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銷毀方案(通用12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煙花爆竹銷毀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1
為扎實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認真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要求,推動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措施落地落實,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從根本上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圍繞深入查找、督促整改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在全鎮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主要包括五項工作任務:
(一)深化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加強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的領導,做好煙花經營企業專項整治:一是整治經營批發企業在旺季期間超量儲存;二是整治經銷超規格、超藥量、超級別的違禁產品與“假大空”不符合產品質量要求問題;三是整治煙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登記不完整、產品標識碼信息上傳等規定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二)嚴格煙花爆竹安全執法檢查。聯合上級部門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執法檢查。批發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儲、違規堆放,在倉庫存放其他危險物品,向零售店(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產品等行為。零售店(點)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儲,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三)強化煙花爆竹運輸環節安全監管。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企業、運輸車輛及駕駛人員的檢查和勸導。嚴禁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和不具備相關資質(資格)的承運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嚴禁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違反有關標準和規范裝載、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懸掛警示標志、超速行駛、途中經停沒有專人看守、裝載煙花爆竹車廂載人的違法行為。對承運單位、車輛、人員涉及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四)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行為。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及上級部門合理劃定煙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區域,根據我鎮實際情況明確禁限放范圍,嚴格監管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加強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制定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方案,充分運用廣播、微信群、公眾號等新聞媒體以及手機短信、廣告牌、“敲門行動”、橫幅、宣傳單等宣傳載體,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公民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合法購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三、實施方式及時間安排
從5月初至12月底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5月初)。認真分析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形勢,制定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二)實行“三查”階段(5月初至7月15日)。針對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等敏感時期,組織多方力量,認真開展煙花爆竹行業領域督查檢查,并實行檢查組組長簽字。
一是企業實行自查(5月初至5月15日)。督促企業開展安全隱患及違法行為的自查自改自報,對企業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進行自行糾正處理的,可免予處罰或從輕處罰。
二是屬地全覆蓋檢查(5月16日至6月15日)。按照職責分工,對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店(點)以及煙花爆竹相關從業企業實行全覆蓋檢查,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及違法行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處理。
三是做好應檢準備(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安辦將組織綜合督導組,對鄉鎮開展綜合督查,煙花爆竹大檢查工作成效將納入重點督查內容,全力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工作落地見效做好迎檢準備。
(三)問題整改階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對企業自查、屬地檢查、市級綜合督查發現的問題,都要建立臺賬,限期督促落實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措施,確保隱患問題整改到位,嚴防因隱患整改不及時而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四)開展“回頭看”階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開展“回頭看”,重點督查大檢查中發現問題隱患整改情況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實施意見階段任務完成情況。
(五)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認真總結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對大檢查工作開展中發現的根源性問題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是落實黨中央、省委省政府關于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我鎮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立即行動,力求實效。明確專人負責,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重點內容、任務措施、實施方式,落實工作時間、工作單位、工作責任和工作標準要求。
(二)加強監管力度,嚴肅追責問責。要加強監管力度,規范檢查文書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責令企業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應防范措施;發現違法行為及重大隱患,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的煙花爆竹從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三)注重總結提高,構建長效機制。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對發現的問題要深刻剖析原因,找準根源癥結,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認真加以提煉,固化為制度規范,不斷提升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四)強化輿論宣傳,加強工作調度。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要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動員人民群眾舉報各類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定期調度專項行動進展,梳理解決共性問題,歸納推廣有效經驗做法,推動工作扎實開展。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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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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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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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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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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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3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局《關于印發〈上海公安機關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滬公通字[20xx]96號)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本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維護我區城市運行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的原則,在總結固化近年來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全區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領導
