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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時間:2024-07-13 20:01:08 責任書 我要投稿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12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責任書,責任書是寫明責任范圍、職責的文書。擬定責任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生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分享。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12篇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租賃時間: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房屋地址: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加強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房主(甲方)與房屋承租戶(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水、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樓道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四、乙方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報告甲方和公安機關。

  五、乙方有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群租、轉借轉讓他人。

  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需要裝修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在開業前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理消防批準文件及工商營業執照、開業許可證書等資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應當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報送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名:簽名:

  電 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2

  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校外教育活動正常有序進行,給廣大青少年學生提供一個健康成長的校外天地,特制定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教師職責,愛護培訓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培訓學員。

  2、因在履行職務中的故意、重大過失及違犯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其他規定而造成培訓學員傷害事故,由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事故責任。

  3、要適時對參加培訓的`學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加強課堂管理,規范課堂秩序。

  4、教師上課,做到及時清點學生人數,發現學生情況不明缺課者,及時與家長聯系,并上報相關人員,要嚴格履行培訓學員請假制度。

  5、培訓人員在中心上課與課間安全專業教師負責,課間活動,教師要組織學員有序活動,防止學員打鬧,造成意外傷害事故。

  6、培訓期間,發現學員有病,應及時治療并與家長聯系,

  7、教師在組織活動時,要對學生健康了解清楚,禁止患有心臟等器質性疾病的學員參加大型文藝活動。

  8、教職工在中心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學員,有義務制止,如視若不見,置若罔聞,發生事故,負連帶責任。

  9、教職工在自己工作范圍、負責區域、時段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如工作不力,認識教育不到位,組織管理混亂,瀆職或失職,發生安全問題,后果自負。

  10、本責任書教職工與中心相簽,一式兩份,各執一份,責任書后簽字之日生效,本責任書長期有效。

  責任人:

  中心教職工___________

  中陽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

  **年9月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3

  為了進一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確保學生安全健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創建平安校園工作的要求和平安校園工作制度的規定,學校在加強學生安全防范教育的基礎上,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總體要求

  家長作為自己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應負責做好以下幾方面主要的工作:

  1、要樹立對自己子女進行安全教育的意識,明確自身所肩負的責任和義務,積極配合學校和班主任齊抓共管,加強對自己子女的法制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切實增強學生交通安全、防火、防盜、防中毒、防觸電、防溺水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和防范能力。

  2、經常主動與班主任和任課老師聯系,溝通孩子在校內外的各種表現,了解、掌握影響自己子女安全和健康成長的各種因素;對孩子在校外所發生的`各種問題和突發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理,并盡快通知班主任和學校相關部門,發現孩子在校外出現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

  3、積極為子女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以促進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二、責任目標

  家長應全面負責自己子女在校外的安全工作,督促子女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校紀校規的要求,積極配合學校重點做好以下幾點:

  1、關注子女的思想變化,通過談心等教育方式幫助子女形成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

  2、積極引導子女崇尚科學,反對邪教,不在任何場合傳播歪理邪說。

  3、家長要經常與班主任取得聯系,溝通情況,共同關心和教育學生。

  4、嚴把孩子的請假手續,確需請假時,家長必須提前告知班主任本人,經允許后,方按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曠課對待。

  5、認真排查和調解孩子與同學、家人、親朋之間的各種矛盾,要及時發現矛盾苗頭,盡力化解和妥善處理孩子與他人之間的矛盾糾紛;教育孩子在校與同學相處要大度、寬容、忍讓,文明禮貌,學會化解矛盾。如遇復雜矛盾,要及時告知班主任、保安、校領導等,以便及時處置,避免矛盾激化;家長要尊重孩子,理解孩子,善于發現并正確疏導孩子心理,多交流溝通,防止因青春期易叛逆、易沖動心理帶來的家庭不和諧以及種種負面影響。

  6、經常了解和觀察子女的交友情況,并加以引導,以防受到不良影響。

  7、經常排查自己孩子的交通安全隱患,教育子女上學、回家乘車時不坐“三無”車輛,過馬路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平時外出所自備的交通工具要定時檢修,謹防出現造成人身傷害的各種事故。

  8、經常了解和觀察子女攜帶的非學習用品,嚴禁孩子攜帶刀具和銳鈍器具進入校園,以防子女因意氣用事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9、教育孩子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嚴禁孩子吸煙、喝酒、賭博、談戀愛、穿怪異服裝、染發、留不符合學校規定的發型;嚴禁孩子出入營業性網吧、電子游戲室、臺球室、錄像室、歌舞廳等;嚴禁攜帶手機、MP3、MP4等物品入校;嚴禁攜帶、觀看、傳播黃書刊及音像制品;嚴禁帶領社會閑散人員進入校園,嚴禁留宿他人;嚴禁孩子敲詐、偷盜和破壞公物的非法行為。

