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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通用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1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24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xx〕4號)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我省有利的光照資源,提升我省光伏開發應用水平,擴大省內光伏產品市場占有率,切實推進我省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現就推進工業企業與光伏制造企業合作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事宜,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現實意義
(一)有利于落實國家鼓勵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產業政策。分布式光伏發電是指在用戶所在場地或附件建設運行,以用戶側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且配電網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光伏發電設施。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發展光伏產業對調整能源結構、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大力開拓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符合國家大力發展清潔能源的總體要求,是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
(二)有利于發揮我省光照資源優勢。一是我省為我國太陽能資源較豐富的地區之一,北部屬于光照資源二類區,全年日照時數為3000~3200小時,輻射量在586~670x104kJ/cm2·a,相當于200~225kg標準煤燃燒所發出的熱量,我省已成為國內光伏行業重點投資建設的熱點區域;二是我省電網結構穩定,電網接入條件成熟,有利于各種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就近并網發電;三是我省光伏制造主要企業,產業規模、產品技術水平已達到國家標準,在國內外光伏領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光伏行業綜合優勢。
(三)有利于我省能源供給側改革和光伏產業發展。一是我省屬于國家電力能源大省之一,火電裝機已達7000萬千瓦以上,相應光伏裝機容量僅有273萬千瓦,推動建設分布式光伏,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減少火電消耗,推動我省能源供給側結構調整;二是我省工業企業一般具有耗電量大,屋頂資源豐富的'特點,具備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條件,可及時就地消納太陽能電力,優化企業用電結構,降低企業生產成本;三是開拓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市場,可拉動光伏產業鏈(生產及服務)發展,推動我省光伏產業做大做強。
二、總體要求
(四)總體思路
依據國家光伏產業發展政策,立足我省光伏企業的特點,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企業主導、政府推動、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創新模式、互利共贏、能建則建、注重安全的原則,加強政府統籌協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服務保障體系,調動各方積極性,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打造光伏產業發展增長的新動力。
(五)主要目標
選擇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的工業企業和園區,開展試點和推廣工作,建設一批規模化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到20xx年全省工業企業和園區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力爭達到50萬千瓦。
三、工作任務
(六)加強宣傳推廣,注重示范引導。
1.搭建平臺:具有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資質的光伏制造、安裝企業、工業企業和園區企業自愿報名,各級經信委負責組織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供需雙方對接活動。
2.培育市場:選擇產業基礎條件好的工業企業,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政策宣講、技術培訓和示范建設,組織光伏制造企業與工業企業開展實地參觀交流和推廣。
(七)創新建設模式,推動項目落地。
光伏制造企業和工業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不同合作模式。
1.“投資+建設+運營”模式:工業企業僅提供屋頂或空地資源,由光伏制造企業對其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獨立投資、建設、運營。
2.“投資+建設+移交”模式:由光伏制造企業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進行投資建設,運營正常后,把產權有償移交工業企業。
3.業務指導模式:由擁有建設條件的的工業企業自行投資、建設,光伏專業公司有償指導運營。
4.自建自營模式:由工業企業成立光伏項目公司,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投資、建設和運營。
5.合同能源模式:由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與工業企業簽訂光伏建設項目運營、分享效益等內容的節能合同,節能公司負責項目建設、運營。合同結束后,光伏設備收益歸屬屋頂方所有。
(八)明確利益導向,實現多方共贏。
1.并網方式:根據工業企業的建設條件,鼓勵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發電方式,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2.優惠方式: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時,工業企業用戶負責消納所發電量。擁有屋頂資源的工業企業可收取屋頂租金,也可按所發光伏電量電價優惠等方式合作,具體由雙方協商議定。
(九)鼓勵企業參與,做好協調服務。
1.完備手續:工業企業與光伏制造企業達成協議后,由項目主辦方,按省內有關程序,辦理項目備案,并抄報同級經信委。
2.確保質量:光伏建設企業應立足我省光伏產業的實際,優先選擇推薦我省經國家認監委批準的,國家認證機構認證的光伏產品。不得限制符合國標和市場準入條件的產品進入。