分局成立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總負責,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具體負責,分局黨委成員協同配合,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任組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分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專項辦,由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治安支隊支隊長錢暉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組織指揮、指導協調、督導檢查和推進落實。各單位也要成立由“一把手”負責的工作專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人和聯絡員,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效推進。
三、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強化宣傳發動。各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圍繞“外環線內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和外環線外盡量不放”這一重點,加強宣傳發動,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一是加大媒體滾動宣傳力度。政治處要協調區主流媒體、電視頻道在每日黃金時段播放煙花爆竹安全管控規定,加大了煙花爆竹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二是加大社區單位集中宣傳力度。各派出所要結合“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組織民警在春節前開展轄區登門入戶宣傳告知。向各街鎮社區發放張貼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等宣傳品,廣泛向本區居民群眾發放《金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告知單》,并通過網上警務室、公安微信微博及居民小區宣傳欄等渠道,宣傳教育引導居民群眾尊法守法。聚焦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單位和場所,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三是加大社會面宣傳力度。各派出所要協調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單位,依托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依托公交車站廣告欄,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各出入境道口發布禁售禁放提示信息、張貼宣傳海報,在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廂,鐵路列車及相關站廳內向來金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
(二)進一步強化排查收繳。交警支隊、各派出所要堅持入滬盤查、路上查繳、面上收繳相結合,關口前移、從嚴設防,全力查堵收繳流入本市、流散社會的煙花爆竹,切實消除安全隱患。一是強化入滬通道管控。在本區出入市境陸路道口加強對入滬貨運車輛的檢查,并在以往煙花爆竹違法販運行為較為突出的省級接壤道路設卡盤查;同時,在與浙江接壤的入滬道口加派警力,重點加大對等外、無名道口的檢查力度,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本市。水上派出所要加強入金水域過往船只的臨檢,并對相關流域沿線小碼頭、小堆場及港口物流進行排查,嚴防通過水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二是強化運輸過程臨檢。交警支隊要加大對區內道路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三是強化社會面收繳。各派出所要組織民警深入鄉村居所、居民小區、各類集貿批發市場、倉儲物流場地、建材堆場、貨運碼頭、水上設施、鄉鎮工廠等單位和部位,以及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閑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逐區逐片逐戶排查,及時查繳非法煙花爆竹,消除安全隱患。四是強化人員管控。治安支隊要會同派出所全面梳理轄區涉及煙花爆竹的重點人員,落實動態管控措施,并會同區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建立煙花爆竹個人實名購買和銷售可疑情況通報制度,督促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發現購買人員形跡可疑、一次超量購買、多次重復購買等異常情況的,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核查,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制造惡性的事件。
(三)進一步強化打擊查處。刑偵支隊、治安支隊、交警支隊、各派出所要堅持依法嚴管、綜合施策,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打擊查處力度。一是加強日常執法檢查。要加強對居民出行較為集中的菜市場、沿街商鋪、商品市場等場所及流動攤點的檢查,嚴防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會同區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對持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零售點的檢查,查處違法銷售禁售產品以及從違法渠道采購銷售等行為;要及時發現、落地核查網上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刪除相關有害信息。二是加強查辦力度。充分發揮刑偵、治安等專業警種優勢,縝密偵查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堅決摧毀一批違法犯罪團伙、搗毀一批非法銷售儲存窩點。要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力爭破獲一批案件,起到震懾作用。三是用足用好法律資源。依法加大對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做到“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及時教育、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對不聽勸阻、執意燃放煙花爆竹或因此引發群眾圍觀的行為,依法予以頂格處罰,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四)進一步強化重點日管控。即日起至20xx年2月5日(元宵節)期間,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部署,重點聚焦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1日(元旦)以及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年初四)、2月5日(元宵節)等時段,投放足夠警力壓到街面和社區,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一是足額投入警力。按照“到邊、到底”要求劃分最小管控單元,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工作措施落地見效。各派出所要按照排摸確定的'網格化管控區域,細化制定民警執勤安排,確保警力在崗在位;警力不足的,由分局統籌調配增援。二是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治安支隊要主動與區平安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區委政法委)完善對接、聯動機制,加強工作協調,組織發動居委干部、樓組長、保安員、社工等平安志愿者,對全區居民小區劃片包干、巡查巡防、勸阻看護,確保每個小區配備社會輔助力量、每個樓宇及路段有平安志愿者把守,第一時間發現、勸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預警撲救初起火災。各派出所要對屬地街鎮平安志愿者開展培訓指導,明確操作要求,規范工作程序,確保任務清晰、程序規范、尺度統一。在重要節點和時段,管控區域民警要帶領平安志愿者共同開展巡查巡防和駐守阻止工作。三是做好充分應急處置準備。各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落實應急力量,加強針對性應急演練。重要節點期間,要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居民安全意識不強、可燃物無序堆積的場所,配強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確保不發生因煙花爆竹引發的案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在總結固化歷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完善各項措施,把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為平安金山建設重要任務抓緊抓好;要細化制定本轄區、本條線、本單位工作方案,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各項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地見效,確保實現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的工作目標。
(二)強化督導檢查。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督導推進,及時發現、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確保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各單位要對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進行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分局督察支隊要加強專項督察,有力督導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分局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強化內部教育。各單位要教育引導廣大民警、輔警及內部工作人員帶頭守法,不燃放煙花爆竹;在查處涉及煙花爆竹案件時,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身安全。對查沒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要落實專業部門予以處理,嚴禁臨時儲存在辦公場所。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4
