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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車運行實施方案范文(通用7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校車運行實施方案范文(通用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校車運行實施方案1
為加強對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明確主體責任,強化監管措施,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涉及校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校車管理的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任務目標及要求
學校要高度重視校車安全工作,充分認識抓好校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徹底查清我校校車數量和有關情況,教育宣傳和規范管理工作務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責任,加強排查領導小組成員(各班班主任)認真摸排學生有無乘坐校車現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細,確保沒有遺露現象。要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常規管理當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日常管理,利用班會、主題隊會、板報等形式向學生宣傳乘坐非法校車的危害。學校負責人是校車安全第一責任人,在教育局指導下,定期對學生進行系統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掌握接送學生車輛情況及學生乘車狀況,建立細致臺賬,及時上報有關情況。建立校車使用、保養、校車駕駛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點節假日、學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檢查和教育。遇有大霧、大雪、路面結冰等惡劣天氣的,學校、幼兒園可報經教育主管部門,機動調整學生上學入園時間或短期放假,保證學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如學校或家長有自備或租借車輛接送學生的,要向縣交警大隊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校車照片(正面、側面、前45度角、后面、車廂內部);
2、校園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和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的安全行車責任書;
3、校車行駛路線和停靠站點示意圖;
4、本校園制定的校車極其駕駛人員、學生照管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
5、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安全技術檢驗單復印件,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另外,校車接送學生期間,校園必須安排專人隨車照管。
學校校車運行實施方案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省、市關于校車管理工作精神,逐步建立規范有序、職權明確的校車運營模式和管理機制,結合我學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學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監管、財政補貼”的原則,建立專營的校車運營公司,并加強對校車營運的管理,讓學生坐上方便車、安全車。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規范專用校車外觀標識,加強校車及其駕駛人的管理,促進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堅決遏制涉及校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對現有的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接送車輛在三年內逐步取締杜絕。
(二)加強經費保障。通過爭取國家貧困縣扶助項目資金和縣財政加大投入,逐年增加校車經費,并落實校車服務的各種稅費優惠政策。
(三)加強安全管理。逐級成立校車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各部門職責,層層簽訂校車安全責任狀,制訂校車安全管理考核方案,加大對違法營運學生接送車輛的打擊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聯動機制和長效機制。
(四)加強道路建設。做到通校車公路優先規劃建設、優先安裝防護設施、優先進行路面改善,逐步完善通車條件。
三、運營模式
(一)運營原則
1、學校附近學生步行入學,低年級學生由家長護送。
2、幼兒園學生原則上不納入校車接送對象,由監護人接送,確需使用車輛集中接送的,應使用幼兒專用校車。
3、學生2.5公里以內的學生鼓勵其步行上下學。
4、學生2.5公里以外的學生可納入校車接送,但也應盡量鼓勵步行,以減少交通風險。
(二)運營模式
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監管、財政補貼”的模式,吸引社會
資金投入,分片組建多個校車專營公司。由公司統一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條件的客運車輛,專門用于接送學生,不參與其他運營。由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根據其運營成本,核定學生每期交納的乘車費。縣政府給予一定的購車補助和運營獎勵。