3.及時并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成竣工驗收后,由項目主辦方報當地經信委辦理并網備案。
4.規范建設:優先鼓勵具備國家及省內發電項目建設資質且在我省有落地光伏項目的承建單位參予項目招投標建設。工程建設中載荷標準、安裝方式、抗風、防震、消防、避雷等要符合安全性評價和工程規范等標準。
四、政策措施
(十)引導金融支持。各市經信委統一匯總上報達成合作項目情況,我委負責向金融機構推薦好的合作項目。鼓勵金融機構以及社保、保險、基金等資金在獲得合理回報的前提下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提供低成本融資,鼓勵眾籌等創新金融融資方式支持企業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十一)加強監督核查。在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時,鼓勵優先選取我省生產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光伏及配套產品。具體項目承辦企業在申報備案時,應對省內產品使用情況進行報備。山西省光伏產業聯盟負責組織專家核查,將參與合作的企業,納入行業信用體系,進行監督。
(十二)規范考核機制。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計入當年完成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且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考核指標。各市經信委對工業企業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發自用發電量計入各地節能量考核。
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2
為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及鄉村振興兩大國家戰略,整合資源實現集約開發,消減電力尖峰負荷,引導居民綠色能源消費,我區已申報并被列為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試點。為加快推進試點工作落地,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2030碳達峰、2060碳中和”目標為引領,按照“宜建盡建”的原則,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廣,推進本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
目標至20xx年底,黨政機關建筑屋頂總面積可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50%;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屋頂總面積可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40%;工商業廠房屋頂總面積可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于30%。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市場主導、政府統籌引導、業主提供資源、國資開發運維為主要模式。加強光伏項目頂層精準設計,形成多重保障機制,關注關鍵指標。從房屋質量安全、壽命期限、可利用面積、配網消納能力、建設成本、收入分配模式、投資收益等方面分析評估各類屋頂資源的開發建設條件。
(二)統籌兼顧,積極爭取,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優先開發公共機構建筑屋頂光伏項目,同步開發工商業廠房屋頂光伏項目。項目推進應先易后難,根據項目成熟度和開發難易程度,分類分批有序推進。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新會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建立領導小組工作推進機制,成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國資工作、發改工作的區領導任副組長,區委辦、區府辦聯系發改、國資的負責同志,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國資監管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科工商務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各鎮(街、區)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區工業園區管委會的主要負責同志,區發展改革局分管能源工作、區財政局分管國資工作的負責同志,新會供電局和江門市新會銀洲湖能源有限公司(下述簡稱:銀洲湖公司)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聯絡員,辦公室設在區發展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發展改革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選派。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新會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試點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區發展改革局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傳達領導小組部署和指示;負責牽頭光伏項目試點的對外宣傳工作;動員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推進光伏項目的開發;建立可安裝項目資源庫;歸集及上報全區光伏項目開發各項數據,跟進光伏試點工作落實情況;牽頭組織區各有關單位(部門)研究制定分布式光伏扶持政策措施;落實領導小組的`安排事項。
(二)區財政局(區國資監管局)負責研究我區屋頂光伏項目試點的投融資方案,爭取整合市、區可調配資源和政策資金,研究區域內可導入支持項目落地的資源和政策扶持資金;協調銀行等金融機構出臺金融支持政策;負責監督銀洲湖公司落實光伏項目的實施;負責區國有資產建筑的屋頂光伏資源調查摸底工作,協調與投資單位簽訂光伏項目協議;落實領導小組的安排事項。
(三)區科工商務局配合研究改善光伏項目開發建設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推廣全區工商業屋頂光伏項目建設;落實領導小組的安排事項。
(四)區教育局負責全區學校、教育機構建筑的屋頂光伏資源調查摸底工作;協調與投資單位簽訂光伏項目協議,落實領導小組的安排事項。
(五)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全區衛生醫療機構建筑的屋頂光伏資源調查摸底工作;協調與投資單位簽訂光伏項目協議,落實領導小組的安排事項。
(六)區自然資源局配合研究支持光伏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配合其他單位推進屋頂光伏項目建設;落實領導小組的安排事項。
