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方案(通用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方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方案(通用5篇)1
按照校黨委工作部署要求,現啟動20xx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具體方案如下。
一、考核對象
根據《洛陽理工學院目標管理實施辦法》(黨發〔20xx〕15號)(見附件1),目標管理考核的對象包括全校所有二級單位,分教學單位、非教學單位兩個系列,其中,教學單位系列分為A、B、C三類,非教學單位分為A、B、C、D四類。
二、考核內容
依據《洛陽理工學院20xx 年工作目標》(黨發〔20xx〕18 號)(見附件2)文件以及各二級單位《20xx年目標任務書》,主要考核各二級單位年度基礎性指標、關鍵性指標、突破性指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另外,非教學單位須接受服務水平考核。
三、工作機構
成立20xx年度教學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和非教學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具體實施年度考核工作。
(一)非教學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
組長:陳巖
成員:葛玻李大偉劉楠黃志全
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戴建廣擔任。辦公室成員由黨政辦、組織部、紀委、機關黨委、發規處、政治保衛部負責人組成。
(二)教學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
組長:劉國際
成員:曾濤王曉峰丁梧秀胡恩立
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龍星擔任。辦公室成員由黨政辦、組織部、學工部、發規處、教務處、科技處、社科處、人事處負責人組成。
四、考核程序
(一)單位自評及考核工作組審核(1月11-17日)
1.單位自評(1月11-15日)
結合本單位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教學單位填寫《教學單位20xx年工作目標考核自評表》(見附件3),非教學單位填寫《非教學單位20xx年工作目標考核自評表》(見附件4)。連同支撐材料分別提交對應考核工作組辦公室。
自評認為完成突破性指標的單位,同時向目標辦提交相關支撐材料。
除因完成突破性指標直接認定突出貢獻獎的單位,其他有年度突出貢獻的單位,可填寫《洛陽理工學院突出貢獻獎申請表》(見附件5)連同支撐材料提交目標辦。突出貢獻事跡無論是否獲得認定,均不影響自評打分及審核認定。
以上各項數據統計時限: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出提交時限的材料原則上不予接收。證書以蓋章時間為準。
2.組織審核(1月16-17日)
(1)綜合業績審核(基礎性指標、關鍵性指標)
由教學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辦公室和非教學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辦公室分別組織實施。審核過程中做好與考核對象的反饋溝通,客觀評判各項業績。
(2)突破性指標審核及突出貢獻獎受理
由目標辦會同相關部門核實。
(3)服務水平考核
由非教學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組辦公室牽頭組織考核。
3.計算總成績(1月18日)
各考核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洛陽理工學院目標管理實施辦法》(黨發〔20xx〕15號)第七條考核總成績計分辦法,計算教學單位、非教學單位得分。
(二)考核工作組會議(1月19日)
各辦公室向考核工作組匯報考核工作開展情況及結果。工作組研究確定考核對象結果等次。
確定后的結果由目標辦匯總。
(三)校黨委會審定(1月20日)
各考核工作組辦公室向黨委會匯報考核工作開展情況及結果;目標辦匯報突破性指標完成、突出貢獻獎申報情況。
校黨委會對上述問題進行審定。
(四)結果公示(1月21-23日)
目標辦將校黨委審定通過的各項結果進行公示。并與考核工作組會同處理有關異議。
(六)發文公布(1月24日)
目標辦擬定文件,發布年度考核結果。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對于獲得目標考核優秀及突出貢獻獎的單位,按照黨發〔20xx〕15號文件規定,適時一次性發放獎勵績效,由二級單位自主分配。
對于考核優秀的C類非教學單位,可以參照上述標準,自籌經費進行獎勵。
對于考核不合格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年度考核均不得評定優秀等級,并接受黨委談話提醒。同時核減年度獎勵性績效單位總額的5%。
六、考核紀律與懲處
(一)考核紀律
1.不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數據和材料;
2.不故意夸大、縮小、隱瞞、歪曲事實;
3.不拉人情票。
(二)違紀懲處
對違反上述規定,在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視其性質、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后果,對其追究相關責任。
