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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

時間:2022-12-06 08:19:22 責任書 我要投稿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責任書的重要性,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增強我們的責任意識。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責任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1

  生命屬于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松愉快的學習和鍛煉;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范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范,并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一、學生行為“五禁、五不準”:

  1、禁止在樓道起哄、打鬧、追逐、坐在陽臺、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到網吧、歌廳、游戲室、錄像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3、禁止隨身攜帶危險器械、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伙、滋事、打架斗毆、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游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著他人。

  6、不準翻越圍墻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放學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私自結伙到河里、水塘、水庫等游泳、抓魚等。

  9、不準在學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二、責任劃分: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師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止、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范自身行為,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假期責任:學生節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間,若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上學或放學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違反“五禁止、五不準”中的第2、6、8、9、10條,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附則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5日。

  學校負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家長簽字:

  xx教育局

  xx實驗學校

  20xx年6月15日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2

  為確保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有權利和義務收繳管制的各種物品(刀具、槍械、藥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學生將其帶入學校,如有嚴禁物品帶入學校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準在校期間大家斗毆,滋釁肇事,如發生打架斗毆造成傷亡事件,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進行處理,因其發生所有費用全部由肇事學生家長負責。

  三、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在途中發生不安全事件由學生負責;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紀律,若逃學,無緣曠課,發生不安全事故概由學生負責。

  四、學生、家長要隨時檢修自行車剎車及其它部件,學生在校內騎車橫沖直撞。騎摩托車上學,在途中騎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概與學校無關。

  五、學生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增強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盜、消毒工作。禁止學生私自下塘、河、海游泳,在返學校途中,假期私自下塘、河、海發生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不準夜不歸宿,不準夜間搞戶外體育活動,如玩單雙桿,吊環等;不準晚間在寢室點蠟燭和亂燒蚊香集各種酒精(電)爐等:如發生不安全事件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與社會閑散人員交往,在校期間如發生糾紛要積極與學校配合及時處理。

  八、學生到校后,上下樓梯靠右走,不擁擠,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嘩,不亂涂亂畫,不開無聊可造成傷害的玩笑。不講不文明語言。因追逐打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九、學生翻越圍墻,鉄柵門,騎坐房走廊欄桿(或圍墻)和在欄桿(圍墻)旁邊推拉等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住校生xx出學校,發生一切事故概由學生負責。

  十、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抵抗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機關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教職員工宿舍及辦公室安全管理,增強全體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確實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責,不發生火災事故,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全體教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及學校各項安全制度,確保學校財產和教職員工的生命安全。

  二、教職工應每天檢查自己辦公、居住相關區域安全情況,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三、離開宿舍或辦公室,要關閉總電源,認真檢查是否有遺留的可燃物,發現后要及時處理,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不準安裝、拆改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開關,不準在電源線上亂加負載,嚴禁使用假冒偽劣電器設備。

  五、宿舍和辦公室內外要保持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有序,安全用電、用火,不違章動用明火,不亂扔可燃物,禁止在床上吸煙,嚴禁亂扔煙頭。

  六、宿舍及辦公室內禁止使用電暖氣、熱得快、電褥子等大功率電器,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電插板。

  七、宿舍及辦公室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八、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識,逃生知識,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能做到撲救初級火災。

  九、學校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積極整改。

  十、不按照學校規定執行,如發生火災事故,本人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學校將實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學校將采取司法程序,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后勤集團負責人:____________安全責任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4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我校學生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放學后不回家,私自在學校玩耍、到街上上網、打臺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學生每天上學前和放學后學生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承擔安全責任,學生未按時回家,家長應及時尋找。

  9、課間休息時間,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師、班主任處理在校學生的偶發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班學生簽名:家長(監護人)簽名:班主任簽名:

  學校蓋章:觀勝鎮中心小學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全體學生的安全意識,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如下安全規定。

  1、學生必須認真學習學校下發的有關安全教育方面的資料及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2、交通安全:在校外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乘坐“英雄”車、超載車輛上學,在校內不許騎自行車。

