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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通用11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1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全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交通出行安全,結合當前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先急后緩的工作原則,分步驟、分區域、分類型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非標”電動車、摩托車(以下簡稱“三車”)及未按國家相關標準生產的四輪電動車(以下簡稱“老年代步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集中嚴查嚴管“三車”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無牌無證,“老年代步車”違法上路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凈化道路交通環境,有效遏制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升城市整體形象。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成立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三車”及“老年代步車”交通亂象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勤務考核處,由吳海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聶谷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唐福勇同志為聯絡員。
三、進度安排
結合當前實際,將專項行動分為集中整治、全面規范、鞏固提升三個階段。
(一)集中整治階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勤務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在城區核心區域選取部分主要干道、交通路口作為整治重點,集中安排部署警力,依法嚴格查處“三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老年代步車”違法上道路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打擊“三車”無牌無證,確保“三車”掛牌率上升至90%以上。在農村道路及普通國省道,重點圍繞“三車”及“老年代步車”交通違法多發、事故易發路段部署警力,嚴格管控“三車”違法載人、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等重點違法。
(二)全面規范階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勤務單位要在做好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整治范圍,確保整治成效基本覆蓋到轄區所有道路,“三車”掛牌率上升至100%,全市“三車”沖紅燈、闖“禁行”、違法載人、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老年代步車”違規上路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控制。
(三)鞏固提升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前期工作經驗,及時查缺補漏,提升治理成效,固化工作機制,確保“三車”及“老年代步車”違法治理工作常態長效。
四、工作措施及任務分工
(一)強化宣傳引導。
由宣教處牽頭,組織各勤務單位按照“正面報道、反面曝光”的原則,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聞媒介開展“三車”及“老年代步車”交通亂象整治工作宣傳。廣泛報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違法案例,切實營造“三車”及“老年代步車”交通違法嚴管重處整治氛圍,引導群眾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平安出行。
(二)強化隱患排查治理。
各勤務單位要加強轄區道路隱患排查,對容易發生“三車”逆向行駛的路口、路段要及時采取管控措施,需要安裝隔離護欄等硬件設施的,要主動報請轄區政府或道路養護相關單位整改完善,短期內無法整改的,要安排警力加強管控。
(三)強化交通秩序整治。
各勤務單位要根據整治行動進度安排,按照先急后緩的工作原則,科學部署警力,突出整治重點。城區道路每天除高峰時段(07:00-09:00、17:00-19:00)以非現場執法為主外,其余時段要采取鐵腕手段,安排民警嚴防死守,依法嚴查嚴管“三車”無牌無證、違法載人、沖紅燈、闖“禁行”、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故意污損、遮擋號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農村道路及普通國省道要結合群眾出行規律,以農村地區趕場、趕集,紅白喜事,周五、周日接送學生上下學為重點時段,科學安排警力,加強“三車”違法載人、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等突出違法管控力度。各單位對“三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要嚴格依法處罰。對電動自行車(含“非標”電動車)未懸掛號牌,且無法提供車輛合法來歷證明的,要依法暫扣車輛,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四)建立實施“非現場”執法措施。
由科技處牽頭,勤務考核處配合,指導各勤務單位,充分運用路面監控設備對“三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非現場”取證。各勤務單位在現場查糾“三車”交通違法時,要對車輛歷史違法情況進行核查,對存在“非現場”抓拍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的,除依法責令其接受處罰外,還要對其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原則上,對存在3次以上5次以下“非現場”抓拍交通違法記錄的,引導其到就近的“三車”治理點進行交通安全學習;對存在5次以上“非現場”抓拍交通違法記錄的,責令其到轄區分局、大隊車管所進行交通安全學習)
(五)嚴格管控“老年代步車”違法上路。
各勤務單位要將“老年代步車”納入重點管控范疇,充分運用視頻巡查、民警巡邏巡線、設置固定執法點等方式及時發現、查處違規上路的.“老年代步車”。法制處要加強執法指導,督促各勤務單位規范開展工作。
(六)強化部門聯動。
各勤務單位在查處“三車”及“老年代步車”交通違法、處理相關交通事故工作中,要注意收集違法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及“老年代步車”信息情報,認真錄入電子檢查登記臺賬,由勤務考核處匯總后通報市場監管部門,推動源頭治理。在查處快遞、外賣配送車輛沖紅燈、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時,也要將相關信息錄入電子檢查登記臺賬,由勤務考核處匯總后通報所屬企業及郵政部門,推動聯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三車”及“老年代步車”交通亂象專項整治工作對于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嚴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以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加強檢查考核。
監察室要加大督察力度,對民警不在崗、不履職、違反警容警紀的情況要嚴肅處理;勤務考核處要對各單位工作落實、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定期通報考核結果。
(三)加強文明執法。
各分局(大隊)要進一步教育執法民警文明規范執勤執法,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和《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執勤執法五嚴禁》等相關規定,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勤執法行為,使用規范用語,避免因執法不規范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四)加強信息報送。
各勤務單位要及時收集、整理“三車”及“老年代步車”交通亂象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發現、總結、提煉先進經驗。并于每月25日17時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至勤務考核處。
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2
為進一步規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城市道路暢通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管理條例》《南充市市轄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南城管委〔20xx〕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城區摩托車、電動兩輪車違規加裝遮陽傘(雨棚)、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得到全面整治,無牌無證電動三、 四輪車上路行駛得到有效遏制,車輛通行秩序明顯好轉,機動車違停現象明顯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二、工作重點
(一) 整治摩托車、電動兩輪車違法行為。大力整治摩托車、電動兩輪車違規加裝遮陽傘(雨棚)、闖紅燈、上高架橋、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實行機非隔離,嚴禁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行駛。
(二) 整治電動三、四輪車違法行為。大力整治電動三、四輪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人力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置違規生產、銷售電動三、四輪車行為。
(三) 整治“停車亂象”。依法頂格處罰各類違法停車行為, 加大違停車輛拖移力度,規范共享車輛的停車管理,理順街面停車秩序。
(四) 整治停車場所挪用問題。對地下停車場權屬進行精準認定,挪作他用的,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從嚴從重處罰;通過停車收費價格杠桿調節,提高停車設施的利用效率。
(五) 整治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加強文明勸導,糾正行人橫穿道路、闖紅燈、翻越護欄、踩踏綠化帶等違法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 準備階段(20xx年7月10日前)
摸清基本情況,細化工作方案;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開展風險研判,提前精準化解。
(二) 實施階段(20xx年10月30日前)
按照“先易后難、分類推進,依法依規、穩妥有序”的原則, 統籌開展“五大專項整治”行動。
(三) 鞏固階段(20xx年11月1日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對嘉陵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建立嘉陵城區道路交通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制度化、常態化,防止出現反彈。
四、工作責任
(一)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對接市發展改革局制定主城區差異化停車收費價格的指導標準;負責審批地下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價格調整事宜
(二)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核查生產領域電動車是否符合生產和銷售許可,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
(三)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牽頭負責電動車、摩托車路面違法和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完善各類交通信號,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處理突發事件。
