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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零售專賣店應急處置方案范文(通用7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煙花爆竹零售專賣店應急處置方案范文(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煙花爆竹零售專賣店應急處置方案范文(通用7篇)1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區安全穩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營口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委、區政府具體工作要求,抓實抓細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全力保障市民度過一個安樂祥和的節日。
二、工作目標
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不發生有惡劣影響的非法銷售和違法燃放事件;不發生因處置不當引發的次生事故。
三、工作職責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指導、協調工作,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遵守經營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儲存、銷售不符合規格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期間的公共安全與管理;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和確定運輸路線等工作;依法審批大型焰火燃放,組織銷毀處置過期、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區教文旅局:督促指導全區中小學(含幼兒園)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加強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的監測和預警,強化重污染天氣下的管控工作,及時發布空氣污染預警信息。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排部署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小區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宣傳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督促指導農業系統宣傳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通報抽查結果,查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偽劣、超標和過期的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的行為。
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的設置和轄區內占道許可與管理工作,依法組織開展違規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清理整頓。
區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安排救援力量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前置值守,及時撲救突發火情。
區營商局:依據站前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臨時銷售點的經營許可。
區各辦事處:組織轄區內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統籌轄區志愿者力量,積極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
四、臨時銷售有關要求
(一)20xx年春節期間臨時銷售煙花爆竹培訓報名時間截止為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0日,培訓時間為20xx年1月4日,臨時占道許可及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證辦理時間截止時間為20xx年1月9日,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銷售時間(即許可證有效期)為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2月5日。
(二)煙花爆竹批發單位要對所銷售的產品質量負責,嚴禁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向臨時經營點銷售煙花爆竹前要主動向轄區應急管理部門提供本單位煙花爆竹生產廠家的資質、產品質量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
(三)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在銷售煙花爆竹時要與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嚴禁無《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購買和銷售煙花爆竹。
(四)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對簽訂合同的臨時經營點未售出的剩余煙花爆竹要在經營結束后3日內回收完畢,實行免費保管,并出具回收管理證明。
(五)臨時經營點必須由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統一實行貨物配送,嚴禁采購、經營非法和假冒、偽劣、超標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的超規格、超藥量及無廠名、無生產日期、無出廠合格證、無燃放說明的煙花爆竹產品;嚴禁經營含有氯酸鉀、禮花彈等產品以及A、B級產品;嚴禁經營過期煙花爆竹制品;嚴禁采購、銷售未按要求進行標志和登記流向的煙花爆竹產品。
(六)《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頒發的具體流程和所需要件行政審批部門制定并解釋。擬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經營者,到站前區應急管理局報名,并按照站前區有關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七)臨時經營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應當留存在銷售攤點備查,不得轉讓、買賣、出租、出借,逾期自動作廢。
(八)站前區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實施機關要向當地應急、公安、消防、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通報《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發放情況。
(九)為便于煙花爆竹產品配送和回收管理,減少長途運輸,杜絕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確保煙花爆竹質量安全,嚴禁跨縣(市)區銷售煙花爆竹。
五、安全條件
(一)禁止在與居民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筑物內銷售,臨時經營點的面積不大于15(3×5)平方米,備貨存放面積不大于經營點面積且需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臨時帳篷的面積不大于24(4×6)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
(二)零售攤點與學校、幼兒園、醫院、農貿市場、大型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電力安全距離,220KV及以上的區域變電站圍墻,220KV以上的架空輸電線路(煙花爆竹總藥量小于等于80kg50米;大于80kg且小于等于100kg60米;大于100kg且小于等于200kg65米;大于200kg且小于等于300kg70米)。
(三)臨時經營點應配備不少于50升的消防鹽水和足夠的消防器材。(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5kg不少于2個,滅火器要在有效期內。)
(四)臨時經營點煙花爆竹擺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含墊放物架高度)。
(五)臨時經營點不得使用明火取暖或架設臨時性電氣設施。
(六)臨時經營點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嚴禁煙火”、“易燃易爆”,以及周邊設置“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標志。
(七)臨時經營點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應提示并指導消費者按燃放說明燃放,公安部門要嚴格路面查控,打擊不按區域購買、非法運輸行為和非法儲存行為。