為切實做好天全縣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人員密集場所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等相關規定和省、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和全縣中心工作,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有效控制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努力維護天全生態氣候城市形象,為建設藍天、碧水、凈土的美麗天全,推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內容
禁燃范圍:天全縣中心城區域和有關場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
1.縣城中心城區:東至龍尾大橋,南至318國道,西至九龍路,北至禁門關橋;
2.文物保護單位、物質儲存倉庫、企業生產經營場所、機動車停車場;
3.車站、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商場、娛樂場所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4.加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5.輸變電設施保護區內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6.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教學、科研等事業單位;
7.各住宅小區、城市主干道、建筑工地;
8.法律、法規規定或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三、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專項整治燃放煙花爆竹行動,在春節期間(2月4日-2月10日)確保天全縣中心城區不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實現“文明過節、治污減霾、安全有序”目標。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統一協調,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陳良軍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由章學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總體管理和協調工作,加強對禁燃工作的領導,負責制定禁燃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督促落實宣傳、教育、巡查、制止、查處等各項禁燃工作;負責工作開展情況的總結。
城廂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治理行動的具體指揮協調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分組和專項檢查工作;牽頭協調各部門開展代為清理消除工作;要按照網格化管理,網格員要深入小區做好禁燃工作;負責完善居民小區物業公司管理辦法,督促物業管理公司落實禁燃責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清掃工具、滅火器等;做好工作資料收集和工作成果匯報。
縣公安局:負責保證集中整治行動的順利進行,落實公安內部警種、部門和基層派出所的禁燃工作責任體系,依法開展違規燃放、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重點管控時段組織派出所民警開展巡防巡查;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依法打擊阻撓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對煽動鬧事、威脅、阻擾、毆打執法人員、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圍觀群眾進行勸離,消除公共安全隱患,維護整治現場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做好禁止群眾將煙花爆竹帶入公共場所的工作;做好相關執法證據采集工作;消防大隊負責做好火災防范工作,配備人員、車輛,對整治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消防突發情況進行處置;交警大隊負責對占用道路進行經營煙花爆竹的流動攤販進行勸離,對未上牌的電瓶車和非法拼裝三輪車進行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暫扣,做好突發事件現場車輛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
縣委宣傳部:組織協調縣電視臺、指尖天全等各類媒體開展文明過節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及時發布文明過節相關規定,公布舉報電話、投訴方式;協調城區大型LED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滾動播出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規定;通過發送短信、網絡公眾號等方式進行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實時發布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社會展示工作成果。
縣城管局:負責依法取締占用街道、人行道、公園、廣場等市政公共區域售賣煙花爆竹的行為,會同相關部門對“門前五包”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宣傳和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落實環衛清掃保潔和垃圾清運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充分發揮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的宣傳載體作用,利用燈箱廣告、車身廣告、車載電視等媒介做好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
縣安監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市場的管理,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指導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對售賣煙花爆竹店鋪營業執照進行檢查,規范管理,引導、教育從業人員依法經營;糾正和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等現象。
縣民政局:負責督促婚姻、殯葬等機構嚴格執行禁放規定;負責向群眾宣傳文明祭祀,提倡用鮮花代替鞭炮爆竹祭掃。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教育廣大師生不得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縣環保局:做好對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等;協助開展巡查工作,糾正燃放行為;加強環境空氣自動站運維保障工作,確保監測數據準確有效,并向縣政府提供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縣住建局:負責查處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污染行為。
縣工商質監局:依法對市場經營主體實施監督檢查,查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在市場經營主體開業登記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縣紀委(監察委):負責對履職不到位、執法不嚴等情況進行督查、問責;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宣傳,要求黨員干部做到廉潔自律并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縣直機關工委:負責向全縣黨政機關公務人員尤其是黨員干都,宣傳中央、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全縣公職人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帶頭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做好親屬及身邊人員文明過節宣傳引導工作。
縣衛計局:負責督促各醫療單位落實禁放規定;收集并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人傷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安排醫療救護人員對整治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人員突發情況進行醫護和救治。
縣民宗局:督促各宗教場所落實禁放規定,禁止在宗教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
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經費保障工作。
其它單位:天全縣中心城區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做好本單位(含院落)、本系統及其工作人員禁燃工作責任的落實。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1月24日-2月3日)
1.加強宣傳的針對性。針對廣大市民群眾對文明過節的需求,大力推廣宣傳低碳文明的過節方式,引導廣大市民充分認識胡亂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
2.縣政府和城廂鎮人民政府簽定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嚴格落實燃放安全工作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城廂鎮為工作責任主體。
3.暢通舉報渠道,設置舉報電話,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鼓勵廣大干部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舉報;發揮天網巡查作用,確保全面巡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3日-2月3日)
1.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進行排查。
(1)以中心城區重要公共場所(音樂廣場、濱河公園、水城、茶馬廣場等場所)為重點進行巡查,安排專人值守,責任到人。(2)加強對交通干道、公路、小區通道、人行道、商業街區、綠地、廣場、公園等公共平臺周邊環境的清理和檢查,形成綜合管控網絡。
2.對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進行集中整治。