(四)區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非機動車道的改建和新增停車場的建設工作。
(五)區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規范共享車輛投放企業的日常監管和準入管理工作;加強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企業日常監管。
(六)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對電動車銷售企業摸底 排查,嚴禁銷售未依法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車,打擊虛假宣傳;對銷售未列入工信部目錄《公告》的電動車企業以及未經工信部許可擅自生產、改裝和非法拼裝電動車的企業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公共停車場收費行為進行嚴格監管。
(七)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負責停車場挪用、擅自改變用途的整治工作;配合交警三大隊做好城區機動車靜態停放收費管理工作。
(八)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擔整治和維穩工作的主體責任,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以及機動車非法占道擺攤設點、堆放物品等行為;協助交警三大隊對電動車、摩托車路面違法亂停亂放整治工作。
(九)其他相關部門:司法、財政、信訪、殘聯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本次整治行動的實施和保障工作。
五、配套措施
(一) 緩解停車供需矛盾。
充分利用城市空閑用地和空閑道路空間,因地制宜、科學布局,設置占道停車泊位。提倡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停車位有冗余的小區向社會提供停車服務。按照公共停車有償使用的原則,全面啟動公共停車位的收費工作。
(二) 保障道路通行功能。
按照“人車分離、機非分離”的`原則,完善道路通行功能,科學規范設置相關交通標志、標線和道路隔離設施,明確非機動車通行空間和交通信號,確保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各行其道;嚴厲查處非法占道擺攤設點、堆放物件等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行為。
(三) 健全維穩處置機制。
全面排查、及時化解整治過程中的不穩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屬地;對家庭困難、符合條件的三、四輪車車主,落實有關幫扶政策,切實解決實際困難。
六、工作要求
(一) 深化思想認識。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此次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對工作高度負責的態度,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全面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重拳整治城市交通亂象。
(二) 精心組織實施。
按照“屬地負責、行業主管”的原則區級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職盡責,協同作戰;屬地街道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把工作任務分解細化,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落實。按照“聯合執法、依法查處”的原則,加強街面巡查管控,形成嚴管高壓態勢。
(三)規范信息報送。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要明確專人負責收集和報送工作,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7月10日前,報送準備階段的工作情況;7月11日起,整治工作信息實行日報制,當日下午16:00前報送當日整治情況(聯系人:羅麗;郵箱:xxx;聯系電話:xxxx)。
(四) 嚴格督查考核。
區城管委將交通管理專項整治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城市管理必須考核內容之一,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督導,對工作推進有力、治理成效顯著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逾期未完成階段整治任務的,予以問責處理。
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3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補齊道路交通管理“短板”,不斷提高我市道路交通文明出行、快速出行、平安出行水平,根據《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挑擔啃骨抓落實”專項行動的通知》(慈黨辦〔20xx〕2號)精神,決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圍開展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亂”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從順應改革發展新要求、人民群眾新期待、道路交通新形勢出發,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切實增強人民群眾交通出行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富共美現代化新慈溪創造暢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綜合施策,集中各方力量,治理一批擁堵點位,消除一批安全隱患,嚴查一批突出違法行為,確保中心城區時段性、路段性交通擁堵狀況明顯改善,早晚高峰時段擁堵指數下降10%;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更加完善,停車供需更加合理;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徑死亡人數進一步下降;全市主要路口機動車守法率和斑馬線禮讓率分別達到90%、80%,非機動車、行人守法率均達到80%,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重點路口和其他路口分別達到100%、90%,實現道路通行能力明顯提高、道路交通設施明顯優化、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文明出行意識明顯提升的工作目標。
三、工作措施
(一)實施道路交通治堵工程
1.強化規劃引領。
加強交通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協同性,交通規劃要與新一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緊密銜接,形成良好的互動反饋機制;充分考慮交通基礎設施、公交設施、停車設施發展需求和歷史欠賬,合理布局相關設施用地。(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
2.完善交通基礎設施
(1)推進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提升通行效率。全市渠化路口25個以上,其中中心城區10個以上。6月底前完成招投標,11月20日前完成治理。(責任單位:慈溪建設集團、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改進道路建設工程施工期間的交通組織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減少施工對道路交通的影響。對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綜合采取單向交通、可變車道、限時通行、增設隔離設施等措施,緩解早晚主次干道及重要點段的交通擁堵。試行高峰時段北三環貨運車輛限行措施。推進開發大道、南二環路等雙向四車道路段增設隔離設施。落地實施教場山區塊單向交通組織方案,實施青少年宮路和孫塘路改造提升工程。(責任單位:慈溪建設集團、市綜合執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優化交通信號控制。
加快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號燈配時智能化、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充分運用綠波控制、禁止左轉、潮汐信號等手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切實緩解城區部分路段擁堵情況。依托第三方社會機構,實現交通信號設施設置維護和交通信號燈配時優化專業化。引入智能化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完成全市80個信號燈點位改造。建設中心城區科技設施自動巡檢報警平臺。(責任單位: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
4.突出交通堵點治理。
市治堵辦實行實體化運作,加強資金保障、統籌資金使用。加強交通堵點調查排摸,系統分析堵點形成特點和原因,提出政策性、工程性綜合治理工作意見,明確相關部門治理工作責任,督促落實相關治理工作措施。開展“民選民評”堵點亂點治理活動,通過民意調查、意見征集等方式,收集治理一批民生反映強烈的堵點亂點。(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綜合執法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5.加強停車設施供給
(1)制定、完善停車位配建標準,分類確定公建設施的停車配建比例,適當超前配建,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逐步形成以“配建停車為主體、路外公共停車為輔助、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停車結構。推進智慧停車系統建設,年內再完成6000個路內停車收費泊位建設。推進公共停車場(位)建設,開展停車位“增量行動”,挖掘退紅空間、綠化帶等“城市邊角料”停車資源,重點增加老舊小區、學校、農村等區域停車供給,科學規劃配建停車場(樓),新增公共停車位100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
(2)加快推進沿山線周邊臨時停車場地開辟工作,沿線鎮各新增停車位50個以上。(責任單位:慈溪濱海經濟開發區〔龍山鎮〕、掌起鎮、觀海衛鎮、橋頭鎮、匡堰鎮)
(3)建立健全停車資源共享協調機制,推廣機關事業單位停車資源錯時開放措施。(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6.優化城區路網結構。
合理布局和優化城市路網結構,完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級配,打通“斷頭路”,提高城市路網通達性,完成金一路(寺山路至景觀大道)、科技路(漾山路江至西二環)、梅林路(中橫線至輕紡城物流大棚南側橫路)等工程建設,啟動科技路(西二環至趙家路江)等工程建設。(責任單位:市住建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
7.加大公交優先發展力度。
建立公交線網優化常態化機制,針對客流需求變化,動態優化公交線路、班次,提升城市公交服務質量和水平,吸引更多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合理設計公交站點,進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港灣式停靠站設置比例,加強公交首末站停車場建設。高標準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強化快速交通與慢行交通的有機銜接。全面推廣“出行即服務”模式,廣泛應用新能源交通工具,逐步推進公共交通清潔能源化。強化城鄉公交一體化規劃統籌,實現班線客運、城鄉公交、城市(鎮)公交無縫換乘。(責任單位: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團)
8.開展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
根據不同學校區域特點,因地制宜推廣錯峰上下學、多校門接送、車輛即停即走、專用接送通道、定制公交、遠端停車、學校周邊停車資源共享、臨時停車場建設等措施,緩解校園周邊交通擁堵現狀。以實驗小學為試點,全面排摸分析學生家庭住址等基礎信息,設計若干條接送線路,開通定制公交,學生在沿線公交車站等候接送,切實解決上下學期間交通擁堵。完善校園內部交通組織,對符合小型汽車入園要求的學校,打通內部接送通道,明確停放區域,配置專管力量,有條件的學校要做到“應開盡開”。周末、節假日離返校時段,實驗高中開通內部接送通道,慈溪高中視情為家長車輛開放地下車庫(視疫情防控情況而定)。深化“家校警”聯動護學模式,形成學校、家長、公安交警共同參與的護學保暢工作機制,合力保障校園門交通安全有序。(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慈溪交通集團、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住建局、市綜合執法局,各鎮、街道)