(八)臨時經營點要對煙花爆竹的型號、數量、流向進行登記,并對其銷售煙花爆竹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九)臨時經營點需設置夜間值守人員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人員及聯系方式負責夜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站前區高度重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工作,積極探索批發企業設點連鎖經營模式,科學合理規劃布局零售店(點),確定臨時銷售網點控制數量,向符合《煙花爆竹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xx)的申請人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所有露天零售(點)全部采用阻燃篷布。
(二)站前區根據本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申請人員條件、人員培訓等具體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條件。
(三)站前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點,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并向社會公布12350舉報投訴電話,鼓勵群眾曝光非法違法行為,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工作氛圍。
煙花爆竹零售專賣店應急處置方案范文(通用7篇)2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鎮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節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根據《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我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燃放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黨政辦、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農服中心、規建辦、社事辦、經發辦、財政辦、文服中心、社保所、衛生院、石灘派出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燃放辦”),由鎮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從鎮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規建辦、石灘派出所、社事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經發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鎮燃放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鎮和各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鎮燃放辦職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協調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開展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實鎮政府和鎮燃放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級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居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石灘派出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做好全鎮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制訂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平安辦:要將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鎮財政辦:負責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
鎮經發辦:負責配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協助區市場監管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配合區質監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要在春節前組織力量對化糞池、生化處理池等地下管網設施進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氣體檢測,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落實巡查守護措施,確保無重大安全隱患;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規建辦:負責對全鎮建筑工地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鎮文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鎮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農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加之春節將至,學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員返鄉過節,傳統祭祖、上墳、鬧元宵等活動頻繁,入山游玩、外來走親戚以及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點孔明燈,森林火災隱患十分突出,應加強防火宣傳,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
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于20xx年1月3日啟動全鎮宣傳發動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及相關站廳內張貼并向返鄉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鎮應急辦牽頭,各村(居)組織人員參與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鎮燃管辦將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全面清查關閉禁放區域內未經許可的經營點、儲存點,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轄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總結(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鎮屬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從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要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圍繞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閑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核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為“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轄區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車站、危化品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及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嚴格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鎮煙花爆竹產品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條形碼及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志。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于25克、內徑大于30毫米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鎮應急辦、石灘派出所要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或燃放。鎮燃放辦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
(五)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轄區域內的加油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轄區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六)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組織機關干部、社區志愿者和村(居)委會等各方力量,開展巡邏監控,做到每條道路、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在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社區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鎮衛生院要指導督促各衛生室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石灘派出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全鎮煙花爆竹管理面臨的嚴峻形勢,精心組織,強化監管,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及時報告重大事項,落實專人匯總、報送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等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于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報送鎮燃放辦。
