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通用12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1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確保安全為目標,堅持“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市教育局下發的文件精神,扎扎實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明確責任制,提高師生消防安全自救能力,消除隱患,杜絕事故,打造平安校園。
三、具體措施:
1、強化以校長為組長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職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部署,統一實施。明確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分層落實責任。修訂完善校園應急疏散預案。
2、進一步健全消防教育網絡。形成學校行政領導、中層領導、班主任、全體教職工到學生參加的.從上到下的宣傳教育網絡。
3、加強校內巡邏檢查,保證校園道路、樓梯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阻。定期檢查用水用電等相關設施,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即使進行維修或更換。
4、不斷提高校內應急隊伍的業務技能,熟悉學校應急疏散預案,并精心組織實施演練。全校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在安全月的教育活動中,利用校園網、班會課、廣播站等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掌握火災危害和自救逃生常識。
6、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經常檢查督促落實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對學校的消防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7、為了深化安全意識,重視消防安全教育,學校在年度考核時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納入教職工、辦公室、班級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教師績效工資掛鉤。
四、具體工作安排:
1、進一步修訂完善校園應急疏散預案。
2、十一月初每班舉行一次消防主題班會或消防知識講座。
3、十一月九日舉行一次疏散逃生演練。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2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經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研究,決定對全縣幼兒園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行動,全面消除幼兒園各類消防安全隱患,堅決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發生,全面提升幼兒園和教師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動全縣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落細。
二、整治重點
1.是否依法通過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
2.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煙分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4.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是否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警示標志。
6.是否組織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7.是否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9.是否定期組織開展幼兒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
10.電器產品等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維護保養、檢測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是否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動按照部署階段、排查階段、整治階段、總結階段進行。
1.部署階段(即日起--2月17日)。各有關部門及各園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責任,召開工作部署會。
2.排查階段(2月18日--2月28日)。對照工作重點,開展全面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問題清單(見附件),逐一整改銷號。
3.整治階段(3月1日--3月10日)。對排查出的問題,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開學前全部按相關要求整改到位,確保春季開學前后安全。
4.總結階段(3月11日--3月13日)。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幼兒園消防安全治理常態機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安全生產重于泰山,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增強做好消防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采取切實有力措施,認真抓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全縣幼兒園消防安全。
2.加強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和定期會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兒園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檢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確保排查質量。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不漏一園,不漏一處”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蓋、不遺漏。各幼兒園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嚴格落實整改要求,確保幼兒園消防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3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保證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學校(幼兒園)存在的火災隱患,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學生疏散逃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督促各學校(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大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確保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整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成立十堰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汪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和檢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時間
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四、檢查內容
1、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2、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定期進行全面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演練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5、各級各類學校是否在學生中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課,每年是否開展一次全校師生消防專項逃生演練活動;
6、學校(幼兒園)建筑物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
7、學校(幼兒園)所有電線、電器及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工作專班,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責任,召開會議對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地將實施方案于5月底前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
(二)排查摸底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對所轄學校按照檢查內容的要求,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要逐一進行登記。
(三)集中整改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學校(幼兒園)要對查出的問題,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間整改完畢。將需要檢測的消防器材送到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損壞的及時進行更換;需要添加及時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緊制訂。確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總結驗收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中好的經驗、做法,完善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長效機制。各地整治工作領導機構要負責對所屬中小學(幼兒園)依據排查摸底階段查出的問題,逐一進行驗收。整改不到位繼續督促整改,對因整改難度較大,又難以整改的項目,及時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反映研究解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盡職盡責。各教育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對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確保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的持續好轉。