(二)實施道路交通治患工程
1.全面排查治理臨水路段安全隱患。
按照“徹底排查、排查徹底”的標準,對臨水路段警示提示標志、防撞設施缺失,防護強度不夠等隱患開展全面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建立臺賬,按照輕重緩急、分級分類的原則,制定治理計劃,逐一明確責任部門、治理措施和完成時限,實現閉環落實,7月底前完成治理提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鎮、街道)
2.全面排查治理非燈控平面交叉路口安全隱患。
全面排查事故多發的非燈控平面交叉路口和路側開口,重點排查交通標志、標線等設置是否合理、有無缺損或遮擋,無路燈照明或照明亮度不足,綠化遮擋視線,爆閃燈、讓行標牌、減速帶等安全設施是否到位等,找準問題和癥結所在,必要時邀請專家開展會診,制定有針對性的治理方案,實行一點一策。對77個非燈控平交路口開展標準化治理,6月底前完成招標,11月20日前完成治理提升。(責任單位:慈溪建設集團、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全面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安全隱患。
深入開展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推進雙向四車道路段增設中央隔離設施,整治路側違規開口過多問題,加大“一燈一帶”和“三必上”(警告標志、減速帶、路側護欄)“五必上”(警告標志、道路標線、減速帶、警示樁、交通信號燈)建設力度,開展“坡改平”治理。(責任單位:慈溪建設集團、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鎮、街道)
(三)實施道路交通治亂工程
1.綜合整治道路交通亂象。
公安、交通、綜合執法等部門密切協作,每月開展一次聯合行動,清理整頓“馬路市場”、占路經營,清查整改廣告牌、管線、樹木遮擋交通設施,全面清理停車設施挪用、占用問題,嚴厲打擊違規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等行為,嚴厲查處大貨車超限超載、違法改裝、右轉彎未讓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凈化道路交通環境。探索工程運輸車輛指定車道行駛管理措施。(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綜合執法局)
2.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
組織開展為期100天的.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每日安排5組整治力量、每周組織1次統一行動,之后轉入常態化整治,形成常態化、全覆蓋高壓態勢,集中整治期間查處數量比去年同期增長一倍以上。(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3.加強非機動車和行人路面管控。
公安部門充分整合交警、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加大現場查糾力度,重點對非機動車逆向行駛、未行駛在非機動車道、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行人及非機動車闖紅燈等重點違法進行查處。工作日期間,市公安局機關民警每周上路不少于2次;交警大隊秩序民警上路時間不少于4小時/天,非機動車及行人交通違法查處數不少于20起/天;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每周配合交警開展一次上路整治,人均查處數不少于10起/月。(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4.加強電動自行車源頭治理
(1)加強產品生產準入、一致性監管,嚴格查處生產、銷售未獲得3C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嚴禁銷售擅自改裝、拼裝、篡改車輛,依法嚴肅追究生產、銷售企業的違法責任,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經信局)
(2)以規上企業和中小學校(園)為重點,組織開展日常巡查和上門檢查,督促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門崗制度,落實頭盔門崗提示,推廣頭盔“租借”“共享”模式,每個鎮(街道)各設立規上企業、學校頭盔“租借”“共享”點不少于3個,將頭盔佩戴情況與員工績效考核、學生評優評先等掛鉤,交通安全門崗設置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鎮、街道,配合部門:市公安局)
5.加強靜態交通管理。
整合執法資源,實行分路包干責任到人,加強機動車違法停車常態化現場執法管理。系統分析交通流量特點和違停車輛規律,制定機動車違停抓拍設施布點計劃,新增違停抓拍設備50套以上,基本實現中心城區重點道路和重點部位全覆蓋。(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綜合執法局)
6.優化交通設施建設。
全面排查交通標志、標線、標牌等交通設施缺失、不合理、不規范、不清晰等問題,及時安裝維護,確保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基礎設施齊全有效、發揮作用,引入第三方機構,對交通設施進行評估,確保設置規范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鎮、街道)
7.深化“禮讓斑馬線”活動。
在三北大街、慈甬路有條件的路段推廣安裝“未禮讓斑馬線”抓拍設備,新增30套以上,全面提升機動車禮讓率。深入開展“禮讓斑馬線、文明風景線”活動,推動公交車、出租車帶頭禮讓。組織開展“禮讓斑馬線”執法直播活動。(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團,配合單位:市文明辦、市融媒體中心)
8.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務。
黨員、公職人員要帶頭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發揮公益組織、企業、社團等單位作用,組織開展交通安全文明體驗等公益活動,廣泛開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維護交通秩序,引導廣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規。(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公安局,各鎮、街道)
9.建立健全重點車輛抄告制度。
對公交車、出租車亂停亂靠、不禮讓斑馬線、闖紅燈、隨意變道、掉頭、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嚴格處理,同時抄告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督促加強教育管理。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工作人員私車交通違法抄告制度,每月一次抄告所在單位,推動單位落實對本單位人員交通安全教育的主體責任。一年內被二次以上抄告通報的,建議取消評先評優資格。(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團)
10.廣泛開展文明交通宣傳。
充分利用現代傳播新媒介,廣泛傳播自律、包容、文明、禮讓的現代文明交通理念。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廣告,增強文明交通意識。持續開展“高危風險企業”、“突出違法車輛”、“事故多發路段”、“典型事故案例”、“終身禁駕人員”五大曝光行動,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曝光。落實基層交通安全宣傳職責,對農村“一老一小”及進城務工人員重點群體,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針對性宣傳教育。每家運輸企業,快遞、外賣企業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針對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開展“全國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和文明交通“五進”宣傳活動,擴大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主題宣傳活動,“五進”宣傳50次以上。(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公安局、市融媒體中心、慈溪交通集團,各鎮、街道)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各地、各部門根據自身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量化工作措施、落實責任到人,確保壓力層層傳導、責任級級壓實。
(二)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3月底至20xx年6月底)。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圍繞“治堵治患治亂”三大方面任務要求,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對各類隱患、堵點、亂點的排摸、治理工作,同時梳理痛點、難點,做好招標等前期準備,為后續開展集中攻堅打下基礎。
(三)集中攻堅階段(20xx年6月底至20xx年11月底)。
集中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力量,對痛點、難點問題開展集中攻堅,確保按期完成問題銷號。
(四)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對專項行動工作情況開展匯總分析,及時總結提煉好經驗、好做法進行固化推廣,進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亂”專項行動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民生工程”,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各地、各部門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清當前道路交通形勢,增強工作責任感、緊迫感,把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亂”專項行動擺在突出位置,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專項行動推進順利、取得實效。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城建、公安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及各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茅建煥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行動期間工作協調和推進等相關事宜。
(二)強化督導,務求工作實效。
要推動將道路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規上企業及中小學校(園)頭盔佩戴情況納入各鎮(街道)和相關部門平安綜治考核內容。市道交專委辦要加強對各地、各部門工作進度的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每月一次向市主要領導報送進展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工作推進不力,嚴重影響專項行動效果的,實行警示約談和工作督辦,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
(三)優化機制,加強工作保障。
要加強各項經費保障,教場山單行線工程性改造、青少年宮路和孫塘路改造提升工程、渠化路口(路段)、非燈控平交路口治理建設資金由慈溪建設集團負擔;臨水路段隱患治理由所在鎮(街道)實施,不區分道路屬性,建設資金由所在鎮(街道)自行負擔。要用足用好各項財政政策,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建設,著力建立經費保障和穩定投入機制。
要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好的做法,做到整治行動推進與長效機制建立“同步走”。要落實專人負責信息匯總報送工作,及時匯總報送涉及專項行動推進情況、典型案例和其他重要信息。各鎮(街道)細化實施方案于3月底前報送至市道交專委辦。
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4