1.被考核單位應對本單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發現任何弄虛作假情形并經查實者,取消該單位評優資格。
2.代表學校從事考評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經查實有任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情形者,取消該單位評優資格;對主要責任人,學校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紀律處分。
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方案(通用5篇)2
一、考核對象
鎮政府機關全體干部。
二、考核內容和分值
目標考核基本分值為100分,得分上不封頂,以最終得分為考評結果。主要考核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業務工作(40分)
主要考核機關干部本職工作完成情況。考評得分依據民主測評結果得分乘以綜合計分比例,計算此項考核得分。鎮領導班子成員和機關干部測評各占50%。
(二)駐村工作(40分)
以所駐村年終實績考核得分乘以綜合計分比例,計算此項考核得分。領導班子成員以包片所有村年終實績考核平均得分為依據,一般干部以所駐村年終實績考核得分為依據。
不積極到村指導工作,致使所駐村發生到鎮群體性上訪、到縣以上上訪、重大治安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責任事故等情況,每出現一次扣駐村干部10分。
(三)新聞宣傳(10分)
鎮領導班子成員不參與此項考核,此項分值累加到駐村工作中。主要考核機關干部撰寫新聞宣傳稿件情況。每人每年所寫稿件(新聞、信息、經驗材料均可)必須被上級采用10篇,每差一篇扣1分。被市級單位采用1篇可算2篇;被省級單位采用1篇可算3篇;被國家級采用1篇可算4篇;同樣稿件多層采用按最高層次計算,不重復計算。
(四)機關紀律(10分)
主要考核機關干部學習、值班、考勤、中心工作等。
1.參加全鎮性大型會議和機關學習考核(10分)。無故缺會一次扣1分(以簽到表為準),遲到、早退、不遵守會場紀律一次扣0.5分。
2.工作日請事假、病假考核(5分)。因事因病請假應辦理正規請假手續,并在黨政辦備案。全年累計請假超過30天的不得分,超過20天的扣2分,超過10天的扣1分(法律規定除外)。
3.機關值班考核(5分)。值班人員不服從安排或值班溜崗脫崗發現一次扣2分,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交接班不清貽誤工作,造成責任事故的,每出現一次扣2分,
三、考核評價辦法
(一)目標考核實行日常考核和年終考評相結合,在鎮黨委領導下進行,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的考核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政府機關支部承擔。
(二)駐村工作考核得分由組織辦提供,業務工作考核得分,根據全年工作完成情況于次年元月份召開測評會議進行民主測評計算得分,新聞宣傳考核得分由宣傳辦提供,機關紀律考核得分由黨政辦提供。
(三)獎勵加分
1.宣傳信息。對超額完成宣傳任務的,超出的新聞稿件被縣、市、省、中央級黨報黨刊、新聞媒體采用的,每人每篇加0.2分、1分、2分、5分。凡虛假、離奇新聞報道、讀者來信等一律不予計獎;信息、簡報被縣、市、省、中央采用的,每人每篇加1分、3分、5分、8分。所有稿件加分以正式文件和用稿清樣為準,同一篇新聞、信息、簡報被多級采用的,以最高加分計算,不重復加分。
2.調研成果。凡撰寫反映李廟鎮各項工作進展及社會事業進步情況,字數在1500字以上的調研文章,被各級有關刊物轉發采用的,憑用稿清樣,按縣、市、省、中央四個層次,每篇分別加3分、5分、8分、10分。
3.獲得榮譽。所從事崗位業務工作個人受到縣級表彰的一次加3分,受到市級表彰的一次加5分,受到省級表彰的一次加8分、受到國家級表彰的一次加10分。
4.縣以上在李廟召開現場會(調研、座談會除外)的,對分管領導、科室干部或直接參與人員實行獎勵加分,平分獎勵分值。以市委名義在李廟召開現場經驗交流會,市委常委參加的一次加10分,其他市領導參加的一次加8分,市直單位局長參加的一次加6分;以縣委名義在李廟召開現場經驗交流會,縣委書記或縣長參加的一次加8分,其他常委參加的一次加6分,其他縣領導參加的一次加4分。
5.單項工作在縣以上會議上作大會交流的實行獎勵加分。在全市相關會議上作大會交流一次加8分,書面交流的一次加4分;在全縣相關會議上作大會交流的一次加4分,書面交流的一次加2分。
(四)過失扣分
按照機關管理規章制度,出現以下情形時扣分:
1.不能完成本職業務常規工作,出現因工作不到位,受到縣主管單位通報或有群眾舉報或相關部門督查、暗訪并調查核實,受到鎮以上通報批評處理的,發現一次扣5分,受到縣以上通報批評處理的一次扣10分。對情節嚴重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扣40分,在年終評先表模、公務員年度考評定級中實行一票否決。
2.因工作不力被媒體作為反面典型曝光的每出現一次扣3分。
3.通知參加搶險救災、重大緊急情況處理、突發應急事件等工作拒不參加的,每出現一次扣3分。
四、考核結果運用
1.實行績酬掛鉤,即目標考核結果與干部年度目標責任獎兌現掛鉤,目標考核分值的獎勵金額由黨委會研究確定。
2.年終考核被定為“不稱職”的,不發放目標責任獎,連續三年不稱職的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3.年度考核結果,存入本人工作檔案,作為今后干部選拔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據。
4.所有獎勵經黨委會研究后實施,未盡事宜,提交黨委會研究確定。
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方案(通用5篇)3
一、考核范圍