  3、用電安全:注意教室內的用電安全,不許私自亂動校內所有用電設施,不許亂拉亂接電線、電器,如出現用電故障,不許擅自做主,應找學校老師處理。在家庭也要注意用電安全,不觸摸電器。

  4、放學時自覺遵守學校路隊紀律,聽從老師的指揮,不許搶道,不許擁擠,不亂穿馬路,不許在道路上追逐打鬧。

  5、課間安全,課間文明休息,不許相互追逐、奔跑、打鬧、以免摔倒,不玩耍鋼條、木棒等危險物品,不做危險性游戲。

  6、要遵守紀律。不許打架斗毆,嚴禁攜帶危險玩具、木具等危險物品。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要找老師解決,同學之間不許相互炫耀“武力”。

  7、上體育課及進行體育訓練要嚴格按照老師、教練的要求做,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不準拿體育器材打鬧。

  8、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吧吃零食,不在路上小攤點購買零食,不吃不衛生的食品,就餐時注意衛生。

  9、外出旅游時,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相互擁擠,并注意走路、騎車、乘車等安全,集體活動要聽從老師的安排,不擅自活動。

  10、嚴禁玩火。防止火災發生,遇見火警時,要及時報告成年人,并要離開火場,保護自身安全,方便成人救火。

  11、放學后按時回家,不許在學校、同學、電子游戲廳等娛樂場所逗留,外出玩耍要先跟家長大招呼,路途較遠,較偏僻的學生往返時要結伴而行或讓家長接送,在回家路上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禮物或邀請。

  12、在夏季要注意防雨和雷電,禁止到池塘洗澡,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不到危房、斷壁邊玩耍。

  13、學生在離校后、雙休日及節假日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以上規定關系到每個學生的人身安全,全體學生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家長要經常不斷的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上述規定,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本規定一式二份,學校、學生(或家長)各保存一份。

  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6

  學生安全,責任重大。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設平安和諧校園,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具體行動。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各級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規定,按照沙灣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為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防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安全,特制訂本安全管理責任書。

  1、利用升旗儀式和班會時間,經常性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充實、針對性強。

  2、積極宣傳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有專門的幫教措施。平時加強巡查,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3、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規和行為規范;不上超載車、船,不乘坐違規交通工具。

  4、教育學生不私自下河、塘、堰、庫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5、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生樓道疏散、安全自救演練;教育師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加強森林防火教育和防止狂犬病教育。

  6、加強住校生管理和用電安全教育,經常性排查住校生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7、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防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8、利用家長會或家長學校等形式,對家長開展相關的安全教育宣傳,使家長與學校(園)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建立課件下載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到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之家長;學校組織學生活動和作息時間變更等事項,應及時告之家長;學校要鼓勵和提倡監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9、教育學生要友善待人,不要在同學間惹事生非,打架鬧事,逞能好強;不準攀爬校園內樹木、球樁、櫥窗等建筑物;不準在校園內滑冰和騎自行車玩耍;不準在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等陽臺、圍欄上坐、騎、蹲、立;不準上樓頂;不準翻爬校門、圍墻、窗戶等;不準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到校,校園內嚴禁燃放爆竹;不準往窗外、樓下及任何場合亂扔雜物課件下載,防止傷人;不準擅自開展其它具有危險性的活動。

  10、嚴格門衛制度,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盤查,對暫住人口進行登記,保障校產及校內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

  11、對全校師生應經常性地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知識教育,強化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

  12、及時處理學生中發生的偶發事件。

  13、加強對保衛科工作檢查,確保全校師生員工及財產安全。

  14、分管領導要加強巡視發現問題,積極采取措施處理,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損失或財產損失由分管領導負責。

  15、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部門負責人各一份。

  考核單位:樂山沫若中學

  負責人:

  責任部門:分管副校長

  責任人:

  責任書簽定時間: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7

  高中學生教育階段,應當根據學生的年齡培養他們的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班主任以及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好監護職責,做好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為了明確管理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在家,上學放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有效預防和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積極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每名學生都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自覺接受學校開展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服從學校及老師的管理。