  10、教育孩子注意節儉,不買零食,尤其不買路邊無證攤點食品,以防食物中毒;陪讀家長要負起陪讀責任,堅持陪讀,擔負監護責任,以防孩子在校外無人管理而出差錯。

  11、學生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離校的,要由班主任或值班領導在請假條上簽字同意。班主任或值班領導在簽字前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系,并要求家長或監護人通過手機短信等方式予以確認。門衛人員要在收到簽字的請假條后,方可讓學生離校。學校嚴禁越墻、越溝進出校園,嚴禁沒有經過批準的非正常離校行為。

  學生如違反上述規定,輕者要受到校紀處分,并納入學生在校《綜合素質評價》,重者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生命至高無上,安全責任為天”,請廣大家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工作!

  __________年級__________班

  學生簽字:__________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

  學校代表(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

  班主任聯系電話:__________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4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周一班會應加入“安全法制教育”內容。用《守則》、《規范》來規范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于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住宿生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夜不歸宿或翻越圍墻外出造成的事故由自己負責。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持假條方可出門,并在門房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xx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學校和家長各保存一份。

  xxx初級中學(蓋章) 班主任(簽字)

  年級 班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5

  為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后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采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并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范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于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范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發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班級:

  20xx年x月x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6

  為了提高學生學習成績,確保明年您的學生順利升入高中。經學生自愿申請,家長和學校一致同意,特擬定從20xx——20xx學年第一學期起,每周周六或周日補課一天。為確保學生在此期間的'人身安全,現結合實際情況,明確責任劃分,特制訂此安全責任書:

  1、家長、學生和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

  2、學生在學校補課期間應遵守紀律,服從任課教師管理,如有違紀,取消補課資格。

  3、輔導老師每晌清點學生人數;家長盡可能送學生到校上課,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獨自回家的學生不準乘坐超員、非載人車輛和騎摩托車回家,更不能與社會人員接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4、學生在輔導結束后應及時回家,家長如果發現孩子未按時到家,應立即尋找并第一時間與班主任聯系。否則,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5、學生應嚴格遵守各種安全制度,如有違反規定造成的其他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6、想回家吃飯的學生必須有家長接送,否則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

  7、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特別聲明:此次活動為教師義務給學生輔導,不收任何費用。

  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7

  為了增強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平安,維護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我決心做到以下幾點:

  一、 珍愛生命,不斷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二、 在校外行走時不追車、爬車、抓車;不在馬路上橫沖直撞;做到自行車鈴、閘、鎖齊全,穿越關中環線時一定要注意安全,路途中堅決做到“一躲避、二靠邊、三觀望、四通過”的原則。堅決拒坐“三輪車、三無車、超載車”等不符合安全規范的'車輛

  三、注意飲食安全,不吃變質瓜果和食物,不亂吃零食,不亂喝飲料,不在無衛生保證的攤點就餐。

  四、不私拉電線、電器;不帶手機到學校,不在教室充電。

  五、 不攀爬校墻、宿舍、教室及樹木等;不進入建筑施工現場。

  六、 不逃學、曠課;有事必須當面向班主任,由班主任寫請假條經過門衛同意方可離校;不進入網吧、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七、 放學后按時回家,不在外逗留或夜不歸宿。

  八、 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嚴守上下樓梯“不擁擠、不奔跑、不推搡”的原則。

  九、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吸煙,不喝酒,不染發,不穿奇裝異服,著裝整齊,在教室不穿拖鞋、背心。

  十、 正確處理同學關系包括男女同學之間的關系,不打架斗毆,不攜帶火柴、打火機、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十一、不私自動別人的物品;不勒索、盜竊、損毀他人財物。

  十二、 不到水庫游泳釣魚,發現學生私自到水庫游泳釣魚者,學校將嚴肅處理。

  以上內容已交家長審閱并同意簽名,若自己發生不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后果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XXX

  XXXX年XX月XX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8

  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并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小學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并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

  鎮教育總支(蓋章):xxx

  學校(蓋章):xxx

  總支書記簽字:xxx

  校長簽字:xxx

  xx年x月x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9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安全工作,明確職責,確保學生生命安全,我校特制定本責任狀,請相關責任人嚴肅認真地履行職責。

  1、學生必須明確的告誡父母,要求自己的父母至少有一人在家教育子女,指導生活。若因特殊情況父母雙方都外出,須委托有監管能力的'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承擔管理責任。

  2、注意用電安全,不得在校內外擅自觸摸電器設備,否則后果自負。課間活動期間,一切以確保安全為前提,不能保證安全的活動一律不準參加,上下樓梯要慢行,不得擁擠、推拉,同學之間不得皮麻打架,凡是皮麻打架造成的傷害,一律由學生家長承擔經濟責任。