(1)對準備燃放煙花爆竹的群眾進行勸離、勸導,做好解釋工作,對私自燃放的進行糾正,并勸離現場。
(2)加大巡查力度,蹲守、車巡、步巡相結合,注重溝通、協調、支援、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執法強力、執法威懾力,工作中既要注重聯動,也要防患于未然,更要確保實效。
(3)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靈活掌握,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注重做好群眾工作,以勸導、解釋為主,注重嚴格執法,公開、公正執法,并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4)集中整治期間,采取全天候、拉網式巡查等方式,對不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5)對存在暴力抗法、阻撓執法、言語威脅等情況的',由公安機關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6)加強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對工作不力的,實行問責。
(三)總結提高階段(2月3日-2月14日)
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吸取教訓,總結積累經驗,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形成工作報告。注重工作成果展示,通過主流媒體對工作成果進行大力宣傳,切實改變群眾思想觀念,扭轉群眾思想習慣,讓文明過節觀念深入人心,讓群眾形成良好的過節習慣。打贏環保攻堅戰,改善空氣質量,凈化環境,提高生活質量,還青山綠水于民。
七、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統一認識
開展中心城區管控燃放煙花爆竹是切實保護環境,提高人民群眾思想意識,踐行綠色發展、科學發展的需要。全體工作人員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開展這次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把燃放煙花爆竹整治工作切實抓緊抓好。通過整治行動切實改善空氣質量,凈化環境,為市民群眾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還青山綠水于民。
(二)精心組織,明確責任
為保證集中整治行動的圓滿完成,各責任單位應按照責任分工認真履職盡責,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密切配合,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必須堅決貫徹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營造“層層抓落實、人人有責任”的工作格局。
(三)嚴肅紀律,依法行政
各單位要求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胡亂燃放煙花爆竹活動的重要性,切實把專項整治活動內容落實到實處。一是參與整治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遲到缺席,不得擅離職守,必須嚴格執行行為規范,做到著裝規范、執法規范、語言舉止文明,確保整治工作高效開展。二是必須服從指揮,狠抓落實,履職到位,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工作中既要嚴格執法、也要注重解釋、勸導、宣傳工作。四是注重工作痕跡,每個執法整治小組要建立工作臺帳、拍攝工作照片、記錄工作數據,形成簡要報告,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
(四)加強督查,狠抓落實
加強督查督辦和責任追究。由縣紀委、縣政府督查室牽頭,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推諉扯皮、執法不到位、執法缺位等現象嚴肅問責和通報批評,切實保障整治任務的順利完成。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5
為深入貫徹執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繼續加強我區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固化近年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市民群眾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架構
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公安金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平安辦主任干永飛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民宗辦、公安金山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委、區文旅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外辦、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機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明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政府新聞辦、區消防救援支隊、金山海事局、金山氣象局、區供銷社等單位分管領導為組員。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管控辦”)設于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和信息匯總等工作。
各街鎮(園區),區各相關委、辦、局,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照區級架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進。
三、管控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
1.加強媒體宣傳。一是管控時間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區主流媒體、報刊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相關內容,每日在主流電視頻道黃金時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開展短信提示。20xx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節點前,本區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向全網用戶及進入本區境內的外地手機用戶發送禁燃禁放提示短信。(責任單位:區移動、區聯通、區電信、區管控辦)。三是依托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欄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印制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提示卡片等宣傳品,發放張貼至基層社區、入滬道口和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依托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進入本區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在空氣質量達到重污染程度時,主流媒體及有關氣象宣傳服務平臺及時提醒市民群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活動主辦單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生態環境局、金山氣象局、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六是各類媒體廣泛公布“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10”報警電話,進一步擴大知曉率(責任單位:區精神文明辦、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七是向社會公布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名單(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八是強化輿情監控和應對措施,及時、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2.加強社會宣傳。一是黨政機關、工會婦聯、國資企業制發一封《禁燃禁放倡議書》;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平安志愿者帶頭遵守、積極宣傳《條例》,勸阻、舉報非法行為,倡導移風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機管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國資委、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并教育員工遵紀守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委、區民宗辦、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各高校、中小學、幼兒園依托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督促學生家庭遵守《條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婚慶、殯喪、搬場等行業單位在承辦業務時明確告知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并作為本單位常態化管理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約,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嚴控市場投放總量。20xx年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工作按照“統一采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銷售品種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向區管控辦報送本區煙花爆竹市場采購投放方案(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