(七)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為光伏項目的建設實施提供業務指導;配合研究支持光伏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配合其他單位推進屋頂光伏項目建設;落實領導小組的安排事項。
(八)各鎮(街、區)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行政辦公樓、廠企園區、商業綜合體、企業廠房等的屋頂光伏資源調查摸底工作;推動光伏項目的建設工作;配合協調投資單位簽訂光伏項目協議;落實領導小組的安排事項。
(九)區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區園區企業的屋頂光伏資源調查摸底工作;制定關于支持光伏項目的園區土地出讓條款;協調入園企業落實建設屋頂光伏項目;落實領導小組的安排事項。
(十)新會供電局要在電網承載力分析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全區光伏大規模接入的需要,負責做好配電網的規劃和建設改造工作;配合做好光伏項目并網服務和調控運行管理。
(十一)銀洲湖公司組建光伏專項開發團隊負責對建筑物進行光伏項目勘測和出具開發方案;以銀洲湖公司作為投資主體重點開發全區公共機構建筑和工業園區企業屋頂光伏項目,并提供投資規劃、施工建設、運維檢修等服務;以市場化運作方式,持續開發我區內工商業屋頂光伏項目。
五、推進步驟
(一)公共機構建筑光伏項目開發。
1.由區發展改革局動員各有關單位(部門)按職責分工把轄區內公共機構建筑,如黨政機關建筑、學校、醫院、村委會、停車場、車站等屋頂進行調查摸底工作。各有關單位(部門)在20xx年4月10日前上報公共機構建筑屋頂光伏資源調查表(詳見附件)。
2.由銀洲湖公司根據區發展改革局匯總調查數據,組織人員現場勘察,梳理各類公共機構建筑的屋頂數據出具開發方案。每月25日前將開發方案和各項目建設進度情況上報至區發展改革局匯總。
3.區發展改革局依據銀洲湖公司光伏開發數據建立和更新公共機構建筑可安裝項目資源庫。每月30日將該項目資源庫數據匯總更新上報至領導小組。
4.區發展改革局牽頭優先選取公共機構建筑屋頂的2~3個項目作為樣板試點,為后續光伏項目工作推廣和實施作樣板引路。樣板試點由銀洲湖公司落實光伏開發施工,20xx年6月完成建設。
5.區發展改革局牽頭區各有關單位(部門)共同協調推進銀洲湖公司與各公共機構建筑權屬單位協商簽訂光伏項目協議,條件成熟的完成備案工作。確保具備開工條件后,督促各項目施工建設和并網。
(二)工商業屋頂光伏項目開發。
1.各鎮(街、區)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商業屋頂進行調查摸底工作,區工業園區管委會重點圍繞我區園區企業建筑屋頂全面摸查。各有關單位(部門)每月25日前上報工商業建筑屋頂光伏資源調查表(詳見附件)至區發展改革局進行匯總。
2.由銀洲湖公司根據區發展改革局匯總調查數據,主動接洽意向客戶,開展項目前期勘察工作。出具開發方案后,以市場化運作方式,積極爭取承接業務。每月25日前將開發方案和各項目建設進度情況上報至區發展改革局匯總。
3.區發展改革局依據銀洲湖公司光伏開發方案和其他立項的工商業光伏項目建立工商業建筑可安裝項目資源庫。每月30日將具備條件的工商業建筑屋頂資源分類梳理和更新項目庫,并上報領導小組。
4.區發展改革局牽頭區各有關單位(部門)共同推動項目資源庫中工商業建筑的光伏項目實施。確保具備開工條件后,督促各項目施工建設和并網。
六、保障措施
(一)落實配套政策。
區發展改革局牽頭區科工商務局、區自然資源局和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研究制定分布式光伏扶持政策措施,鼓勵具備條件的工商企業安裝光伏發電項目,加大協調支持力度。
(二)落實項目融資渠道。
區財政局(區國資監管局)落實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圍繞光伏建設市場主體制定出臺針對性信貸產品和金融保障措施,探索以項目售電收費權和項目資產為質押的貸款機制,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供便利金融服務,提升對光伏建設的支持力度。
(三)落實推廣宣傳。
區發展改革局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配合聯系媒體、戶外廣告、現場宣講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多種形式,多方位多角度開展宣傳,普及光伏建設常識,提升社會各界對光伏發電的認知和接收程度,激發各類社會主體投資光伏發電的積極性。
(四)搭建能源管理平臺。
銀洲湖公司搭建光儲充實時數據監控功能的能源管理平臺,新建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項目并網后數據全部接入管理平臺,實現智慧能源管理平臺統一運營管理。
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3
為進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建設應用步伐,充分發揮新能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聚力實現共同富裕與“碳達峰、碳中和”兩大目標,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競爭力提升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市建設,根據浙江省整縣(市、區)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工作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八八戰略”“八個囑托”“八大任務”,以“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戰略和“2030碳達峰、2060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加強統籌規劃和數字賦能,按照盡用空間、就近并網、促進消納、合理存儲“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的總體思路,努力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能源結構優化,滿足不斷增長的能源消費需求。
(二)基本原則
——規劃引領、有序布局。堅持規劃引領,有效銜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及空間、生態、景區、能源、電網等專項規劃,堅持安全、美觀、一體化的要求,科學指導,分類推進,標準設計,規范施工,有序布局各類光伏項目,避免無序發展。
——頂層設計,創新模式。強化頂層設計,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統籌國資及兩山銀行等各級平臺,引進戰略合作主體,搭建市級平臺,開展資本或業務合作,形成優勢互補、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運作模式。
——科技助推、深度耦合。依托數字技術和治理現代化優勢,結合電網及光伏發展的實際條件,將光伏作為綜合能源場景建設的基本單位,推動光伏和綜合能源服務深度耦合;依托域內能源產業裝備企業,破除儲能制約瓶頸,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保障能源安全。
