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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建垃圾分類亭的方案(精選8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建垃圾分類亭的方案(精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垃圾分類亭的方案1
為加快全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統籌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工作,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質量,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有關要求,結合項目建設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思路,建立城鄉垃圾分類試點工作體系。20xx年全縣選擇27個村、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總結試點經驗,到20xx年底,全縣試點區域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不低于90%,試點區域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100%。
二、實施范圍
(一)實施范圍及數量(25個村)
紫柏街道辦事處、火燒店鎮、武關驛鎮、馬道鎮、江口鎮、青橋驛鎮、留侯鎮、玉皇廟鎮涉及的25個村、社區,配置垃圾分類陽光房27處,車載專用垃圾箱30個;紫柏街道辦事處配置3個村垃圾分類亭28處、生態環保分類垃圾箱60個。
(二)垃圾分類投放點位置(27個)
配置陽光房具體位址:青橋驛鎮共2處:其中青橋驛村、社火坪村各1處;馬道鎮共4處:其中馬道街社區、沙壩村、二郎廟村、龐家嘴村各1處;火燒店鎮共3處:其中天星亮村、佛爺壩村、石家院村各1處;武關驛鎮共2處:其中武關河村、南河街村各1處;紫柏街道辦共4處:其中青羊鋪村、大灘村各1處,城關村2處;;留侯鎮共3處:其中廟臺子村、營盤村、閘口石村各1處,玉皇廟鎮共4處:其中下西河村、兩河口村各1處,玉皇廟村2處;江口鎮共5處:其中洪武村、梭欏村、柘梨園村、江西營村、青崗坪村各1處。
垃圾處理設施配置計劃:涉及武關驛鎮、馬道鎮、江口鎮、青橋驛鎮、留侯鎮、玉皇廟鎮每個鎮各配置車載專用垃圾箱5個,紫柏街道辦陶沙壩村、大灘村、城關村共配置垃圾分類亭28處,生態環保分類垃圾箱60個。
三、主要任務
1.加強垃圾分類宣傳培訓。按照“全面宣傳、試點施行”的原則,委托第三方公司具體實施,在全縣范圍內持續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培訓工作。
2.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體系。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點的要求,建設垃圾分類收集站點,統籌垃圾處理設施配置,建立完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轉運、處理”全過程覆蓋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體制機制。加強對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進一步完善標準規范和綜合治理機制,做好分類宣傳、分類標準、分類投放管理責任落實工作,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細化責任分工,強化協同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嚴格執紀問責。加強對試點分類源頭參與主體、投放管理主體、收運作業主體的執紀監督。把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和工作考核,對拒不履行分類試點責任的單位主要領導,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三)健全監管體系。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監管、第三方監管、社會公眾參與監督的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綜合監管體系。落實鎮(街道辦)、村(社區)屬地監督檢查機制,確保源頭分類實效;落實環衛部門收運監管責任,嚴格分類收運監管;強化企業運營主體責任,促進資源有效利用。
(四)加快建設進度。嚴格執行項目報建審批程序,落實扶貧項目資金管理要求,積極組織項目建設,加大項目資金投入,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確保項目早開工、早完工,全面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
建垃圾分類亭的方案2
根據《江蘇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實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莊環境質量和生態文明水平,努力實現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現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圍繞“最大限度減少農村垃圾總量,實現垃圾循環資源化綜合利用”的總體要求,以“戶初分、組分類、村收集、鄉轉運”的模式,健全垃圾分類管護隊伍,完善運行保障管理機制,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20xx年底,建成10個自然村及兩個集鎮正常運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工作,并以循序漸進方式取長補短計劃在2023年前實現全鄉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行政村覆蓋率達80%,村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達95%以上。
二、工作原則
我鄉暫按照“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的模式進行村莊、集鎮的垃圾分類工作的探索,我鄉始終堅持以幾點原則:一是堅持統一領導,健全“綜合協調、分工協作”機制,明確管理主體和協同部門職責。二是注重源頭管控,倡導資源循環利用,按照“科學規劃、重點突出、全面覆蓋”的原則,系統考慮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置等各個環節之間的銜接的人員配置、收儲設施。三是嚴格按垃圾分類處理實施規劃,對建立的生活垃圾分類試點村,取長補短、一點到面、逐步推進,擴大實施范圍,最終以達到轄區垃圾分類全覆蓋的'目標。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示范村居、示范小區帶頭作用,提高居民認知度和參與率,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
三、主要任務
1.分類投放。農村生活垃圾一般分為五類,分別是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五大類,不包括農村的工業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垃圾、農業生產廢棄物、畜禽和寵物的尸體。現根據農民群眾可接受程度及農村實際,逐步為每戶配置可腐爛和不可腐爛垃圾箱。可腐爛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飯、菜葉果皮、腐爛瓜果、動物內臟、零食碎未等生活垃圾;不可腐爛垃圾除可堆肥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2.分類收集。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各片區設立保潔員,做好保潔的同時,對各戶的垃圾投放進行監督和指導,督促各戶按可腐爛和不可腐爛垃圾分開,規范投放至兩類垃圾箱內。
3.分類清運。以片區設置垃圾分類收集點,保潔員按可腐爛和不可腐爛垃圾送至收集點,由村垃圾清運人員進行分類收集,可回收垃圾可資源再利用,由可再生資源公司有償回收,可腐爛、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轉運到鄉各類收集點。
4.分類處理。一是可回收垃圾,鄉鼓勵農戶自行交售或由垃圾中轉站統一交售給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進行資源化處理;二是有害垃圾,鄉將集中暫存在鄉鎮(街道)有害垃圾歸集點,由相關部門組織統一收送,交由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理企業進行處理;三是其他垃圾,鄉將納入“農戶三包、村組保潔、鎮村收集、市鎮轉運”的城鄉生活垃圾收運體系,由市垃圾終端處理設施進行無害化處理;四是易腐垃圾,鄉鼓勵農戶自行處理,依托農村生產經營組織進行堆肥,或由鄉集中處理。五是大件垃圾(大件家具、家電等),將由保潔員收集送至鄉村垃圾分揀合作單位進行拆解、破碎、分揀和分類。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5日——4月10日)
按照本地實際,制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實施方案,建立領導小組,成立專門班子,認真學習相關政策文件,熟悉掌握業務知識,夯實垃圾分類工作基礎;確定了已雙聯村為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先頭村。開展多種形式垃圾分類工作宣傳倡議,提高群眾知曉率。對村民、保潔員等人員的垃圾分類知識培訓,提高相關人員對垃圾分類的認識及掌握正確的垃圾分類方法。
(二)體系建設階段(4月11日——7月31日)
1.設置宣傳設施。鄉充分依托文化墻、村內小游園、農民休閑(健身)廣場等打造垃圾分類宣傳陣地,每個村(居)至少設置3處垃圾分類宣傳欄,介紹垃圾分類知識,公示分類投放點布局圖、分類收運方式、投訴舉報等垃圾分類運行管理信息。
2.組建分類隊伍。各村結合農村人居環境“六位一體”長效管護要求,配齊配強保潔員、資源化處理終端工作人員和宣傳督導員。
3.設置農戶分類收集容器。鄉采用單戶或者聯戶的形式,合理配置易腐垃圾(綠色)與其他垃圾(灰色)農戶分類收集容器。
4.建設垃圾分類收集分揀站。鄉與當地個人、商戶、企業簽訂分揀協議,通過人工、機械等方式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進行集中分類處理。
5.設置了有害垃圾集中歸集點。鄉設置2處有害垃圾集中歸集點,并配有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紅色)和稱重計量器具。
6.配套分類收運設施設備。逐步取消垃圾池和拖拉機、大板車等前端收運設施設備,設置標準化垃圾分類收集桶(垃圾分類亭),配齊運桶專用車或全密閉收運車輛,制定并公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等垃圾收運計劃;改造落后垃圾中轉站,采取密閉箱體和壓縮式中轉設備,生活垃圾密閉運輸率達到100%。
(三)組織運行階段(4月11日——長期堅持)
1.加強分類宣傳。鄉、村兩級加強了宣傳發動,并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微信群、戶外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地插、文化墻等各種載體進行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各村要將垃圾分類納入村規民約,通過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宣傳普及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要定期組織志愿者開展垃圾分類宣傳進村入戶活動,把垃圾分類的重大意義、分類標準、政策措施等講清楚、講明白,推動廣大村民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的良好習慣。
2.加強教育培訓。要認真組織開展垃圾分類專題培訓和教育,要分別組織宣傳督導員、保潔員、資源化處理終端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與日常培訓;在幼兒園及中小學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全年至少開展2次以上。各村通過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專題講座等形式對村民開展教育培訓。
3.加強投放管理。鄉要統籌組織好分類分揀、收集轉運、有機垃圾資源化處理站日常運行等工作,保潔人員定時上門分類收集農戶垃圾,在收集過程中,對農戶分類垃圾進行檢查、指導和再分類,并做好工作記錄;宣傳督導員要深入村莊開展垃圾分類政策宣傳、現場指導村民分類,巡查監督分類運行狀況,做好考核評比和信息報送。
4.加強激勵引導。鄉制定流動紅旗、積分兌換、文明戶評比、點贊墻等垃圾分類激勵機制,定期開展“衛生家庭”“優秀保潔員”等評比活動,調動群眾自覺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主動性;要探索建立市場化、村民自治等可持續、有成效的垃圾分類長效運營模式和生活垃圾處理農戶付費制度等機制。