2.嚴格經營許可。20xx年煙花爆竹銷售點要繼續按照外環線外區域“一區一點”要求,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銷售點布點和檢查,確保選點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相關要求。20xx年1月1日前,區管控辦將確定的銷售點報市管控辦、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經驗收合格后發證(責任單位: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3.嚴格銷售現場管理。對銷售點嚴格落實聯合檢查、實名購銷、“一日三查”、銷售可疑情況報告和視頻監控、限量采購等監管措施,禁止在銷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嚴格產品質量把關。本區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備生產資質的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對投放本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將不合格產品信息及時抄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5.嚴格運輸環節安全。一是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及其車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證明(責任單位:區交通委、區國資委、區供銷社)。二是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路線必須符合本市危險品運輸路線相關法規規定(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6.從嚴從緊劃定禁放區域。嚴格執行《條例》有關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外環線以外在20xx年劃定的禁放范圍基礎上,按照“安全、從嚴、從緊”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及轄區實際,劃定20xx年禁放范圍,并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衛健委、區管控辦)。
7.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一是本區各街鎮(工業區)、居(村)委會按照“便民、就近”原則,安全合理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二是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園區))。三是采取多種形式,鼓勵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
(三)強化查處打擊
1.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祭祀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歷年煙花爆竹銷售點及周邊道路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辦、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二是滾動排查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閑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
2.加大對非法運輸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樞紐的檢查,落實進站安檢、民警巡查等制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二是在出入市境陸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開展攔截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三是加強對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只的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
3.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備足保安值班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并勸阻居民非法燃放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在20xx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點時間,全區平安志愿者與公安民警共同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強對居民小區、重點線路的巡查巡防,及時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禁放范圍以外的居民小區,劃定允許燃放區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樓道違規充電、樓道堆物、“清零”行動(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對非法燃放類舉報案件線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報”(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固化查處打擊工作機制。加強網絡巡查監控,及時報告、刪除、屏蔽網上涉及非法經營、配送、燃放煙花爆竹信息。加強情報信息核查,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實施精準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各街鎮(園區))。
(四)強化應急處置
1.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提升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執法,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
2.區消防救援支隊要細化重點目標滅火救援預案,加強訓練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
3.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可燃物無序堆積等場所,落實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對群眾集中燃放的公園等公共場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衛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園區))。
(五)強化考核督導
區管控辦對各街鎮(園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管控工作開展考核,及時通報工作動態,考核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及文明創建的重要參考依據。區管控辦要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現場協調解決難題,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巡訪監督。將違法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征信體系監管。對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平安辦、區管控辦)。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6
中秋、國慶佳節即將來臨,煙花爆竹銷售進入旺季,從業單位運輸、儲存、銷售等活動頻繁,安全生產風險明顯增多,為有效防范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事故,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根據縣紀委《關于傳達市紀委監委節前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相關精神的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內容
(一)批發企業
重點檢查:
1、煙花爆竹倉庫安全設施是否完好,有無加強倉庫消防、防雷、防護屏障和安全監控等安全設施建設,配備足夠的消防、報警等安全器材;2、有無強化產品儲存過程中裝卸、堆放安全管理和庫區(房)安全守衛工作;
3、是否存在超量儲存、超高堆碼、堵塞通道現象;
4、有無在庫房內拆箱、庫房超員作業等違規行為;
5、是否嚴格落實節假日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做到一有情況,能及時報告處理;
6、是否在庫房內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
7、是否嚴格按照《煙花爆竹流向登記通用規范》(AQ4102-20xx),建立完善煙花爆竹產品購買、銷售登記制度,做到銷售產品可追溯。8、買賣煙花爆竹時有無簽訂書面購銷合同,并認真查驗相關資質,有無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
(二)零售經營店(點)
重點檢查:
1、零售經營店(點)許可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是否一致;
2、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行為;
3、是否超量儲存或者店外儲存煙花爆竹;
4、是否超許可范圍經營或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和來源不明的'產品;
5、是否存在非法運輸、非法批發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9月17日至20日)。各鎮(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轄區大檢查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議,督促煙花爆竹從業單位開展自查自改。
(二)檢查階段(20xx年9月21日至25日)。各鎮(區)對轄區內煙花爆竹從業單位開展安全大檢查,普查率要達到100%,并逐家填寫《現場檢查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單位,及時下達執法文書,書面告知限期整改內容和整改時限,并復查整改落實情況,實施閉環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立案查處,并倒查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責任。