(二)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和定期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實。
(三)建章立制,完善機制。各地要以此次專項檢查為契機,做到排查工作準確詳實,安全隱患逐項整改,并提請當地政府將學校(幼兒園)消防教育工作納入“防火墻”工程的重要內容,落實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鞏固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長效機制。
(四)明確責任,嚴抓落實。對于未依法辦理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單位,在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仍不到轄區消防部門補辦相關行政許可手續的,消防部門將依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對于在整治工作中走過場、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單位,消防部門不但將依法嚴厲查處,同時也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信息上報,匯總材料。各縣、市(區)要將專項整治落實和開展的情況于各個階段結束后上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4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進全市“清剿火患”戰役,全面排查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排查為抓手,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深入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明確消防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堅決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確保我市學校、幼兒園火災形勢持續平穩。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沈慶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楊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建莊、市教育局副調研員池登學、市消防支隊支隊長王世新為副組長的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領導小組,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相關責任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邢柯楓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加強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努力達到“五個百分之百、三個大幅提升”的目標,即轄區內學校、幼兒園排查一遍,單位檢查率達到100%;學校、幼兒園“重點”部位必查一遍,“重點”部位檢查率達到100%;督促學校、幼兒園整改存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率達到100%;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消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宣傳教育提示率達到100%;對學校、幼兒園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依法予以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率達到100%。實現校園消防安全環境大幅提升、校園自我管理能力大幅提升、校園人員消防安全素質大幅提升,有效預防校園火災的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的持續平穩。
四、檢查內容
1.消防工作制度建設情況: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是否成立;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是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
2.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情況: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是否落實;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是否落實;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管理、維護保養制度是否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是否落實;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制度是否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是否落實。
3.消防設施運行情況: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有效;室內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滅火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專項檢查行動方案,對專項檢查行動進行動員和部署,明確檢查內容,明確整治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各單位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二)排查整治(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2日)。各地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教育、公安、消防、安監、文化、衛生等職能部門,充分發動鄉鎮、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力量,對本轄區內學校、幼兒園進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數,依法從嚴整治。對在檢查中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銷案。期間,市政府將組成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檢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總結驗收(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20日)。市政府將對全市學校、幼兒園專項檢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驗收總結,對專項檢查行動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充分認識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更高的工作標準,以超常的工作舉措,全面加強學校幼兒園火災防控工作,堅決整治消除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堅決杜絕校園亡人火災事故,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對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市政府將嚴格依法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實行隱患追究、過程追究、頂格追究。學校、幼兒園凡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市政府將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并對所在轄區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決。
(三)加大投入,嚴查隱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緊盯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做到隱患不消除,督促不放松。各級政府、教育部門要加大對存在火災隱患單位的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切實改善單位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存在火災隱患單位的技術服務,幫助單位制定、優化整改方案,切實加快整改進度,確保消除安全隱患。
(四)創新形式,提升素質。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實施校園消防宣傳櫥窗和標語工程,督促學校、幼兒園新增一批消防宣傳櫥窗和宣傳標語,在校園內部營造濃厚的消防宣傳氛圍;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制定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月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幼兒園教學和培訓內容,著力提高學校師生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四個能力”建設的指導,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責任;要組織消防宣傳小分隊、消防宣傳車進校園,開展面對面、零距離的消防宣傳教育,有效提高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能力,切實在校園中培養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專項檢查期間,各地要認真填寫《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每周五上午12時前上報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專項檢查行動總結于20xx年2月20日前上報。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5
為迅速貫徹縣委、縣政府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防范和標準化建設工作,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平安,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防范及標準化建設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工作的統籌推進。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主任由縣消防救援大隊助理工程師徐銳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教育局安穩股樊志江同志擔任,主要承擔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協調工作,負責收集掌握并定期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協調推進專項行動有關工作。