5.加強資料收集。要對照《江蘇省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標準(試行)》,落實“一村一臺賬”,做好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等垃圾分類收集收運記錄。要建立聯絡員和信息報送制,及時準確高效報送相關信息。
(四)整改提升階段。(9月1日——長期堅持)
1.開展自查。各村要認真對照實施方案和標準要求,分別從隊伍建設、設施建設、宣傳引導、運行質態以及臺賬資料等方面認真進行檢查,并逐一對標完善。
2.組織驗收。按照《江蘇省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標準(試行)》,市分類辦適時組織模擬驗收,視情邀請有關專家參加,并將驗收結果予以通報。
3.整改提高。對檢查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交辦相關村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考核。
4.常態長效。已經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全域全覆蓋試點的村要嚴格按照分類要求開展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工作,加強對中轉站、易腐垃圾資源化處理終端等分類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鞏固提升工作質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將責任落實到人。積極組織本部門人員,本村居民、社會單位全面開展垃圾分類工作。
(二)建立臺賬,明確工作目標。各村居要全面摸底排查轄區垃圾分類情況,安排專人制定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臺賬,明確階段性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落實屬地責任,全力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將垃圾分類任務切實落到實處。做到轄區群眾垃圾分類知曉率100%、參與率和準確投放率超過80%。
(三)創新機制,強化示范帶動。各村居要結合轄區特點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引導居民自覺、科學開展垃圾分類。選擇不同類型的區域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試點,逐步提升全轄區垃圾分類的覆蓋范圍和水平。
建垃圾分類亭的方案3
為貫徹落實《柳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柳政辦〔20xx〕123號)《關于下發柳州市20xx年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及任務分解指標的通知》(柳政公節辦發〔20xx〕11號)《關于建立柳州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督導員制度的通知》(柳政公節辦發〔20xx〕15號)精神,結合我委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置系統”為指導,不斷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營造干凈、美觀的城市環境。為加快建設美麗柳州,推進我市工業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制造城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領導小組
柳州市衛生健康委成立創建柳州市衛生健康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覃映雪同志兼任。辦公室主要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按照市分類辦各項指標要求,開展系統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定期進行指導督查,按時收集資料上報市分類辦,并及時通報、報告各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
三、工作內容
(一)規范設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要按照有關標準規范,結合垃圾投放收運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桶站應功能完善,干凈無味,并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和標識。垃圾收集點應設置盥洗龍頭、水池,方便保潔人員投放垃圾后清洗。20xx年年底前要求全市各醫療衛生單位分類垃圾桶全覆蓋,市人民醫院、市柳鐵中心醫院、市中醫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各設立垃圾桶站1個,市工人醫院設立垃圾桶站2個。其他醫療衛生單位可根據本單位自身情況,設立垃圾桶站。
(二)按要求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各醫療衛生單位要以“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為生活垃圾分類基本類型,開展垃圾分類工作,確保醫療垃圾單獨投放,逐步做到廚余垃圾單獨分類,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單獨投放比例。分類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屬于危險廢物的`,應交由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持證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置,確保環境安全。
(三)做好垃圾分類報道宣傳。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活動。制定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方案,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宣傳生活垃圾分類的意義,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每季度在本單位官網、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等媒體發表1篇以上新聞,每月25日前對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情況及工作成效進行宣傳,及時將新聞內容、圖片等信息發送至市衛生健康委規劃信息科(愛衛辦)郵箱。
(四)開展垃圾分類督導工作。
各醫療衛生單位安排專(兼)職人員開展本單位垃圾分類工作,按要求做好相關的工作記錄。分管領導要及時了解掌握本單位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城區衛生健康局成立督查小組,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轄區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私立醫院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指導和督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對區屬、市屬醫療衛生單位的垃圾分類進行指導和督查,抽查部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私立醫院,對本市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四、相關要求
(一)提倡綠色辦公。推進信息系統建設和數據共享共用,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全面實施紙張雙面打印。提倡重復使用,鼓勵自帶水杯,使用可更換筆芯的簽字筆,減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貫徹落實關于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深入實施光盤行動,減少餐廚垃圾產生。
(二)提倡源頭治理。加強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工作,做好廢快遞包裝物、廢飲料包裝、廢玻璃、廢塑料等低價值可回收物的收運工作。解決可回收物的收運和資源化利用問題。最大限度減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提倡示范帶動。各醫院領導干部職工要積極學習生活垃圾分類政策知識,當好分類宣傳員。協助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敢于制止亂丟亂扔、混裝混運生活垃圾等現象,當好分類督導員。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引導身邊的人主動參與生活垃圾分類中,當好分類示范員。
建垃圾分類亭的方案4
為扎實有效推進我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桐鄉市創建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方案》(桐分類辦〔20xx〕16號)的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化局機關生活垃圾分類成果,規范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流程,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無盲區監督管理。局機關帶頭做好表率,率先執行垃圾分類,層層傳導,分類指導,著力進行查漏補缺、標準提升,確保質量和效果。全局干部職工養成主動分類、自覺投放的行為習慣,影響和帶動身邊人共同參與到垃圾分類工作中,引領“愛護環境、從我做起”的文明新時尚,發揮好我局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引領作用。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各科(室)、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總體籌劃部署,研究、協調和統一領導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部署、協調、督導、考核等工作。各科(室)、下屬單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聯絡員、督導員、勸導員和保潔員制度,定期對本科室(單位)生活垃圾分類開展檢查督導。
三、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培訓
1.營造宣傳氛圍。在單位的室內外場地按《桐鄉市各類場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置要求(20xx年版)》設置垃圾分類宣傳設施,宣傳設施要求美觀大方,能長久保留。其中在食堂餐廳還需在顯要位置設置“光盤行動”“公筷公勺”標識,提示適量點餐節儉消費。充分利用辦公區域的媒體介質(LED屏幕、宣傳欄、電梯展板等)及單位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垃圾分類專項宣傳,形成有利于推進垃圾分類工作的輿論氛圍,使垃圾分類工作真正深入廣大干部職工心中。
2.落實宣傳培訓。各單位須落實相關“八進”宣傳活動,每季度開展一次內部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活動;每半年組織一次垃圾分類知識全員培訓,并對學習掌握情況進行考試。對開展宣傳、培訓活動的簽到表、培訓材料、影像資料等材料整理成臺賬備查。落實桐先鋒活動,發動黨員、干部積極參與并宣傳垃圾分類,爭做垃圾分類先鋒楷模。
(二)規范設施配置
按照逐步提升原則,各單位分類設施按《桐鄉市各類場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置要求(20xx年版)》定位設置。
1.辦公樓、宿舍樓:每個樓層至少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茶葉過濾)、其他垃圾容器一組,其中一樓設置便于匯總集置的容器,大廳設置宣傳欄或展架一處,有電子顯示屏或LED屏的`需播放宣傳圖文,衛生間需設置投放指南。
2.室外場地:條件允許的單位建設生活垃圾分類宣傳亭一處,亭內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組,場地狹窄的單位可簡化為四分類投放點,四類容器齊全,后方對應懸貼標識,亭或點可同時作為本單位垃圾集置點;樓院內有多個單位的,宣傳亭、集置點等匯總設施由主體單位或指定單位負責。新建宣傳亭的應具備通水、通電和通污水功能,已經建成的應作提升。
3.食堂:后廚至少設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組,餐盤收集點至少設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組,規模較小且后廚餐廳混在一起的可合并設置,并在墻面、桌面、收集點設置宣傳圖文。