(三)督導抽查階段(20xx年9月26日至30日)。縣應急管理局對部分鎮(區)安全大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并會同縣公安局、縣行政審批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視。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是省委巡視組對全市節前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各鎮(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認真研判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形勢,結合實際制定大檢查方案,明確檢查內容、步驟、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壓實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確保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強化執法檢查。各鎮(區)要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高壓態勢,對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問題必須從快從重處理,并依法依規暫扣許可證,堅決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三)強化信息報送。請各鎮(區)于9月27日前,將本鎮(區)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安全大檢查匯總表(附件3)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大檢查表(附件1、2)以及開具的《現場檢查記錄》、下達的執法文書、立案審批表復印件逐家匯總后報縣應急管理局危化科。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7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xx〕117號)的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村委會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文物保護單位;車站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組織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推動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部署開展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結合各轄區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要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總結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
(二)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毀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道安辦:加強對路面運輸車輛的檢查,及時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并向公安部門通報。
(六)環保站: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七)供銷社:負責本系統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區域。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鄉鎮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鎮政府將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干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鎮政府將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于20xx年1月21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于20xx年4月27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鎮安委辦。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8
為全面貫徹執行《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推進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氣環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實處,根據區政府要求和職責分工,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監管部門的職能,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和嚴厲執法查處,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引導廣大市場主體自覺遵守《通告》,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廣陵區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二、組織領導
區局成立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有楠,副組長:尤敬寧,成員:汪筠、尚軍、孫曉燕、鞠在祥、王琿、陳洋、吳勇、朱國順、蘇有來、夏禮軍、劉春、劉士順、楊兆祿、杭國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科,聯絡員:周昀。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1月31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日——3月上旬)。按照工作職責,嚴格查處違規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起)。建立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職責分工
(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科:負責牽頭全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傳達市、區兩級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負責各部門監管工作的情況匯總并上報。
(二)餐飲科:負責向辦理登記注冊的承辦及可能承辦婚慶喜宴的酒店發放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三)注冊科:負責在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四)農貿辦:負責向集貿市場主辦單位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督促其加強對場內市場主體的檢查管理。
(五)辦公室:負責對本系統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負責依法對轄區內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及時上報區局,以便通過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向轄區內辦理登記注冊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業主發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記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向辦理登記注冊的承辦及可能承辦婚慶喜宴的.酒店發放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扎實抓好煙花爆竹禁放各項措施的落實,組織人員加強巡查檢查,特別是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的管控。牽頭部門要及時收集掌握并上報全局禁放工作情況信息,與相關部門加強聯動監管,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及時報送。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的,將按照區政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9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全旗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以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為目標,以治理顆粒物(PM2.5、PM10)和臭氧污染為重點,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促進全旗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健康發展。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煙花爆竹禁燃工作長效機制,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禁燃、禁售范圍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S212(西環線)以東、石哈河街以南、東環路以西、S311線以北,在此區域內,未經批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區域: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東至東環路、南至南緯二街、西至烏拉特路、北至石哈河街)。在此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
(三)上述區域內,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教育、養老機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公園、廣場、文物單位、博物館、商場、農貿市場、殯儀館及其他消防安全重點
單位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燃、禁售時間
(一)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本方案劃定范圍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在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旗范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全旗不再審批煙花爆竹經營證照,對于證照到期的銷售網點一律不予補辦證照;禁止銷售的區域內各銷售網點庫存的煙花爆竹要在10月10日前自行處理。
四、嚴格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審批
在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罰。逢重大慶典或節日活動,確需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局進行審批。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工作職責