為進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環境,提升市民群眾文明守法和“交通規矩”意識,服務加快打造“五個中心”、建設現代化大武漢,市人民政府決定從20xx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2個半月的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為慶祝建黨100周年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為開展好此項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綜合施策的原則,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隱患,治理一批擁堵點位,嚴查一批突出違法行為,努力實現突出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觀、道路通行能力明顯提高、道路交通設施明顯優化、“交通規矩”意識明顯提升“五個明顯”工作目標。
二、整治重點
在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全面整治的基礎上,重點整治以下“四類重點區域”的“五類突出違法”:
(一)四類重點區域。
53條、xx3公里停車秩序示范路,108個文明創建精致路口;重要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商業中心等重點區域周邊道路;地鐵站、公共交通樞紐、長途客運站、火車站、機場、大型市場、大型居民區、景點景區等區域相關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亂、通行環境差的道路。
(二)五類突出違法。
機動車輛亂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嚴管道路違停,次支路無序停車影響通行,小區周邊違停堵塞進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區內“僵尸車”占用公共停車設施等突出違法行為;機動車輛亂行,主要包括機動車輛不禮讓行人、壓越實線、加塞、違法調頭,摩托車違法上路通行、非法營運、炸街飆車等突出違法行為;大型車輛亂闖,主要包括渣土運輸車、攪拌車、大貨車違禁通行、違法闖橋隧、闖紅燈、超載超速,環衛、園林等工程作業車輛不按規定作業等突出違法行為;非機動車輛亂行,主要包括闖紅燈、逆行、不按規定車道通行、違法載人、非法營運、無牌無證上路、違禁通行橋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車輛違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遞、外賣車輛亂穿亂行、駕車接打電話等突出違法行為;行人突出違法,主要包括闖紅燈、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離護欄等突出違法行為。
三、工作步驟
綜合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20日—25日)。
組織各區(含開發區、風景區,下同)、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就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開展全方位動員部署。同時,在全市主流媒體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整治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26日至6月25日)。
圍繞“四類重點區域”的.“五類突出違法”,組織發動各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力量,每天開展整治工作,每周組織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動,每旬小結通報整治成果,推動整治工作落實落地。
(三)總結提升階段(6月26日—30日)。
總結提煉全市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經驗,鞏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綜合整治長效工作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法,從嚴治理交通亂象
1.強力整治交通違法行為。在全市發布整治“四類重點區域”“五類突出違法”通告,緊盯重點區域和道路交通突出違法行為,明確責任區域,細化責任分工,以“零容忍”態度,采取“守點、巡線、控面”方式不間斷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切實做到見違必糾、糾違必處、處罰必嚴,形成嚴管嚴查高壓整治態勢。(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
2.條塊結合綜合整治。各區、各部門、各行業要動員各方力量參與、配合綜合整治工作。各區作為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以交警為主力軍,整合轄區公安、城管執法、交通運輸和市場監管等專業行政執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會力量,統一參與綜合整治行動,切實形成工作合力。(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3.突出難點集中整治。各區要組織殘聯、民政等部門,動員街道社區力量,加強“麻木”信息登記、人員勸導、違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閉環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嚴管“麻木”主次干道違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營運等突出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麻木”、老年人代步車輛銷售環節的監管,對非法銷售、改裝窩點開展上門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締。(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場監管局,市殘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強化宣傳,營造濃厚整治氛圍
1.輿論造勢全覆蓋。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互聯網新媒體,分波次、分步驟、全方位推進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宣傳工作,組織各類媒體持續、廣泛刊播整治工作新聞,不斷曝光各類道路交通突出違法現象、典型案例,大力宣傳正面典型。主動設置道路交通依法嚴管話題,組織線上線下廣泛深入開展討論,營造全社會支持配合綜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
2.社會動員全覆蓋。依托基層社會綜合治理體系,動員組織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在街面、戶外、社區、樓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類顯示屏以及軌道交通車站、大型公交換乘樞紐持續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廣告;在全市居民小區組織開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規公約、上門宣傳告知、典型違法案例教育等活動;在全市大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題活動,引導廣大師生、家長支持參與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整治相關活動;常態化落實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勸導工作,組織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個文明創建精致路口開展交通文明宣傳勸導,主動制止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文明辦〉,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各區人民政府)
3.單位行業全覆蓋。發動各類單位、行業組織積極參與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單位對參與道路交通綜合整治行動的認識統一、任務明確、措施具體、責任到位;道路交通運輸行業要組織全行業從業人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承諾書,落實單位對駕駛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交通違法行為內部疊加處罰制度;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要主動擔責,制定本單位人員和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員經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規。(責任單位: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市交通運輸局、文化和旅游局、應急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行業協會)
(三)多方聯動,深化協同共建共治
1.嚴格屬地責任。各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工作要求,層層落實屬地責任。要把依法嚴管道路交通秩序作為本轄區“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資源,加快補齊交通管理“短板”。要統籌整治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分片包干、捆綁責任、共同推進,并將社區、單位協助交通管理工作情況納入文明單位創建和綜合治理考評范圍。(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2.強化部門職能。各部門和單位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研究制訂本部門和本單位的任務清單,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督促各項工作落實落地。扎實推進20xx年市政府“民生實事”工作,建成微循環道路80條、打通斷頭路10條、新增人防停車泊位1.8萬個。認真研究分析交通堵點,科學優化信號配時,實行“一點一方案”,加快推進26處年度擁堵點位綜合治理;綜合運用可變車道、借道左轉、交替通行、增設機非隔離設施、清除路口障礙物等手段,再創建50處精致路口,各區至少打造1個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區;加強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環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鄉建設局、城管執法委、園林和林業局、民防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
3.創新社區共治。各區要深化停車秩序管理共治機制,開展背街小巷機動車輛停車秩序“交警牽頭、多方參與”的“1+N”共治行動,組織社區、小區物業配合城管執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清理一批長時間占用公共停車位的“僵尸車”、查處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將停車設施改作其他用途的違法行為、整治一批違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車輛。各區要在每個所轄街道選取至少1個有條件的社區,開展試點創建,加強交通安全文明勸導,打造“零酒駕”“零事故”“零違法”社區。(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鞏固成效,建立常態長效機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務運行機制。深入推進“萬名警察進社區”活動,組織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務綜合服務站等多警聯勤聯動,強化基層網格化執法,有效擴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蓋面;完善現有勤務機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隊伍規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執勤執法勤務質量;加強社區力量聯勤聯動,將交通違法行為人上門宣傳告知等工作與社區警務運作有機結合起來,夯實交通管理基礎。(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2.加強執法裝備與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保障力度,加強路面監控設備應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攜式非現場執法設備建設;升級視頻監控執法設備,擴大交通違法LED警示屏應用范圍,創新拓展“電子警察”新的執法功能。(責任單位:市公安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各區人民政府)