(三)工作目標
鼓勵“光伏+工業”、“光伏+農業”、“光伏+儲能”等多種形式的“光伏+”產業發展,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示范村”、“分布式光伏示范園區”、“分布式光伏示范企業”、“分布式光伏示范建筑”的建設,在20xx年12月底前新開工分布式光伏10萬千瓦,并網5萬千瓦,20xx年8月底前完成省下達的試點工作目標任務。“十四五”期間新增光伏33萬千瓦,初步形成以光伏為引領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開放共享的現代能源體系。
二、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構建專業投資運營平臺
按照“政府引導、公司運作、政策支持、社會參與”的方式,由市國資中心及其下屬國資平臺、兩山銀行等公司,會同優質企業共同搭建專業光伏投資運營平臺,對江山市范圍內可開發的分布式光伏資源統一管控、統一開發。(責任單位:發改局、國資中心、國網公司;排序第一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
結合美麗江山建設,科學制定分布式光伏規劃合理布局,明確可建區域及屋頂條件要求,市資規等部門要對涉及城區、景區、規劃區等敏感區域分布式光伏項目落地實施提供指導約束,保障城鄉景觀風貌。(責任單位:資規局、綜合執法局)
(三)盤活公共建筑屋頂資源
各公共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摸排轄區內現有的車站、學校、醫院、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水廠、污水廠、博物館、文化藝術中心、體育場館、安置小區等公共建筑屋頂資源,按照直接可建、改建加裝等進行分類,配合開展屋頂資源使用權流轉,按照難易程度,分步推進屋頂加裝光伏項目實施。20xx年8月初開工一批,年底前實現開工3萬千瓦,并網1.5萬千瓦,20xx年8月底前全部并網。(責任單位:國資中心、城建投公司、機關事務保障中心、國網公司、各鄉鎮街道)
(四)突出工商業建筑屋頂重點
按照“宜建盡建、鼓勵自建、加大流轉、就近并網”等原則,引導加快工商業屋頂光伏建設。鼓勵企業推進屋頂光伏,20xx年8月底前,原則上年用能量1000噸以上或年用電量200萬千瓦時以上工業企業,屋頂光伏安裝面積不低于可安裝面積的80%;新出讓工業用地,開發平臺應與企業明確新建工業廠房和商業建筑需將屋頂光伏項目作為建設內容之一,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決策、同步施工、同步驗收。開發區(園區)、商務、文旅等部門負責做好所轄范圍內屋頂資源摸排和宣傳推廣工作。鼓勵工商業企業利用屋頂資源自建光伏電站,降低企業能耗。鼓勵工商業企業將閑置的屋頂資源以租賃、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與投資主體合作,實現利益共享,轄區和行業主管部門督促落實。對安裝使用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的工業企業,可按照光伏發電量相應折抵企業能耗指標。年內經濟開發區、賀村片區、峽口片區、四都片區分別開工4萬千瓦、1.5萬千瓦、1萬千瓦、0.5萬千瓦,分別并網2萬千瓦、0.75萬千瓦、0.5萬千瓦、0.25萬千瓦,20xx年8月底前全部并網。(責任單位:經信局、發改局、資規局、商務局、文旅局、經濟開發區、賀村鎮、峽口鎮、四都鎮、國網公司)
(五)推進鄉村分布式光伏建設
充分利用文化禮堂、村辦公樓、集體經濟物業屋頂、農業大棚、畜(禽)養殖場等農村資源條件,多種途徑推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布局屋頂光伏項目;鼓勵農戶以自建或出租屋頂的模式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農業農村局、各鄉鎮(街道)負責配合國網公司做好各類資源摸排、流轉及進場建設。年內開工鄉村屋頂光伏2萬千瓦,并網1萬千瓦,20xx年8月底前全部并網。(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國網公司、各鄉鎮街道)
(六)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試點
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工商業建筑、未來社區等,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試點或建筑外立面光伏發電工程改造試點,與建筑物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安裝、同步驗收,形成美觀實用、經濟效益可觀、示范效應顯著的.樣板工程,降低建筑能耗。20xx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安裝比例達到60%以上,其中未來社區安裝比例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資規局、住建局、國網公司)
(七)完善配網接入
電網企業加大對配電網升級改造力度,切實保障光伏大規模接入需求,做到“應接盡接”,對光伏發電消納有困難的區域,尤其是裝機規模在1MW以上、集中連片規模較大的區域,根據消納情況,鼓勵業主單位配備一定比例的儲能,提高光伏消納能力。鼓勵國網公司投資建設集中式儲能系統,鼓勵各能源裝備制造企業抓住窗口期,加大研發及生產,積極參與試點建設。(責任單位:發改局、國網公司)
(八)實施能源數字化管理
適應光伏為主的新能源快速發展要求,加強新能源數字化平臺建設,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務水平、管理安全隱患。開發上線“新能源數字化平臺”,實現以分布式光伏為主的可再生能源資源調查、項目規劃、建筑管理、接網申請、發電監測、消納管理等功能;逐步實現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預算化管理,對企業消耗的煤油氣電熱全能源品種進行實時在線監測,加強能效分析,推動節能減排;未來實現全市能源規劃、用能監測、能源雙控、用能預警等功能。(責任單位:發改局、國網公司)
三、實施步驟
(一)開展資源調查
依托各資源所在地鄉鎮街道或部門單位,對江山市全域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商業建筑、工業廠房、設施農業等各類建筑的屋頂資源進行動態、全面調查,分類匯總形成屋頂資源清單。(完成時間:20xx年7月底前)
(二)籌建專業投資運營公司
鼓勵市國資中心下屬國有投資公司和國網等企業成立合資公司,實行市場化運作,共同投資運營屋頂光伏項目的開發、建設和運營。(完成時間:20xx年7月底前完成合資公司注冊)
(三)實施資源儲備
由國資中心及其下屬國資平臺、兩山銀行公司,國網公司,對摸排出的資源進行現場勘查和分析,制定個性化工作推進方案,對符合布局規劃、滿足安裝和接入條件的屋頂資源,以劃轉、租賃、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種形式,完成相關協議簽訂,形成重點開發項目清單,明確項目開工、并網等時間節點。(完成時間:20xx年8月-12月)
(四)完成項目建設
科學制定各類建筑設施分布式光伏建設方案,依法依規確定工程建設單位,引入專業監理機構和全過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高質量推進分布式光伏建設工程,做好配網接入。(完成時間:20xx年8月-20xx年5月)