二、工作任務及措施
(一)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
1.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自查。縣教育局立即組織各中小學校、幼兒園針對教學樓、學生宿舍、食堂、鍋爐房、實驗室、圖書館、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內經營性場所等重點部位,圍繞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安全疏散、消防設施配置、電氣線路敷設以及用火用電安全等重點內容,開展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認真落實“七個一”工作措施(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組織一次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諾),對自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制定整改計劃方案,開展自查自改。
2.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縣消防救援大隊要全面收集轄區內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隱患自查情況,指導自查隱患整改。要按照“一校一策”、“一園一策”要求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制定針對性整改計劃,建立隱患、整改、責任“三個清單”,落實整改資金,明確整改時限,督促隱患整改。縣消防救援大隊會同縣教育局組織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排查檢查,督促落實“一校一策”、“一園一策”整改方案,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分類進行梳理,查找突出的火災風險隱患。針對疑難問題,要組織研究整改措施,對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隱患,要指導學校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二)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專項工作
1.建立管理處置“兩個團隊”。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范》(桂公通〔2016〕320號),結合單位實際,梳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團隊和應急處置團隊,整合兩個團隊的人員結構、工作職責,上墻掛牌運行。建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學校安全的副職領導)及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等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團隊,負責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監督和管理,并開展標準化建設。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及微型消防站隊員等人員組成的應急處置團隊,負責本校應急處置、通信聯絡、疏散引導及安全防護救護等工作。
2.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梳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定,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逐級簽訂崗位消防安全責任狀,推進責任制落實。依托“兩個團隊”定期分析管理和處置工作情況,研究制定措施,推進工作職責落實,研究解決相關問題。
3.構建火災風險校園預警監測體系。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構建消防安全預警監測體系,切實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要將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值班值守、巡查檢查、視頻監控、電氣火災監測、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等情況納入南寧市城市火災風險預警管控中心,開展信息化監管并督導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各級教育部門要做好接入的組織協調,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做好接入各項準備,縣消防救援大隊要為接入提供技術支持。
4.建強用好學校微型消防站。對標廣西地方標準《微型消防站建設管理規范》(DB45/T2018-2019),在原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微型消防站建設基礎上,配齊人員、器材、裝備,建強學校微型消防站,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針對性制定滅火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縣教育局會同縣消防救援大隊深入指導轄區中小學校微型消防站建設,開展防滅火隊伍培訓,提升隊伍消防工作水平。
(三)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專項行動
1.開展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實訓。中小學校要結合教學工作實際,組織三年級至九年級班級制定實訓計劃,填寫計劃安排表,利用縣消防科普教育館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實訓。要結合開學入學,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切實提升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突能力。
2.選派學校消防安全輔導員。推行學校消防安全輔導員制度。縣教育局要會同縣消防救援大隊確定學校消防安全輔導員。消防安全輔導員原則上由消防救援機構選派的防火監督干部、消防救援站干部、骨干消防員或骨干文員擔任,選派的人員可兼任2~3所學校輔導員,由中小學校、幼兒園頒發聘書。學校消防安全輔導員要每季度深入校園,指導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消防安全工作。
3.組織志愿者公益宣傳活動。縣教育局組織中小學校、幼兒園以學校為單位在中國消防志愿者注冊管理平臺注冊成為志愿者團體。引導在校師生及工作人員按照“知情、自愿”原則注冊成為消防志愿者,通過志愿者引領,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公益宣傳活動。消防救援機構要組織對志愿者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講和基地化實訓培訓,利用全民消防學習云平臺開展在線學習,提高志愿者隊伍整體消防安全素質。
4.開設消防知識培訓課程。將消防安全課程納入每學期課程安排,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全力貫徹制度、教材、師資、課時、場所“五個落實”,確保每學期消防知識教育課開設不少于4課時。要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特點,分類開展消防安全專題教育。幼兒園重點對火災進行啟蒙認知;小學重點認識火災危險性、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逃生自救常識;初中、高中重點掌握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滅火器材使用、火災自救互救知識;高中還要將消防知識和技能納入新生軍訓課程;切實抓好消防安全開學第一課,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聘請有消防培訓資質的第三方培訓機構開展系統的消防培訓和演練。
5.布置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業。暑假期間,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圍繞“關注身邊消防安全隱患,構建和諧家庭環境”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業(參考附件7)。作業應以“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打通生命通道”“校外培訓機構的火災隱患”等內容為主。作業具體要求、模板和視頻可關注“南寧消防”微信公眾號進行下載,向師生發放。通過完成作業,達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目的,共同提高家庭全體成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10日前)。縣教育局要會同縣消防救援大隊,結合我縣工作實際,聯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細化完善職責任務、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將工作方案下發到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及時召開專項行動部署會,明確專項行動工作任務、達標驗收標準、實施步驟和工作責任;部署推進專項行動。組織三年級至九年級班級制定實訓計劃,填報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實訓計劃表(附件1),分別報送縣教育局和縣消防救援大隊,由縣消防救援大隊推薦部分學校到縣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開展實訓。
(二)自查自改階段(8月11日至8月15日)。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組織開展隱患自查自改,建立排查臺賬,對發現的隱患問題逐一登記,明確整改期限,及時動態更新,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每月25日前將排查情況按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排查登記表(附件2)格式上報縣專項工作辦公室。要完成“兩個團隊”的組建,立足本單位實際,進一步修訂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和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機制,嚴格開展自我管理、自主管理。
(三)排查整治階段(8月16日至8月31日)。消防救援機構要會同轄區教育部門,依托專項整治辦公室平臺,組織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聯合檢查排查,利用警示、約談、罰款、查封、拘留、三停、取締等法律手段,綜合整治、嚴厲打擊,督促單位落實隱患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一校一策”、“一園一策”推進整改。每月25日前將工作情況按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問題隱患及整改措施清單(附件3)格式上報市、縣兩級專項工作辦公室。
