%;

  以上人員不兼職,不參加其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行政及中層領導按比例提取的獎勵性績效數額單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發放。

  3、超課時補貼

  (1)在完成(一)中規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課時,每課時補貼30元。

  (2)代課:需備課、授課、批改作業的代課,每節30元;一般代課,每節15元。

  (3)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在休息、節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貼150元。(當月不超過三天)。

  (三)教學成果獎

  1、文章在cn刊物發表或收入區級以上匯編,每篇5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2、指導學生獲獎,每個個人獎項為8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3、區級以上公開課,每節8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4、質量監控,全區性的三個考核點,每個點獎勵該年段該學科的任課教師每人300元,片區性(統考統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層次計。

  5、參與課題研究,獲得階段性成果,每人每學期津貼100元,通過專家評審結題后,每個成員一次性再發200元。

  6、校內優秀三好(設計、實施、反思)課,每節獎金待定。

  (四)名優名師獎

  1、學科帶頭人每學期省級1000元;市級800元;區級500元。

  2、入學科評委專家庫的每學期省級800元;市級600元。

  3、開設學術講座:每次市級300元;區級200元;校級100元。

  (五)優質服務獎

  1、每學期評選若干個優秀備課組,若干個優秀導師,若干個班級十項評比等單項獎,獎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師專業系列人員只有1人,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醫務人員或上級文件另行規定。

  (六)扣發或停發(這里的100%是指:當月獎勵性績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

  1、扣發:

  a、遲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曠課每節扣10%;

  e、曠工每天扣30%.

  2、停發:

  a、受到刑事處罰、行政、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在處分期間停發;

  b、當月病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當月100%停發;

  c、表現差、群眾意見大的,當月100%停發;

  d、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的,當月100%停發;

  e、違反師德,造成不良影響的,當月100%停發。

  (七)學期統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以上各項津貼獎勵后,若有剩余,余額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平均發放。

  本方案報中心校審核,學校備案,全體教師參與。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3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為在編在職教職工。

  見習期間的教師,學校根據其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發給一定的補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原則

  體現按勞分配、按工作實績分配的原則,在原有基礎上,適當縮小差距,力爭合理體現差異,把教職工的貢獻、績效與收入掛鉤,根據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考核發放,提高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干教師的收入水平,構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分配機制。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類、項目及測算標準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設師德師風獎、履行職責獎、出滿勤獎、工作量獎、工作質量獎。

  (一)師德師風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對思想道德品質端正、遵守法紀、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教職工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師德師風獎一票否決:

  ⑴參與有償家教;

  ⑵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⑷其他師德失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履行職責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學質量較高或服務質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發放履行職責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履行職責獎一票否決: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⑵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三)出滿勤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

  ⑴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有曠職現象;

  ⑵經常遲到早退,全學期累計超過20次;

  ⑶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

  (四)工作量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工作量獎按月考核計發,一年執行10個月。根據學校工作人員的崗位分別設置教師課時津貼、班主任工作津貼。

  1.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是教學工作津貼。以教師每周實際授課課時、教案為主要依據計發。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及編制標準計算課時工作量,兼顧年級、學科等因素確定適當的浮動系數。

  1)計算原則:

  ⑴凡列入正常周課時的課均屬計算范圍;

  ⑵既考慮備課量,又考慮課時數;

  ⑶以周課時為基數作為發放月津貼的依據。

  ⑷對學科之間、年級之間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動系數平衡。

  ⑸對有關學科、有關職務的教師,用附加課時的辦法計算工作量。

  2)計算方法:

  ⑴基數課時數的計算:基數課時數按周教案數和周課時數進行計算(年級系數、學科系數不同的分別計算)。

  ⑵浮動系數標準: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1.3;物理、化學1.25;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05(初三政治、歷史1.15);其它學科1.00。

  ②年級系數:初三語、數、英、物、化、政、史為1.25,初一、初二語、數、英、物為1.15,其它學科為1。

  ⑶附加課時標準:

  ①年級組長3課時;教研組長1課時(組員人數超過10人另加1課時);備課組長:語、數、英4課時,物、化3課時,政、史2課時,其它1課時;工會、共青團副職2課時,兼職的按實計算。