  二、學生在上體育課、活動課、實驗課、社會實踐課時,應當聽從老師指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三、注意飲食衛生防治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四、寄宿生要嚴格遵守《學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格遵守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容留非寄宿生及校外人員住宿。

  五、同學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要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

  六、嚴禁學生將管制器具,物品帶入學校。學生家長、班主任、教師有權利和義務收繳管制的各種物品(刀具、槍械、藥品、易燃、易爆等物品),

  七、學生家長、班主任要教育子女、學生,不準在校期間打架斗毆,滋釁肇事。

  八、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在途中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學生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不經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九、學生、家長要隨時檢修自行車剎車及其它部件,學生在校內騎車橫沖直撞,騎摩托車上學,在路途中騎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十、班主任要利用班會、下班時間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增強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盜工作,嚴禁學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學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發生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教育學生往返家校途中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

  十一、學生不準夜不歸宿,不準夜間搞戶外體育活動,如玩單雙杠、吊環等;不準晚間在寢室點蠟燭和亂燒蚊香及各種酒精(電)爐等。不準在教室宿舍私用私接電器、電料。

  十二、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與社會閑散人員交往,在校期間如發生糾紛要積極與學校配合及時處理。學生不準將社會閑雜人員帶入校內。

  十三、學生到校后,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走、不得擁擠,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嘩,不亂涂亂畫,不開無聊的可造成傷害的玩笑,不講不文明話語。

  十四、嚴禁學生翻越圍墻、鐵柵門、騎坐樓房走廊欄桿(或圍墻)和在欄桿(圍墻)旁推拉等。

  十五、班主任要嚴格檢查學生考勤,對無故曠課學生要及時與學校及家長聯系查明原因及去向;學生有病、有事必須自己或由家長到班主任處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者安全責任自負。節假日學生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輟學生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8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根據教育廳關于《中小學安全工作的暫行規定》精神,特制定班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牢固樹立學生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識,把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落在實處。

  二、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的宣傳教育,使學生增強安全意識和臨危防范自救的能力。

  三、學生在校期間,班主任要確保學生安全。如在課堂上發生不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協助上課老師進行處理,如在課間發生,班主任應及時處理。

  四、上午放學后,班主任組織整-隊和學生一同離校;下午放學5點半后,學生一律離校,班主任督促檢查。

  五、如班級要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提出安全措施,經校長同意方可進行。

  六、各班要做到"人離電斷,人去燈滅,關好門窗"。

  七、班主任應經常與家長取得聯系,配合家庭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八、各班級出現不安全事故,要做到不隱瞞,不推拖責任,及時向學校匯報,以便妥善處理。

  九、對不盡職責,出現問題,學校將酌情處理;對責任心強,班級無不安全事例、積極維護學校安全工作的班主任及班級,學校將進行表彰獎勵。

  班主任簽名:

  校長簽名: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9

  為了確保學生夏季午休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在事故第一時間聯系告知家長,在職權范圍內應急處理。

  2、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保護、督促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不安全事故。

  (二)、具體事項:

  1、學校、家長、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主管領導對校內安全處置負責,班主任和公寓管理員對分管區域的安全負責,家長對學生在校外的安全負責。

  2、時間:午飯午休:11:30—14:10,共160分鐘(包括午飯時間),下午上課14:20,午休時間學校將關閉大門,14:10學校開大門,在家午休的學生不得提前來校;臨時有調整的時間,由班主任提前通知學生告知家長,家長教育學生按時午休,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并在班主任處存留常用聯系電話號碼,有換號者及時告知班主任,以便及時溝通聯系,否則責任自負。

  3、對于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4、教育學生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校外攤點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嚴禁在午休期間或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等;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5、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6、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

  7、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此責任書自實行午休時間起生效。

  學校蓋章:學生家長:

  年級班學生姓名: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10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增強學生用電安全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生命及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寓區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管理目標