4.辦公室、會議室、值班住宿等區域:每個區域設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至少一組,衛生間需設置投放指南。
5.生產經營區:按需設置分類設施,可回收的原料包裝等物較多的,按需指定倉房或空地暫存可回收物,懸貼“可回收物”標識,衛生間需設置投放指南。
6.電梯口、樓梯口、停車場等處:按需成組設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并設置宣傳圖文。
7.垃圾集置點:各單位須設置垃圾集置點一處(有條件的單位設置為垃圾收集房),集置點場地應滿足運輸作業要求,具備通水、通電、通污水,在明顯位置公示分類收運信息,各類垃圾收集容器分區密閉暫存,容器數量滿足暫存本單位垃圾日產生量。
(三)建立監管制度
各科室、下屬單位要充分發揮六員作用,建立日勸導、周督導、月評比工作制度。每日安排人員負責垃圾分類勸導工作;安排督導員若干人每周進行垃圾分類內部督查,糾正分類不正確行為;民政局每個月組織一次科室(部門)、下屬單位間生活垃圾分類成效評比,并在工作群或宣傳欄公布評比結果,對優勝科室(單位)頒發流動紅旗以作鼓勵。
(四)完善收運體系
完善單位內部各類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安排專人配齊收集工具負責收集,確保垃圾從各投放點分類收集到垃圾集置點(垃圾分類宣傳亭)。在單位垃圾分類宣傳亭或其他顯著位置公示垃圾四分類收運體系,標明收運單位、收運人員及電話、收運頻次。
(五)推行源頭減量
帶頭使用綠色產品,全面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紙質文件印發數量,實行雙面打印,內部辦公場所取消使用一次性紙杯(信訪接待等除外);工作會議不擺放臨時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橫幅,采用屏幕投影;食堂大力開展“光盤行動”,推行可重復使用的筷子和餐具;加強辦公場所可回收物的分類投放管理,桐拾袋覆蓋區域采用網上預約回收,單位員工參與率達到80%;使用可重復使用的耐用品,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實現源頭減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今年是我市國家文明城市首創和國衛復查之年,垃圾分類更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指標之一,全局上下要爭當生活垃圾分類的標桿,引領城鄉居民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科室、各下屬單位要精心謀劃,保障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按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體創建方案,列出工作清單,分解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統籌推進,確保按期完成工作。
(三)精準提煉經驗
各科室、各下屬單位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將工作成果通過工作信息、工作專報等形式上報局辦公室,打造成局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亮點。
建垃圾分類亭的方案5
為全面推進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福州市20xx年全面推行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榕委辦〔20xx〕33號)、《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75號)和《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供銷合作聯社關于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干濕分類試點工作的通知》(閩建村函〔20xx〕57號)以及侯委辦發明電〔20xx〕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荊溪鎮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其中在本鎮轄區范圍內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市場、大型商業體、企業(工廠)、交通場站、居民小區(物業小區)等單位全面落實生活垃圾工作“三端四定”、“五分類”,“干、濕”分類。
二、運行模式
(一)前端分類投放
1、管理責任人
(1)責任人設定
①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辦公場所由單位指定專人為管理責任人;②住宅小區由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責任人;③村居(社區)居民點,村(居)民支部和村(居)委員會為管理責任人;④市場、大型商業體、企業(工廠)等生產經營場所,由生產經營負責人為責任人;由業主自行管理的,業主為管理責任人;⑤沿街店面由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責任人;由業主自行管理的所屬村居(社區)為管理責任人;⑥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等公共場所,管理部門或者管理部門委托的服務單位為管理責任人;客運站以及旅游、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或者經營管理單位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責任人;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為管理責任人;⑧無法確定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確定管理責任人。
(2)管理責任人職責
①負責管理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屋(亭)選址;②指導督促管理區域內人員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③核實并統計管理區域內單位和家庭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投放人員的個人信息及投放情況。
2、生活垃圾分類類型
(1)五分類
①廚余垃圾(綠色垃圾桶):指從事餐飲服務、集體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動產生的餐廚垃圾,居民家庭產生的廚余垃圾,集貿市場經營生鮮超市產生的廢棄蔬菜、瓜果等有機、容易腐爛的物質。
②可回收物(藍色垃圾桶):是指適宜回收和可循環再利用的廢棄紙類塑料、金屬、紡織物、電子電器、玻璃、木料等廢舊物質。
③有害垃圾(紅色垃圾桶):是指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廢電池(充電、紐扣電池)、熒光燈管、溫度計、血壓計、藥品、油漆、溶劑、化學農藥、消毒劑、膠片和相紙等物質。
④其他垃圾(橘黃色垃圾桶):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包括衛生紙、紙巾、煙頭、海鮮貝殼類等廢棄物。
⑤大件垃圾:是指整體性強、需要拆解處理,重量超過5千克或體積超過0.2立方米或長度超過1米的固體廢棄物大件廢棄物,臨時堆放點暫存(村民、社區居民或物業小區居民主動聯系大件收運企業上門回收)。
(2)干濕二分類
①干垃圾(橘黃色垃圾桶):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除棄物,包括衛生紙、紙巾、煙頭、海鮮貝殼類等廢棄物。
②濕垃圾(綠色垃圾桶):即廚余垃圾,收集是指從事餐飲服務、集體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動產生的餐廚垃圾,居民家庭產生的廚余垃圾,集貿市場經營生鮮超市產生的廢棄蔬菜、瓜果等有機、容易腐爛的物質。
3、生活垃圾分類“四定”
(1)定點收集
①垃圾屋(亭)選址
村居(社區)、居民小區原則上按照每(300-500)戶建成一個垃圾分類收集屋(亭),由各村(居)負責選址。市場、大型商業體、交通場站建成不少于一個垃圾分類收集屋。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建成不少于一個垃圾分類收集屋,同時各辦公樓合理布局不少于一處垃圾分類收集點。景區、公園不少于一個垃圾分類收集亭。獨立辦公的企業工廠自行建成不少于一個垃圾分類收集亭。
各村居(社區)、居民小區、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市場、大型商業體、交通場站、企業工廠需配置一處垃圾桶清洗點,清洗點排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確保清洗點無坑洼現象,垃圾桶清洗工作由分類督導員負責。
②垃圾屋(亭)規格
分類屋建設占地面積約13平方米,可擺放8個240L輪式分類垃圾桶(3個以上廚余、1個可回收物、1個有害垃圾、3個其他垃圾);主體采用鋼結構,地面鋪設防滑瓷磚,門窗采用鋁合金或卷簾門;配套設置監控控頭及宣傳欄(分類知識、投放時間、投放要求、分類管理員信息等)。條件允許的,在分類屋增設洗手池或工具間。
分類亭建設占地面積約10平方米,可擺放4個240L輪式分類垃圾桶(1個廚余、1個可回收物、1個有害垃圾、1個其他垃圾);立柱采用鍍鋅板或不銹鋼,地面鋪設防滑瓷磚,頂棚采用鋼化玻璃或PC耐力板;配套設置監控探頭及宣傳欄(分類知識、投放時間、投放要求、分類管理員信息等)。條件允許的,可設置LED顯示屏,滾動畫面系統。
(2)定人管理
①各村居、住宅小區按照每個垃圾分類收集屋與督導員以至少1:1.1的標準配置分類督導員。黨政機關、大型商場、公共場所、企業工廠的分類督導員由各單位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按照1:1配比負責指派分類指導員。
②分類督導員職責:統一著制式(紅色)服裝,定點桶邊破袋檢查,引導、督導,指導居民正確分類投放,不接收未實施分類或分類不到位的垃圾,及時舉報拒不改正的.居民,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垃圾分類違規行為,同時做好收集點每日垃圾收集據統計工作。
③分類督導員考核:督導員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鎮市政建設管理服務中心,村民(社區)、分類企業兩方共同負責。通過分類管理員的在崗工作情況、工作成效、服務對象綜合化評價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分。
(3)定時投放
①鎮轄區內所有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市場、大型商業體、企業工廠、交通場站、村居(社區)、居民小區(物業小區)等單位每日投放時段為(6:00-9:00、18:00-21:00)。
②部分村居可由各行政村因地制宜自行以收集車路過形式設定時段統一投放,投放時段向鎮生活垃圾分類辦報備。
③村居(社區)、居民小區分類投放責任人以“給居民一封信”、上門走訪等方式告知居民所對應的投放點位,指導居民在家分類后送到分類收集屋(亭)進行投放。醫院、市場、大型商業體、交通場站通過設置路標導向牌指引群眾到指定分類收集屋(亭)進行投放。
各村居產生的“干、濕”垃圾,參照分類標準由群眾分類后送到村居(社區)指定投放點投放,部分偏遠村居可采用垃圾收集車過路搖鈴方式投放收集。
4、分類投放“獎罰”制度
(1)鼓勵通過積分兌換和獎勵垃圾袋(桶)等多種方式,促進單位和個人形式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良好行為習慣。后期將根據市場回收行情和有害垃圾對環境危害程度由縣生活垃圾分類辦分別制定的可回收物垃圾和有害垃圾準確投放的積分獎勵方案。
(2)為保障垃圾分類工作順利開展,參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年第75號)對未按規定投放的,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分類管理責任人未按規定履行義務的,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部分單位和個人在分類工作沒有履行義務,產生抵觸,影響較壞的將在媒體上和LED屏幕上作為負面典型予以曝光。
5、樓層撤桶
轄區內物業小區,在垃圾分類收集屋建設完成基礎上實施樓層撤桶。
6、分類服務模式
我鎮參照福州市區做法,以采用向垃圾分類收集專業企業購買服務的方式推進落實。(分類企業服務范圍:①分類管理員管理,確保制度健全、人員定時定點在位、規范作業;②分類屋亭建設,按時保質完成;定時開放分類屋亭,非投放時段關閉;③投放結束,協助收運企業分類收運;④配合村居、社區、物業做好分類投放點衛生和設施管養;⑤協助村居、社區、物業共同開展宣傳、培訓、志愿服務活動。)
(二)中端分類運輸
1、定好企業
(1)分類運輸企業運輸范圍
①廚余垃圾由具備準運資質的單位負責運輸至鎮中轉站或直接運輸至處置廚余處理中心。②有害垃圾一次轉運由環衛作業單位負責運輸至鎮垃圾中轉站臨時存放,二次轉運由具備準運資質的單位負責由中轉站轉運至危廢處置中心。③其他垃圾由具備準運資質的單位負責從各收集點轉運到閩侯生態園垃圾焚燒發電廠無害化處置。④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經營者和具備準運資質的單位負責。⑤大件垃圾由具備準運資質的單位負責運輸至鎮大件垃圾臨時存放分解點,分解后再轉運或由產出單位直接通過預約方式自行向具備準運資質的單位以購買服務方式協商落實。
