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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書信吧,書信是人們表達情感的一種特別方式。你知道書信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1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
燃放煙花爆竹給人身、財產安全帶來危害,也污染了大氣環境。為貫徹落實祁政發〔20xx〕1號文件精神,加強縣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維護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隱患,減少環境污染,創造安靜舒適的生活、工作、學習環境,根據有關規定,決定在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請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
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覺遵守規定。
禁炮范圍:東至黃土嶺,南至長流路,西至三水廠,北至轉角凼(棲鳳酒樓)。
禁炮時間:20xx年12月31日前,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立春等四個傳統節日可以燃放,其它時間無論任何事項均不得在禁止區內燃放;20xx年12月31日以后,全年禁放。
二、倡導現代文明,摒棄陳規陋習。
全體居民在婚喪嫁娶、開業、喬遷、升學、生日等慶典慶祝活動中,自覺遵守規定,切不可隨意燃放煙花爆竹、干擾公眾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時勸阻,積極配合禁放工作。請讓我們約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陳規陋習,還城區一片安寧和靜謐。
三、善意規勸他人,違規應受處罰。
我們要積極履行主人翁義務,做一名倡導文明、引領新風的傳播者,善意勸阻并制止違規燃放行為;勸阻無效的,請及時舉報,經查證屬實,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個人,處2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國家公職人員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處罰3000元并對其單位或社區、城中村每起扣創衛考核5分;被監護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對監護人所在單位或社區、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們,禁放工作是我縣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需要你我的共同參與和大力支持。無為是你我共同的家園,愛護她、呵護她是每個居民應盡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風易俗,積極踐行綠色文明生活方式,為共同建設好、維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美好家園做出一份應有的貢獻!
舉報電話:xxx
創衛辦:xx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2
親愛的同學們、家長朋友們:
在春節及寒假即將到來之際,我們真誠地向你們問好,并熱切地希望和你們共同度過一個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義的寒假。
《開封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并開始實施。為使同學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安全迎接新學期的到來,防治煙花爆竹可能造成的傷害。希望同學們和家長朋友積極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活動,自覺不去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倡議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幾點:
一、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不攜帶煙花爆竹乘坐車、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積極舉報非法制作、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積極宣傳禁止制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
五、家長要以身作則,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監護,做“守法自護,遠離煙火爆竹”的帶頭人。
親愛的同學們、家長朋友們,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每個人都行動起來,爭做遵紀守法的公民,從遠離煙火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同學們健康成長!祝新春快樂、闔家幸福!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3
尊敬的各位家長:
時值年末歲尾,為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共同構建“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我們仍需要學校、家庭、社會三方合作,以人為本,重視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不購買、不儲存、不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學生將其帶入校園。
二、堅決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
三、教育孩子嚴禁將刀具、火種等違禁品帶到學校。
四、教育孩子智慧的處理學生間矛盾糾紛,杜絕勾結校外人員,通過打架斗毆解決爭端,遇到問題及時告知老師或撥打110打擊校園欺凌行為。
五、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知識和自我救護逃生能力(包括公共場所和家里),如氫氣爆炸的防范知識,不購買不玩耍氫氣球,遠離小商販(因為他使用的煤氣罐也有爆炸的可能)。
六、為了您的家人及周圍人群的安全,如發現有私自經營煙花爆竹的個人或單位,請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安全生產舉報電話12350食品藥品舉報電話12331消防安全舉報電話96119。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4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倡議: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宿政秘[20xx]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宿州是我家,宿州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倡議,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5
廣大市民朋友:
你們好!為了全面掀起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高潮,有效防止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環境污染以及火災和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及公共安全,按照《洛陽市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洛陽市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洛陽市市區禁放時間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了確保禁放效果,懇請廣大市民牢記和遵守以下規定:
一、禁放時間:
洛陽市市區除每年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外,其他時間均數煙花爆竹禁止燃放時間。
二、禁放區域:
東起二廣高速公路,西至洛陽繞城高速公路,南至高鐵線,北至老310國道以內。
洛陽市市區禁止嚴防煙花爆竹是利民之舉,惠民之措,為使我們洛陽用有更多藍天白云,為使我們市民能夠呼吸道更加潔凈的新鮮空氣,為使千萬個家庭和諧與安寧,希望廣大市民不要在禁放時間、區域內和禁止燃放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雖然不能燃放煙花爆竹了,但節日民俗喜慶方式多種多樣,我們提倡用安全、文明、環保的方式慶賀節日。請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洛陽市市區煙花爆竹禁放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對在禁放區域內違法違規燃放者,公安機關將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罰款、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歡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6
尊敬的廣大市民朋友:
燃放煙花爆竹會造成大氣環境污染,同時極易引起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使我們居住生活環境受到破壞。目前我市已經發布禁放限放煙花爆竹通告,現將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
一、自20xx年元月20日起,在滎陽市行政管理區域內實行法定區域、劃定區域(中心建成區)全面禁放,其他區域限品種燃放煙花爆竹。
(一)法定區域全面禁放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敬老院,山林、草原重點防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二)劃定區域(中心建成區)全面禁放
1、劃定區域:商隱路以西,科學大道以南,滎密路以東,中原路以北圍合區域。
2、禁放時間:全年
(三)其他區域限品種燃放
全市禁放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除《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xx)規定的1000響以下的C級爆竹和D級煙花外的其他等級、種類的煙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四、酒店、賓館、飯店和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應當告知消費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段內燃放煙花爆竹。未成年人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為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希望廣大人民群眾踴躍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真誠地希望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為居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安寧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祝廣大居民朋友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舉報電話:110。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7
尊敬的廣大市民:
《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業經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鄭州市市區自20xx年1月1日起煙花爆竹全面進入禁放期。春節將臨,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現將我市煙花爆竹禁放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行政區域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的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四、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區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反本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區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踴躍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并為舉報者保密。舉報電話:110,69623700。