煙花爆竹零售專賣店應急處置方案范文(通用7篇)3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南寧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要求,根據《隆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隆府規〔20xx〕1號)《隆安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隆安縣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及宣傳工作方案>的通知》(隆環委辦〔20xx〕5號),為強化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和宣傳,確保廣大群眾過上安全、綠色、環保的節日,改善城廂鎮春節期間環境空氣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時間
20xx年1月22日至2月15日
二、工作目標
按照《隆安縣人民政府關于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的通告》要求,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宣傳引導,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全社會煙花爆竹禁燃限放行動自覺;強化源頭整治和巡查執法,嚴格依法管控煙花爆竹燃放,做到措施到位、管控有效,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空氣質量優良。
四、組織領導
成立城廂鎮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鐘團鎮黨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
副組長:陸暢恒鎮黨委政法委員、副鎮長
陸麗英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由羅志毅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
五、禁燃限放區域劃分
按《隆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隆府規〔20xx〕1號)確定的區域落實。
(一)法定禁放區
全縣范圍內的下列區域和場所,在任何時段禁止經營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檔案館、圖書館;
2.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及鐵路安全保護區;
3.加油站、液化氣站(點)、停車場、重要物資倉庫等禁火區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
4.水利設施,水電供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辦公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老院、福利院、廣播電視臺、融媒體中心等單位;
6.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林地、綠地、公園;
7.軍事設施保護區;
8.城區廣場、集貿市場、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9.建筑物室內及其走廊、樓梯、電梯、屋頂、陽臺、窗口;
10.城區主次干道、橋梁、隧道、地下管道、豎井。
以上區域和場所的產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設置明顯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警示標識,并負責監管。
(二)縣城限放區
1.縣城舊城區:東至右江,西至南百二級公路,南至污水處理廠,北至城北鐵路橋洞—南波灣小區。
2.震東新城區:東至寶塔點燈山一寶塔實驗小學,西至寶塔大道,南至右江,北至粵桂小學。
限放區域內,在下列時段不準許經營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農歷除夕0時至正月十五24時;發布橙色、紅色預警重污染天氣時段。
(三)臨時燃放區域和時段
1.設置20xx年度春節臨時燃放區域為:震東社區思源大道(民興路思源大道交叉路口至馱麻溪段)
2.準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為:農歷除夕0時至正月十五24時。
六、工作重點
(一)加強源頭整治
1.嚴格控制煙花爆竹市場投放量。配合縣應急局科學布設煙花爆竹經銷點,禁止在禁放區以及限放區的城市道路、業主自有用地紅線范圍設置煙花爆竹銷售點。
2.嚴查非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安排人員與縣應急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春節前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加大對鋪面、出租房、閑置房和城郊結合偏僻區域的排查力度,依法搗毀私自存儲窩點,收繳非法煙花爆竹,從源頭上減少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市場。
(二)加強巡查執法
1.實施網格化管理。各村(社區)是煙花爆竹禁放作為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全面抓好本轄區禁燃限放管控任務部署實施,按照網格化管理的要求,實行村支書、主任負總責,包片村干分片負責的管控制度。加強對街道、社區和人群密集場所的管理、巡查、監督工作,將管控范圍延伸至每條街巷、每個社區、每戶商家店面、每家企事業單位、每個家庭,確保實現全覆蓋、無死角。發現問題要及時勸阻和處置,處置不了的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鎮級各相關單位要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2.嚴格執法管控。春節期間,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會同縣公安局、應急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開展聯合巡查,緊盯除夕、初一等重點時段和廟宇、祠堂等重點場所,對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嚴格處罰并曝光。在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要全面加強禁放區、限放區執法管控工作。
(三)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倡議書、在微信群里轉發、電子屏等各類宣傳媒介加大了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宣傳力度,以多種形式宣傳我縣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有關規定,將禁放、限放、少放的宣傳覆蓋各村(社區)全域;認真開展重點宣傳(特別是縣城限放區涉及的村、社區要加大宣傳力度),號召廣大群眾自覺參與到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當中來,確保宣傳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倡導文明、安全、綠色、環保的過節方式。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各鎮直相關單位要從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逐級落實責任,積極組織協調各方力量,確保宣傳和管控工作落到實處,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二)密切協調配合,確保落實到位。各村(社區)、各鎮直相關單位加大宣傳力度,落實管控責任,確保宣傳有效果、管控有成果。對推進工作不力、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發生污染天氣、空氣質量惡化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責任追究。各村(社區)、各鎮直相關單位請于1月29日前將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開展有關工作照片報鎮政府。
煙花爆竹零售專賣店應急處置方案范文(通用7篇)4