2、定好車輛
統一分類收運車輛配置要求和標識標牌噴涂到位,逐車建檔,合理規劃垃圾收運線路。
3、定好時限
分類運輸頻次與時間。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按日產日清的原則,每天運輸早晚2次,收運時間白天安排在9:00-11:00,晚上安排在21:00至凌晨6:00。部分偏遠村居自行以收集車路過形式設定時段統一運輸。分類運輸時間應根據居民生活習慣合理安排,同時減少對高峰期城市道路交通影響。
4、定好點位
部分垃圾轉運(收運)車無法直達收集點的單位、村居(社區)、居民小區,由鎮垃圾分類辦公室負責組織該單位、村居(社區)、居民小區管理責任人選定相適應的垃圾收運點完成轉運。收集的垃圾桶在收運點停留時間不超過15分鐘。具體流程為:已投放垃圾的垃圾桶拖運至收運點,轉運車至收運點完成各類別垃圾轉運作業,作業后空桶托運至清洗點清洗后返回收集點。
5、轉運服務模式
分類運輸可參照福州市區做法,以購買服務的方式落實到位。因考慮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分類收集企業與分類運輸企業不宜為同一家企業。(轉運企業服務范圍:①按規范配備分類收運車輛;②建立垃圾收運作業標準規程,按作業要求收運;③建立收運臺賬,記錄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去向;④核查待收運垃圾分類是否達標,不分類不收運。)
(三)末端分類處置
1、定廠處置
廚余、其他和大件垃圾運往垃圾處理廠處置;可回收物運往再生資源企業處置;有害垃圾運往相應危廢處理廠處置。
2、定準流程
廚余垃圾采用相應工藝處置;其他垃圾采用“焚燒發電”方式處置;大件垃圾采用“分揀破碎、資源利用”方式處置;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進行資源回收再利用;有害垃圾由有危廢處理許可資質的企業進行無害化安全處置。
3、暫存點設施完善
鎮垃圾轉運站落實提升:分別對應設置分類收集房,設置可回收物、濕垃圾(廚余垃圾)、干部垃圾(其它垃圾)、有害垃圾臨時暫存點和大件垃圾破碎存放點,由鎮垃圾分類辦公室選擇地段建設。
(四)分時段推進工作
①20xx年春節后利用三個月時間,轄區內小區和各村居的垃圾分類屋(至少一座)的建設,并投入使用。
②20xx年下半年,逐步完善轄區內學校、市場、大型商業體、交通場、部分企業垃圾分類屋的建設和使用,形成鎮內全覆蓋。
為了速效推進垃圾分類工作,示范點垃圾分類屋建設,以及各點上督導員階段的培訓和聘用,直接委托當前鎮保潔外包公司落實實施,并在原有合同基礎追加業務服務費用。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體制機制
1、在荊溪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鎮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詳見附件),負責牽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2、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鎮黨委、政府工作計劃、各級文明單位、績效評比等考核內容。
(二)宣傳活動
大力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廣泛宣傳先進典型,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垃圾分類“人人有責、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大力報道垃圾分類重大意義、動態工作、經驗成效等,通過開設專題專欄和LED滾動播放,對相關單位不作為、部分市民不文明行為等情況進行公開曝光。
(三)考核制度
成立督導組,每月對轄區各村居、社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進行考評,將考評結果及時匯總上報鎮生活垃圾分類辦。
四、經費保障
參照《福州市盈率20xx年全面推行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榕委辦〔20xx〕33號)、《福州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分類“四定”工作實施方案》精神,以及侯委辦明電〔20xx〕31號文件精神,落實我鎮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經費保障。
五、部門職責
(一)鎮生活垃圾分類辦
鎮生活垃圾分類辦作為我鎮垃圾分類工作主要責任主體,負責全鎮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
1、制定荊溪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經費保障方案、領導層層包干制度。
2、按照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全面指導落實轄區分類屋(亭)、監控探頭的建設。
3、組織對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考核,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責任單位(人)的日常指導、督查、考評、執法。
4、制定年度培訓計劃,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培訓,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和志愿者參與宣傳工作。
5、做好垃圾分類工作臺賬、相關信息的收集統計,按要求定期上報工作信息和臺賬。
6、建立垃圾分類工作考評激勵制度,納入績效管理考評指標,設立分類工作績效榜。對垃圾分類工作優秀的村居、單位及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分類工作推進不力的村居、單位,對其負責人進行效能問責。
7、設立垃圾分類工作排名榜,對垃圾分類工作優秀的村居(社區)、企業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拒不履行垃圾分類義務的村居(社區)、企業、單位,依規問責、處罰。
(二)黨政辦
組織、督促、檢查各部門辦公區域及食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建立監督檢查管理機制,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納入日常監管內容,對全鎮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指導、督促、檢查。
(三)市場監督所
負責規范集貿市場、商超等塑料袋銷售使用,落實分類源頭減量,繼續推進“光盤行動”,普及文明餐桌,促進餐飲單位垃圾分類源頭減量,落實禁限塑相關要求,禁止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配合鄉加大對沿街商鋪的宣傳、執法、督導力度。
(四)城管中隊
負責落實垃圾分類執法隊伍,參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75號)嚴格執法,推進全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及檢查、督促、執法,保障垃圾分類工作順利開展。
(五)物業站
加強對物業服務小區的管理,指導、組織物業小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召開物業服務企業部署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法人簽訂責任狀,并對其開展監督考評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指導業主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各物業服務企業指定專人負責相關聯絡配合工作。對不配合垃圾分類工作物業服務企業上報縣主管部門,由其做出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
(六)規劃環保建設辦公室
組織轄區在建工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并做好宣傳、檢查、監督與指導工作。
(七)文化服務中心
組織領導全街垃圾分類宣傳工作,指導制定全街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方案,并配合組織實施,利用網絡媒體廣泛開展垃圾分類公益宣傳。
(八)財政所
設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專項資金,加大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培訓、志愿服務活動、村居工作經費的投入。
(九)社會事務辦
督促協調衛生系統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牽頭組織本轄區醫療單位開展垃圾分類,做好衛生系統內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分流、分類管理,做好醫院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防止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各部門將開展的工作內容,于每月3日前報送到分類辦統一匯總。
(十)各村居
1、組織轄區內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制定并落實轄區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配備專職人員,加強對轄區垃圾分類工作的統一領導。定期開展相關人員培訓,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組織發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2、各村居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具體組織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導轄區物業、小區及各單位結合垃圾產生情況設置垃圾分類容器,協助其與分類收運單位建立工作對接,并做好分類運輸環節的統籌協調。
3、各部門行業督導檢查。各部門要積極落實“管行業管分類”,積極推進本部門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實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常態化檢查督導。
六、發揮村居力量
垃圾分類是一項全民工程,應該引導公眾樹立垃圾分類人人有責的綠色環保理念,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開展垃圾分類應該充分發揮村居、物業等基層力量。其中村居主要職責有:
(1)協調物業、居(業)委會或業主代表充分溝通垃圾分類設施進場布置的地面硬化及運營期間的通電、通網問題,協助前期進入小區開展垃圾分類工作調研及對垃圾分類收集點與宣傳氛圍的設施設備選點布置。
(2)聯系環保部門定期對有害垃圾回收轉運。
(3)協助物業對接,每日對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清運,定期對大件廢棄物進行清運。
(4)做好所轄各小區每日資料收集、匯總、填報。
七、落實物業職責
物業企業、業主委員會應當在小區內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動員小區居民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監督小區保潔人員做好垃圾分類收集工作。主要職責:
(1)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管理制度,配備垃圾分類管理員,指導居民做好垃圾分類投放工作。(2)配合市場化企業合理設置分類垃圾桶、分類宣傳欄等分類設施,并做好管理、維護工作。
(3)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指導單位、個人做好源頭減量和垃圾分類投放。
建垃圾分類亭的方案6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不斷提升垃圾分類治理效能,促進城市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加強科學管理,強化全程管控,落實精準投放,推進源頭減量,形成長效機制,推動習慣養成。按照“一年提升、兩年鞏固、三年長效”要求,不斷鞏固提升垃圾分類“三端四定”質效,在住建部76個大城市考評排名“保5爭3”。
(二)年度目標
20xx年抓提升,住建部考評排名保持前5。城區提升改造一批分類屋(亭),建成1座城市管理綜合體,推進智能分揀中心建設,促進“兩網融合”;全面推行城管進社區進網格,試點小區分類“物業化管理”;創建“無人督導小區”,力爭年底覆蓋率達50%;創建1個省級示范區、1個省級試點縣(市)區和一批公共機構示范點,居民分類準確率達8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0%以上,無害化處理率100%,資源化利用率80%以上。各縣(市)區城區落實分類“三端四定”,新增一個全域落實“四分類”機制示范鄉鎮。其他鄉鎮所有公共機構全面落實“四分類”。