校(院)各部門。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實行分片考核。
(一)教學編輯片。馬克思主義學院、哲學教研部、經濟學教研部、科學社會主義教研部、中共黨史教研部、黨的建設教研部、公共管理學教研部、法學教研部、經濟管理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社會和生態文明教研部、應急管理培訓中心、探索編輯部、重慶行政編輯部共14個部門。
(二)行政管理片。辦公室、研究室、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紀委)、教務處、科研處、學員管理部、研究生部、繼續教育學院、教學保障處(圖書館)、信息處、業務指導處、群團工作處、資產管理處、保衛處、計劃財務處、后勤管理處、退(離)休人員工作處共18個部門。
二、考核方式
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年度考核以結果為導向,重點考核履職績效、廉政和安全;平時考核注重過程管理,重點考核工作開展、進展情況和工作作風,結果在年度考核中運用。
三、指標體系
“3+2”考核指標體系,即黨建目標、職能績效目標、基礎保障目標3大類,以及其他加分項目、扣分項目2種情形。
(一)黨建目標
黨建目標具體考核指標由機關黨委(紀委)結合校(院)工作實際,對照市委直屬機關工委制定的考核細則研究制定,按程序報審后執行。
(二)職能績效目標
職能績效目標是校(院)教學、科研、資政、管理業務工作目標以及體現各部門職能職責的指標。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分類制定,由各部門根據有關要求研究提出。職能績效目標確定后不得自行調整。
教學編輯片職能績效目標根據《事業人員崗位職責任務及考核辦法》(渝委校發〔2018〕45號)制定,經分管校(院)領導同意,報校(院)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后執行。
行政管理片職能績效目標主要包括上級有關文件明確的工作任務、校(院)年度市級績效考核目標、工作要點涉及的責任部門任務以及本部門年度其他重點工作任務。目標數應不少于10項,按照定量化、項目化、事項化要求,細化半年績效目標內容。目標制定后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經分管校(院)領導同意,報校(院)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后執行。
(三)基礎保障目標
基礎保障目標是各部門均須完成的剛性要求,包括決策部署落實、保密工作、檔案工作、意識形態、遵章守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校園建設、預算績效與內控工作、節約型機關建設等。具體考核指標由目標辦會同有關職能部門研究提出,按程序報審后執行。
四、計分規則
設考核基準分100分,其中職能績效目標80分,基礎保障目標20分。黨建目標在基準分上實行倒扣分制,其他加分項目、扣分項目分別在基準分上進行加、扣分。同一事項涉及多次加分的,以最高分值加分;同一事項涉及多次扣分的,以最高分值扣分。
(一)黨建目標
由機關黨委(紀委)制定具體考核細則進行考核,堅持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考評結果年終送目標辦匯總。
(二)職能績效目標(80分)
教學編輯片職能績效目標分值由教學(編輯)任務和科研任務組成,其中教學部門為教學任務40分、科研任務40分,探索編輯部、重慶行政編輯部為編輯任務40分、科研任務40分。教務處、科研處分別牽頭制定具體實施細則進行考核計分,年終核算后送目標辦匯總。
行政管理片職能績效目標由目標辦進行考核。未完成半年職能績效目標任務的,該項扣分為:部門自行設定分值÷2÷半年分解的職能績效目標數。按“盡職免責”的原則,對因政策調整、重大疫情等客觀原因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經認定后,可不予扣分。
(三)基礎保障目標(20分)
由相關考核職能部門制定具體考評細則,年終考核時書面報送情況至目標辦匯總。其中:
“決策部署落實”(4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文件貫徹落實情況,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交辦事項辦理情況,校委部署落實情況等。
“保密工作”(2分)主要考核保密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
“檔案工作”(2分)主要考核檔案工作落實情況。
“意識形態”(3分)主要考核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
“遵章守紀”(2分)主要考核校規校紀執行情況。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校園建設”(2分)主要考核執行國家安全責任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等情況。
“預算績效與內控工作”(3分)主要考核項目預算績效和部門內控工作情況。
“節約型機關建設”(2分)主要考核節約資源能源執行情況。
(四)其他加分項目
1.批示表彰
(1)部門工作獲得國家級表彰的,按一、二、三等獎等次分別加10分、8分、6分;獲正、副國級領導肯定性批示的,分別加10分、8分。
(2)部門工作獲得省部級表彰的,按一、二、三等獎等次分別加5分、4分、3分;獲正、副省部級領導肯定性批示的,分別加5分、4分。
(3)部門個人或部門牽頭的校(院)工作受到以上批示、表彰的,按對應分值50%給部門進行加分。
2.信息報道