為全面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全市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繼續鞏固我市禁放工作成果,為全年禁放工作開好局、打好基礎,現制定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大灶”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板塊、各部門組織協調機制作用,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源頭管控、嚴格執法查處,全面落實禁放措施,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安全隱患,實現全市禁放區內煙花爆竹“零燃放”“零銷售”,堅決不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爆炸、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煙花爆竹禁放管控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市公安局大數據指揮服務中心,由王志軍副市長任總指揮,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及虞山、琴川、常福、莫城四個街道分管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統籌協調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部署,明確職責任務。一要加強組織領導。煙花爆竹禁放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項重要民生工程,對推動我市文明城市建設,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意義重大。各成員單位要認真總結和借鑒往年成功經驗,加強動員部署,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以塊為主、齊抓共管”原則,加強禁放工作的組織實施,全力以赴做好管控工作,確保圓滿完成“禁放”任務。二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禁放區域管控職責,建立“街道(鄉鎮)—社區(村)—小區”三級聯動體系,充分發動街道、社區和廣大干部群眾、社區網格員、志愿者,逐小區、逐路段、分片、分段包干,將管控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虞山、琴川、常福、莫城四個街道要成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負責人”的禁放管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協調本轄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制定詳實周密的管控工作方案,并于1月21日前報市禁放辦備案。三要強化責任擔當。禁放辦成員單位要堅持“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原則,從人、財、物等方面予以支撐。市禁放辦要做好禁放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要牽頭組織好源頭管控工作;其他成員單位要做好本單位、本系統服務管理對象的禁放宣傳和宣傳經費保障工作。
(二)廣泛宣傳發動,加強教育引導。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禁放新聞宣傳工作,加強禁放必要性、文明性、安全性、環保性的宣傳,同時對違法典型案例在第一時間予以曝光。公安部門負責向新市民入戶和購車上牌的車主宣傳,做到入戶、上牌不燃放煙花爆竹;承擔市禁放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相關職能,統籌協調日常工作,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私銷煙花爆竹行為,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聯合執法檢查,打擊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加強全市93家煙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管理。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大氣環境污染監測,分析相關數據,通報市禁放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城管部門負責協調在LED、戶外廣告屏播放禁放標語或公益宣傳片;將在環境清掃過程中發現的違法線索通報公安機關;對煙花爆竹廢棄物進行統計分析。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工商業主的禁放宣傳,倡導開業不再燃放。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小學生禁放宣傳教育,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通過中小學生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民政部門負責向新婚夫婦、殯葬服務企業開展禁放宣傳;對在常商會等社會團體開展禁放宣傳。住建部門負責督促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組織物業公司開展禁放宣傳活動,及時勸阻違法燃放行為。文體旅部門負責排摸掌握星級賓館、飯店承辦慶典喜宴情況,督促經營人告知服務對象禁放規定。行政審批部門負責向新增市場主體開展禁放宣傳,引導開業不燃放煙花爆竹。虞山、琴川、常福、莫城四個街道要在三環路以內的居委會、小區物業辦公點等處設置煙花爆竹宣傳點、置換點,向市民宣傳禁放規定,并鼓勵市民主動上交置換煙花爆竹;相關屬地板塊要抓好三環路以外重點部位禁放工作的落實。新市民事務中心負責會同各板塊做好對在常過節新市民的禁放宣傳告知工作。全市各黨政機關及相關單位要與全體工作人員(含下屬單位)層層簽訂《禁放承諾書》,明確禁放規定。
(三)全面動員參與,落實管控措施。各地各部門要精心組織、突出重點,確保禁放管控任務落到實處。一要全面組織動員。要以禁放志愿者隊伍為基礎,全面動員物業保安人員、治安積極分子、在校大學生和商家業主組成禁放志愿者隊伍,確保每幢新村大樓、每條街巷、每片商業區、每條交通干道、每家企業單位都布建有管控力量。虞山、琴川、常福、莫城四個街道要對禁放區范圍內街道路面、新村小區、背街小巷及商業區按照網格化管控要求,采取“分片包干”方式,具體落實管控責任。同時要專門組織一支應急響應隊伍,在網格內開展動態巡查管控,并做好與公安部門的對接。二要突出重點管控。要全面排查禁放區域內賓館飯店、沿街商鋪、婚慶禮儀、在建工地等重點單位,及時掌握宴席預訂、裝修開業、婚喪嫁娶、工程開工等信息,及時做好上門宣傳告知。特別要做好對因疫情影響在常過節的.新市民宣傳告知工作。三要落實分級管控。禁放管控分為兩個階段:一級管控期:除夕晚19時至年初一上午10時、年初四晚19時至年初五上午10時。每個小區至少安排6名管控人員(1名社區工作人員、2名志愿者、3名物業保安)。二級管控期:年初一、年初二、年初三、年初五、年初六、正月十五晚17時至晚上21時;年初八早上7時至上午10時。
(四)強化督導檢查,依法查糾查處。一要強化督查。市級層面成立由紀委監委牽頭的督導檢查工作組,對各單位宣傳發動、重點時期管控、源頭治理、執法查處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到位、責任未落實的板塊和部門,將予以通報;對紙屑滿地、警情高發、造成事故的區域進行倒查問責,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在一級管控期間,市禁放辦要組織專門力量開展督導,各板塊也要成立督導檢查組,加強對各社區(村)禁放工作的督導檢查,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禁放措施落到實處。二要依法查處。對查獲的非法銷售、存儲、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禁放條例》依法處罰。對在禁放區域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的,應急管理部門嚴厲查處,公安機關要主動跟進,追溯源頭線索,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活動。對違規燃放行為,在日常執法中要堅持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違法燃放不聽勸阻的,對被處罰后仍違法燃放的,對一、二級重點管控期內違法燃放的一律帶至公安機關接受詢問調查,并頂格處罰,對阻礙執法的一律以妨礙公務依法嚴厲處罰。三要及時匯報。虞山、琴川、常福、莫城四個街道要及時掌握管控工作狀況,加強與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部門的對接。一級、二級管控期間,遇突發情況及時與110指揮中心聯系,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門要配足配齊執法力量應對突發情況。要及時匯總管控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好人好事等典型事例),并于2月8日(正月初八)、2月16日(正月十六)上午11時前報送至市禁放辦。
煙花爆竹零售專賣店應急處置方案范文(通用7篇)5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轄區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根據《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xx〕87號)要求,結合街道轄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社會面安全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職責分工
(一)街道辦事處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員、李家沱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街道黨政辦、黨群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規建環辦、社事辦、財政辦、社區事務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態環保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李家沱市場監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