2023年固成果,全面推進源頭減量,分類精細化網格化和小區分類物業化管理,“無人督導小區”覆蓋率達70%,社區基層治理水平提升,再建成2座城市管理綜合體,建成2座智能分揀中心;城鄉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完善,居民分類準確率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5%以上,資源化利用率85%以上。各縣(市)區新增一個全域落實“四分類”機制示范鄉鎮,農村生活垃圾干濕分類鄉鎮覆蓋率達80%。
2024年促長效,以“源頭減量資源化、分類投放精準化、分類收運規范化、分類處置科學化”為目標,實現分類全過程智慧化管理,源頭減量成效明顯,社區基層治理能力顯著增強,居民分類習慣基本養成,“無人督導小區”覆蓋率達80%;再建成3座城市管理綜合體,分類收轉運體系高效運行;城鄉“兩網融合”體系基本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50%,資源化利用率90%以上。各縣(市)區新增兩個全域落實“四分類”機制示范鄉鎮,農村生活垃圾干濕分類鄉鎮全覆蓋。
二、工作任務
(一)完善體系建設
1.精準分類投放。居民小區:落實分類屋(亭)“八有八無”標準化管理,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大件和二次裝修垃圾規范投放。各區加強分類督導,定期梳理垃圾分類參與率和準確率低的小區清單,分階段分批次開展集中力量整治,下發整改告知單。對于拒不整改的,采取“不分類不收運”等措施,加大執法處罰力度,不斷提升小區居民廚余垃圾分出量,確保達標(鼓樓130噸/日,臺江70噸/日,倉山100噸/日,晉安125噸/日,馬尾25噸/日);公共機構:合理設置分類投放點,配齊分類設施,有條件的建設分類屋,簽訂收運協議,開展“五個一”志愿服務。公共場所:結合生活垃圾產生量,合理設置分類投放點,配齊分類設施,有條件的因地制宜建設分類屋,簽訂收運協議,開展分類宣傳引導和志愿服務。經營區域:落實清單化管理,合理配置分類設施,沿街商鋪全面落實“搖鈴上門”分類收運,納入“門前三包”管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
2.規范高效收運。結合智慧環衛建設,加強對分類運輸車輛作業軌跡監控,實現各點位垃圾收運量大數據管理;加強企業監管,規范落實“車到桶出、墊布作業、車走桶收、車離地凈”“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進站、不分類不進場”等規定;優化“公交站牌式”線路,提高收運質效。各縣(市)區配齊分類運輸車輛,合理規劃分類收運線路、方案,建立與垃圾分類要求相適配的收運處理系統。〔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委〕
3.科技賦能處置。加快建設“數字紅廟嶺管理平臺”,實施全過程、全方位、全時空監管,探索創新“園區管家一站式”監管模式,構筑綜合集成、互聯互通、資源共享、能力協同、分級服務、開放合作的園區信息服務新業態,確保各項目規范運營、達標排放和安全生產。按4A級景區標準推進紅廟嶺景觀第二輪提升和環境整治,改造園區現有道路路網,實現客物分行。加快推進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建設,打造紅廟嶺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展廳。(責任單位:市城管委、晉安區政府、市大數據委)
4.資源回收利用。城區統籌推進廢舊物資回收網點與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兩網融合”,加快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補貼政策落實,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信息化、大數據管理,完善各類資源回收臺賬;擴大農村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服務覆蓋面,構建以鄉村回收站點為基礎,縣域或鄉鎮分揀中心為支撐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城管委〕
5.城鄉齊頭并進。各縣(市)區城區繼續完善“三端四定”機制,規范垃圾分類收運,布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20xx年底前建成廚余垃圾處理設施;20xx年各新增1個以上鄉鎮全域開展垃圾分類,農村全面落實“干濕”分類,擴大農村再生資源回收網絡覆蓋面,有條件的鄉鎮(農村)配置廚余垃圾就地處理設施。每年新增一個以縣域為單位將村莊保潔、垃圾轉運、農村公廁管養等捆綁打包市場化運營管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委、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
(二)提升設施建設
1.分類屋(亭)。規范分類屋(亭)海報及分類標識設置,推進老舊屋(亭)提升改造,重點完善洗桶排水設施,接入污水管網;20xx年完成省政府新擴建100座分類屋(亭)(鼓樓34座、臺江15座、倉山25座、晉安18座、馬尾8座)任務。各縣(市)區農村繼續因地制宜合理規劃建設垃圾分類屋(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委〕
2.環保驛站。持續提升環保驛站設施,完善市級可回收物大數據平臺功能,實現環保驛站回收數據實時線上匯總分析,對收運車輛實時監控調度,拓展上門預約回收業務,實現線上信息流和線下物流集并管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市供銷社〕
3.垃圾轉運站。城區繼續推進城市管理綜合體建設,20xx年三江口項目完成驗收投入使用。2023年建成晉安區連江北、馬尾區朏頭項目,剩余項目力爭2024年建成。各縣(市)區加強對老舊轉運站及設施提升改造,確保轉運無滴灑漏,滲濾液處置符合環保要求。〔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委、市自規局〕
4.智能分揀中心。市供銷社積極對接省自然資源廳、倉山區、晉安區、閩侯縣政府及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土發中心等相關部門,加快項目土地報批、施工圖設計及招標等工作,推動項目動工建設,力爭20xx年底建成。〔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委、市自規局〕
5.后端項目集成。推動在紅廟嶺選址建設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等資源化利用項目,與高校科研團隊合作,探索對紡織、塑料、皮革、鞋材等廢棄物跨產業梯級綜合利用,實現協同耦合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形成集聚性規模化清潔化的資源綜合利用格局,創建國家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基地。〔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城管委〕
(三)加強科學管理
1.創新基層治理。完善“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工作長效機制,各街鎮選取社區創建示范點,強化試點經驗總結;遴選分類成效好的小區,試點無人督導,節省人員經費用于獎勵居民、物業企業或社區(無物業小區)補助等,提升工作推進積極性。〔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房管局、市城管委〕
2.開展示范創建。鼓樓區創建20xx年省級垃圾分類示范區;市機關局、各縣(市)區組織遴選機關、學校、醫院等不同類型公共機構開展示范點創建;福清市創建省級垃圾分類試點縣(市)區,南嶺鎮創建省級分類試點鄉鎮。〔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機關局〕
3.實現智慧管理。充分利用城市精細化管理平臺,打通區級平臺,政務聯動,數據共享,推進城市分類一體化智慧管理。前端實現居民分類投放實時監控;中端優化收運線路,提升收運效率;后端處理設施運營實時監控,各類垃圾從產生、收集、運輸到處理,全過程智慧化管理,全程可追溯,實現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大數據委、市城管委〕
4.落實源頭減量。全市黨政機關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全社會倡導“光盤行動”“綠色辦公”等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推進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旅游、住宿(含餐飲)等行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開展包裝減量化、快件原裝直發、集中設置回收箱、試點推廣智能回收終端等,加強產品及快遞包裝回收處置。在農村深入開展移風易俗,減少餐桌浪費,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打造簡單、管用、可操作的分類處理模式和技術路線,落實源頭分類減量。〔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機關局、市發改委、市生態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市場局、市城管委、市郵政局〕
(四)推行分類積分制
市、區各級各部門結合日常績效考評、飛行檢查,對居民、分類作業企業、物業企業、街鎮、社區、公共機構(場所)等各主體開展分類考核積分評價(具體積分細則見附件3)。居民(戶)采用累計積分方法,其他主體實行每月百分制考核,每月評定、季度通報、年終核算。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對積分優秀對象進行獎勵。各級政府開展文明項目評選時應事先征求市、區垃圾分類行政主管部門意見;開展社區干部年終考核時應參考其在推動轄區垃圾分類工作方面的成績,由區垃圾分類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具體做法:
1.居民(戶)
(1)積分實施。開發二維碼小程序,居民實名認證獲取“一戶一碼”,記錄日常分類積分情況。
①居民(戶)定時分類投放,每日加1-2分;分類準確率高于80%,每日加1分;大件垃圾或二次裝修垃圾規范投放或預約上門收運的,每次加1分;居民積極參加分類宣傳志愿督導等,每次加2分。
②居民(戶)誤時投放、大件或二次裝修垃圾亂傾倒被查證的,每次扣1分;違反《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被執法處罰的,每次扣5分。
(2)結果應用
①居民(戶)每累積積分100分可兌換10元購物優惠券或實物,市財政支持獎勵資金350萬元,同時鼓勵樸樸快送超市、永輝生活館等公益參與支持積分購物抵用券獎勵。
②對分類突出的居民(戶)評為“分類最美家庭”“分類示范家庭”推薦入選“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項目評優評選,報e福州建議對居民茉莉分賬戶加分。
2.分類作業企業(分類+收運)
(1)積分實施。市、區、街鎮每月按照積分考評細則,對企業作業及創新性管理舉措等進行考核積分,并逐級上報、匯總。
(2)結果應用
①分類積分前5名的企業各獎勵5萬元,年度績效考評平均分加2分,直接進入年度分類作業企業評優評先候選名單,在環衛項目招標榮譽與誠信方面予以加分。后5名企業年度績效平均分減2分,予以通報,一票否決,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②月分類積分60分以上按分數百分比核撥經費,月積分60分以下不予核撥經費,限期兩次整改不到位的,終止合同。
3.物業企業
(1)積分實施。市房管局會同市城管委牽頭組織各區政府,每月對轄區物業企業小區垃圾分類開展抽查,季度實現物業企業考核全覆蓋。市城管委繼續每月抽查、考核城區100個小區并評出分類“十佳十差”小區,結果通報各區政府、市房管局。各區政府負責每月對物業企業小區分類檢查考核積分進行核算,報市房管局匯總、通報。
(2)結果應用
①物業企業星級評價。物業企業垃圾分類積分考核分數作為企業星級評價的重要內容,分值權重在百分制的星級信息記分明細表中上調至20分。一家企業服務多個小區的`全年考核結果取平均值,全年考核分數排名在全市前20位的物業服務企業評為“年度二十佳垃圾分類物業企業”,作為參評年終物業標桿小區、優秀項目經理的重要依據。考核分數排名在全市末20位的物業服務企業為“年度二十差垃圾分類物業企業”,取消星級服務等級,房管部門列入行業重點監管對象,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采取限制示范項目參評、記入企業的信用檔案等懲戒措施。對于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存在垃圾分類等管理責任履行不到位且逾期不改正的行為,由城管部門及其他主管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②補助經費。物業服務企業每月補助經費根據月考核積分情況進行核撥,月積分60分以上,按分數百分比核撥,60分以下不予核撥經費,責令限期整改,限期兩次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參與物業企業星級評價。
③獎勵經費。年度積分排名前20名的物業服務企業,年終各獎勵5萬元垃圾分類專項經費。
4.街鎮/社區(村居)