(1)被黨中央、國務院(辦公廳)信息采納的,每則加0.3分。被市委、市政府或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主辦的專報綜合信息采納的,每則加0.1分;單條信息采納,每則加0.2分。信息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
(2)在省級及以上主流媒體上接受新聞采訪、發表工作類新聞稿件等,每則加0.1分。宣傳累計加分不超過1分。
3.亮點工作
(1)部門申報。行政管理片在年終考核規定時限內,承辦或牽頭承辦的工作任務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經分管校(院)領導同意,可申報參評亮點工作項目:對校(院)或系統發展有重大推動作用的或重大影響的;獲得上級主管部門或領導表彰、肯定的;在全國黨校(行政學院)系統名列前茅的;工作成效較上一年度有顯著提升的。
每個部門可以申報項目1項。申報材料包括相應證明材料和300字左右的`情況介紹(簡要說明工作內容、特點、創新性等)。
(2)投票審核。目標辦匯總各部門申報項目,統一提交校級領導干部和校(院)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校級領導干部設置為A票、校(院)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設置為B票(A、B票內容一致),分別對照申報條件進行現場無記名投票,其中A票投票權重為60%、B票投票權重為40%。加權計算后得票數過半(含)的項目確定為亮點工作。
(3)集體評分。校級領導干部和校(院)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分別對亮點工作進行評分(不超過5分,保留小數點后一位)。
(4)計算分值。亮點工作最后得分=校級領導干部評定分值平均分×60%+校內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評定分值平均分×40%。
4.爭取市級專項目標加分
部門為校(院)爭取到作為市級部門專項目標配合單位的,每項給予該部門加0.2分。
5.部門工作已獲得專項加分的,不再作為亮點工作申報項目。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加分的,由校(院)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其他扣分項目
1.受到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市委、市政府(含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或市級部門,校委(含目標辦)通報批評的,按次分別扣減2分、2分、1分。
2.因部門或個人原因導致校(院)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被市級考核部門扣分的,按被扣分值的10倍給該部門扣分。
3.目標管理日常工作中,部門未按要求報送相關資料的,按次扣0.2分。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扣分的,由校(院)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考核頻次和程序
(一)半年考核。行政管理片于每半年結束后,按要求向目標辦報送部門職能績效目標半年完成情況。
黨建目標、教學編輯片職能績效目標和基礎保障目標只進行年度考核1次,由考核牽頭職能部門年終匯總后報目標辦。
(二)年終考評。目標辦會同各相關考核職能部門年終匯總核算各部門得分情況,經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校內公示、校委會審定后,確定考核結果。
六、結果運用
工作目標考核是部門、個人年度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七、其他
本方案適用于2021年度校(院)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由目標辦負責解釋。《20xx年校(院)各部門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方案》(渝委校辦發〔20xx〕5號)同時廢止。
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方案(通用5篇)4
根據《紹興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xx年工作思路》(紹市機事〔20xx〕1號)文件精神,為全力推進工作落實、改進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各項決策部署,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為推進我市機關事務工作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二、組織領導
成立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領導小組,中心主任為組長,中心副主任為副組長,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心辦公室,具體負責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的統一組織實施,聯系協調具體考核工作。
三、考核對象
(一)機關處(室):
辦公室(機關黨委)、綜合業務處/公務用車處、計劃財務處、房產基建處、公共機構節能處;
(二)直屬單位:
市機關后勤保障中心、市機關資產事務中心。