四、校車管理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校車運營的管理,成立學區學生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學區長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二)部門職責
縣政府辦:制定校車管理實施方案和專項經費補助制度;督促相關各職能部門落實相關職責;組織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做好校車公司審定、校車線路規劃;制訂校車管理考核方案及評估細則,對有關部門進行年度績效考核。
教育局:優化學校布局,提供乘車學生數量分布和用車需求;與各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指導和督促各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聯合公安、交通部門對各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配合公安、交通運輸部門進行校車交通安全檢查,制止超員、超速、酒駕等違法行為;統籌建立校車管理臺帳與數據庫,上報校車管理信息;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交警大隊:審核校車及校車駕駛人申報資格;負責辦理校車標牌、標識,統一噴涂校車顏色;對道路交通及安全設施進行巡查,維護學生交通秩序;查處打擊校車超員、超速、酒駕等違法行為;會同學校及校車公司做好對師生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落實校車辦理牌證和車輛過戶、車輛檢測等工作;完備校車資料,一車一檔,適時更新。
監察局:協調推進校車運營工作,建立健全督辦和問責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對較大校車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交通運輸局:審核校車及校車駕駛人申報資格和營運線路;加強對校車運營的.日常管理,要求校車按照定校、定員、定座、定線、定點的原則接送學生,嚴厲打擊超載等非法營運行為;加強鄉村道路安全標識、標線、防撞隔離墩、校車停靠點等設施建設;減免相關費用,按照國家標準給予校車燃油補貼。
財政局:落實縣人民政府安排的校車補貼、獎勵經費籌集,并按期足額撥付
到位;購買校車按照其購買價給予適當補貼,期末對未出安全事故的校車公司和學校給予適當獎勵。
安監局:加強對校車營運安全防范措施的審批與監管,參與較大校車交通事故、工作人員違法違紀事項的調查處理。
物價局:會同財政、教育部門適時制定指導性運營價格并監督實施,嚴厲打擊亂收費亂漲價行為;督促落實涉及學生用車的價費優惠政策。
國稅局、地稅局:落實國家稅收政策中有關減免校車運營有關稅費的優惠政策。
工商局:負責校車公司注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制訂有關優惠政策。
各中小學校:提供本校學生乘坐校車的需求;與校車公司簽訂安全責任狀,監督校車合法運營;定期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制作學生乘車花名冊,與校車公司做好人員清點交接手續,建立校車信息卡、接送聯系卡等管理臺賬;做好其他各項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電視臺:利用廣電媒介資源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及時發布校車運營信息。
保險機構:按規定費率浮動給予最大優惠,并建立理賠綠色通道,實行快處快賠。
校車營運公司: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辦好相關手續;加強車輛管理與維護,確保校車性能安全;聘請有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員上崗,雇好隨車照管人員,并做好駕駛員、照管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與駕駛人、照管人簽訂安全責任狀;遵守交通法規,確保校車安全順利行駛,與學校做好學生清點交接手續;做好價費公示,嚴格按標準收費;履行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成立校車管理領導小組,對轄區內的校車運營進行管理、監督、協調;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配合做好轄區內鄉、村公路的隱患排查與建設、維護。
(三)校車申報
1、申報條件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2、申報程序
向縣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和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材料,經縣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教育局審核,報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批準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并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
(四)校車駕駛人申報
1、申報條件
(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2)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3)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4)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5)無犯罪記錄;
(6)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2、申報程序
駕駛人向縣交警大隊提交書面申請和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材料,經交警大隊審核合格后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準許駕駛校車。
(五)校車行駛