(1)積分實施。各區每月結合市、區兩級日常考核及市城管委每周“飛行檢查”問題及整改情況,對街鎮,街鎮對社區(村居)開展積分評定,區級核定,報市級審定,每季度通報一次。
(2)結果應用。年度分類積分前10名街道、前50名社區,抄報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表揚;每個分別獎勵80、10萬元;后10名街鎮、后50名社區(村居)抄送區委區政府通報。街鎮、社區參加評優評先時,市級單位征求市城管委、區城管局意見。
5.公共場所
(1)積分實施。屬地街鎮按照考核積分細則,組織對轄區公共場所/經營區域生活垃圾分類落實情況考核積分評價,每季度檢查全覆蓋一次,結果報市垃分辦審定,每季度通報一次。
(2)結果應用。分類積分情況通報抄送公共場所主管部門;年度分類積分前10名獎勵各5萬元,后10名主管和城管部門聯合督促整改。
6.公共機構
(1)積分實施。市、區機關事務局對照積分考評細則,每月對各單位開展考核積分評價,每季度通報一次。
(2)結果應用。省直、市直單位排名前10名、區直單位前10名,各獎勵5萬元,評為分類五星單位。年度分類積分通報抄送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年度績效考評加分。未評定星級的且積分排名后10名的單位,主管部門及城管部門聯合督促整改。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委文明辦、市委組織部、市直機關黨工委、市財政局、市大數據委、市發改委(信用辦)、市房管局、市城管委〕
(五)改革創新機制
1.完善分類推進機制。按照減員降費、增效提質原則,20xx年下半年各區試點推進物業小區垃圾分類“物業化管理”和無物業小區社區兜底負責工作機制,年底形成機制經驗,連片社區延伸推進。物業企業可充分利用現有人員兼職,社區通過聘請分類管理員或委托企業市場化運作落實小區分類全天候管理。各區將市級預撥補助經費及區級經費核撥至街鎮,街鎮根據日常檢查考評情況,按質按效核撥。逐年退坡減少垃圾分類市級財政投入。市對區垃圾分類獎補經費,20xx年仍按“四定”標準核定,市財政局會同市城管委結合后端投入產出效益核算明確后續市級獎補經費投入機制。市垃分辦每年垃圾分類專項經費支出(含人員、公用、宣傳等費用)支出標準不變。每年安排的2000萬元分類積分考核專項獎勵經費從市級財政分類經費中一并支出。〔責任單位:五城區政府、市房管局、市城管委、市財政局〕
2.改革垃圾收費制度。推行五城區非居民戶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改革,按照“水消耗量折算系數法”分類核定收費標準,提高收繳率和覆蓋率;對《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暫行辦法》進行修訂;推行非居民戶廚余垃圾計量收費。〔責任單位:五城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委〕
(六)推動習慣養成
1.深化宣傳教育。積極與主流媒體合作,廣泛持續開展分類宣傳報道,結合“千名城管志愿者進小區推進垃圾分類活動”,不斷提升居民分類意識;教育部門將垃圾分類納入學校年度教學計劃,深入開展“小手拉大手”“家校社”互助實踐活動,營造垃圾分類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委宣傳部、市城管委、市教育局〕
2.嚴格執法處罰。堅持“標本兼治、嚴管重罰”,街鎮城管執法人員落實網格化承包責任制,對小區誤時投放、大件和二次裝修垃圾亂堆放等開展執法處罰;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物業、分類工作企業等,由職能部門按規定處罰;對推進不力的街鎮、社區,追究一把手責任,市對區督查整改情況“回頭看”,納入績效考評。由市城管委牽頭負責,市委文明辦、市大數據委、市人社局配合,建立垃圾分類違規行為聯動通報機制,將個人垃圾分類違規行為通報到所在單位,并不定期在媒體上予以公示。〔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大數據委、市委文明辦、市人社局〕
3.加強分類培訓。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分級分批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分類管理員、志愿者等開展培訓,提高分類知識技能,更好推動市民分類習慣養成。〔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
4.開展志愿服務。市委文明辦常態化組織開展全市范圍的分類志愿服務活動;市直機關黨工委組織黨政機關等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參加分類志愿服務;市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引導志愿者常態開展分類志愿服務活動,促進居民分類習慣養成。〔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委文明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機關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做好研究部署、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任務責任逐級落實到街道、社區,落實不力的追究責任人責任。
(二)堅持黨建引領。將垃圾分類納入基層黨建,加強社區、企業黨組織建設,將垃圾分類納入黨員學習教育重要內容,對話初心,強化黨建引領垃圾分類牽引力。
(三)夯實主體責任。各縣(市)區屬地推進,明確各部門、街(鄉鎮)、社區(村)、物業企業等垃圾分類職責。市級部門組織加強層級垃圾分類督查,跟蹤問效抓落實。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作用,大力宣傳鞏固提升成果,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推進垃圾分類意識入門入戶、入腦入心。
建垃圾分類亭的方案7
為扎實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現生活垃圾的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目標,根據《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爭先鋒、走前列”實施方案》(九分類辦字〔20xx〕1號)文件要求,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于20xx年在全市開展城市生活垃圾“爭先鋒、走前列”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借鑒全國和全省垃圾分類先進典型城市的經驗與做法,立足我市垃圾分類工作實際,進一步查擺問題,補齊短板,強化弱項,夯實基礎,不斷提升,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目標
堅持垃圾分類工作標準,嚴格對照《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九江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垃圾分類的指示要求、工作部署,著力查擺垃圾分類工作中的短板與不足,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補齊短板、夯實基礎、推進工作。以黨建為引領,以人民群眾為主體,以社區為著力點,以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為目標,以生活垃圾不落地、不外露、不拋撒和“全程分類”為標準,把生活垃圾分類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會治理、文明創建等領域,爭先進位推動垃圾分類工作,不斷提升我市環境品質。
三、活動內容
(一)加強垃圾分類隊伍建設
1.健全組織領導。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指導下,成立以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為組長,分管市領導為副組長,各鄉鎮(街道)和各有關單位部門為成員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并有專人負責,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建立“書記抓、抓書記”的推進機制。
2.建強垃分機構。組建專門的垃分辦,負責我市垃圾分類的日常工作,并本著“創新、務實、高效、擔當”的原則,建強垃分辦,做到四有“有專人分工負責、有專用場所、有專業崗位職責、有專項經費保障”。
3.配齊督導人員。各鄉鎮(街道)要加快垃圾分類督導員隊伍建設,按照1-2個分類亭安排一名垃圾分類督導員的標準配足、配齊督導員,強化垃圾分類督導人員教育培訓管理,提高垃圾分類督導員業務水平,深入開展巡回垃圾分類專題培訓,督導員通過理論講解、模擬實操、案例糾錯等方式引導居民增強投放環節準確率,保障日常工作有序推進。
4.組建志愿隊伍。各鄉鎮(街道)、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組建垃圾分類志愿者隊伍,把志愿者隊伍作為當地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抓手,積極引導和組建群眾自發組織、自愿參與的垃圾分類志愿者隊伍,聯合社區、物業、村(組)經常性地開展垃圾分類志愿活動。
(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1.編制專項規劃。根據《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要求,結合“無廢”城市創建目標,要啟動編制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工作,力爭在2023年底前完成。
2.加快垃圾分類亭建設。按照專項規劃或“設亭”標準,繼續推進生活垃圾分亭建設,力爭在2023年底前完成。適當建立一批功能齊全、方便群眾的垃圾分類驛站。
3.因地制宜推進可回收網點建設。加快推進環衛收運系統與資源回收處理系統的有效銜接,提高可回收物處理效率和覆蓋率,助推垃圾分類深入發展。合理規劃可回收物網點,規范可回收網點建設和流動收購行為,完善可回收網絡,逐步形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經營規范、生態高效的可回收網絡及管理機制。
4.加快有害垃圾暫存點建設。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設規范、安全的有害垃圾暫存點,一般情況下每個街道(鄉鎮)要建設一個能夠滿足當地需要的暫存點。進一步規范有害垃圾分類、收集、暫存并交由有資質的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
5.加快大件垃圾規范化處置。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村(社區)設置大件垃圾、家裝垃圾投放點。社區應合理規劃大件垃圾、家裝垃圾集中投放點,設置圍擋遮蔽,保持投放點位及周邊環境整潔,投放點應設置標志指示牌并公示收運企業聯系方式。
6.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督促施工單位等履行主體責任,做好建筑垃圾減量化和就地回收利用,促進回收及資源化利用;規范管理現有建筑垃圾收納點,引進先進技術、設備和管理措施等,推動資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生產,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中優先應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
(三)完善垃圾收運機制
1.優化其他垃圾收運體系。進一步規范環衛保潔工作,優化生活垃圾收運機制。一是規范垃圾收運車輛,加強規范管理從事其他垃圾收運的車輛,做到上路車輛車況良好、證照齊全、規范作業、標識準確清晰、車身干凈整潔、密封性能良好,確保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無“跑、冒、滴、漏”現象,杜絕二次污染環境;二是科學配置密閉式生活垃圾分類桶、收集車輛等設施,杜絕無密閉收集設施而導致的生活垃圾亂堆亂放、亂丟棄等現象;三是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臺賬,成立監督小組,加強對隨意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行為監管。
2.規范完善廚余垃圾收運體系。嚴格按照市統一部署,本著“能收盡收、密閉運輸”的原則,做到定點設置容器,定時上門收取,按照制定線路運輸,年底形成較有成效、利在長久的廚余垃圾收運處理體系。
3.搭建可回收物收運處理體系。加強可回收網點建設,推動垃圾分揀中心建設。梳理和整合再生資源回收市場,培育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重點培育具備一定經營實力的本地企業,引入大型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開設連鎖收購網點和流動收購點,統一收購規定內的再生資源。通過上門收集、定時定點回收、交投點回收等多種形式建立健全可回收物收運體系。