(五)集中掃尾攻堅
及時總結前期推進成效、解決存在的主要問題,對照江山市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目標任務清單,查漏補缺,確保完成省下達的試點創建工作任務。(完成時間:20xx年6月—20xx年8月)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整縣分布式光伏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市級領導任副組長,市府辦、發改局、國資中心、國網江山市供電公司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辦公地點設在市發改局,從相關單位抽調精干力量實行實體化運作,集中力量推進整縣分布式光伏試點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
統籌運用好“大科創”等有關扶持政策,加大開展試點過程中儲能配套、建筑光伏一體化等新型建設內容補助力度。制定用能折抵、碳指標抵扣、綠電認證等相關政策措施,提高企業安裝分布式光伏積極性。
(三)強化管理服務
加強分布式光伏規劃、設計、建設、并網、備案、運維等的標準化工作管理體系,促進光伏行業高質量發展。優化和完善分布式光伏接網、備案等相關管理辦法。提供互聯網平臺服務,加快項目審批過程,鼓勵戶用光伏項目整體打包備案。
(四)強化宣傳推廣
廣泛宣傳碳排放、碳達峰及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的重要意義,提高社會關注度和參與度,形成政府有效引導、企業大力發展、各界廣泛參與的良性氛圍,高效推進江山市分布式光伏建設發展。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形成專業化系統化的分布式光伏開發思路和對策,為全省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工作提供“江山模式”。
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4
開展分布式光伏建設,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國家重大戰略的重要措施。為積極穩妥推進甌海區分布式光伏開發工作,根據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國發〔20xx〕23號)、《關于開展浙江省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的通知》和《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xx-20xx)的通知》(溫政辦〔20xx〕6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當前分布式光伏應用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圍繞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緊扣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線,深化改革創新和數字賦能,推進能源消費方式變革,積極推動我區分布式光伏規模化有序建設和并網消納,加快建立多元融合的清潔能源供應體系,助力甌海能源綠色轉型和新能源發展。
二、工作目標
按照“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原則,推進全區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在合法合規的現有建(構)筑物、新建建(構)筑物屋頂建設規模化的分布式發電系統,鼓勵農光互補、漁光互補,探索廢棄礦山和無通航河道資源利用,進一步轉變用能方式,優化能源結構、提升利用效率。其中,到20xx年底,新增裝機50兆瓦;到20xx年8月,新增裝機100兆瓦。
三、建設任務
(一)居民屋頂光伏發展工程。結合鄉村振興和新農村建設,全面推動鄉村居民住宅、新農村集中搬遷住房和村集體建筑建設屋頂光伏發電系統,鼓勵集中連片發展。推動全區連片商品住宅小區、拆遷安置住宅小區和新建住宅小區建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農村戶用屋頂安裝比例達到30%以上,其它戶用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以上。
(二)公共建筑屋頂光伏發展工程。車站、學校、醫院、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商業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以上;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等公共基礎設施的大型構筑物(建筑物)上空安裝比例達到90%以上。新建單個平屋頂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和新建(改建)大型停車場地等公共基礎設施安裝比例達到100%。
(三)園區(工業、商貿業)屋頂光伏發展工程。開發區、特色小鎮、高教新區、小微企業園工業廠房和商貿業建筑等全面實施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符合建筑工程條件的前提下,開發區(園區)等現有建(構)筑物中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60%以上,新建工業廠房屋頂安裝比例達到100%。
(四)農(林、漁)光互補復合光伏發展工程。鼓勵設施農業、設施畜(禽)養殖業、水面、菜地、集體建設用地等結合農牧漁業生產,在有條件建設的大棚、畜(禽)舍、水面等安裝分布式光伏,安裝比例達到80%以上。
四、建設標準
(一)工商業及公建分布式光伏項目:建筑為坡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與屋面距離不應超過30cm;建筑為平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應根據屋頂結構、構架和圍護高度等實際情況確定,在保證安全與美觀的前提下,與屋面距離不超過2.6米,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圍合。
(二)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項目:建筑為坡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應順坡安裝,組件不應超過該安裝屋面的最高點,組件方陣表面與安裝屋面的垂直高度不應超過30cm;建筑為平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與屋面距離不應超過1.5米,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圍合。
對違規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一旦發現將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屬地鎮街(開發區)按照違建進行拆除,后期區發改局審批窗口將對該違規項目的備案材料不予以受理。
五、政策事項規范
(一)光伏建設單位