1、校車應統一著黃色的車體外觀顏色,在車輛兩側應統一粘貼校車標牌,校車標牌應當載明本車牌號碼、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跟車照管人及其聯系電話等。
2、校車應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攜帶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校車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3、應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的線路行走,在規定的停靠站點停靠,嚴禁超員、超速、酒駕、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部門職責。各部門要制定具體的管理措施,出臺各自的優惠政策。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部門要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順利實現工作目標與步驟,力爭20XX年學校校車公司正式營運。
(三)強化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做到不漏項目、不留余地、不剩空檔,全力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四)嚴格責任追究。各職能部門工作人要恪盡職守、秉公執法,校車公司與駕駛員、照管員要遵守交通法規,按章行駛,否則將依法追究相應的責任。
學校校車運行實施方案3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校車管理條例》、淮陽縣政府和教育體育局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鄉的校車管理工作,依法打擊非法車輛的運營,規范校車行為,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督促、指導各小學,幼兒園扎實開展校車管理工作。落實校車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杜絕非法車輛的運營,增強相關責任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嚴防違規違法行為的出現,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的乘車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了校車管理工作的長期有效開展,鄭集鄉中心校成立了校車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時間安排
20xx年2月15日至本學期結束。
四、采取措施
1、建立校車檔案。凡是有校車的學校,都要為校車建立檔案,一車一檔。校車、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的基本信息和校車的行車路線,接送學生名單都記錄在案。所有校車檔案都一式兩份,中心校一份,學校一份。
2、明確責任,責任到人。學校校長或幼兒園園長是第一責任人,校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是直接責任人。校長或園長負責督促、檢查校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保證校車安全運營;校車駕駛員負責校車的日常維護、檢查,做好記錄,按規定路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安全駕駛校車;隨車教師負責學生上下車安全,清點人數,做好記錄,并協同駕駛員做好路上行車安全,把學生安全送達。
3、落實校車運營情況月報制度。各校把校車運營情況和各種記錄上報到中心校,一個月上報一次。做到中心校對每輛校車的運營情況都了如指掌,并存有檔案。
4、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教育,向學生講解乘車的安全常識,讓學生牢記于心,養成良好習慣。開展一、二次事故逃生演練,每個學生都能掌握事故逃生的技能。
5、開展自查自糾。召開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負責人動員會議,開展自查自糾,在規定的時間內,查找本學校接送學生車輛存在的問題,自行整改。
6、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車輛。校車管理領導小組人員采取不定時、
不定點的方式,到有車輛接送學生的學校、校門口或接送學生車輛的必經之路上蹲點、攔截,嚴查接送學生車輛,堅決杜絕非法車輛接送學生。
7、規范校車行為。校車管理領導小組人員分包到校,對校車逐一排查,查看校車配置是否齊全,滅火器、安全錘、衛生箱缺一不準上路;檢查校車駕駛員證件,駕駛員證件不符不準上路;嚴查各種登記記錄(校車檢查記錄、學生上下車記錄、學生下車后的終查記錄),記錄不齊全不準接送學生;在校車的必經之路上,檢查校車是否按規定路線行駛,是否超速、超載,校車駕駛員是否違規駕駛。
8、加強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的安全培訓。聘請交警部門人員,對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的培訓,讓校車駕駛員熟練掌握安全駕駛技術,特別是遇上惡劣天氣時,能夠安全駕駛校車,絕對保障學生的乘車安全。另外,授權學校遇到惡劣天氣時,校車運營安全隱患較大,為了安全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
9、落實責任追究制。檢查中如發現有非法車輛接送學生的,對車輛堅決扣留,交與交警部門,并對該校負責人嚴肅處理;校車運營如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交與交警部門處理,對校車所屬學校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處理。
學校校車運行實施方案4