3.推動智慧停車產業發展。大力推進院士引領智慧停車產業發展,加強停車設施綜合供給和停車信息化建設,各區至少要選擇1個社區(單位)開展“共享停車”試點,在車位閑置時向社會車輛提供停車服務。同時,大力推動企業、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機構內部臨時停車資源錯時開放共享,進一步盤活停車資源,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區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專班推進。
調整加強市進一步加強文明城市創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志擔任組長、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統籌協調推進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公安局辦公,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各區也要相應成立由區委、區人民政府負責同志牽頭的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負責本轄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統籌落實。
(二)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各區、各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到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將此項工作作為加快打造“五個中心”、建設現代化大武漢,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實踐,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專班,強化措施,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保障,強化支撐。
各區、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大對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財力保障力度,公安機關要依法保護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權益,嚴肅查處各類妨礙執法管理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樹立執法權威和執法尊嚴,形成社會各個方面廣泛支持、主動參與、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為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提供強大的支撐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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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縣掃黑除惡斗爭領導小組工作部署,深入推進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掃黑除惡斗爭,迅速落實市、縣掃黑除惡的有關會議精神,嚴厲打擊我縣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存在群眾反映強烈的涉惡涉亂問題及亂象,縣交通運輸局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內組織開展掃黑除惡亂象亂點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整治行業涉惡涉亂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各單位要針對當前涉惡以及行業治亂問題新動向,切實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優勢,又有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掃黑除惡行業亂象亂點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專項打擊行動,在短時間內摸排一批重點領域涉惡線索,打掉一批黑惡犯罪團伙,破獲一批黑惡犯罪案件,行業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惡違法犯罪防范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
三、具體專項整治內容
交通運輸領域黑車營運;交通執法領域非法營運車輛車主恐嚇客運班車司機、暴力阻礙交通執法;工程建設領域非法聚眾阻擾交通工程施工等方面存在的涉惡問題及亂象。
四、工作措施
(一)發揮職能,梳理排查。
各單位要積極動員,認真履職,把排查線索、摸清底數作為開展行業亂象亂點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基礎,對本轄區涉及交通運輸領域的'涉惡違法犯罪情況進行全面排查。要加強線索核查,結合行政執法和行業監管職能,從涉穩檔案、信訪積案、執法辦案、群眾舉報、工作排查等線索中嚴排、嚴查,搜集和深挖線索。
運用大情報、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從重點人員、重點場所和重點地區中排查涉惡線索,開展針對性摸排調查和數據分析。要加強訪查力度,結合日常工作和下基層訪視等活動,下到基層一線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走訪交流等形式,從群眾中搜集發現線索,聚焦行業廣大從業人員反映強烈的“行霸”涉惡涉亂問題,深挖線索。
(二)加強協調,互通信息。
各單位要切實行動起來,不等不靠,在積極模排相關線索的基礎上,認真梳理過濾,細查提煉,將真正有價值的線索及時移交縣交通運輸局掃黑辦。各單位要積極主動協助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實現共同打擊和整治,切實推進本行業整改工作和對策,推進和落實行業涉惡涉亂的防范工作。
(三)專案經營,嚴厲打擊。
針對交通運輸領域的涉惡案件,注重加強與公安部門的聯系配合,提前搜集證據,確保全面查清團伙結構、成員情況,做到精準打擊。要把打擊的矛頭對準行業涉惡案件的組織者、參與者和幕后“保護傘”,力爭做到查獲一起案件、摧毀一個團伙,實現打擊效果最大化。
(四)宣傳發動,形成聲勢。
此次亂象亂點集中整治行動,縣交通運輸局掃黑辦將在縣委縣政府、縣掃黑辦的統一部署下,利用宣傳條幅、出租車顯示屏、客運場站LED顯示屏等宣傳媒介集中正面宣傳。集中宣傳之后,可結合工作情況適當開展學習,提高從業人員防范、檢舉揭發行業涉惡涉亂問題線索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單位要迅速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局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此次重點領域行業亂象亂點整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積極抽調精干力量集中開展專項行動,將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好。
(二)加強協作配合。
各單位要強化協作配合,一把手擔任本單位此項工作的組長,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為專項整治行動提供有力服務。各單位要切實承擔好在掃黑除惡斗爭中的職責任務,打好整體戰,形成全行業一盤棋的打擊格局。
(三)嚴格問責機制。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單位出現因工作不力導致線索該發現未發現,發現未及時移送、延誤戰機或者其他違反紀律的行為,縣交通運輸局掃黑辦將及時在全系統通報并嚴格問責。
(四)加強信息報送。
各基層單位要及時制定本單位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整治行動的典型做法和工作亮點請及時報送,縣交通運輸局掃黑除惡斗爭領導小組將視具體情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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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范圍
本次整治的廠車,具體是指境內工礦企業、物流、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使用的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具體包括:叉車、搬運車、牽引車、推頂車、內燃觀光車、蓄電池觀光車等。不含交通、市政建設、建筑工地等場所使用的上述設備。
二、整治目的
通過專項整治,促進使用單位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在管理中做到落實管理機構、落實責任人員、落實規章制度,在資質中做到設備登記注冊、人員持證上崗,在使用中做到設備定期檢驗合格,在事故防控中做到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遏制廠車使用事故上升趨勢,實現我市廠車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三、整治重點
本次專項整治的工作重點包括:
1.臺賬建立。企業應收集廠車的使用說明、合格證等原始出廠資料,如有遺失應予補齊。出廠資料與檢驗報告、自查記錄等相關資料一起存放,做到一臺一檔。
2.帳物相符。企業應將在用廠車記錄在案,重點關注租用的叉車是否已入賬。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單位應對租用的叉車承擔主體責任。
3.管理制度。企業應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立,人員責任的落實,操作規程的制定,應急預案的演練及其他日常自查制度的執行。
4.廠車檢驗。在用叉車必須定期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新購叉車應首檢合格后方可開始使用。
5.資質具備。檢查廠車登記注冊情況,人員持證情況,確保在用廠車注冊、上牌,人員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質。
四、時間安排
本次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發動和自查整改階段(5月—6月)
各地應結合省、市局整治方案,制定適合當地實際的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做好本次專項整治的組宣工作,督促企業開展自查。
企業應結合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對發現的隱患進行整改。發現廠車未經檢驗的,應及時聯系當地檢驗機構申報檢驗,發現人員無資質的,及時聯系當地考試機構,申請發證。
各地監察機構應及時對廠車登記注冊申請予以審核,檢驗機構應及時對企業的報檢項目落實檢驗,考試機構應及時對新增、換發證廠車作業人員予以考核,通過者及時發證。
(二)現場檢查與行政執法階段(7月—8月)
各市(區)局應根據實際,組織鎮、街(園區)安全辦,對企業自查自糾和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過程中,應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記錄。
各地應加強監察機構與稽查部門的'協同配合,在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隱患,拒不整改的,行政執法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要求,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同時,監察機構還應及時完成新增設備的數據錄入、數據庫內問題數據的修正清理等工作,對數據庫進行更新維護,提高數據的準確性。
各地對檢查中發現的已構成行政違法行為的,應在查處的同時上報市局特設處。
(三)總結評估階段(9月)
各地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工作成效評估,總結典型經驗,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見和建議,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各地應于9月20日前,完成工作總結和檢查情況匯總表的上報。
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7