4.建立有害垃圾垃圾收運處理體系。要按照危險廢物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街道(鄉鎮)為單位建設規范、安全的有害垃圾存暫存點,集中存放轄區內的有害垃圾。在醒目位置張貼危險廢物標識,各有害垃圾暫存點要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存放點要按照規定配備專人專管、專車專運,建立有害垃圾收運臺賬,嚴格做好有害垃圾源頭分類管理。各有害垃圾暫存點要與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簽訂處理協議,確保把有害垃圾的回收、處理工作落到實處。
四、方法步驟
(一)組織準備階段(20xx年3月中旬至下旬)
1.抓學習,統一認識。各單位、鄉鎮(街道)要組織召開垃圾分類專題會議,深入學習上級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突出抓好本方案的.學習領會,把思想統一到上級的指示要求上來,增強抓好“爭先鋒,走前列”的責任意識和自覺性。
2.抓措施,細化責任。各單位、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貫徹落實措施,把目標具體化、任務職責化,做到目標清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為“爭先鋒、走前列”工作方案落到實處提供制度保障。
3.抓培訓,強化引領。各單位、鄉鎮(街道)要注重搞好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各級垃圾分類骨干開展“爭先鋒、走前列”活動的組織力、執行力和引領力,確保活動持續、深入、廣泛地開展。
(二)動員發動階段(20xx年4月上旬至11月上旬)
1.層層動員,深入發動。各單位、鄉鎮(街道)要采取多種形式,召開“爭先鋒、走前列”活動的動員大會,教育引導全市人民群眾充分認清開展活動的目的和意義,進一步明確垃圾分類的任務與責任,努力增強人民群眾參與“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進一步夯實垃圾分類的群眾基礎。
2.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利用各種平臺大力宣傳“開展‘爭先鋒、走前列”活動內容”,達到“抬頭有畫面、媒體有報道、分類人人知”的效果,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同時積極組織志愿者進入街道社區,通過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發動群眾、組織群眾積極參與“爭先鋒、走前列”的活動中來,變被動參與為主動作為,確保“爭先鋒、走前列”活動真正深入民心、落地生根,不斷地提高居民的知曉率和參與率。
3.黨建引領,黨員示范。通過開展“主題黨日”等活動,號召黨員干部積極參與到“爭先鋒、走前列”活動中來,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組織在職黨員開展垃圾分類“包家聯戶”活動,每個家庭、每個單元由黨員包聯,通過上門宣傳、指導、示范等方式,帶動家庭、鄰居共同參與垃圾分類共同推動“爭先鋒、走前列”活動向深度和廣度延伸。
(三)穩步推進階段(20xx年4月上旬至11月上旬)
1.堅持問題導向。對標對表上級要求,著力查找問題不足,梳理細化工作目標,建立工作臺賬,明確任務、明確措施、明確責任。
2.著力抓實整改。建立和完善問題整改機制,加強工作調度與協調,集中力量對問題清單進行綜合會診,對具體問題逐一破解、逐一銷號,實現年底清零的工作目標。
3.加強工作督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對各公共機構、鄉鎮(街道)開展“爭先鋒、走前列”活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及時推薦好的做法和先進典型,通報問題與不足,糾正工作偏差,確保“爭先鋒、走前列”活動有序推進。
(四)考核評估階段
11月下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公共機構、鄉鎮(街道)開展“爭先鋒,走前列”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各公共機構、鄉鎮(街道)年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成績,并納入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開展“爭先鋒、走前列”活動,嚴格執行《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和《九江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夯實九江生活垃圾分類基礎的具體行動,各級領導要站在講政治、講發展的高度,開展“爭先鋒、走前列”活動,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努力實現“活動”目標。
2.嚴密組織領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爭先鋒、走前列”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學習本方案,結合實際、細化任務、制定措施、明確責任、傳導壓力,建立推動活動開展的工作機制,有計劃、有步驟、有方法地推進各項工作。切實補齊工作短板,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類水平,實現活動目標。
3.強化“活動”保障。各單位、鄉鎮(街道)要以開展“爭先鋒、走前列”活動為平臺,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有效投入,在政策制定、人員安排和經費預算等方面應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有所傾斜,確保垃圾分類工作有專職人員擔責、有專項經費保障。
建垃圾分類亭的方案8
為全面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關于印發20xx年全面推行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xx〕33號)《關于印發福州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辦〔20xx〕12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原則,有計劃地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工作,逐步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一)20xx年底。縣建城區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農村選取1-2個鄉鎮作為生活垃圾“干·濕”分類工作試點。逐步建立相匹配的分類投放、收運和處置體系,建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實現生活垃圾處置“零填埋”。重點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廚余廠、廚余處理一體機、漚肥設施)規劃建設,實現廚余垃圾量與設施處置能力相匹配。
(二)20xx年底。縣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體系進一步完善,中心區域以社區為單位開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縣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50%。
(三)20xx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80%,回收利用率達35%以上,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處置。
二、工作內容
堅持“簡單、管用、可操作”原則,將生活垃圾分為廚余(濕)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五大類,以“分得清、收得齊、運得走、處理好”為工作導向,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無縫銜接的全鏈條處置體系,具體如下:
(一)廚余(濕)垃圾
廚余(濕)垃圾采用綠色垃圾桶收集。各產生單位(部門)如機關單位、物業小區、超市、企事業等將分類出的廚余(濕)垃圾自行組織或委托企業采用廚余(濕)垃圾運輸車輛進行定時定點收集、運輸至垃圾轉運站中轉或直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資源化處置。
鼓勵各鄉鎮、各單位因地制宜,采用適宜的技術,就地、就近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廚余垃圾。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采用紅色垃圾桶收集。各相關鄉鎮負責規范設立有害垃圾集中收運點;負責將小區前端收集到的有害垃圾運送至有害垃圾集中收運點;配備專人管理,負責做好與小區及收運處置單位的交接工作;永泰生態環境局負責有害垃圾的運輸、處置監督管理,協助各鄉鎮做好與有害垃圾收運處置單位的溝通工作。
(三)大件垃圾
鄉鎮、社區指導各居民小區、單位合理布局設立大件垃圾堆放點。大件廢棄物處置企業采用廂式貨車定時或預約上門對各小區、單位產生的大件垃圾進行統一規范化收集、運輸至大件垃圾集散點初步破解,可利用的進行資源化利用,剩余部分轉運至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置。
建設與管理業主單位負責將作業產生的園林綠化垃圾歸集運輸至集散點或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
(四)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采用藍色垃圾桶收集。縣商務局負責指導鄉鎮、社區合理層級布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組織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采用可回收物專用運輸車輛對各居民小區、單位產生的可回收物進行回收和資源化利用。
(五)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采用黑灰色垃圾桶收集。各產出單位(部門)如機關單位、物業小區、超市、企事業等將分類出的其他垃圾自行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環衛企業采用其他垃圾運輸車輛進行定時定點收集、運輸至垃圾轉運站中轉或直運至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置。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體制機制
1.成立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第一副組長,統領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鎮主要領導任組長,負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
2.明確縣、鄉鎮、社區(村居)三級黨委、政府和縣直部門工作職責,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黨委、政府工作計劃,各級文明單位、績效評比等考核內容。
3.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牽頭,組建縣、鄉(鎮)兩級垃圾分類執法隊伍,嚴格依法實施《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5號),保障垃圾分類工作順利開展。
4.各鄉鎮分階段成立3-5人生活垃圾分類服務中心(人員招收、工資待遇等參照縣人社局核定的臨聘人員標準),鄉鎮招收的中心人員所需工資經費由縣、鄉(鎮)共同負擔。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激勵機制,制定分類管理員管理使用的具體工作意見。
(二)創建分類示范點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標準示范片區建設,20xx年底前建成5個城區精品示范點,2個農村精品示范點。
1.小區推行“四定”模式。以鄉鎮為主體,以社區為著力點,參照福州五城區做法,采用市場化運作、社區主導、物業小區志愿者共同參與的模式,推進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全面啟動垃圾分類工作,11月底前完成80%垃圾分類屋(亭)的建設、分類管理員聘請、監控探頭安裝設置,12月底前城區規劃區范圍內全面落實垃圾分類“四定”,實現生活垃圾有效分類收運、處置,定時定點分類投放成為居民生活新常態。