為減少農村中小學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隱患,解決“上學難、交通難”的問題,穩步推進全市校車規范管理工作,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8月至20xx年1月,在張星鎮、齊山鎮開展校車試點運行。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校車運行公益化,按照“政府引導、部門聯動、公司運行、財政補貼”的原則,規范校車運行和管理,切實改善中小學學生乘車條件,保證學生乘車安全。通過試點運行進一步完善校車運行模式,提高校車運行質量,建立健全校車運行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全市校車工程穩步實施、持續健康發展。
二、試點范圍
張星鎮和齊山鎮轄區內所有中小學。
目前,由校車接送學生主要是解決路途遠的學生的實際困難,因此,離校較近的學生原則上不安排接送。非試點鎮施教區(招生區域)內的學生不安排接送。暫定乘坐校車的學生范圍:距離學校3公里以上的小學生和距離學校3.5公里(齊山鎮為4公里)以上的初中生。
根據以上范圍,在本學期,張星鎮需乘坐校車學生2279名,齊山鎮需乘坐校車學生1394名(在辦理學生乘車證后,將確定實際乘車學生數)。
根據學生分布情況,共設學生接送線路26條,其中張星鎮設學生接送線路8條(44個站點),齊山鎮設學生接送線路18
條(60個站點),運行后根據實際情況將對線路、站點做進一步優化調整。
三、校車配備及場地設施
1.校車配備
根據乘車人數和線路狀況,按每校車乘坐47人,共需車輛33輛,其中張星鎮需19輛,齊山鎮需xx輛。具體車型由市教體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招金集團及運營公司共同確定。由招金集團出資購買校車,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配合,確保在月日前辦好相關手續,并能夠投入使用。
2.停車場所
由教體局及學校安排停車場所,并安排人員看護車輛,確保車輛正常、安全停放。
3.候車亭
根據科學、合理、集約的原則,適時在安全和學生相對集中的地方建設學生候車亭。建設費用由市、鎮財政各承擔50%。
4.交通安全設施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待校車投入正常使用后,考慮在重要干道和學生較為集中的地方增設交通安全設施,費用由市、鎮財政承擔。
四、運行體制
招金集團負責購置標準校車33輛(型號為:),校車所有權為招金集團,租賃給公司,公司注冊成立專門的校車公司負責運行。校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不準用于其他用途。運營公司要正確維護保養校車,確保正常接送學生(各項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年限為12年,不足12年由運營公司負責購買同等
價值的校車。經公安、交通部門檢測校車符合安全標準,每車每延長使用1年市財政給予運營公司獎勵2000元人民幣。校車經檢測達不到安全要求的,運營公司無償歸還招金集團處理或作價用于更換新的校車。
校車公司要根據《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中對校車駕駛員的要求招聘駕駛員,嚴格把好人員準入關。同時做好駕駛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每輛校車配備1名專職駕駛員。教育部門要為每輛校車安排1-2名教職工,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護導,并維持學生的乘車秩序。
五、乘車手續與乘車費用
(一)乘車手續
對符合條件且需要乘車的學生,必須辦理以下手續:學生家長提出申請;學校根據乘車條件進行審核;鎮中心初中審批;家長繳費并簽訂乘車協議;辦理乘車證。學生憑乘車證乘車。
乘車學生數每學期調整一次,在新學期開學前兩周報乘車學生預測數,在學生報名注冊當天報實際乘車人數,試點鎮中心初中匯總后報教體局安全管理科。
(二)乘車費用
1.成本核算辦法
為便于學生乘車成本的核算和確認,校車公司應將校車運行的財務狀況實行單獨建帳,獨立核算。運行一學期后由市財政局、教體局和交通運輸局聯合對校車運行財務情況進行審計。按照“正常運轉、不留盈余、適當獎勵”的原則,確定實際運行成本和核定補貼數額。
校車運行期間的相關稅費,實行先征后補。
2.費用承擔
(1)乘車學生按單程乘坐距離5公里以內的每學期承擔200元/人,單程乘坐距離5公里以上的每學期承擔300元/人。
(2)不足部分由市財政補貼解決。
城鄉低保戶和家庭困難子女免交乘車費,其乘車費由市財政承擔。
3.費用結算方式和時間
學生承擔部分由學校與校車公司開票結算,全額上繳校車公司。結算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后的第二周。
為確保校車的正常運行,財政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按6000元/車的標準預付給校車公司。學期結束后,根據各部門對每輛校車的服務、安全管理及違規情況的考核情況,再按核定補貼數額結算。
六、相關部門職責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教育、交通、公安、財政、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和單位有關負責人為成員的.招遠市校車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對校車試點運行工作統籌安排和調度,協調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障校車試點工作高效、和諧推進。
市安監局要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范圍,加強安全工作協調和對各有關部門落實安全職責情況的督促檢查,每季度召開一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例會。
市教體局負責試點鎮學校學生的安全乘車教育。會同交通等部門制定學生乘車線路及乘車站點的建議方案。及時將全市學生乘車人數、站點、上下學時間等信息匯總后報交通運輸局和校車