按照《20xx年平涼中心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大整治大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和《關于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的通告》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工作,提升中心城區整體環境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潔凈、整齊、有序、綠色、美麗”的城市精細化管理目標,依法開展非機動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范圍
本次整治范圍為:東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環路、北至涇河南路。
三、整治目標
通過實施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專項整治,使中心城區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機動(電瓶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等)停放達到“標識清楚,方向一致,規范有序,市民自覺,管理順暢”的良好局面。
四、整治任務及責任分工
1、全面施劃非機動車停車點。
對20xx年施劃的80處非機動車位標線進行修補,完善停車方向箭頭和停車標識;按照“因地制宜、應劃盡劃”的`原則,對未施劃停車點位的街路進行實地查勘,施劃非機動車停放點。
責任單位:市容督查科責任人:王小燕
2、規范停車集中整治行動。
由各市容執法管理中隊負責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對不按規定停放的非機動車,當事人在現場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導其規范停車;當事人拒不改正的或當事人不在現場,按照《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置。
責任單位:各市容管理中隊責任人:中隊負責人
3、強化文明停車宣傳活動。
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文明停車報道力度,努力做好輿論引導,對蠻橫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責任人:李延峰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各市容管理中隊在整治工作開展過程中,督促城區沿街門店、單位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由門店、單位負責監督做好店鋪門口或單位門口非機動車駕駛人規范停放車輛,特別是學校、醫院、商場周邊,要指定專人負責指導非機動車停放;動員鼓勵小區、商場以及學校、醫院等單位,合理釋放內部停車場所,盡可能開放對外停車空間,緩解外部沿街停車壓力。
責任單位:各市容管理中隊責任人:中隊負責人
五、工作步驟
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6日至4月20日)。
發布關于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發通告,開展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宣傳引導活動,勸導市民在規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
(二)整治階段(4月xx日至5月25日)。
全面開展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徒步巡查制度,及時處置各類違規停放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三)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5月26日至5月31日)。
局市容督查科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并根據督查情況總結整治情況。各責任中隊要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復。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以對市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
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由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朱天智主要負責,各責任科室和管理中隊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長效管理,鞏固成果。
各責任科室和中隊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非機動車治理長效機制,加強巡查,強化協作,持續做好整治工作,為建設宜居宜業宜游新崆峒創建優美的市容環境和交通秩序。
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8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車輛停放管理,對標對表全國文明城市標準要求,改善交通和出行環境,營造文明、規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城區集中開展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民為中心,以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切入點,堅持問題導向和源頭管控,不斷優化車輛停放環境,規范停放秩序,推進城市管理向精細化方向轉變,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范轄區停放秩序,加強停放整頓,通過合理規劃、有序增加停車區域、加大違停處理力度等途徑,著力解決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突出問題,推動停車需求與供給的平衡,緩解城區范圍內車位供需矛盾,促進市民形成以文明、規范、有序的停車新秩序,實現城區停車面貌大提升。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縣城管局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指揮部。
指揮長:陳善文
副指揮長:毛純君、汪承金(常務)、夏純成、劉興剛、陳俊、周登東
成員:田勇、葉凡晶、汪先華、李瑱、胡民、李鴻勝、劉會開、鄭志華、張迪福
(1)梅山城區整治組
組長:汪先華
副組長:耿浩、張軍
成員:劉鵬、李偉、肖傳松、廖磊、簡寬、陳四春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2)江店城區整治組
組長:葉凡晶
副組長:鄧正林
成員:童曉燕、劉芹、葉娟、方歡、林祥、朱永輝、張靈智、儲修友、王磊、王榮
宣傳車2輛、拖車1輛
(3)經濟開發區整治組(包括開發區小區)
組長:夏純成
副組長:胡民、楊彪
成員:樊家勝、萬舒楊、杜海波、詹冬明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4)物業小區整治組
組長:李鴻勝
副組長:羅文中
成員:潘凌峰、王蘇千、陳誠、彭海洋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5)工作督導組
組長:張迪福
副組長:周敏
成員:單大為、江云飛
負責“百日攻堅”行動停車秩序督查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鄭志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協調、拖車聯系、信息上報等工作。
四、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百日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摸排清查階段(即日起至9月15日-30日)
1、清查停車資源。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對所管轄的各類公共停車場、經營性停車場、停車位進行系統摸排清查。全面排查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位情況,建立基礎臺賬。(9月30日前完成)
2、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各片區對新城區靜態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僵尸車”排查梳理,建立基礎臺賬。(9月30日前完成)
3、合理建議新增停車泊位點。各片區要根據摸排情況,集合日常管理實際情況,對轄區規范設置停車泊位點、增設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等提出合理建議。(9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對小區內停車管理,引導小區業主將車輛停放至地下停車位。(9月30日前完成)
5、規范停車場庫使用。對收費停車場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凱達爾公司規范各收費停車場停車秩序,確保智能化無人管理的停車場設備正常使用,人工管理的停車場要求現場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避免一車占用多位,按照“入位、順向、頭齊”有序規范停放。(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階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1、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充分利用網格化巡查機制,本著分工不分家的原則,通過拖移、貼單等手段,重點查處不在車位停車、不規范停車、“僵尸車”占用停車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形成嚴查嚴治的高壓態勢,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依法處置到位。
2、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與交警、社區、以及物業公司對接協調,同步開展物業小區、背街小巷、機關單位以及公園廣場等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要參與勸離違停車輛,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
3、加強違停巡查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相對集中、容易反彈的重難點區域集中力量專項治理,著力整改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的違法行為。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并長期堅持)
1、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堅持車輛停放長期規范治理,常態化整頓停車設施挪用、占用等問題,嚴厲打擊各類占道經營亂象,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等行為,堅決防止車輛停放亂象抬頭和反彈。
2、優化車輛停放管理。結合工作實際對車輛停放點位重新規劃,緩解群眾停車難問題。優化車輛停放管理,對禁停標志設置、停車點位新增提出合理建議。同時加大引導提醒力度,在一些重要路段,增設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要進一步提高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對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水平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定期會商、公眾參與機制,積極征求社會各界對車輛停放秩序問題及治理對策的意見建議。各部門要對照整治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保障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二)加強督查考核。