(四)達標創建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縣教育局要會同縣消防救援大隊按縣級1個的標準組織遴選一批消防安全標桿示范學校,每月填寫并上報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登記表(附件4)、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微型消防站備案登記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情況匯總表(附件6)。各學校要認真學習借鑒達標示范學校經驗做法,深入推進本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
(五)總結驗收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縣教育局和縣消防救援大隊要督促本地學校完成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由縣專項辦對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范》(桂公通〔2016〕320號)全面開展驗收;縣專項工作辦公室對我縣考評驗收情況進行抽查檢查。教育局和消防救援大隊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改進工作措施,認真梳理有效舉措,健全完善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機制,深化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要充分認清消防安全與校園安全的重要關系,高度重視專項行動。教育、消防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部署、抓推進,強化協同配合,聯合制定工作方案、合力推動工作落實,適時召開聯席會、溝通會、推進會,通報本地工作完成情況,建立信息互通和聯合監管機制,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實落細。
(二)跟蹤問效,狠抓落實。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走形式、簡單化、一陣風。要適時對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工作通報,強化工作落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進工作整改。
(三)加強反饋,及時上報。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負責本單位(鄉鎮中心學校負責轄區內小學、幼兒園)材料報送,于8月15日前將工作方案、2021年上林縣消防科普實訓工作計劃安排表(附件1)報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自8月17日起,每月25日上報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排查登記表(附件2)、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問題隱患及整改措施清單(附件3)、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登記表(附件4)、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微型消防站備案登記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情況匯總表(附件6)。同時,積極通過動態信息、工作簡報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點工作、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12月24日前報送工作總結。材料上報方式,聯系人:縣消防救援大隊徐銳,聯系電話: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6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行動,全面消除幼兒園各類消防安全隱患,堅決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發生,全面提升幼兒園和教師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整治重點
1.是否依法通過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
2.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煙分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4.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是否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警示標志。
6.是否組織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7.是否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9.是否定期組織開展幼兒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
10.電器產品等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是否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動從2022年2月中旬至2022年3月中旬,為期1個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部署階段(即日起—2月17日)。各鄉鎮中心小學及幼兒園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整治行動方案,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責任,召開工作部署會。
2.排查階段(2月18日—2月28日)。對照工作重點,開展全面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問題清單(見附件),逐一整改銷號。
3.整治階段(3月1日—3月10日)。對排查出的問題,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開學前全部按相關要求整改到位,確保春季安全開學。
4.總結階段(3月11日—3月15日)。各鄉鎮中心小學及幼兒園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幼兒園消防安全治理常態機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各鄉鎮中心小學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采取有力舉措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工作,確保全縣幼兒園消防安全。
2.加強部門協作。各鄉鎮中心小學要加強溝通,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和定期會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兒園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檢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確保排查質量。各幼兒園要按照“不漏一園,不漏一處”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蓋、不遺漏。各幼兒園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嚴格落實整改要求,確保幼兒園消防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4.強化監督檢查。各鄉鎮中心小學要加強整治工作督導檢查,對督導檢查過程發現的問題要責令限期整改。縣教育局將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對排查工作不實、整改落實不到位的,予以嚴肅處理。
請各鄉鎮中心小學于3月9日前將鄉鎮整治情況書面材料報縣級對應單位。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7
為扎實做好我縣學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實幼兒園消防安全基礎,確保我縣順利通過學前教育“雙普”創建驗收,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學前教育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有效整改幼兒園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問題,提高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縣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合格,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重點
(一)壓緊壓實消防工作責任。督促幼兒園切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消防和應急處置網絡,落實專人負責,細化任務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問題隱患。對照《阜南縣幼兒園消防工程施工情況檢查表》(附件三)開展專項排查、逐一登記造冊,列出隱患清單和責任清單,確保“對單銷賬”,實行“清零管理”。對歷史遺留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正視問題不回避、立足現狀抓整改,組織實施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攻堅,實行掛圖作戰、內聯外引,搶抓序時推進整改。
(三)全面推動幼兒園消防達標建設。對照《安徽省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項核查、逐一評估,以點帶面打造樣板,完善各類場所消防設施配備,配齊警示標識,在規模較大的幼兒園推廣建設微型消防站和獨立式煙感報警裝置。
三、整治時間
20xx年7月25日至20xx年8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視到位。各幼兒園要切實把專項整治活動擺上重要位置,落實專人負責,提前準備好本園相關消防安全資料,全力配合好縣行動組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學校成立幼兒園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專班,對本轄區內幼兒園進行全面的自查,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將所有隱患登記造冊,逐條進行分析研究,有針對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明確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確工作責任。各中心學校校長和各幼兒園園長是本轄區、本園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縣專項行動組人員實行實名制,要認真負責,認真檢查,凡因落實安全責任不到位、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而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絕不姑息遷就。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共分兩個組,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負責一個組,具體協調聯系、車輛保障由教育局負責。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8