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街道禁放辦職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與村(居)簽訂責任書;組織開展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門、單位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街道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在轄區內燃放和違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打擊,保證市民過一個寧靜、祥和的春節。
街道應急辦:配合區應急局、派出所查處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黨群辦:負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街道財政辦: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的落實。
街道城管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街道城管執法大隊: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上報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經發辦: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教育、醫療機構等區域的看護;負責制訂轄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
街道規建環辦: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負責指導轄區物業企業加強禁放的宣傳力度;督促物業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負責組織指導文娛場所、旅游景點、宗教場所等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平安辦: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信訪、涉穩事件。
李家沱市場監管所:配合派出所對轄區煙花爆竹非法零售經營點查處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處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等工作。
街道各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有關企業單位場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村(居)職責
各村(居)是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經辦人員是具體責任人。
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等社會力量加大禁放的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會同派出所、應急辦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安全守護措施。明確網格內管控人員,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按照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工地、進文娛場所、進宗教場所、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的要求,采取掛橫幅標語、設置專欄、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微信QQ群發布宣傳信息等多種形式,提升群眾對禁放區劃設及相關管理規定的知曉率。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要在屬地轄區和行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集中查處(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辦將牽頭組織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轄區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轄區禁放規定,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16日—2月28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各村(居)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作為、齊抓共管,緊緊圍繞《條例》的貫徹實施,認真研判形勢,層層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方案制定、動員布置、宣傳發動、責任書承諾書簽訂、跟蹤檢查等工作。
(二)強化動員部署。街道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逐一細化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層層動員、狠抓落實。
(三)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街道轄區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由應急辦牽頭進行巡查,確保轄區內“零銷售、零儲存”。由派出所牽頭,在轄區外圍布設檢查卡點,防止煙花爆竹流入本轄區;督促長途汽車站、碼頭、公交客運、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四)堅決打非治違。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閑置廠房、待拆(建)工地、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重災區”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對轄區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打擊查處生產、經營、儲存、燃放以及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違法行為。
(五)強化重點管控。各村(居)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組織專門力量,以春節期間特別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高峰時段為重點,落實網格化管控機制,建立健全轄區專人管控工作責任制度。街道各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深入一線指導檢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及時查處燃放行為。
(六)嚴格督導問責。街道黨政辦和紀工委加強對20xx年春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街道禁放辦對各村居、街道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暗訪抽查和督導,并圍繞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燃放舉報、曝光情況、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報警數、成災死傷人數、查非打非戰果、煙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標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及時報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報送有關工作情況,按要求及時報送街道禁放辦。各村(居)于20xx年12月15日前報送工作方案、禁放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見附件1),禁放管控“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于20xx年2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煙花爆竹零售專賣店應急處置方案范文(通用7篇)6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巫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城區及有關區域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切實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經縣政府同意,現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調整完善巫溪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李先斌任組長,縣政府副縣長唐江洪、縣政府黨組成員吳海龍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縣教委、縣經濟信息委、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城市管理局、縣交通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