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對停車資源、違法停車點位等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并匯報到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局督查科要定期對各單位車輛整治情況開展督查檢查,并將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檢查結果及時通報,確保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正常有序推進。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采取群眾易知易曉的形式,充分利用電視、自媒體、宣傳車、宣傳欄等多種宣傳手段,向城區市民宣傳文明創建、文明停車的相關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養成文明停車習慣,提高參與創建文明城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9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人居環境質量,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加快推進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臺階,堅持“管理科學、執法依規”的理念,全力打造秩序盤錦,規范車輛停放秩序。結合市綜合執法局工作職能,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著眼現狀,強化管理,管建并舉,疏堵結合”的方針,以暢通城市道路交通為目標,以解決城市道路環境管理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突破口,規范路邊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推進和落實長效管理機制,改善城市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市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活動,城市主次干道、重點地段、企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標準;車輛按標線停放,車頭朝外、擺放整齊有序;違章停車的巡查處罰率和“包公共秩序”責任制工作的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營造便利、安全、暢通、有序和整潔的城市環境。
三、重點工作內容
(一)加大對城市道路路邊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的監管力度,引導駕駛人員將車輛按規定地點和要求有序停放,不能占用盲道、車頭朝向馬路停放。
(二)規范主次街路兩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工作。加強宣傳和督導,力爭使各單位主動配合執法部門開展規范車輛停放秩序活動。
(三)規范醫院、學校門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工作。
(四)督促主次街路商家落實“包公共秩序”責任制,確保責任區內車輛有序停放。
(五)推進重點區域部位交通整治工作。對勝利崗、二百周邊、步行街、興隆大廈、鉆井市場、油田高中等重點部位開展大規模集中清理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馬路牙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堅持疏堵結合的辦法,采取集中整治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有效手段,錯時上下班的辦法,在交通擁堵高峰對重點部位進行死看死守,防止違章現象反彈。
(六)加強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鼓勵專業停車場對外開放,積極倡導新建商場、賓館、辦公樓免費提供停車泊位。
四、職責分工
按照“門前四包”責任制工作職責,機動車停放管理馬路牙石以下由市交警部門負責,馬路牙石以上由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全市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和綜合協調;市直機關工委負責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的監管工作;雙臺子區綜合執法局、興隆區綜合執法局、大洼區綜合執法局、盤山縣綜合執法局、遼東灣、遼河口經濟區管委會、遼河油田礦區事業服務部負責本轄區車輛停放秩序工作的具體實施;市工商部門負責個體工商業戶“門前四包”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市綜合執法局各網格大隊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負責各網格區域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監察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網格化管理,網格到人、責任到人,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進行監管,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2、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團體等臨街單位,要加強本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的管理,確保所停車輛有序、朝向一致。
3、堅持“監察教育為主,嚴管重罰為輔”的工作原則,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大對路邊石以上機動車違停的`處罰力度。
4、雙臺子區綜合執法局、興隆區綜合執法局、大洼區綜合執法局、盤山縣綜合執法局、遼東灣、遼河口經濟區管委會、遼河油田礦區事業服務部要建立和創新工作機制,實行措時工作制,確保工作時間以外和節假日車輛亂停亂放有人管理,做到全天候、無死角。建立和完善違停車輛處罰文書和檔案管理制度,做到各項工作有據可查。
5、市直機關工委和市綜合執法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進行檢查,對車輛不按要求停放的,將對該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6、采取綜合執法部門與交警部門聯合執法的方式,統一處罰,加大車輛停放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突出嚴管重罰,將路邊石以上違章停車記錄納入盤錦市交通違法數據庫和駕駛員罰款、扣分處罰、車輛年檢管理系統。
六、時間安排
(一)全面動員排查階段(5月12日至5月15日)。
召開停車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工作任務,下發方案。各區縣安排部署本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自檢,細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務、責任、措施三落實。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16日至8月底)。
各區縣綜合執法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全時、全天候抓好車輛停放秩序整治工作,確保車輛停放秩序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標準;車輛按標線停放,不占盲道、車頭朝外、擺放整齊有序。市綜合執法局每周進行檢查并通報。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8月底至12月底)。
本著“著眼長遠,建立長效”的原則,在停車秩序整治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學高效的管理模式,形成長效管理機制,杜絕反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加強全市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是推動精神文明創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各責任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此次停車秩序整治擺在當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廣泛發動,積極調動執法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強化宣傳,提高自律意識。
采取各種宣傳手段,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營造強大聲勢,提高群眾自律意識,加強社會及輿論監督。特別是強化對執法相對人的宣傳,使其能夠認識隨意停放車輛屬違規行為,增強其法制觀念和配合整治行動的自覺性。
(三)建立車輛整治工作責任制,狠抓工作落實。
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工作總體要求,圍繞實施方案,確定各階段的目標、任務,將各階段的整治任務層層分解,明確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逐次落實到位。停車秩序整治領導小組將加強對整治工作的具體指導,定期開展階段性的評價和檢查,并及時通報車輛整治工作落實情況。
(四)密切配合、協同作戰。
本著預防與整治并重的原則,各單位要在依法查處的基礎上,強化法制和證據意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執法、規范執法,避免因工作方法不當激化矛盾,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五)加強督查和考核工作。
市綜合執法局將加大督促檢查的力度和頻次,創新督查方法,依據數字化指揮中心管理平臺,加大對各區縣和經濟區車輛停放管理的監督考核力度。
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10
為進一步規范縣城區車輛停放秩序,整治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違規行為,提升城市形象,推進國家文明縣城創建,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疏堵結合原則,按照“規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車”的工作要求,重點整治學校、醫院、商場、農貿市場等場所周邊的違法占道停車行為,縣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車輛停放規范有序,營造干凈、整潔、有序、宜居的城市環境。
二、整治范圍
(一)整治擅自占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園廣場、商業街區公共道路、盲道、緣石坡、人行橫道的亂停亂放行為;
(二)整治學校、醫院、大型商場、農貿市場、旅游餐飲場所等重點區域及周邊亂停亂放行為;
(三)整治單位、社區、小區內及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行為;
(四)整治廢舊車、“僵尸車”;
(五)整治車輛銷售、維修行業亂停亂放行為。
三、重點任務
(一)以“疏”為主,解決停車難題。
1.進一步優化主次干道人行道停車位規劃建設,完善停車位標線施劃,適當增設小汽車、摩托車停車位,清除違規停車位,對不適合停車的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安裝物理隔離設施,逐步解決車輛停放設施設備問題。規劃建設智能化立體停車場,積極爭資,修建南門口、瑞通路、城北、隆鑫、橋頭場、沙丘等6個智能化立體停車場。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規劃自然資源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20日前
2.做好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適當增設停車位。督促物業公司轉變思想,提高物業服務質量,規范小區內車輛停放,讓業主自主、自愿將車輛規范入庫停放。引導物業企業建設智能停車引導系統,對外開放停車。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
配合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25日前,長期堅持
3.在背街小巷及“三無”樓棟等合適位置及區域增加停車位,施劃停車位標線。做好背街小巷及“三無”樓棟停車秩序管理,做到車頭朝向一致、規范停放。
責任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二)以“堵”為輔,抓好重點區域整治。