  嚴格落實學生宿舍用電安全責任制,切實做到“誰用電、誰負責”,權責一致,杜絕隱患,確保我院學生人身、財產安全。

  二、落實安全責任

  1、入住本宿舍的全體成員為用電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宿舍的用電安全管理負主責,對本宿舍的用電安全負綜合監管和自覺安全使用的責任。

  2、入住本宿舍的'全體成員要簽訂宿舍用電安全責任書,落實責任,形成人人自覺,相互提醒,互相監督,安全用電的良好局面。

  三、具體要求

  1、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2、宿舍發生線路故障時,必須關閉所有電器,并及時報有關維修部門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3、切實做到人離關燈,切斷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拔離插座,不得長時間無間斷通電。因欠費斷電,應先確認關閉所有電器后再充值,防止恢復供電后引發事故。

  4、在固定插座上連接移動插座時,使用人員必須在場,用后及時拔除,電器設備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5、不得在宿舍內、衛生間等宿舍區內私自拉、接電源。嚴禁在移動插座上互接插座。

  6、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

  7、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熱棒、電爐、電飯鍋、電炒鍋、電磁爐、電熱杯、電水壺、取暖器(浴霸)、電燙斗等電器。

  嚴禁使用功率在800W(含)以上的電吹風等大功率電器。

  8、嚴禁在宿舍區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不合格、劣質的電器產品,嚴禁使用自制的用電設備。

  9、嚴禁破壞公寓區及樓棟內的照明燈、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四、附則

  1、違反學校宿舍管理規定的,按照《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違禁電器將予沒收,并取消當事人或宿舍成員(無人承認使用時)當年所有評優評先資格。

  2、本責任書一式一份,宿舍全體成員簽字后張貼于宿舍顯要位置。

  3、各系以班為單位匯總簽字人員名單,做好簽字學生的名單登記、整理、存檔工作

  以上事項,本宿舍全體成員均已閱悉,保證自覺遵守,相互監督,確保安全。

  學院黨總支蓋章負責輔導員:____________學生簽名:____________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11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小學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并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托人陪同看護管理,委托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托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并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群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后及時回住處,不東游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系,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并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xx中心小學

  20xx年x月20日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12

  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簽訂并遵守以下承諾:

  1.本人在進場工作前,已接受&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xxxxx安全生產紀律&、本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本單位的各項安全、治安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覺遵守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xxxx(單位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自覺遵守xxxxx規定,自覺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自覺參加安全學習。在工作中做到&我不傷害別人,我不被別人傷害,我不傷害自己&。不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3.有事外出要請假,經批準后才能外出,在規定時間內歸隊。

  4.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情況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級領導和安全職能人員的安全檢查與監督。

  5.自覺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堅持安全第一。

  對于以上承諾,本人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本人愿承擔責任。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13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游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并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著、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復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范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墻、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范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并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小學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后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后、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后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范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并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護人)簽字: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字: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14

  為進一步強化消防意識,共同搞好學校用電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和學校教學秩序的穩定,學校特與簽訂20xx—20xx學年度用電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必須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識,隨時進行用電防火安全知識教育,人人懂得消防知識規則和安全用電知識規則,做到“三懂”(懂本崗位教育教學過程中的用電和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觸電和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觸電急救和撲救火災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切斷電源和使用消防器材,會急救和撲救初期火災)、“三提高”(提高用電、消防法制水平,提高用電、消防知識,提高用電、消防管理水平)。

  二、經常性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上學,嚴禁學生弄電玩火,損壞消防器械設備。

  三、在微機課及實驗教學過程中,要認真組織,嚴格要求,按規范程序操作。

  四、管好各處室、年級、班級的公共財物,下班時注意關好門窗、電燈、開水器。

  五、定期自查電源電器和消防火災隱患,若發現問題要及時想法排除或向學校報告,否則,造成嚴重后果,學校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嚴肅處理。

  責任人:____________

  功能室負責人:____________(簽章)

  20xx年9月

學生用電安全責任書15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三無車)。

  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并保證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單位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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