信訪辦、縣供銷合作社、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四項創建”辦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燃管辦)設在縣公安局,由吳海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伍遠鵬,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胡懷明,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治安大隊大隊長李在泉任辦公室副主任,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局、縣城市管理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供銷合作社、柏楊街道、寧河街道派人集中辦公,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巫溪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縣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縣燃管辦負責具體實施和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各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抓好工作方案制定、動員部署、宣傳發動、督導檢查等工作,確保本行政區域內禁限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統籌整合資源,廣泛宣傳引導
各鄉鎮(街道)、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條例》《通告》規定的禁限放區域以及“禁放區內禁售、禁放煙花爆竹”要求,從即日起啟動宣傳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
(一)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
(二)縣委宣傳部負責統籌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細化落實措施,組織協調主流媒體和“兩微一端”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通告》相關內容,在主流媒體每日電視頻道黃金時段播放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及時曝光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縣經濟信息委負責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在20xx年1月31日(除夕)和2月15日(元宵)分別向本縣用戶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向進入本縣境內的手機用戶發送禁放煙花爆竹提示短信。
(四)縣教委負責組織中小學、幼兒園依托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發揮“小手牽大手”作用。
(五)縣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本網格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守《條例》《通告》。
(六)各鄉鎮(街道)要依托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等)、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公益宣傳;在各入巫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汽車站內張貼并向入巫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居民小區每個入口處必須張貼禁放通告、海報,每個居民小區禁放宣傳標語、橫幅不得少于5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三、嚴格安全監管,強化源頭管控
(一)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嚴格許可、強化監管”的原則,嚴把安全準入關,嚴格經營許可,嚴格培訓考核,嚴格執法檢查,加強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儲存倉庫和零售店安全管理,督促批發企業嚴格出入庫管理,落實流向登記制度,督促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落實實名購買登記要求;同時做好燃放限放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點或臨時零售點布點設置、許可證核發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零售點現場監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
(二)公安機關要嚴把道路運輸許可關,嚴格審核相關企業、人員、車輛資質,依法核發運輸許可。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以入巫高速公路、省道、國道和繞城高速公路為重點,依托已有的檢查站和鄉村交通勸導站,設立煙花爆竹檢查卡點,開展道路運輸檢查,依法查處無證運輸、不按規定線路運輸、非危險品運輸車運輸、超載、超速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等違法行為。
(三)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投放本縣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對不合格產品依法從嚴查處,并將產品質量抽檢信息及時抄送有關部門。供銷要做好煙花爆竹專營管理工作,督促經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街面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清查整治。
四、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安全風險
各鄉鎮(街道)、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本網格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做到安全隱患“發現即整改、整改即落實、落實有復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對禁放區、燃放區、禁放場所及“樓宇平臺、地面建筑、地下空間”等重點區域場所開展“地毯式”滾動排查,確保發現隱患徹底、整改措施堅決、復查結果嚴格。
特別是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和樓宇小區物業公司要在春節前組織力量對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管理的化糞池、生化處理池等地下管網設施進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注,落實巡查守護措施,確保無重大安全隱患。
五、加大聯動執法,嚴格依法查處
縣燃管辦要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嚴格落實“查點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運、查個人私買”,強化與云陽、奉節、巫山、城口等周邊縣的區域聯動合作,加大聯動執法,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公安要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偵辦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大打非治違工作力度,依法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查處涉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安全事故;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查處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煙花爆竹零售網點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市規定品種和規格煙花爆竹的'行為;交通部門要督促長途汽車站、短途汽車站、公交等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煙花爆竹,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和其他部門移送的違反交通行業法規的違法案件實施處罰;城市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街面流動無照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在全縣公布市民舉報電話,鼓勵市民積極舉報違法行為,按照職責分工移交有關部門核查,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依法查處的各類違法行為,媒體要及時曝光,做到“處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大的執法震懾效果。
六、落實禁放看護,做好應急處置