四、考核內容與分值設置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責任清單工作60分(包括重點工作、常規工作二部分,重點工作不低于36分)、共性工作30分、綜合評價10分,合計分為100分,另設加分、扣分和一票否決。具體內容為:
(一)責任清單工作60分
責任清單工作為本單位承擔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務,主要根據中心20xx年工作思路和重點工作責任分工及各單位職能(責)細化分解。
(二)共性工作30分
1.黨建工作10分(包括政治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學習教育、基層黨組織建設等);
2.重點交辦工作7分(包括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決定或領導交辦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巡察整改情況、民主生活會、大院管委會意見建議整改落實情況、協作配合牽頭部門完成工作情況等)。
3.信息工作4分;
4.制度執行情況4分(包括學習會議制度執行情況、請銷假、出入境證件管理制度、公文辦理工作制度執行情況、其他日常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等);
5.預算執行情況3分;
6.生活垃圾分類情況2分。
(三)綜合評價10分
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價10分。
(四)加分、扣分和一票否決
1.加分
(1)年度內因工作成績顯著,受到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省級部門發文表彰的先進集體榮譽,每項給相應職能單位加10分;獲市委、市政府發文表彰的先進集體榮譽,每項給相應職能單位加5分。個人先進減半加分。先進榮譽以表彰文件為準。
(2)年度內主持開展的工作受到市級領導批示肯定、受到市級牽頭考核部門表彰、或在全省機關事務管理系統內受到肯定、召開現場會、作經驗交流推廣的,每項加3分。
(3)年度內主持開展的工作在中心組織的專項評比中受到發文表彰,每項根據排名或獲獎等次加0.5-1.5分。
發文統計時間原則上為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因實際收到文件時間在考核之后的,可相應遞延到下一年度。
2.扣分
(1)因責任原因造成工作失誤,被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或紀檢、監察部門通報批評的,對主要責任處(室)、單位每次扣減5分,負次要責任的每次扣減2.5分。
(2)因工作失誤或處置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以及責任人工作失誤被中心通報批評或被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的,或因人員、職能調整期間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重要工作推進不順利的對主要責任單位或主要責任人所在單位每次扣減1-2分,負次要責任的每次扣減0.5分。
3.一票否決
年度內處(室)、單位凡有干部職工出現嚴重違紀違法被上級查處的,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被有關部門通報或處理的,實行評先評優一票否決。
五、考核組織實施
(一)日常考核
考核辦每半年對責任清單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一次督查,一般安排在7月初;對共性工作的督查不定期進行。考核領導小組有要求的隨時督查。
(二)年度考核
1.總結自評。各處(室)、直屬各單位認真總結全年責任清單工作的完成情況,將責任清單工作完成情況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涉及加、扣分的,需說明理由并附證明材料。
2.相關職能處室考評打分。相關職能處室根據各單位的共性工作完成情況,對照共性工作考評打分表標準進行考評打分(附件2)并報中心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辦)。
3.組織考核。由考核辦組織實地考核,通過實地踏勘、查閱臺賬、聽取匯報等形式對自評分進行核準。
4.考核辦綜合評價。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審議評價,并對相關督查情況、全年責任清單工作完成情況、自評情況、共性工作考評打分情況等材料進行整理后呈送考核領導小組審閱。
5.考核領導小組評價。由中心領導根據各考核對象一年來的責任清單工作、共性工作完成情況,以及政令暢通、辦事效率、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審議評價,得出考核領導小組評價分。
6.考核結果評定。根據上述各項評分結果,累計各項分值,得出各考核對象的考核得分,由考核領導小組審議決定最終考核結果。
年度考核時間安排另行通知,最終考核結果由考核領導小組報黨組審定。
六、考核結果運用
(一)獎勵
各單位的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成績作為年度先進單位及先進個人評比的重要指標。考核先進單位負責人在滿足平時考核條件基礎上可優先確定為先進個人。
(二)懲誡
1.談話
考核成績較差的機關處(室)、直屬單位,由中心領導視情找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及時整改提高。
2.追責、問責
凡在年終考核中發現有因責任原因出現減分、一票否決的情況以及對領導交辦的工作執行不力、落實不力,造成工作被動時,視情對當事人和所在單位負責人進行相應追責、問責,并視情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考核要求