真誠地希望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為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安寧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祝廣大市民朋友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8
家長朋友們:
大家好!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鄉市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噪音擾民,污染空氣,危害廣大市民身體健康,而且極易發生火災,危及公共安全。據不完全統計,20xx年以來,我市城區因燃放煙花爆竹致70余人被炸傷,引起火災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使我們的城市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為孩子們健康成長營造文明、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我們倡議家長朋友們以身作則,行為世范,做“關愛生命,拒絕燃放煙花爆竹”的帶頭人,自覺做到:
一、嚴格遵守“禁燃”規定,不在禁止區域內燃放、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在節日期間、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活動中,選擇音樂、鮮花等低碳、環保、安全的方式進行。
二、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監護,教育孩子“守法自護,遠離煙花爆竹”,寒假和春節期間不去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不在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圍觀,及時發現、制止孩子亂花零錢、私下結伴燃放等行為。
三、積極宣傳“禁燃”規定,不在親友迎送往來中贈送或接受煙花爆竹。
四、積極舉報在禁止區域內非法制作、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家長朋友們,讓我們心手相攜,共同努力,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擯棄生活陋習,遠離煙花爆竹,守護藍天碧水,共建美麗新鄉。
最后,祝您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9
親愛的家長朋友們:
風雨送春歸,飛雪迎春到。在春節及寒假即將到來之際,我們真誠地向你們問好,并熱切地希望和你們共同度過一個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義的寒假。
為使小朋友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安全迎接新學期的到來,防止煙花爆竹可能造成的傷害。希望家長朋友積極參加到我們組織的“你我攜手守護藍天,不買不放煙花爆竹”的活動中來,自覺不去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倡議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幾點:
一、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不攜帶煙花爆竹乘坐車、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積極舉報非法制作、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積極宣傳禁止制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險性大的煙花爆竹;
六、家長要以身作則,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監護,做“你我攜手守護藍天,不買不放煙花爆竹”的帶頭人。
親愛的家長朋友們,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每個人都行動起來,爭做遵紀守法的公民,從遠離煙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們健康成長!祝新春快樂、闔家幸福!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10
親愛的家長:
您好!
春節將近,為確保您和學生的人身安全,也為了鞏固大氣污染防治成效,根據《蘭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蘭州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蘭州市城關區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蘭州市城關區煙花爆竹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將關于加強對中小學生在限區、限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請您和孩子一起履行。
1、如需燃放請到有正規執照的網點,進行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2、嚴禁在校園周邊燃放煙花爆竹。
3、堅決禁止在禁放區和禁放時間(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時間為8天,即臘月二十三、大年三十至初五及正月十五。)內燃放煙花爆竹。
4、請您教育孩子并和孩子一起自覺遵守政府的法規,加強對孩子在限定區域和限定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
5、嚴禁在樓道、井蓋等危險區域及易燃易爆等特殊場所燃放。
6、如需燃放請到有正規執照的網點,進行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11
信宜市全體市民朋友們: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我市于20xx年2月13日發布了《信宜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信府規〔20xx〕1號)。現將信宜市煙花爆竹禁燃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一、以下區域為煙花爆竹禁燃范圍:
東至:江東電子廠
南至:包茂高速信宜六運入口處
西至:省道達北線(S370)穿城路段與粵桂路交匯環島
北至:文昌橋
禁燃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上述煙花爆竹禁燃范圍外,下列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權勸阻,并向有關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
四、對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的`,由市公安、安監、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市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燃放煙花爆竹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加劇霧霾天氣,產生噪音污染,易釀成人身傷亡火災事故和財產損失。為此,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章守法,既做到自己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同時積極向親朋好友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宣傳者、監督者。
寫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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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12
尊敬的廣大人民群眾:
新春將至,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效防治大氣污染,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要求告知大家,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邢臺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任何時間都不得燃放煙花爆竹,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依據《邢臺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和《信都區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我街道屬于全域禁放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簡稱“五禁”)煙花爆竹。
二、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三、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殯葬服務等經營承辦喜慶、殯葬等活動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經勸阻無效的,應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學校和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教育,防止未成年人燃放行為。
五、違反本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13
全鄉居民朋友們:
你們好。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紅白喜事、工程奠基封頂,節日慶祝燃放煙花爆竹的習俗流傳已久,然而,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會影響空氣質量,損害人體健康,而且還會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火災等事故。
為創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生態城市,我們向全體居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在全縣全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全縣全域內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二、不運輸、儲存、攜帶、銷售煙花爆竹,不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動影響身邊人。
三、各賓館、酒店經營者,商戶及廣大居民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婚事新辦,喜事省辦,爭做文明新風的傳播者。
四、主動配合職能部門進行執法檢查,對違反禁放禁售規定的行為,向公安局、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舉報。
環境保護需要全體居民的支持與配合,讓我們從“小”做起,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燃放煙花爆竹,選擇環保、健康、安全的方式來表達和享受節日的喜慶,為維護安全、環保、整潔、宜居的城市環境而努力。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14
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了膠州美好的藍天和優良的環境,確保您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膠州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決定從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市部分區域實施煙花爆竹禁放。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廣大市民的共同愿望,是確保膠州良好空氣環境和您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請您及家人認真遵守《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禁放規定,從20xx年1月1日起,在禁放區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正式施行后,在規定的區域內,不論是重要節日、結婚慶典、重大活動,還是民間的“開門鞭”“財神節”都一律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法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對損壞公私財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為了我們美麗的家園,讓我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如發現違規燃放、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有權進行勸阻或者撥打舉報電話向膠州市公安局舉報。
祝您生活愉快!