房屋所有者(特殊情況報請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可以選擇區政府簽訂合作的第三方建設單位或選擇社會第三方具有光伏資質的建設單位。
(二)租賃協議內容
合同應明確建筑物出租給第三方建設投資、安裝、運營的權利與義務;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租金價格由雙方自行商議確定;光伏所發電力以當地同時段銷售電價適當優惠供房屋所有者使用。
(三)光伏項目安裝運行維護
光伏建設單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裝盡裝”,提高屋頂利用率;負責完成分布式光伏的設計、施工、并網,以及項目的運營、管理、維護以及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做好屋頂結構安全評估,承擔因施工、安裝和日常維護中所產生的安全責任。
(四)備案驗收并網流程
申報單位憑房屋租賃協議、房產證、營業執照、身份證、建設平面示意圖、承諾書,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報發改部門備案。電力部門現場踏勘,對接入系統方案出具確認單和接入電網意見函。光伏建設單位建設完成后,區發改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聯合驗收,驗收通過后并網發電。
未取得合法產權證的`村集體房屋和公共建筑需簽訂房屋使用的承諾(見附件)及取得屬地鎮街(開發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同意意見。
(五)電量獎補政策
對參與能耗“雙控”企業,光伏發電量不計入有序用電配額;若啟動能耗“雙控”時,已安裝光伏發電企業可將當期光伏發電量的100%配額計入總量基數;用電不受限的優質企業,光伏所發的電量100%配額,滿足自給外,余量可提供給產業鏈上下游公司調度使用。
六、實施步驟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任務制定考核辦法,會同考績辦定期對鎮街(開發區)、部門工作推進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單位年度綜合考核評價體系。
(一)排查摸底。各鎮街(開發區)、部門開展全區建筑物屋頂面積排摸,上報各轄區范圍內已建成的黨政機關、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工商業廠房、農村居民屋頂面積,原則上100平米以上都要應建盡建。
(二)實施推進。各鎮街(開發區)、部門根據排摸情況,結合國家、省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任務要求和目標客戶的用電容量、裝機容量,在確保建(構)筑物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進并完成年度分布式光伏開工和并網規模。
(三)各司其職。區發改局牽頭負責整區推進分布式光伏開發工作。各鎮街(開發區)、部門協調落實屋頂、廢棄礦山、無通航河道等資源,按照國家能源局“自愿不強制”、“競爭不壟斷”的原則,由產權單位綜合考慮承重、安全等因素后,堅持市場主導和充分競爭,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和開發建設。
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5
一、引言
隨著全球能源結構的轉變和可持續發展的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站作為一種綠色、環保的能源形式,在全球范圍內得到了廣泛的推廣和應用。為了確保分布式光伏發電站能夠高效、穩定地運行,本方案將詳細闡述一套全面的運維策略,以保障電站的長期穩定運行并最大化發電效益。
二、建立運維管理體系
為確保分布式光伏發電站的高效運維,首先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運維管理體系。該體系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運維計劃:根據電站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運維計劃,包括日常檢查、定期維護、故障處理等各個環節。明確各項任務的.責任人、執行時間和執行標準,確保運維工作的有序進行。
運維流程與標準:建立完善的運維流程和標準,包括設備巡檢、故障診斷、維護保養等操作流程,以及設備性能、安全標準等。確保運維人員能夠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操作,提高運維效率和質量。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出現的設備故障、自然災害等突發情況,制定應急預案。明確應急響應流程、備用設備啟動程序、與外部救援力量的協調等,以應對各種突發情況,確保電站的穩定運行。
三、加強設備管理與維護
設備是分布式光伏發電站的核心,加強設備管理與維護至關重要。具體措施如下:
設備檔案管理:為每臺設備建立詳細的檔案,包括設備型號、規格、技術參數、安裝時間等信息。定期對檔案進行更新,確保設備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定期巡檢與維護:制定設備巡檢計劃,定期對光伏組件、逆變器、變壓器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檢查設備運行狀態、性能指標等,及時發現并處理潛在問題。同時,按照設備制造商的推薦進行定期維護,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故障診斷與修復:一旦發現設備故障,應立即啟動故障診斷程序。通過專業的診斷工具和技術手段,準確定位故障原因,并及時進行修復。對于無法立即修復的故障,應啟動應急預案,確保電站的正常運行。
四、智能監控與數據分析
借助先進的智能監控系統和數據分析技術,提高分布式光伏發電站的運維效率和質量。具體措施如下:
智能監控系統:安裝智能監控系統,實時監測光伏組件、逆變器、儲能系統等關鍵設備的運行狀態。通過數據分析,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和故障隱患,為運維人員提供準確的故障定位和處理建議。
數據采集與分析:收集電站運行過程中的各種數據,包括發電量、設備溫度、電壓電流等參數。通過數據分析,評估電站性能、識別潛在問題,并制定針對性的優化措施。同時,為電站的運維和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遠程監控與調試: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遠程監控和調試功能。運維人員可以隨時隨地對電站進行監控和管理,提高運維效率和響應速度。在必要時,還可以進行遠程調試和優化操作。
五、安全與環境保護
在分布式光伏發電站的運維過程中,應始終關注安全和環境保護問題。具體措施如下: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同時,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確保運維過程中的安全。
環境保護:在運維過程中,應遵守相關環保法規和標準。合理處理廢棄物料和廢水廢氣等污染物,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同時,積極推廣環保技術和產品,提高電站的環保性能。
六、人員培訓與團隊建設