一、總體要求
通過開展對全省中小學幼兒園建筑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火災隱患檢查、整治,進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小學幼兒園存在的火災隱患,全力推動全省中小學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努力提升廣大師生自防自救能力,確保我省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圍
全省所有的中小學幼兒園的校舍建筑。排查范圍以教育部門前期排查的數據為準。檢查整治內容:
(一)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檢查評估
對照《幼兒園基本消防安全條件》(見附件),對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估,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二)中小學校校舍建筑消防設施
1、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級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食堂操作間、可燃氣體液體儲存間、鍋爐房、配電室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部位是否與其他部位按規定進行分隔。
2、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的數量、寬度和設置方式是否符合技術規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疏散門的開啟方向是否正確。
3、校舍建筑是否按照技術規范要求設置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所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實定期檢測制度。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據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門組成的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建立聯合檢查、執法工作機制,迅速動員部署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由教育部門提供中小學幼兒園名冊,消防、教育等部門依據名冊逐校聯合開展檢查,并登記造冊,健全臺帳。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由消防部門提出整改意見,確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門負責督促隱患單位整改落實。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對于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教育部門要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并逐級匯總上報。對短期內難以落實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小學幼兒園采取臨時調整校舍、減少集中人員、分流辦學和加強現場看護等有效措施,防止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通過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小學幼兒園都按技術規范要求配齊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無證民辦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工作,按照省教育廳、省公安消防總隊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無證民辦幼兒園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閩教綜〔20xx〕2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廣大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和社會穩定。各級消防、教育部門要從講政治高度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對專項檢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作,全面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職責,強化各項工作措施,將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每個單位、落實到每一格部門,扎實推進工作落實到位,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確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強協作,形成部門執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和定期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專項檢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實。各級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檢查職責,將中小學幼兒園校舍的'耐火等級、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關鍵性問題列為監督檢查重點;要增強服務意識,選派技術骨干,主動上門服務,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制定整改方案;檢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請示、多匯報,慎用罰款、查封、強制執行等執法手段。對存在火災隱患,但積極予以整改的單位,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行政處罰,支持單位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各級教育部門要依法履行主管單位職責,充分利用行政職能,協調整改資金,落實整改責任,督促中小學幼兒園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無證辦園的現象,要統籌協調,綜合考慮消防、衛生的意見和社會需求,疏堵結合,妥善解決無證幼兒園的問題。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園安全長效機制。各地要以此次專項檢查為契機,研究鞏固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長效機制。提請當地政府將中小學幼兒園消防教育工作納入“防火墻”工程的重要內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著力推動轄區內的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員工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的建設,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師安全教育體系和課堂教育,針對不同對象、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動中小學幼兒園制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四個一”制度:即結合實際,建立白天以教學區域、夜間以學生宿舍為重點防范區域,以用火用電管理、消防設施維護、安全疏散條件為主要檢查內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園巡查隊伍;制訂一份科學實用的應急滅火救援和疏散預案;每年組織一次師生逃生演練,全面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有關情況由設區市消防支隊和教育局匯總后分別于9月10日前報省公安消防總隊和省教育廳。省公安消防總隊和省教育廳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地的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9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市教育系統“清剿火患”戰役作戰指揮組,市教育局分管領導任組長,計財科、基教科、思品科、職成科、安穩辦等科室負責人為成員。作戰指揮組下設辦公室,安穩辦負責人任主任。
(二)各縣(區)教育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結合實際,相應成立“清剿火患”前沿作戰組。市直學校由分管校長具體負責并各確定一名聯絡員。
(三)市教育系統“清剿火患”作戰指揮組負責督查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開展“清剿火患”工作的進展情況;同時,認真總結“清剿火患”取得的經驗和好的做法。
二、戰役目標
全面深入排查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災隱患,徹底整治重大火災隱患,確保排查整治覆蓋率、火災隱患整改率、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達到100%,切實改善學校消防安全環境,確保學校、幼兒園安全穩定。
三、清剿范圍和整治重點
(一)近年來未排查整治的學校、幼兒園和場所,要結合“網格化”排查整治,認真梳理,全面排查轄區內近年來一直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學校幼兒園及場所,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校舍,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
(二)民辦學校、幼兒園及重要場所。地毯式排查每所學校、幼兒園,尤其是民辦學校、幼兒園要作為檢查的重點,要加強對儲存危險物品倉庫、實驗室、語言室、會議室、學生食堂、宿舍等重要場所的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校舍耐火等級、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占用消防車通道等隱患。
(三)其他影響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的區域。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結合本校實際,將火災隱患突出的區域(如:雜物間、儲藏室、校園周邊場所等)納入“清剿火患”戰役范圍,著力解決影響學校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
四、責任分工
(一)市教育系統“清剿火患”作戰指揮組負責制定方案,開展督查,及時上報并通報全市教育系統“清剿火患”工作進展情況。
(二)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學校、幼兒園“清剿火患”工作。組織工作組深入學校、幼兒園排查火災隱患,開展“清剿火患”工作。