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焰火燃放活動的'審批和監管,要切實發揮禁放主力軍作用,精心組織,合理安排警力,確保巡禁管控不缺位,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宣傳,對各部門報送的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必須進行查處,對阻礙煙花爆竹禁限放執法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查處;
城管執法局要利用多種形式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沿街商戶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對禁售區內占
用城市道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進行管理、處罰;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工作。
應急管理局要做好禁售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的安全監管工作,依法查處禁售區內違法違規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加強對銷售煙花爆竹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大型餐飲、商場等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使用電子的煙花爆竹。
生態環境局要聯合氣象局負責監測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質量狀況變化趨勢分析和預報預測工作,如遇不利氣象條件,根據污染程度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住建局要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內建筑工地的宣傳、監管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教育局要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節假日期間組織學校各班主任在家長群中發送節假日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語,做好學校(幼兒園)禁限放工作。
民政局要督促殯儀館等祭祀場所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燃區內殯葬活動的管理;做好婚喪嫁娶等相關從業單位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
房產中心要組織各物業服務公司加強對小區居民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海流圖鎮政府及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照旗級層面
做法,全面細化宣傳、巡禁管控、治理等各項工作措施,建立鎮—社區—小區三級聯動體系,動員組織機關黨員干部、網格長、網格員和志愿者積極參與禁放巡禁管控。加強轄區內禁燃禁售的宣傳工作,特別是無物業的小區和平房區,在醒目位置張貼、懸掛安全宣傳標語。
工信部門和宣傳部門負責協調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運營商,適時向手機用戶推送禁燃煙花爆竹短信;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民參與禁燃煙花爆竹工作;對違規燃放的典型案例,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紀委監委對工作中推諉扯皮、組織不力、推進緩慢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各職能部門要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委監委,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發動。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以及“兩微一端”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進行宣傳,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在全社會形成濃厚氛圍。
(三)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統籌做好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監督管理、查處打擊等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10
為切實做好我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和傷人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動員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包鸞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譚明權任組長,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派出所副所長蘭學鋒任副組長,成員由鎮應急辦、黨政辦、平安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服中心、經發辦、規環辦、民政辦、文服中心、派出所、財政所、中小學、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公室(簡稱“燃放辦”),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余明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朱國鋒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具體工作人員有:李建文、譚城、李昱燎,“燃放辦”的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和協調相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業單位、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及“打非”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職能職責
各村、居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綜治專干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轄區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協助鎮“打非”辦查處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落實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銷售網點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廣大群眾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不符合我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開展“打非”工作,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負責鄉村道路上路執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處力度;負責制定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黨政辦:負責督查各部門關于燃放煙花爆竹開展的工作和落實情況以及節日期間的車輛安排。
鎮平安辦:負責全鎮穩定工作,加強重點人頭和不穩定群體的監控;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杜絕上訪、集訪等事件發生;負責協調解決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所產生的矛盾糾紛。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經發辦:負責各企事業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組織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發動工作,安排各單位召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動員會、部署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鎮規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鄉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及上路執法工作;負責聯系能源部門。
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全鎮煙花爆竹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煙花爆竹經費保障。
派出所:負責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重慶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鎮政府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場監管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鎮中小學:負責對中小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對校園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開通綠色通道,精心組織醫護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強醫院周邊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檢查,嚴格執法,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重宣傳、保平安”主題的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進一步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工作,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道路運輸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1.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勸導站、鎮應急辦要加大對外來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進入我鎮的貨車、面包車、廂式卡車等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對未經許可或違反規定,從事道路運輸黑火藥、引火線、煙花爆竹的,要嚴格依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閑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派出所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等違法違規行為。