2.打造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按照“戶分類投放、村分類收集、鄉(鎮)分類轉運、縣分類處置”方式,各鄉鎮根據屬地原則,借鑒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先進經驗,因地制宜,探索農村垃圾分類模式,采用市場化運作、鄉鎮主導、村委具體負責模式,打造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3.行業部門積極帶頭示范。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先行帶頭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建立“管行業必須管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機制,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分別制定本行業、本系統的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及考核管理辦法,牽頭負責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行業的垃圾分類工作,帶頭協同推進,努力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三)規范中端運輸環節
1.分類屋(亭)——轉運站
垃圾收運企業中航環衛有限公司、海滄市政有限公司、升陽升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根據分類收運作業要求,逐級檢查。統一分類收運車輛按分類運輸配置要求,逐車建檔;統一分類收運車輛標識標牌,噴涂到位;統一安裝GPS定位系統,全程監控。合理規劃垃圾公交式收運線路,固定收運時限,與前端分類企業收集無縫對接建立收運交接臺賬,收運時間白天安排在9:00-17:00,晚上安排在21:00至凌晨。
由鄉鎮牽頭,組織社區、物業共同負責選定小區垃圾收運點位置,設立公交式收運站牌,垃圾桶在收運點停留時間不超過15分鐘。
2.轉運站——終端處置
垃圾焚燒發電廠進場路口設卡,對垃圾分類運輸車輛現場查驗,未規范分類收運的車輛禁止進場。餐廚垃圾運往餐廚垃圾場處理廠處置;其他垃圾運往保羅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焚燒;可回收物運往再生資源分揀中心處置;醫療和有害垃圾運往相應危廢處理廠處置,其中餐廚、其他和大件垃圾處置由城管部門負責監管;有害垃圾處置由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管;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由商務局負責監管。
(四)完善后端設施建設
垃圾分類辦負責對接企業,由企業捐建在嵩口月洲村已安裝1臺日處理1噸的(濕)垃圾處理設備,近期在城峰鎮馬洋原垃圾焚燒爐廠房內、丹云鄉再安裝3臺(濕)垃圾處理設備;中期擬選址污水處理廠前采取BOT模式建設餐廚垃圾場,日處理量16噸,總投資約1500萬元;長期規劃建設保羅產業園分類垃圾處理終端設施(含飛灰、大件、危廢處理廠)。
(五)統籌規劃建設標準
1.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將垃圾分類屋納入建設項目總平面圖規劃,按照每300—500戶原則設置一個固定垃圾分類精品屋,占地面積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類屋應具備垃圾分類投放點、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間等功能區,通水、通電、通信等功能,有條件的應建設一個垃圾宣教屋。
2.在建項目或未交房的.小區,縣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將垃圾分類屋納入驗收、規劃許可驗收的標準,按照每300—500戶標準設置一個固定垃圾分類精品屋,占地面積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類屋應具備垃圾分類投放點、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間等功能區,通水、通電、通信等功能,有條件的應建設一個垃圾宣教室。
(六)促進資源回收利用
縣商務局逐步完善城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布局,在鄉鎮、社區合理布局設立回收網點,培育再生資源回收市場主體。建立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準入退出機制,建立企業紅黑名單制度,將可回收物的二次分揀、回收利用結果作為考核、評優標準。年底前初步建立垃圾分類收運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兩網融合發展的新體系。
(七)加強宣傳培訓力度
縣委宣傳部、文明辦持續在全縣主流媒體開展全覆蓋、多樣化的生活垃圾分類常態化宣傳工作,組織志愿者隊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活動,營造生活垃圾分類良好氛圍。
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分級培訓制度,分縣級、鄉鎮、社區三個層級,縣住建局牽頭街鎮逐級對社區工作人員、小區物業人員、分類管理員、志愿者、居民等進行培訓,進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類意識和垃圾分類常識知曉率。
(八)開展校園分類教育
縣教育局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小手拉大手”等主題活動,對接上級主管部門制作生活垃圾分類教育讀本,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讀本列入教學內容,建立并實施校園生活垃圾分類檢查考評制度,結合教學開展家庭、學校、社區聯動分類宣傳活動。
(九)積極引導企業參與
各鄉鎮要根據實際,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垃圾分類,通過公開招標吸收有規模、有經驗、有責任心的市場化企業參與轄區垃圾分類工作,提高分類技術水平。依托企業力量,創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同時,強化對企業分類工作情況的檢查考核,將考核結果與補助經費相掛鉤。
(十)健全分級考核制度
1.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委文明辦、縣效能辦、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成立縣級督導組,對鄉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每周一次的督查考核,每月考核結果進行全縣通報,并抄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考核結果納入績效考評。美麗鄉村辦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工作考評范圍。
2.樟城鎮、城峰鎮要相應成立督導組,每周對轄區各社區、行政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進行考評,將考評結果及時匯總上報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縣直各部門特別是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縣教育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縣交通局、縣國資中心、縣衛健局要各自組建督導組,每月對本系統、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考核。
四、保障機制
(一)領導重視,例會推進
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由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親自研究推進。充分發揮縣、鄉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通過周通報、月例會、重大事項季度專題研究等形式,及時推廣垃圾分類的“好模式、好經驗、好做法”,解決生活垃圾全面推行工作遇到的問題,確保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城區全覆蓋的目標。
(二)黨建引領,社區主導
各級黨政機關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范疇,發揮黨建工作引領和黨員帶頭示范作用。同時,以居民為主體,以社區、村居為著力點,發揮基層黨員干部和社區、村居工作者力量,發動社區、村居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確保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最后一公里”。
(三)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縣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落實屬地責任,各鄉鎮負責轄區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分類部署、組織、推動工作。強化責任落實,縣委與鄉鎮黨委簽訂生活垃圾分類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狀,縣政府與各鄉鎮簽訂生活垃圾分類目標責任書。
縣直部門按照行業管理職責,負責組織本行業,本系統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及時向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四)完善機制,嚴格獎懲
1.建立源頭追溯機制。適當發放給居民的家用干、濕垃圾袋采用二維碼信息管理,并與居民積分卡捆綁,實現垃圾分類源頭追溯。
2.完善獎懲激勵機制。細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獎懲激勵措施,對生活垃圾分類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扣減單位績效分;對拒不實行分類的企業和個人,依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失信主體記錄;對不配合分類工作且設置門檻的物業部門,由行業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五、經費保障
參照《關于印發20xx年全面推行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xx〕33號)《關于印發福州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分類“四定”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落實我縣生活垃圾分類經費保障。
(一)縣、鄉(鎮)財政共同承擔
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所需經費由縣、鄉(鎮)財政共同承擔,縣級承擔經費采取以獎代補模式。所需經費由縣財政預撥50%,年底縣級財政根據考核結果,考評分數90分(含)以上(優),縣級財政給予100%獎補;80分(含)至90分得(良),縣級財政給予90%的獎補;70分(含)至80分得(合格),縣級財政給予80%的獎補;70分以下的(較差),縣級財政不予獎補。
分類屋(亭)建設,根據實際建設成本,經驗收合格的,縣級財政給予補助,精品分類屋補助金額不超過15萬元/座,普通分類屋不超過3萬元/座,分類亭不超過0.6萬元/座。
(二)縣級財政差額撥付
1.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公共場所的垃圾桶和垃圾袋由各單位從日常辦公經費中列支,自行負責采購分發。
2.宣傳經費、宣傳冊、人員培訓、獎勵經費、預留統籌經費等由縣住建局牽頭負責組織開展。
3.生活垃圾分類教材由縣教育局負責采購并分發各學校。
以上所需經費差額部分由部門自行向縣財政申請撥付。
(三)垃圾分類收運處置經費
1.由縣住建局牽頭,永泰生態環境局配合,按照有關規范要求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有害垃圾進行運輸、處置,所需經費經縣住建局、永泰生態環境局審核把關后,由縣住建局向財政申請專項經費。
2.由縣商務局負責,對接市商務局,組織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負責可回收物的收運及資源化利用,差額部分向縣財政申請補助。
3.縣住建局負責牽頭,規范廚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運企業準入門檻,逐家核準,對未通過核準的企業清理整頓,取消收運資格,對通過核準的企業登記造冊,向社會公布。
各產出單位(部門)如機關單位、學校、物業小區、超市、企事業等與有資質的收運企業簽訂協議,收運費用由垃圾產出單位自行承擔。
4.城區公園由縣住建局負責委托原有養管保潔企業分類收運或委托有資質的收運企業收運,費用自行承擔。小區配套公園由管理業主單位負責委托原有養管保潔企業分類收運或委托有資質的收運企業收運,費用自行承擔。
城區廣場由管理部門負責委托原有保潔企業分類收運或委托有資質的收運企業收運,費用由管理部門承擔。
5.對城區垃圾收運企業因分類運輸需要新購廚余和其他垃圾運輸車輛的,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相應的經費補助,其中荷載質量3(含)~5噸的車輛,按照5萬元/輛補助,荷載質量5(含)~8噸的車輛,按照10萬元/輛補助;荷載質量8噸(含)的車輛,按照15萬元/輛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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