(三)全市大中專院校及市直學校負責各自學校的“清剿火患”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實行責任分工。建立領導責任制,實行分工包干制度,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落實“網格化”排查。在中心小學、初中、高中“大網格”由消防大隊指導,學校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開展排查整治。在村級小學、城鎮幼兒園“中網格”由派出所指導,學校、幼兒園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開展排查整治。在教學點、鄉村幼兒園“小網格”由社區(包村)民警指導,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排查整治。對網格內的每所學校、幼兒園都要填寫行政指導卡,記錄學校基本情況,存在隱患及隱患整治情況,做到單位、場所及火災隱患底數清楚。
(三)加強相互協作。積極主動與公安派出所及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加強學校與公安部門的協作,充分發揮公安消防部門的主力軍作用,積極爭取他們對學校、幼兒園開展“清剿火患”工作的.大力支持,切實做好溝通、協調及指導工作。
(四)加大查處火災隱患力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查處火災隱患力度,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要堅決予以清除,對學校周邊火災隱患嚴重影響學校師生安全的,堅決以政府名義掛牌督辦。
(五)積極開展戰役宣傳工作。以《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綱》宣傳為主線,在全市教育系統積極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宣傳,要在學校的宣傳欄、校園廣播、校園網絡積極宣傳“清剿火患”工作。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9月29日至11月10日)。各縣(區)教育局及各級各類學校對“清剿火患”戰役進行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動員各類學校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迅速打響“清剿火患”戰役。
(二)“清剿火患”階段(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2月6日)。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各級各類學校要在前階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將“清剿火患”戰役的目標任務細化量化,明確每個檢查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務,做到不漏每所學校、幼兒園,每棟校舍和場所。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學校放寒假前,市教育局將組織對學校、幼兒園清剿火患隱患工作進行檢查,并做好市政府檢查驗收的各項準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縣(區)教育部門及各級各類學校要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站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認真研判消防安全形勢,找準本單位消防安全的薄弱環節,采取有針對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實,進一步深入消防安全“五大”活動,奪取“清剿火患”戰役全面勝利。
(二)加強領導。各縣(區)教育部門及各級各類學校要相應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和辦公室,負責指揮“清剿火患”戰役,收集整理戰役工作情況。
(三)嚴格獎懲。各縣(區)教育部門及各級各類學校要拿出專項經費對戰役行動進行補貼、獎勵。各單位要將“清剿火患”工作與單位考評和干部績效考核掛鉤。對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對排查整治走過場,發生火災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格追究責任。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10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領導關于做好校園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切實解決我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根據濟南市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關于印發濟南市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校園消防安全隱患,徹底整改學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問題,提高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實解決校園消防安全問題,全面提高我區各級各類學校火災防控能力,為學校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范圍
全區中小學校(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培訓學校、區委黨校等。
三、整治內容
(一)對沒有依法履行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或手續不齊全的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時的政策處理處罰后,補辦相關手續或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二)對沒有依法履行消防設計審查程序的工程項目,如消防設計文件施工圖已經審查合格,按圖審時的標準驗收;如施工圖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按竣工時的標準組織消防安全評估,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三)對未按消防和防震設計和標準規范施工的工程項目,按原消防和防震設計或竣工時標準規范整改;無法整改的,采取強化防范措施,組織消防和防震安全評估,評估合格后,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四)對工程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圖紙等申報資料缺失的工程項目,委托工程質量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檢測,經消防安全評估合格后,滿足安全使用條件并提供涉及消防有關竣工圖紙,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五)對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按建造時的.標準重新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落實,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止使用。
(六)對未提高抗震設防標準的學校,開展抗震設計驗算。對驗算達不到相應要求的,進行抗震鑒定。對不能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確時限。
四、整治安排及分工
(一)整治安排
本著先急后緩、先易后難、分類整治、全面徹底的原則,將全區需要進行整治的學校分為兩大類,分別按整治內容要求進行整治。
第一類:近3年投入使用的學校(幼兒園)。主要包括南湖中學、緯四路小學、第二實驗小學綜合實驗樓、濟北小學擴建項目、永康街小學、第二實驗中學教學樓擴建、聞韶中學及區興隆街小學擴建項目、區第一實驗幼兒園、區第二實驗幼兒園、區第三實驗幼兒園、力高實驗幼兒園、鴻源實驗幼兒園、永康街幼兒園等。
采取如下整治措施:
1.按建造時的標準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落實。
2.對部分手續不全的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時的政策處理處罰后,補辦相關手續或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3.對今年開學的學校(幼兒園)進行校舍質量安全鑒定和消防安全檢測,鑒定檢測合格后開學(園)。
4.各學校對未經消防驗收就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制定相應的安全預案。
第二類:1998年9月1日后規劃建設、未經消防驗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物。按建造時的標準重新進行驗收,在驗收過程中分類進行整治:
1.對驗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落實,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止使用。
2.對手續不齊全的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時的政策處理處罰后,補辦相關手續或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3.對沒有依法履行消防設計審查程序的工程項目,如消防設計文件已經施工圖審查合格,按圖審時的標準驗收;如施工圖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按竣工時的標準組織消防安全評估,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4.對未按消防和防震設計和標準規范施工的工程項目,按原消防和防震設計或竣工時標準規范整改;無法整改的,采取強化防范措施,組織消防和防震安全評估,評估合格后,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5.對工程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圖紙等申報資料缺失的工程項目,委托工程質量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檢測,經消防安全評估合格后,滿足安全使用條件并提供涉及消防有關竣工圖紙,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6.對未提高抗震設防標準的學校,開展抗震設計驗算。對驗算達不到相應要求的,進行抗震鑒定。對不能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確時限。
(二)工作分工
在區工作專班的統一領導協調下,為進一步明確各有關部門、人員的責任,特分工如下:
區發展和改革局:及時辦理驗收手續,研究制定補辦相關手續或證明文件的具體辦法,對各有關學校整改落實后的審核驗收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教育和體育局:指導各有關學校全面清查學校消防安全和抗震設防存在的問題,建立“一校一冊”問題臺賬;組織各學校限期進行驗收,委托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鑒定,督促建設單位和學校開展消防和防震安全評估,督促開展問題整改,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區財政局:負責專項整治經費的統籌預算和落實,校園消防安全整改資金預算的審批和落實,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自然資源局:研究制定補辦相關手續或證明文件的具體辦法,加快規劃、土地劃撥等手續辦理,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時辦理驗收手續,研究制定補辦相關手續或證明文件的具體辦法,對各有關學校整改落實后的審核驗收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城市管理局:研究制定相應支持政策,加快落實處罰意見,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按最低標準進行處罰,并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反饋。