(一)各處(室)、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二)各處(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清單化管理要求,分解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舉措,落實工作載體,明確工作時限,建立工作臺賬,制訂相應的處室(單位)責任清單報辦公室備案。同時結合公務員平時考核管理,加強日常檢查,確保完成本年度各項工作任務。
(三)考核辦要加強考核,考核中要堅持實事求是,嚴格考核程序和標準,做到客觀、公平、公正,如發現有徇私舞弊行為的,予以嚴肅處理。同時,各處室(單位)不得虛報、瞞報,若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扣除該項目所有得分,并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方案(通用5篇)5
為了做好20xx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現將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內容與標準
根據《湖北工業大學20xx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下面簡稱考核辦法)(湖工大 [20xx]15號),對照20xx年度各單位(部門)目標任務書,對各單位(部門)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機構
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在學校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目標管理辦公室負責目標管理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同時,根據工作需要,成立若干考核工作組,具體如下:
教學單位考核工作組(1個)。由校領導擔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人事處、學科辦、研究生處、教務處、科技與產業處、學工部、招就處、團委等)負責人參與組成教學單位考核工作組,具體實施對教學單位的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組配一名工作人員,負責與目標辦及各教學單位協調考核相關工作。教學單位考核工作組組成情況見附件1。
機關部門考核工作組(3個)。由校領導任組長,相關教學單位負責人參與,根據被考核職能部門的工作性質成立三個機關部門考核工作組,具體實施對機關部門的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各考核組配一名工作人員,負責與目標辦及各教學單位協調考核相關工作。機關部門考核工作組組成情況見附件2。
獨立核算單位考核組(1個)。由校領導任組長,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參與組成獨立核算單位考核工作組,具體實施對獨立核算單位的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組配一名工作人員,負責與目標辦及各教學單位協調考核相關工作。獨立核算單位考核組組成建議名單見附件1。
三、考核程序與要求
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包括考核資料收集、考核的組織與實施、確定等級與獎懲三個階段:
(一)資料收集
1.考核資料收集的起止時間: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資料內容
各教學單位的考核資料主要包括目標任務完成狀態數據、自評報告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支撐材料。狀態數據包括基礎目標完成狀況數據、超目標任務完成狀況數據及貢獻指標完成狀況數據三類,在數據統計時,還要注意統計多單位協同完成目標的分解數據。(具體分解按《湖北工業大學20xx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湖工大〔20xx〕15號)附件1的要求進行)。
各機關部門、獨立核算單位的考核資料主要包括目標管理自評報告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支撐材料。
各教學單位目標完成狀況數據收集過程中,要與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充分溝通,數據請提前要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數據經核實部門和上報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后,方可提交目標辦。提交數據時一并提交電子版,以便公示使用。各單位(部門)自評報告字數控制在1000字以內,主要內容包括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量化指標的目標任務,須撰寫完成情況,以供核實;對定性指標的工作目標,須介紹工作進展和成效;對于未完成的目標或因政策變化無法完成的目標應簡要說明理由)、改進目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自我評分等內容。(教學單位數據統計表、各單位(部門)自我評分表由目標辦統一提供)
3、資料公示。目標辦收齊各單位(部門)目標任務完成狀況數據及自評報告后,在校園網內部網統一進行集中公示。對公示的內容有異議的可直接向相關職能部門或者校目標辦反映。