公司。市教體局及鎮中心初中負責對校車使用服務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學校具體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和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把握學生乘車條件。做好學生在校內上下車的安全管理、學生乘車的組織,確保學生準時上車,準點開車。為每輛校車安排1-2名教職工,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護導,并維持學生的乘車秩序。做好學生家長與校車公司的溝通工作。協助校車公司和學生家長簽訂好乘車協議。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校車公司的行業監管。會同相關部門確定車輛行駛線路,做好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工作。會同公安等部門查處無證“黑車”,對干預騷擾校車運行現象要會同公安部門給予制止和打擊,為校車的正常運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會同公安負責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及違規檢查與處罰。
市公安局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和監控。學生上學、放學時在校門口安排警力,維護交通安全秩序。加強對車輛的檢查,制止車輛超載、超速行駛。會同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查處無證“黑車”。每年春秋季開學前免費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測。
市財政局負責相關費用的核算及撥付。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程的審計及校車財務的監管工作。
試點鎮政府負責對轄區內學校安全管理和學生安全教育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嚴格控制乘車人數,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部分線路較長且會車有困難的道路,按要求建好會車點,確保車輛安全、順利通過。負責候車亭的日常維護、保潔工作。協同校車公司做好乘車協議的簽訂工作。
校車公司負責學生乘車的日常管理。配備相關的管理人員,具體負責車輛運行管理工作。
學校校車運行實施方案5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保證接送有序,特制定如下運行方案:
一、校車安全管理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校車運行時間、車輛線路情況:
周一至周五早上:6:30下午16:30
線路1:
線路2:
線路1:
線路2:
線路1:
線路2:
線路1:
線路2:
二、防患措施
1、定期進行車輛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2、校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一定駕駛經驗,并且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學生。嚴禁非專職司機開校車。
3、要經常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學生安全。
4、校車站點及乘車學生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5、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后,照管員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6、校車在接送學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校領導要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7、照管員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值班領導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8、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車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照管員,照管員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9、照管員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學生,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10、照管員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上。
11、照管員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值班領導簽字每月底交總務處備案。
12、選擇安全地點設置校車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每輛車應配備1名隨車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校車入校后統一組織學生進班,防止出現因學生自行活動引發的安全事故。
13、接受教育、交通等部門對配有校車的管理。簽定校車安全責任書(校長與分管領導、學校與駕駛員、分管領導與班主任、分管領導與照管員),并定期對其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14、值班領導、值日教師及門衛負責候車學生的管理。
三、制定學生乘車守則
1、每天在規定的地點上、下車。學生必須提早五分鐘到站點候車,校車準時發車,過時不候。
2、學生應在老師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隨意更換座位。
3、學生應遵守乘車紀律,不得在車上相互打鬧或離開座位。
4、愛護車內的座位、窗簾等設施,一經發現有意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5、保持車內整潔,不得在車上吃東西或喝飲料,不亂扔雜物。
6、尊重校車管理員和司機,聽從照管員的指揮,若違反乘車紀律,經勸告、教育無效,將取消汽車乘車資格。
7、學生臨時不乘坐校車須由家長或監護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車負責老師。
四、確定照管員職責