為了提高分布式光伏發電站的運維水平,需要加強人員培訓和團隊建設。具體措施如下:
人員培訓:定期組織運維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等活動。提高運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安全意識,確保他們能夠熟練掌握各種運維技能和處理突發情況的能力。
團隊建設:加強團隊建設和管理,提高團隊凝聚力和執行力。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和協作氛圍,確保運維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鼓勵團隊成員積極參與技術交流和經驗分享活動,不斷提升團隊整體實力。
七、總結與展望
本運維方案旨在確保分布式光伏發電站的高效、穩定運行,并最大化發電效益。通過建立完善的運維管理體系、加強設備管理與維護、智能監控與數據分析以及關注安全與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作,我們可以有效提高電站的運維水平并降低運營成本。同時,加強人員培訓和團隊建設也是提升運維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
展望未來,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深入人心,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將迎來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我們將繼續關注行業動態和技術發展趨勢,不斷完善和優化運維方案以適應新的挑戰和需求。通過持續改進和創新實踐,我們將努力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向更高效、更環保、更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6
我縣是國家能源局確定的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為進一步整合我縣各類屋頂資源,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充分發揮新能源在能源供應保障中的作用,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結合縣情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按照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的要求,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廣,開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建設,提高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納能力,構建節能降碳、綠色環保的清潔能源供應系統,為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
20xx年9月底,投資2億元,全縣新增光伏裝機容量50MW,完成調試和并網發電等工作。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開發
成立清徐縣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等工作。整合全縣黨政機關、醫院、學校、村委會、工商企業、居民住宅等屋頂資源,建設分布式屋頂光伏電站。中廣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具體負責項目投資、施工建設、運營維護。根據用戶需求,光伏電站所發電量實行“部分自用、余電上網”和“全額上網”兩種模式。
(二)堅持統一標準、規范建設
充分考慮房屋質量安全、壽命期限、合規合法性等因素,結合鄉村振興、環境整治、農網改造等工作,進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規劃、設計、建設、并網、運維等標準體系,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引領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高質量發展。中廣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項目施工和運維安全,光伏電站設計使用壽命和運營不低于25年。
(三)堅持示范引領、分類推進
以目標為導向,優先選擇一批鄉(鎮、街道)、學校、醫院、黨政機關、住宅小區、工業園區,集中連片,先行先試,成熟一片,推進一片,打造一批分布式光伏示范鄉村、零碳單位。20xx年底前率先在柳杜鄉、徐溝鎮啟動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20xx年在全縣全面推進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新增光伏裝機容量50MW。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公共建筑屋頂光伏發展工程
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辦公用房屋頂建設光伏發電系統,安裝比例不低于50%;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屋頂安裝比例不低于40%。所發電量實行“部分自用、余電上網”,免費自用電量按實際裝機容量和周邊地區市場價格確定。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用電費用,實現節能降碳。25年期滿后,由中廣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統一拆除。
(二)實施工商業屋頂光伏發展工程
充分發揮我縣工商業多、屋頂資源豐富等優勢,在工商業廠房屋頂建設光伏發電系統,安裝比例不低于30%。在滿足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現有年綜合能耗15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企業,原則上都要利用廠房屋頂配套建設光伏發電系統,所發電量可用于年度能耗指標減量置換。新建工業廠房(包括配套的辦公和生活用房)要按照“宜建盡建”的原則,同步規劃設計和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所發電量實行“部分自用、余電上網”,免費自用電量按實際裝機容量和周邊地區市場價格確定。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用電費用,實現節能降碳。25年期滿后,由中廣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統一拆除。
(三)實施農村屋頂光伏發展工程
結合鄉村振興和美麗鄉村建設,按照“整村推進、租賃屋頂、合作建站、利益共享”的原則,全面推動農村居民住宅屋頂建設光伏發電系統,安裝比例不低于20%。所發電量實行“全額上網”,農戶每年收取租賃屋頂租金,金額按實際裝機容量和周邊地區市場價格確定。25年期滿后,由中廣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統一拆除。