(二)考核的組織與實施
1、教學單位的考核
教學單位的考核分為單項考核與綜合考核。單項考核時,首先由各教學單位按照經審核返還的數據進行自評,然后由教學單位目標考核工作組與各教學單位依據自評情況“一對一”召開溝通對話會,審核確定各教學單位單項考核得分。依據單項考核結果,按照考核辦法,計算出教學單位綜合考核得分。考核結果由組長簽字后交目標辦匯總。
2、機關部門的考核
機關部門的考核工作由學校統一安排,目標辦組織協調,機關部門考核工作組具體實施。考核組根據各單位的目標任務書、自評報告和支撐資料進行考核,同時被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向目標考核小組成員進行10分鐘的陳述和答疑(陳述5分鐘,答疑5分鐘)。目標考核小組成員在進行討論后,根據各單位履行工作職責情況、工作任務完成數量及質量給被考核單位打分。考核結果由組長簽字后交目標辦。
3、經濟獨立核算單位的考核
經濟獨立核算單位的考核由學校統一安排,目標辦組織協調,獨立核算單位考核工作組具體實施。考核前,校審計處要對經濟獨立核算單位經濟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審核,并向目標辦提交經濟目標審核報告。根據目標任務書和審計處的經濟目標審核報告,由考核組具體對經濟獨立核算單位進行考核。考核辦法和程序與機關部門相同。
4、機關部門特色創新目標的認定
按照考核辦法的規定,機關部門中開展特色創新工作的,由部門向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申報,學校目標管理領導小組認定后,加入該部門綜合考核總分。提交申報材料主要包括申報申請、支撐材料、申報加分分值(10分以內)。機關部門特色創新目標申請表見附件3。
5、關于一票否決指標的認定
校紀委、保衛處、校醫院等分別對各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一票否決指標進行認定。出現一票否決指標的單位,取消該單位綜合考核“優秀”資格。
(三)確定等級與獎懲
1、特別貢獻獎的認定。按照考核辦法的規定,各部門(單位)在年度目標任務完成過程中,為學校建設與發展做出特別貢獻的,可向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申報特別貢獻獎。申報材料主要包括申報申請、支撐材料、申報獎勵資金額度(5—20萬)。由多個部門共同完成的項目,由牽頭部門進行申報,并擬定好申報獎勵資金的分配比例,由目標辦匯總后統一提交學校目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提交校長辦公會審定。(特別貢獻獎申請表見附件4)
2、目標考核結果的認定。目標辦根據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和各考核小組的考核結果,提出各單位擬評考核等級和相應的獎懲方案,在目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將公示無異議的目標考核結果提交黨委常委會審定。
3、目標考核結果的兌現。根據黨委常委會審定結果,發文公布目標考核結果,并對考核優秀單位發文表彰。人事處、財務處依照考核辦法的有關條款兌現獎懲。
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以《20xx年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詳見附件5)為準。
四、考核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視目標考核工作。各單位(部門)要高度重目標考核工作,要組織人員和力量,對照年初下達的目標任務總結本年度工作,實事求是地統計目標管理實施情況數據和撰寫自評報告。數據統計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要認真學習考核文件,及時與有關單位溝通,確保數據的時效性和準確性;自評報告撰寫要符合要求,言簡意賅,數據準確。
2、要注意把握時間節點。考核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單位(部門)要克服困難,把握好工作節奏,嚴格按照學校考核工作的日程安排來開展工作,確保考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要注意把握各類考核資料的提交時間,未按時提交的,不再接受補交,由此產生的影響和后果由相關單位和人員自行負責。
3、要嚴格考核工作紀律。各考核單位和考核工作小組成員要堅持實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則,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進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考核過程出現任何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報請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五、附加說明
1、對輕工學部的考核工作,將依據生物工程學院和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的目標任務書來進行考核。
2、體育課部20xx年目標考核暫按機關部門進行考核。
3、因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暫未簽訂目標任務書,考核辦法另行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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