區應急管理局:指導學校做好防震安全評估,對不能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確時限。負責督促區消防救援大隊研究制定驗收技術支持,指導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學校制定消防預案,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及時辦理驗收手續,研究制定補辦相關手續或證明文件的具體辦法,研究制定相應支持政策,開辟快捷綠色審批通道,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消防救援大隊:研究制定驗收技術支持政策,對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指導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學校制定消防預案,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五、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下旬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排查階段(20xx年9月10日前)
開展全方位的動員部署,制定方案,明確職責,住建部門對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9月12日前,組織力量切實摸清我區校園消防安全和抗震設防狀況,填寫《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排查情況登記表》和《校園抗震設防問題排查情況登記表》。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園消防安全問題,督促學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動解決學校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重大風險。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區工作專班派出檢查組,對各個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整治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建立健全校園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時,做好迎接省市專班督查驗收各項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校園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認真制定整治計劃,確保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專班,抽調專門力量在區教育和體育局集中辦公,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
(三)強化責任追究。將整治責任落實到每一所學校、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對思想不重視、行動遲緩、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并啟動問責機制。
(四)遵守保密紀律。壓實保密責任,嚴守保密紀律規定,對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只做不說”,不宣傳、不報道,嚴格落實“十不準”保密要求,加強對工作專班人員保密教育,人人簽訂保密協議,堅決防止發生輿情事件。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1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降低火災總量、減少火災亡人數量、維護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目標,督導學校、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等法律、法規及規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消除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校園安全環境。
二、專項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專項整治的范圍
1.大中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
2.學校、幼兒園周邊建筑。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
1.學校、幼兒園的各類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和寬度以及應急照明裝置的設置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
2.學校、幼兒園周邊未經消防審核、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的互聯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游戲經營場所、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
3.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的,建筑物的住宿房間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
4.應設而未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和滅火器材的;
5.用火、用電、用氣等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6.學校、幼兒園的教師、職工未接受系統的消防安全培訓的。
三、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分動員部署、自查整改和集中治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2月2—8日)。各縣(市、區)要召開由公安、教育、消防等部門參加的會議,研究部署專項整治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階段(12月9—15日)。各縣(市、區)要提高學校、幼兒園管理者對本單位火災危險性的認識,督導建立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積極開展自查整改。
(三)集中治理階段(12月16日—年1月10日)。要充分發揮公安消防部門和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執法職能作用,協同有關部門,按照治理重點,對轄區內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建筑逐一進行檢查和治理。各縣(市、區)在檢查中要嚴格執法,對發現的隱患要依法責令當場改正或限期改正;故意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給予主要負責人行政處分、處罰,并責令單位停業整改,或者采取臨時查封等行政強制措施;對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處罰決定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學校消防安全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當前,社會各界對學校安全工作極為關注,一旦發生校園火災尤其是亡人火災事故,將會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全面加強學校、幼兒園火災防控工作,堅決整治消除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堅決杜絕校園亡人火災事故,為廣大師生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健全組織,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崔保連為組長,公安、教育、衛生、消防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研究解決專項整治行動中存在的問題。領導下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李家甫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以聯合檢查和系統內部檢查相結合等方式,圍繞重點,全面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12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管理規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和崗位責任,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促進全縣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步入規范化軌道。
二、總體目標
幼兒園安全工作要以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為重點,消除事故隱患,強化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提高對各類事故的預防和控制能力,達到“三個到位”:一是幼兒安全教育工作到位;二是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位;三是幼兒園安全工作各項管理制度和具體措施到位,實現全縣幼兒園無安全事故的目標。所有幼兒園要全部創建成縣級以上平安校園,傳達室建成標準化校園警務室。
三、主要內容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安全防范、消防安全、園舍安全、食品安全、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一)安全防范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努力推進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報警、周界報警的配備和建設,切實加強技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頻度,保證安防設施發揮應有實效。
在公安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照標準化校園警務室的要求,推進校園警務室規范化建設,配備相應的設施和專職安全人員。做好幼兒上下學時段的安全防控工作。逐步實現科學高效的安全管理,切實保障教師和幼兒的人身安全。
(二)消防安全
1.加強對教職工、幼兒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對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管理和養護,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隨時暢通無阻,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燈等設施時刻處于正常狀態。