4.公布舉報電話,嚴格銷毀非法產品。鎮燃放辦“打非辦”電話:xxx、xxx,同時積極受理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應急辦、派出所統一組織銷毀,嚴禁擅自變相處理,回流社會。
(三)廣泛宣傳,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識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將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以“購買合格產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提升素質等內容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和教育方式引導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實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立足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工作局,充分認識當前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鎮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督查部門要加強對各村居、部門、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報送情況
各村居、鎮級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11
臨近年終,傳統節日較為集中,又到了煙花爆竹燃放高峰期,由此造成的大氣污染也更為嚴重。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冬季決戰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的工作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在太和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放區集中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縣公安局成立由副縣長、公安局長張廣杰任組長,局黨委委員、治安大隊長劉群任副組長,交警大隊、巡防大隊、治安大隊、政工室、城南所、城東所、城關所、城北所、水上所、開發區、火車站、舊縣、趙集、大新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治安大隊,治安大隊教導員夏海明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專項行動。
二、行動時間
專項行動時間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
三、工作目標
依法查處一批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并予以曝光,堅決遏制非法燃放行為,確保《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附件1)貫徹落實到位,禁放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大氣污染防治冬季決戰”取得全面勝利。
四、工作措施
(一)抓宣傳,全覆蓋。《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劃定新的禁放區為城關鎮、開發區轄區全覆蓋,舊縣鎮三角元社區、舊西社區、新村集(紀莊);大新鎮省道406(太任路)以北、新張路以東區域;趙集鄉漯阜鐵路以西區域。相比于去年,今年舊縣、開發區、火車站、大新、趙集都將承擔禁放任務,禁放區各派出所從即日起要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公布舉報電話,及時接受群眾的舉報,對舉報查實案件,嚴格依照《太和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舉報查處獎勵辦法》(附件2)兌現獎勵,以提高社會力量參與煙花爆竹禁放的`積極性,各派出所要廣泛張貼《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單位要全部張貼到位,并簽訂責任狀(附件3)。每戶沿街門面要發放致廣大市民一封信(附件4),每條街和小區要懸掛宣傳條幅,要動員轄區行業場所沿街電子顯示屏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口號和典型案例,政工宣傳部門要通過微信、微博等網絡媒介進行開展禁放宣傳,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查處,強震懾。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對“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零容忍。要充分發動政府力量,堅持縣、鎮、村(社區)三級聯動,切實做到“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全過程阻斷,嚴肅查處禁燃區域內非法經營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責令停止燃放;并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附件5)處500元罰款;對在禁止燃放時間、地點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從嚴從快打擊,達到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目的;凡不聽勸阻、阻礙執法、影響惡劣的,要依法查處,懲罰到位,并由新聞單位予以光。辦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要錄入協同辦案系統,嚴禁弄虛作假,處罰依據是: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五百元罰款。另根據《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對經營管理區域內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不勸阻、不舉報的,由公安部門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此項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當月考評零戰果的單位危爆物品績效考評為零分。
(三)抓聯動,促長效。交警、巡警、情指中心、治安、宣傳、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交警、巡警在路面值勤和開展巡邏過程中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燃巡查力度,對婚慶、殯葬服務單位及大型餐飲、娛樂場所重點關注,告知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對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房地產項目、建筑工地等進行提前告知,對個人燃放行為嚴密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各單位要強化工作效率,接到110指令或群眾舉報后,要做到聞警而動,及時查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嚴密措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敏感、任務艱巨。禁放區各派出所和交警、巡防大隊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要逐級落實責任,嚴密工作措施,確保“禁放”工作收到實效。
(二)強化責任,嚴格紀律。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層層落實責任,層層簽訂責任狀,扎實抓好本轄區“禁放”工作。出現轄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無人查處或查處不力的被舉報的,由單位負責人向局黨委書面說明情況。凡因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查處打擊不力等造成本轄區出現大量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將視情對相關人員問責。
(三)明確專人,暢通信息。禁放區各派出所要確定專人及時收集、上報本轄區、本單位“禁放”工作情況。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物業、慶典、宴席、殯儀服務單位不勸阻、不舉報案件每周一報,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報本單位查處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不勸阻、不舉報案件處罰決定書、罰款票據到治安大隊謝耀杰OA,從即日起,縣局將于每周一早會進行通報。
煙花爆竹銷毀方案 篇12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范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干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筑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筑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并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小學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群眾發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致、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后)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群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臺,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并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信息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匯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