  3、任何學生到校前或放學后不得在街上或其它地方閑逛,不得去遛冰場、網吧、游戲室和其它不該去的娛樂場所。嚴禁追逐謾罵、打架斗毆現象發生,更不得找校外人員參與,若發現打架斗毆現象,當事人將受學校紀律處分,并承擔所有醫療費用及其它一切后果。

  4、在來校、回家路上,須遵守交通規則。走路、騎車靠邊右行,嚴禁騎車戲耍,嚴禁玩火,嚴禁吸煙,冬季不得在冰上行走,夏季嚴禁下河洗澡。

  5、嚴禁將鐵棒、匕首、刀具等兇器帶在身邊。同學之間發生矛盾,須及時報告老師或家長,妥善處理解決。

  6、任何同學不得在家里或同學或親友家里酗酒,因酗酒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7、凡正常放學和放假時間,學生須按時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在正常放學時間內沒有按時到家的學生,監護人須及時與班主任或學校聯系。否則,一切后果均由學生家長負責。

  8、學生生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學生或家長須向班主任請假,堅決杜絕無故曠課現象。

  9、嚴禁校外青年私闖校園,如發現有行為不軌的校外青年私闖校園干擾正常教學秩序的,同學們要立即向老師和校領導匯報。

  10、嚴守作息時間,準時進班上課,住堂生準時進宿舍休息,不得在校外留宿,更不得留宿他人,如因特殊情況需回家的,必須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并將班主任簽發的請假條送交宿舍管理員登記。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10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長沙市、寧鄉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定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身的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配合學校作好學生安全思想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寢室、教室、運動場等地方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即使消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應與學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

  六、家長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并加強安全教育。

  七、學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長負責,并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校內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于安全教導,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后,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十一、學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十二、本責任書每學年簽定一次,班主任、家長、學生都要簽名,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年月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地區**消防大隊對房屋租賃安全防火的規定,為加強租賃房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并同時簽訂安全責任書。并對租賃房的安全負責。防止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2、承租期內,乙方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杜絕事故隱患。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乙方若違反規定發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賠償因事故發生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3、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且賠償因改造房屋和結構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乙方須事前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并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5、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為。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6、本安全責任書是租賃合同的補充,是租賃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7、本責任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蓋印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書12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等一體化網絡,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教育管理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3、學校經常進行法制安全紀律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身的保護能力。班主任要配合學校作好學生安全思想工作。

  4、學校和班主任平時要加強教室、運動場等地方的安全檢查,隨時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學生安全。

  二、學生方面

  1、學生應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遵守法律、法規,要聽從老師、家長關于安全教導,不做不安全的事。

  2、嚴禁學生在校內追逐打鬧,跨越欄桿,不翻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負責。

  5、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由肇事方負責。學生不準騎摩托車或乘機動車上學,否則,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6、學生不準吃零食,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里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由學生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銳利器物等。否則,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佩戴胸卡。

  9、學生在校外造成危害,由學生方負責;觸犯法律的則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三、家長方面

  1、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的第一監護人,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來規范子女的言行,作到家、校教育合一。

  2、家長對學生的安全負有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并加強安全教育。

  3、學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長負責,并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校內安全工作。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4、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5、當安全事故發生后,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不得無理糾纏,大鬧學校。

  6、學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7、家長每學期至少到學校兩次,了解學生的'學習、紀律等各方面情況,及時到校參加家長會。初中學生安全責任書。

  四、寄宿戶主方面

  1、為學生提供較好的生活和學習服務。合理收取住宿費。

  2、必須為學生提供舒適安全的住宿條件。否則承擔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 3、寄宿生如發生違紀或違法案件,應當堅決制止教育,并及時如實報告學校和家長,不得瞞哄包庇和支持。積極配合學校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學生違法違紀案件和安全事故。

  4、不得容許學生與學生或者與外來閑散人員在住戶投宿、賭博、吸煙、酗酒、打架斗毆、聚會,或者從事與學生身份不相符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禁止的其他不良行為。

  5、每天晚上必須檢查寄宿生就寢情況,禁止學生夜不歸宿、竄宿。 6、為學校巡查寄宿生提供方便,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巡夜工作。 7、學生有困難熱情幫助,有病時積極協助就醫治療。

  五、本責任書一式一份,由班主任執存,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學生畢業或本期結束終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律。本責任書由白店中學負責解釋,各方應嚴格遵守。如學生發生問題各方協議解決不成時,申訴有關部門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處。

  班 級: 學 生:

  班主任: 學生家長簽名:

  寄宿生: 寄宿戶主簽名:

  學校(蓋章):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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