  ②體育教師負責出操,折合1課時。

  ③學校電教教師負責學校網站管理,網絡設備維護,相關年級的成績輸入和分析,折合為2~9課時。

  ④學校兼職教科員工作折合5課時計算。

  ⑤參加導護每月計算3課時。

  另:縣骨干教師、市骨干教師、縣學科帶頭人、市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附加津貼按上級要求執行,不列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計算。

  ⑷綜合計算辦法:周總課時數(教師工作量折合周課時總數)=周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系數+周教案數+附加課時數。

  個人課時津貼額=單位課時津貼標準×周總課時數。單位課時津貼標準根據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高級教師,教學任務不足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和其它工作者,可領取教師平均課時津貼,如超過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貼+超過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系數×課時津貼單位計算。其他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在其實際課時數的基礎上上浮20%。

  ②組織指導課外興趣小組和課外研究性學習活動,校級興趣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計劃和活動記載)每次記一課時,初三研究性學習活動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初一、初二興趣小組活動每次記三分之一課時。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記三分之一課時。

  早讀值班每班每次計二分之一課時;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計一課時;晚自修管理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早讀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課時總量計算為:周課時數×月數早讀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課時均實行年級總量核定。

  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同時,服從學校分工,積極完成學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務,由學校酌情考慮附加課時計算工作量津貼。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每月350元(全年發放十個月)已隨工資發放。

  (五)工作質量獎(約占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

  發放辦法:

  分學期考核,由年級分學期考核實施,主要考核教師學科教學情況。

  校均分全縣第一,考核等級均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

  校均分不是全縣第一的,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中間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所教班級均分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下浮一檔(100元)。

  按照上述辦法考核應該下浮一檔的,如果所教班級與接班時的情況相比,校名次進步5個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級年級前30%人數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數的,則不實行下浮。

  行政人員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其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浮動。

  考核要求:

  ⑴嚴格執行教學六認真的相關要求,根據學校要求完成相關教學任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節次達到學校要求。

  ⑵無提前上課、拖課、違規輔導等現象,無監考不到位或違規、閱卷出現嚴重差錯或較多差錯的現象。

  ⑶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能認真組織相關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并取得較好成績。

  以上三項要求為否決項,每違反一次(項),視情節輕重,從工作實績獎中扣除50—100元。

  2.中考目標考核獎

  ⑴獎勵對象:

  在中考中成績優秀,達到或超過學校提出的既定目標的初三年級任課教師、及初一、二年級的全體任課教師。

  ⑵獎勵標準:中考目標考核獎,初三教師一般每人獎勵900元,初一、初二年級全體任課老師每人獎勵400元。

  初三任課教師中考目標考核獎與當學期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合并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的考核辦法,主要以中考成績為依據。

  3.優秀班主任獎

  班主任常規管理獎:實行按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學校每月根據常規管理扣分情況進行年級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級為一等獎,獎勵班主任50元;30%后至60%前的班級為二等獎,獎勵班主任30元。全年發放10個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累計發放。

  優秀班主任獎:根據常規管理情況和班級綜合管理情況,各年級按照60%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每學期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0元。

  4.“金鑰匙”獎

  金鑰匙獎主要獎勵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教育教學論文發表與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參照原津貼發放方案中的辦法。

  教育教學論文發表獎勵標準:省級報刊80元,市級報刊60元,縣級報刊50元。

  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獎勵標準:省一等獎8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四、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行政人員經考核,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性核定的辦法。

  1.測算辦法: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量為基數乘以相應系數。副校級系數為1.3,中層正職為1.2,中層副職為1.1。

  2.考核辦法:學校每年對行政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崗位履責情況進行考核。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副校長以組織部、教育局組織的考核測評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層行政人員每年向校監會和教代會進行述職,以校監會成員、教代會代表的測評和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3.行政人員經考核測評,教職工(教職工代表)滿意度超過70%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

  4.行政人員如有師德失范行為或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教育教學事故的,依據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應部分。

  5.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一經確定,除“金鑰匙”獎中的相關單項獎外,不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它獎項。

  五、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一)學校根據一定比例(不超過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劃定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獨考核發放。

  (二)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工作量獎和超工作量獎。

  1.工作量獎的計算方法:

  ⑴工作量獎不低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80%。

  ⑵工作量系數:圖書館長、報帳員、食堂組長、宿舍組長工作量系數為1.2,其余職員職工工作量系數均為1.0。

  ⑶個人工作量獎計算公式=(工作量獎總額÷系數總額)×個人工作量系數

  2.超工作量獎:

  ⑴超工作量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⑵超工作量獎主要用于完成學校相關突擊性工作的加班費用。具體工作由學校安排或由學校委托相關組長進行安排,由學校根據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發放。

  (三)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規

  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撤離職守,不無故缺席集體活動和政治學習,一學期基本無病事假。

  2.工作態度

  及時完成學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工作主動,態度積極,團結協作。

  3.工作實績

  堅持服務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師生、家長的認可,工作完成質量高,成績顯著。

  六、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其它規定:

  (一)教職工出現病事假、產假、婚假以及工傷等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定后從次月起分別分別停發6個月和12個月,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按規定發放;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科學規范、便于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主動作為,有效推進學校工作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鼓勵先進,促進學校發展。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全過程公開,接受教師的監督。

  3、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節”的原則。獎勵性工資堅持向有突出貢獻的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照顧老年同志,堅持中小學統籌,相互調節,合并思考的原則,力求合情合理,科學規范。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計算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標準,分平行班和實驗班兩個梯隊分別比較,按照班主任量化積分進行排名,分出三個檔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檔次總和調平。只計算5個月。此項由政教處操作。

  2、領導崗位津貼:

  按照副校級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標準,同樣計算5個月,同樣按照各領導的工作表現分為三個檔次,每月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部分教師分三個級別評議。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由教育局考核。

  (二)計算人平總數工資。

  人平績效工資=(參與對象績效總和———班主任津貼總和—領導津貼總和)/參與人數(記為w)。

  (三)分別計算不同類別人群的績效工資。

  1、年滿58周歲以上教師的工資:此項系特殊人群,屬照顧對象,他們的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范圍,即得人平績效工資。

  2、后勤人員績效工資:由于他們沒有參與教學工作或參與教學工作量較小,無法統一標準,故單獨考核,按后勤人員的人平績效總額包干,由校委會組織對后勤人員的平時工作表現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別比照教學人員的高、中、低檔進行。

  3、代課人員的績效工資,嚴格地說,代課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但學校要考慮,由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作出一定的補償。但補償的金額不得高于歷年來的金額。

  4、中心學校的人員的績效工資不納入此項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員統稱為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核辦法。

  1、教學常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10%納入計算,實行扣款制。按照常規教學檢查的標準和要求,每次檢查不達標,缺備課每節次扣5元,每次作業扣10元,監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閱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實行累計扣款,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準確的依據。

  2、考勤: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20%納入計算。仍實行扣款制。分為三類: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簽到扣5元,累計扣完為止。二是會議考勤,每次曠會扣20元,遲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為止。此兩項由政教處提供準確的依據。三是上課考勤,每次曠課扣30元,遲到每次扣10元,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30%納入計算,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如臨時性代課,每節3元,由教導處統一造表,還有臨時性抽調其他大型工作補助,由校委會統一研究決定,再按照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計算,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的教學資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計算早晚自習和輔導。本學期按照20周計算,每超出一點補3元,低于一點扣2元。不夠的錢用考勤、常規教學的扣款來補償。還不夠的學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結余,平均補給所有的教學人員。

  4、教學成績: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40%納入計算,先計算特殊貢獻獎。此項由教導處統一造表。

  (1)教師四優評比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論文獲獎、教案評選及新聞報道發表:省150元、市80元、縣50元,講課說課比賽獲獎的省級及以上的300元,市級150,縣級100元。教師獲得榮譽模范的市級及以上150元,縣級100元。

  (2)輔導學生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以文件或證書為準。國家級每人次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縣一10元,縣二5元。縣三沒有。涉及到三科聯賽的綜合名次的可重復計算。

  再計算教學成績,取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兩次成績,按照學校計算成績的積分制度進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檔次進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獎100元。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5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

  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

  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

  ①當月遲到或早退達到6-10次的;

  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

  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

  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7-10個工作日的;

  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

  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

  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4、經批準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系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群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12月日經職工大會表決通過,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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