2.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切實開展消防“四個能力”建設,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3.校園重點部位堅持每日檢查、巡查制度,并建立檢查記錄。
4.制訂符合本園實際的消防應急疏散預案,按要求每季度開展一次演練,確保每個教職工、幼兒知曉應急疏散流程。
(三)園舍安全
1.加強園舍的管理與維修,消除事故隱患。要定期對園舍進行檢查,發現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上報,對破舊房屋要及時維修;尤其每年雨季、大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前后,必須對園舍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排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排除的.要合理調整作息時間,任何人不得私自啟用有安全隱患的園舍。
2.民辦幼兒園租借民宅時,要租借布局合理、光線良好、經相關部門認可的適合辦園條件的民宅,要隨時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監測,確保教師和幼兒的生命安全。
(四)食品安全
1.食堂技防監控等相關設施完備,安全防范到位,操作流程規范,布局合理,符合A、B級食堂和透明廚房建設標準。
2.規章制度健全,崗位責任明確,自主經營,嚴禁外包,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3.健全采購制度,大宗食品(米、面、油、肉等)及課間點心必須按市縣要求購買或配送,按規定索證索票并加強管理。要定點采購蔬菜類物品并索取有效證件,對品種、數量、日期進行登記,嚴禁購買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廠址的“三無”及過期食品。園內不得開設小商店。
4.定期對食品管理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服務意識。食堂工作人員須持健康證上崗,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食品操作間,加工食品時要操作規范,生熟隔離存放,做好食品留樣。
(五)安全教育
1.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必須適應幼兒的身心發展水平和年齡特點,采取示范與講解相結合,通過兒歌、游戲和模擬相關活動等方式,注意正面引導和隨機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工作的長效機制,把安全教育落到實處。
2.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使幼兒了解基本的交通規則,認識交通標識,教育幼兒從小樹立交通安全意識,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走人行道,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教育幼兒及家長不駕駛不乘坐農用車、報廢車、三輪車等“三無”及超載車輛。
3.加強消防安全教育,要讓幼兒懂得玩火的危險性,讓幼兒掌握簡單的自救技能。
4.加強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幼兒不吃腐爛的、有異味的食物,不隨便撿食和飲用不明物質,教育并要求幼兒不得外帶食品、飲料進園,不到攤點上購買食品。
5.加強防觸電、防溺水教育,教育幼兒不能隨便玩電器,不拉電線,不用剪刀剪電線,不用小刀刻劃電線,不將鐵絲等插到電源插座里等等。
6.教育幼兒不能擅自到塘邊、河邊玩耍、游泳。
7.加強幼兒玩玩具安全教育,針對不同的玩具,教會幼兒玩耍時應注意的不同要求。
8.協同家長加強幼兒各種生活安全教育。
(六)其他安全
1.門衛安全
門衛要具備履行安全防護職責的基本條件,加強對外來人員、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人員進出登記,嚴格把握“一訊問二聯系三登記四放行”的工作程序,嚴防不明身份及有危險傾向的人員進入幼兒園,嚴禁攜帶危險、不安全物品的人員入園。幼兒集體在園期間,禁止家長和外來人員進入,入園時,要嚴防家長將犬只帶入校園。 “三防”措施到位,配備鋼叉、盾牌、警棍、防割手套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按照標準化校園警務室標準建好傳達室。
2.衛生及飲用水安全
幼兒園要認真落實《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建立健全幼兒園內部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醫務人員和衛生醫療設施。要堅持幼兒入園體檢制度,幼兒入園應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進行健康檢查。要搞好晨檢工作,做到幼兒一人一巾一杯,做好在園幼兒預防接種工作以及幼兒物品和教玩具、活動室、寢室消毒工作,嚴格防止傳染病和流行性疾病發生。幼兒園的飲用水要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注意二次供水安全衛生,確保幼兒的飲用水安全。
3.用藥安全
嚴格規范幼兒園健康服務管理。各幼兒園必須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嚴格管理幼兒健康服務工作。因常見疾病防治需要而組織幼兒群體服藥時,強化做到“五個”必須,即必須事先經醫療衛生專家論證,必須經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商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并制訂詳細的防治方案,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知情同意、自愿參加的原則,必須有衛生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必須向證照俱全的正規醫藥生產、經營企業購買藥品。不得擅自或越權組織幼兒群體服藥。
4.外出安全
幼兒園不宜組織幼兒遠出郊游或組織其他外出活動,如確需組織幼兒外出,須報教育局審批,堅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則,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并有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活動的線路要提前勘查,車輛及駕駛人員要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確保不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
5.接送安全。嚴格實行幼兒接送卡制度,防止幼兒丟失。
(七)健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崗位責任制,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做到安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2.建立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健全處理機制,根據要求每季度開展一次安全應急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項應急工作能有條不紊地開展,把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要建立安全工作檔案制度,把上級安全工作文件和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及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排查記錄、安全工作會議記錄等分類歸檔。
4.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定期對園舍、消防、食品、器材等方面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幼兒園要主動協調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整治工作,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加強專項整治,著力凈化幼兒園周邊治安環境,每季度集中整治不少于1次,日常安全檢查每天1次。
5.民辦園安全年檢制度。開辦幼兒園必須安全驗收合格。教育局每學期進行1~2次安全專項督查,年度末進行安全考核驗收(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合格的發放《幼兒園安全合格證》,未取得合格證的不予年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是幼兒園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我縣民辦幼兒園點多、面廣,安全設施基礎薄弱,管理難度很大。各鄉鎮中心小學、各幼兒園及各掛包科室責任人要充分認識到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建立安全工作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全縣廣大幼兒、教師生命財產安全。
(二)明確工作責任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獨立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園長是幼兒園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中心小學校長是未獨立公辦幼兒園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的幼兒園負有監管責任)。如因安全教育不力,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幼兒園財產損失和教師、幼兒傷亡的,應負直接責任。
建立教育局科室掛園責任網絡,落實“一崗雙責”,明確責任人、具體工作責任人,對掛包的幼兒園安全工作要深入實際指導、督查,對安全隱患要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督查整改到位,確保幼兒園安全無事故。
各幼兒園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將各項安全工作措施和各項安全工作落實到人,實行定點、定時、定人負責,層層簽訂責任狀,逐級負責,使各項制度、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形成人人有責任、人人有壓力、人人積極主動做好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相關文章:
幼兒園消防安全整治方案04-15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模板08-18
鎮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10-20
消防安全整治方案(精選17篇)09-17
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方案09-29
區域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方案10-17
倉儲物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09-25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06-27
校園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精選22篇)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