各鄉鎮(街道)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有效,認真抓好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煙花爆竹重點時段,以街道、社區為基本單元,以轄區道路、重點地區、樓群單位、行業場所為重要點位,明確禁限放看護“網格化、實名制”,分區、劃段包干負責,嚴格落實禁限放看護措施,并通過現場檢查、視頻檢查等方式,確保看護力量在崗在位。寧河街道、柏楊街道于20xx年12月13日前報送禁放看護“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
同時,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公安機關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消防救援部門要制定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開展針對性應急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確保遇到火情第一時間開展先期處置;衛生健康部門要組織醫療機構制定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煙花爆竹零售專賣店應急處置方案范文(通用7篇)7
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噪音污染,防止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災害事故,確保我市城區空氣質量有效提升,根據三明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強化20xx年兩節期間顆粒物管控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生態為先、民生為本、宜居為主、安全為要的理念,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環境污染及火災、爆炸等事件的發生,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使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清新的春節。
二、工作要求
(一)嚴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20xx年1月31日(除夕)至2月16日(正月十六)
(二)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1.南翔路以南、國林路以北各居民小區(含盛景小區、詠梅園、景泰秀水、一附宿舍、凱悅藍山、大帝永隆、永星小區、永安山莊),五洲小區,金色華府,中青悅府;
2.南坑路以南、榮康西路兩側、燕江中路兩側各居民小區(含南塔新村、龍嶺新村),凱城華府,豪門御景,新安大院;
3.解放北路以東、西營路兩側各居民小區,名流豪庭。
(三)一般控制區域
除嚴控區域以外的城區。
(四)管控要求
1.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全面禁放煙花爆竹;
2.一般控制區域可以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1000響以下大地紅、300響以下電光炮以及個人燃放類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禁止燃放除前述規定品種之外的其他煙花爆竹。
三、職責分工
市委文明辦:負責將禁放鞭炮工作納入文明鄉鎮、文明單位考評內容,禁止上班燃放“開門炮”。加大了煙花爆竹管控宣傳力度,協調文明志愿者開展煙花爆竹管控工作宣傳,向市民發放倡議書,充分利用市民廣場大屏幕等媒體在春節期間播放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標語,強化輿情正面引導,積極營造文明過大年的良好氛圍。
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涉及煙花爆竹的其它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市城管局:牽頭負責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城管大隊負責將煙花爆竹管控納入臨街店鋪“門前三包”、市容市貌整治范圍,進行執法管理,對臨街店鋪業主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取締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的攤點,做好收繳煙花爆竹的銷毀工作,依法辦理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的行政處罰案件。環衛所要加強巡查,及時清運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垃圾,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對主干道路等主要場所組織灑水,抑制揚塵。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導。
市應急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企業、商戶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的宣傳告知,配合查處無照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永安生態環境局:負責大氣環境監測,分析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區大氣影響數據并及時報市政府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加強禁燃環保宣傳。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安全檢查,督促公共交通運輸單位及司乘人員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重點企業等相關單位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宣傳,按要求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向手機用戶發布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公益短信的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加強中小學生、老師及家長的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宣傳教育。在全市教育培訓機構及中小學校、幼兒園印發《關于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督導學校加強對學生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市民宗局:做好寺廟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的宣傳工作,設立醒目的橫幅,并且在宣傳欄上張貼好公告,引導廣大群眾文明拜祭,營造宗教活動場所的良好環境,防止產生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好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管控工作,加強禁燃宣傳教育,認真落實管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對于民俗活動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要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四、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保護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嚴控燃放工作。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組織開展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嚴控燃放工作,嚴格落實各項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措施,確保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
(二)大力宣傳,廣泛動員。結合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大力宣揚文明綠色過年新時尚,動員市民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張貼通告、發放告知卡、懸掛條幅、設置宣傳欄等方式,深入做好嚴控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融媒體中心要充分利用宣傳優勢,制定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持續滾動宣傳報道嚴控燃放煙花爆竹政策和工作開展情況;市場監管、應急等有關部門要引導群眾從合法渠道購買合格產品,拒絕超標、非標、非法產品,嚴格遵守禁限放規定,不斷提高群眾安全、文明燃放意識。
(三)統籌協調,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春節期間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明確本單位行政“一把手”作為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親自部署,親自檢查,狠抓落實。市效能辦要加強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督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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