隨車照管人員肩負著重要的安全責任,《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做出了明確規定。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五項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學校校車運行實施方案6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鎮學校接送學生車輛(以下簡稱校車)管理,有效預防校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根據上級有關精神,鎮黨委、政府決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完善校車安全監管制度,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臺帳,落實校車安全源頭管理責任,增強師生和校車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杜絕學校使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杜絕超員、超速、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等違規違法行為,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確保學生、幼兒乘車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校車及運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鎮黨委、政府決定,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三、工作要求
1、從事接送學生、幼兒的校車必須是經縣交通、交警、校車辦等部門批準的校車,并核發相關標識,規定在我鎮能營運的車輛。
2、幼兒原則上就近入學,由監護人接送,不使用校車,因特殊原因確需接送的,必須使用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幼兒專用校車接送,并配有護導員,駕駛員必須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非標準校車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3、校車運營必須做到“定人、定車、定時、定線、定點”。不得跨鄉鎮、跨區縣接送,要嚴格按照規定線路行駛,不得改變行駛線路(關山-雙鳳、南洲-坪石、全民-同興、峽山-泉塘、金洲-關山、鴨塘-全民、南洲-關山、長青-小塘,如新增線路須經相關職能部門查勘認可)。嚴禁車輛到家、駕駛員和護導員入戶接送人員。
4、進一步加強規范校車管理,建立學生校車動態監管機制。校車辦協同派出所交警等相關職能部門對轄區內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校車管理納入監管范圍。開學后相對集中力量上路巡查,嚴肅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不定期的聯合開展校車打非行動,確保校車運行安全。
5、要建立校車的教師跟車制度,跟車教師要負責清點學生人數,監督駕駛員不得超員搭載學生,保障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的安全,堅決杜絕因嚴重超員造成擠傷學生的惡性事故。
6、各校車必須嚴格按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得有超速、超載行為。
四、工作職責:
1、鎮校車辦:牽頭組織轄區內校車安全工作,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配合校車公司做好校車安全、政策及監督等方面工作,負責校車管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設立一名專職的校車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各種校車管理制度,做到定車、定員、定時、定位,完善相關工作記錄,存檔保管。
2、交管站:負校車安全行業監管責任。合理規劃全鎮運營線路,做好站點設置、路況維護等工作,配合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門加強校車管理,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打擊各類非法接送學生的車輛。
3、派出所、交警隊:負校車安全行業監管責任。負責整治超載、超速、無證駕駛等校車違規、違法行為,取締黑校車和非標校車違規接送幼兒的行為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
4、綜治辦及安監站:負校車安全行業監管責任。全面負責學校(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協助職能部門整治超載、超速、無證駕駛等校車違規、違法行為。
5、村(社區):對轄區校車安全監管負總責。協助各職能部門對校車通行道路隱患摸排,監督執法,舉報校車違規、違法行為及安全知識宣傳。
6、鎮中心校:制定合理規劃,保障學生、幼兒就近入學,組織中小學、幼兒園依法依規使用校車服務。對學校、幼兒園的校車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7、學校及幼兒園:
(1)成立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小組,由校長(園長)任組長,學校(幼兒園)行政及班主任為組員。學校(幼兒園)要與校車司機及校車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學校要建立校車候車室并配備校車管理人員負責管理,每月要召開一次校車司機及護導人員的會議,主要負責向校車司機傳達上級精神及相關要求,對本月校車的運營情況進行總結;學校要配備一名專職的校車管理人員負責校車的管理及資料的收集,負責監管校車運營情況。實名制坐車表由校長(園長)簽字蓋章后上報中心學校,并由鎮中心學校校長審批再上報。
(2)及時掌握乘車學生及幼兒信息,及時了解學生及幼兒乘車情況,向學生及幼兒進行乘車安全宣傳教育。
(3)及時掌握駕駛員、護導員及校車車輛、校車運營的情況。