1.加強已規劃停車區域的'停車管理,確保車輛朝向一致、車頭朝外。對主次干道、學校、醫院、商場、公園廣場、農貿市場的人行道等市政公共區域亂停亂放行為開展專項整治。依法依規處置“僵尸摩托車”。分時分段分區域抓好縣城區網格化管理,對易出現車輛亂停亂放的區域,定人員、定路段、定范圍,強化日常巡邏執法。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教委、縣商務委、縣衛生健康委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2.加強“三輪車”“超限車”入城管控,完善縣城主次干道抓拍系統,做好車輛占用主、次干道車行道及消防通道等亂停亂放行為整治。加強重點路段、重點時段車輛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對在車行道上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依法依規嚴處,引導駕駛員養成規范停車的文明意識和習慣,營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依法依規處理“僵尸小汽車”。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3.每周不定時對占用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車輛開展聯合執法整治,及時疏通生命線,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單位:縣消防救援大隊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4.按照相關規定,明確車位購買、車位租賃、車輛臨時停車收費等標準,杜絕亂收費行為發生。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5.抓好門店、商鋪等“門前三包”車輛規范停車工作,禁止門店、商鋪前占道停車。
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6.做好物業小區亂停亂放行為整治,督促縣城物業小區和在建樓盤做好小區內及周邊車輛停放,動員車輛入庫。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7.做好學生引導教育,配合做好學校周邊區域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抓好“小手牽大手”、禁止未成年學生駕駛電瓶車等宣傳教育、引導等工作。
責任單位:縣教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8.督促車輛銷售企業規范停車,朝向一致。
責任單位:縣商務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9.加強農用車入城管控,做好縣城農機銷售、維修等門市監督管理工作,對占道經營門市企業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0.規范機動車維修行業車輛停放,對占道經營、亂停亂放企業進行聯合處罰。
責任單位:縣交通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1.監督本單位干部職工規范停車,做好單位周圍及責任區域車輛規范停放工作,加強文明教育,發揮好示范帶頭作用。
責任單位:縣機關事務中心
配合單位:縣級各部門、各單位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2.積極開展背街小巷、“三無”樓棟亂停亂放行為整治,進一步優化背街小巷、“三無”樓棟停車位管理,加強規范停車宣傳發動,積極開展聯動執法。
責任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三)建立機制,做到常態長效。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做法,解決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每月一次全面整治,每周一次分區域整治的常態化整治機制,按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成果鞏固,防止亂象復燃,常態化、長效化推進車輛亂停亂放治理。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教委、縣交通局、縣商務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機關事務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15日前,長期堅持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0月10日前)。
通過廣播電視媒介、標語橫幅、印發文明停車宣傳單等“線上+線下”方式抓好宣傳發動,營造整治氛圍。使群眾深入了解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爭取廣大群眾積極配合、參與、支持,引導廣大市民養成規范停車等文明習慣,樹立文明新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0月11日至31日)。
按照工作方案,根據工作要求和分工,積極采取措施,集中力量開展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對縣城重點區域及周圍加大力度整治,對廢舊車、“僵尸車”等無人認領車輛,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爭取在集中整治階段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1月起,長期堅持)。
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完成后,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各單位按職責做好管控工作,鞏固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質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冉啟明任組長,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汪柏林、縣公安局副政委秦天海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教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委、縣交通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萬安街道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城市管理局﹐由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汪柏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政委冉云飛、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大隊長張波任辦公室副主任,分別按職能職責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抓好宣傳發動。
一是縣融媒體中心要利用電視、報刊、公眾號等方式,廣泛宣傳發動,引導廣大市民養成規范停車的文明習慣,樹立文明新風。
二是縣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政LED、車載廣播廣泛宣傳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相關法律法規。
三是縣公安局利用廣播,適時播放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四是各街道要廣泛發動基層群眾,做到每個社區有一幅宣傳標語,掀起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熱潮。
(三)狠抓工作落實。
各牽頭單位要發揮好牽頭和統籌作用,依照本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有措施、有專人、明責任、見成效,各責任、配合單位要及時落實各自任務,確保取得實效。
(四)加強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要加大對城市綜合管理提升的經費投入,保障本次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經費。各街道要利用城維費用,保障背街小巷、“三無”樓棟的停車位增設、標線施劃等資金。
(五)加強工作督查。
縣城市管理局要會同縣政府督查辦開展專項督查,進行明查暗訪,公開曝光發現的問題,督促各單位、街道抓好工作落實,對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推諉扯皮、整治不力、問題反復“回潮”的進行跟蹤督辦,并予以全縣通報。
老舊小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方案 11
為深入規范城區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區政府決定利用xx天時間,對違法行駛的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依法進行規范,根據《關于開展城區違法行駛車輛整治規范工作的意見》,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xx都市區建設,以優化城市發展環境、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為主線,動員各方面力量,實施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違法行駛的規范工作,為廣大市民創造一個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交警一、四、五大隊和市公安局xx轄區派出所成立組織,明確力量,加大對違法行駛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執法力度。各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大力開展違法行駛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規范工作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規范車輛。
違法行駛的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四、工作目標。
通過規范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行駛行為和亂停亂放侵占公共空間等行為,達到各行其道,按位停放,杜絕違規載人、亂停亂放、占用機動車道行駛、亂闖紅燈、停車越線等行為,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整治范圍。
市區xx區域。
六、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
1、宣傳引導。
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交通安全知識、規范自行車違法行駛車輛工作的目的、意義,大造輿論聲勢,使規范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2、說服教育。
各街道辦事處要利用網格管理構架,采取“管理+服務+自治”的網格化管理運行體系,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及派出所民警情況熟、底子清的優勢,采取入戶調查、組織座談等形式,重點做好教育說服工作,抓好源頭管理,進一步提高管轄區域群眾的遵章守法意識。
(二)整治管理階段。
由市交警一、四、五大隊和市公安局xx轄區派出所負責,加強巡邏管控,形成嚴查嚴管氛圍,對區域內的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管理和處罰,對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尋釁滋事、暴力抗法等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一律從嚴追究。
七、有關要求。
(一)強化責任意識,精心組織實施。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此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切實將問題解決在苗頭,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二)廣泛宣傳動員,營造良好氛圍。
宣傳部門要針對此項工作各個階段的'不同特點,精心策劃并組織實施宣傳工作方案,把握輿論導向,贏得社會理解,爭取工作主動。各新聞媒體要突出重點,把握節點,加強引導,全方位、高密度跟蹤報道此項工作的進程和效果,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召開不同層次、不同界別的座談會,依靠人民群眾,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增強此項工作的透明度。區文明辦、團區委、區教育局要協調相關團體分別發出倡議,倡導廣大市民、學校師生自覺參與到此項工作中來。
(三)依法嚴格管理,妥善處理糾紛。
各單位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既要堅決依法開展工作,又要堅持以人為本,注意工作方法,認真落實告知程序,理性、平和、文明執法,避免因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激化矛盾,引起糾紛,真正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穩妥推進,確保穩定。對于拒絕、阻撓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政法機關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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