寫信人:
日期:
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15
長春市廣大市民:
我國是煙花爆竹的發源地,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一項歷史悠久的民俗。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因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安全問題,特別是因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污染環境、擾民、浪費、火災傷人事故等弊端和問題,引發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高度關注。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長春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8月6日,公布實施了《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又值春節來臨之際,為確保全市人民能夠度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長春市公安局提醒廣大市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杜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發生,做到以下幾點:
請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規定。《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法律法規,是我市廣大市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行動指南,請自覺遵守。任何單位和個人請不要在我市四環路以內區域,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請不要在我市四環路以內區域,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請不要非法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請不要攜帶煙花爆竹進入禁放區域,非法燃放煙花爆竹。
請全力維護公共安全。為了我市廣大市民生命和財產安全,請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識,認真落實禁放規定、請主動、自覺遵守《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法律法規。堅決禁止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請不要在禁放區內人員密集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商家等重點部位、場所周邊及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不要遇有婚慶、民俗、慶典、節假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請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市公安部門許可,禁止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以維護我市公共安全。
請理解和支持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工作。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不僅僅是安全問題,還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查處打擊燃放煙花爆竹違法活動是公安機關和安監、質檢、工商、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職責所在,我們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請積極配合我市正在開展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查處工作,自覺接受查處和監管,堅決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主動發現并向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舉報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活動。
安全是我們共同的愿望,讓我們彼此理解、加強合作、共同努力,實現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禁放工作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雙贏。
最后,祝我市廣大市民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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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放煙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16篇)16
尊敬的學生家長:
今年是實施《江鎮市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暫行辦法》(下面簡稱《暫行辦法》)的第一年,為切實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美滿,請你們積極配合我們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孩子自覺遵守《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一)《暫行辦法》適用下列范圍:東從238省道與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諫辛公路至沿江公路;南從沿江公路起,沿312國道至戴家門;西從戴家門起,沿戴家門路至長江南岸線;北從潤揚大橋南接線起,沿長江南岸線至索普(集團)有限公司的閉合區域。上述范圍內每天晚上22時到次日早上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1、影劇院、體育館、比賽進行中的體育場、游樂場、會堂、車站、碼頭、大型百貨商店(場)、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
2、糧、棉、油、麻、日用工業品等可燃物資倉庫,露天堆場;
3、易燃易爆生產、儲存單位及周圍100米范圍內;
4、軍事設施、自然保護區、古建筑、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5、國家工作機關、重要供電設施、通信樞紐;
6、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大專院校、敬老院;
7、架空電線和郵電通訊、有線廣播、電視線下方;
8、各類建筑物的陽臺、窗臺、走廊、屋頂;
9、草堆、草地、蘆葦灘(堆)、山林;
10、不具備煙花爆竹燃放條件的棚戶區等居民小區。
11、賓館、酒店、酒吧、飯店、歌舞廳、網吧等公共場所的室內。
12、其它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危險場所,以及有特殊環境保護要求的區域。
(三)從農歷除夕上午6時至正月十五日24時止,除規定的“禁放”地點外,全天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二、正確選購、燃放煙花爆竹
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限于危險等級為C、D級,應當在懸掛《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銷售網點購買,燃放時應當按照煙花爆竹標注的燃放說明,正確、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
2、在道路、公共場地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過;
3、車輛船舶在行駛途中不得燃放;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三、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處罰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時沒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的,由公安機關或者相關部門予以制止,并對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造成損失的,其監護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各位家長,為了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請及時教育您的孩子自覺遵守《暫行辦法》,克服麻痹和僥幸心理,養成良好的習慣。為維護文明有序的社會環境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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