(4)設立指定的候車地點,校車停放點。組織管理學生及幼兒安全候車,做好學生及幼兒乘坐校車的交接手續。
(5)規定校車第一趟到校時間(夏、秋季第一趟校車到校時間不早于7:40,春、冬季第一趟校車到校時間不早于7:50)。
(6)和校車司機簽訂好校車安全運營責任書,制定學生及幼兒安全乘車制度和校車管理細則,做好校車資料歸檔工作。
8、護導員:
(1)接送車都要帶乘坐校車的學生及幼兒花名冊,嚴格做到定時、定車、定人、定位,并協助信息平臺管理。
(2)要加強學生及幼兒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上下車時,護導員要組織好學生(幼兒)有序上下車。乘坐人員不得把頭和手伸出窗外,要系好安全帶,嚴格遵守校車管理制度。
(3)上下車時要等車停穩后才能讓學生及幼兒上下車。
(4)護導員應把學生及幼兒送到指定地點,并先開門下車后再組織學生有序下車。
(5)對沒有及時上車的學生和幼兒,護導員要及時與家長和班主任取得聯系。
9、駕駛員: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交通法規,遵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接送學生及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中速行駛,禮讓為先,安全準時。
(2)駕駛員要按照學校(幼兒園)的規定準時到崗,和護導員一起維持好學生及幼兒上下車時的`秩序,做到安全運營。
(3)校車返校(園)后,駕駛員必須有序的將車停到校(園)中的指定地點,然后對車輛進行清掃,保持校車的整潔。
(4)注重車輛的及時檢修。駕駛員每周六要對車輛進行檢查與保養,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檢修到位。
(5)校車要做到專人專車,駕駛員不得將校車給他人學車和駕駛。不得隨意更換司機。如當班司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必須事先告知學校及幼兒園管理人員。學校及幼兒園經查驗有關證照后,方能讓替代者試車,駕駛技術不熟練的不準出車。
(6)駕駛員不得酒后開車,不得疲勞開車,不得開有安全隱患的車。校車上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急救器材,常備用藥。
(7)駕駛員必須接受學校及幼兒園校車管理人員的監管。
(8)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違反交通管理法及其他條規的人員上報交通管理部門請求處理。
10、校車服務公司:
負責做好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的安排和安全教育,組織做好新增校車參與校車服務的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廣泛宣傳,加強教育。一是督促指導學校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課程,幫助學生掌握安全乘車常識,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二是發放宣傳資料,向中、小學生及其家長宣傳乘坐超員、超速及非法營運車的嚴重危害。三是每學期對校車駕駛人員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強化交通安全意識,杜絕交通違法行為。
2、全面排查,消除隱患。定期組織專人對行駛道路查勘,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定期協助相關部門檢查車況,確保車輛安全性能。加大上、下學人流高峰期、校車接送學生集中路段警力投入,確保安全通行。實行違規行為舉報制度,各村(社區)校車安全負責人要及時舉報轄區內校車違規行為。
3、加強協作,整治到位。從校車辦、公安交警、交通、安監站、綜治辦、聯校抽調人員成整治工作組,常態化檢查整治嚴厲打擊校車超速、超載和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無牌、報廢、未年檢校車運送學生的行為、嚴厲打擊打擊非標校車違規接送幼兒的行為,一經查獲,依法扣押車輛,頂格處理。形成嚴管高壓態勢,確保學生接送車輛安全有序運行。
4、落實責任、嚴格考核。明確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校校長、各園園長為各單位的第一責任人,按工作職責進行考核。各幼兒園校車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檢內容,對存在違規使用車輛接送幼兒的幼兒園,申請教育局按相關規定吊銷辦學許可證。
學校校車運行實施方案7
一、指導思想
為了校車的安全,本著學生“安全第一”,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的宗旨,制訂校車安全逃生演練方案。
二、演練的時間、地點、參加人數、車輛
時間:11月3日上午10:20分
人數:乘坐校車的.幼兒約30人
車輛:1輛
三、演習領導小組及應急小組成員
組長:執行園長
副組長:保安組長
應急組長:保健醫生
成員:全體教職員工
四、準備工作
1、車輛先安排在幼兒園車庫門口。
2、老師將幼兒帶到車庫口處排隊,各班教師將幼兒排好隊觀看。
3、師生事先熟悉逃生場地,逃生(方法、順序、路線)。
4、班級教師宣傳本次活動
5、衛生保健準備
6、設計問題:
(1)、接送過程中車輛因機件故障突然停止在馬路中間。車輛自燃應該如何處理;
(2)、車輛有幼兒抽搐,應如何處理。
(3)、有陌生人敲打門窗,應如何保護幼兒人生安全。)
五、細節要求
1、部署好所有人員的分工與需要配合人員。
2、逃生時不搶道、不驚慌。
3、教師組織幼兒有序撤離。
4、重點危險地帶專人把守(車門、車窗)。
5、班級教師延伸安全教育。
六、人員安排
1、道具擺放:
2、領導總結發言:
3、衛生保健:
4、負責撰寫總結上傳網站。
5、負責資料收集與存檔。
6、總指揮長:
七、活動流程
1、9:30校車準備就緒
2、9:40規并指揮劃好各班排隊觀看位置
3、9:40將打印“校車逃生演練車輛”粘貼在演練校車上。
4、10:10教師帶領好演練幼兒準備(演練完畢將幼兒送回各班老師處)。(各跟車教師、班主任)
5、10:20宣布演練開始,并公布車輛演習問題與方法。
6、10:55總結并宣布演習結束。
7、11:00各班有秩序地回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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