(四)實施農(畜)光互補光伏發展工程
鼓勵設施農業園區、規模養殖廠,利用溫室大棚、畜(禽)舍等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實現農(畜)光互補,清潔生產。
四、推進步驟
(一)資源核查及方案編制階段(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1月15日)
由縣能源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鄉(鎮、街道)配合,中廣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具體負責,編制清徐縣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方案。
(二)成立試點工作機構階段(20xx年11月16日-20xx年11月20日)
成立清徐縣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安排部署試點工作,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手續辦理階段(20xx年11月21日-20xx年12月5日)
投資主體在我縣注冊成立項目公司,辦理項目備案、工程規劃建設、電網接入等相關手續。
(四)項目設計階段(20xx年12月6日-20xx年12月31日)
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完成各類光伏發電項目的施工設計圖紙和電網接入施工圖紙,獲得開工許可。
(五)資金籌集和設備采購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2月15日)
在落實建設資金的同時,發布招投標公告,確定項目的設備和原材料供應商、建安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簽訂采購供貨、施工安裝等合同。
(六)項目建設階段(20xx年2月16日-20xx年8月15日)
按照設計圖紙要求,組織施工單位完成土建施工、電氣設備安裝施工等工程建設,新增光伏裝機容量50MW。
(七)并網調試和竣工驗收階段(20xx年8月16日-20xx年9月30日)
簽訂并網發電合同,安裝雙向智能電表,按有關規定接入電網,實現安裝、調試、并網發電同步進行。對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全面評估,開展工程驗收,出具項目評估及驗收報告。建立設備后期運營維護專業服務隊伍,確保項目穩定運行25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清徐縣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副主任、能源局局長、中廣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總經理擔任,各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和中廣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負責人擔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能源局,負責統籌推進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
(二)加強督促指導
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要及時制訂和完善工作計劃,分解落實工作任務,確保各類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的比例達到要求。要定期對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工作推進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同時,督促國網清徐供電公司根據確定的光伏裝機容量,積極推進現有變壓器改造增容,做好并網接入工作。
(三)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召開現場會、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介載體廣泛宣傳,引導全社會積極投入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建設,倡導綠色能源消費,努力推動全縣能源結構調整和綠色轉型。
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7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光伏扶貧的指導意見》(皖政辦〔2015〕34號)精神,市政府決定在“十三五”期間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新時期扶貧開發的戰略思想,大力推進科學扶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做好產業扶貧“到村、到戶、到人”工作,大力推進貧困村、貧困戶光伏扶貧項目,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和貧困戶家庭收入,加快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步伐,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基本原則
(一)產業扶貧,生態環保。把發展清潔能源產業與扶貧相結合,在注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前提下,實現村集體經濟收入和貧困戶收入穩定增長。
(二)政府主導,確保實效。政府負責產業扶貧到村到戶以及光伏發電項目的組織、宣傳、實施工作,本著村集體和貧困戶自愿的原則,優先選擇積極性高的貧困村、貧困戶為項目實施對象。
(三)因地制宜,科學選址。根據貧困村、貧困戶場地及接入條件,采用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方式,按照項目建設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戶和選址,確保項目建成后實現發電效益最大化。
(四)建管并重,公平公正。在光伏扶貧工程建設過程中,更加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管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要求,精心組織,不折不扣完成建設任務。
三、實施對象
實施對象為兩類:一是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二是無勞動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一般貧困戶。
四、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2016—2018年光伏扶貧工程總體目標是建設65個貧困村、10000戶貧困戶光伏電站,總建設規模3.53萬KW。
“1+X”建設模式:“1”是指在65個貧困村每村建設1個100KW(或60KW)集中光伏電站,實現全覆蓋;“X”是指在235個行政村一般貧困戶中選擇符合建設條件且自愿建設的貧困戶共10000戶,每戶建設3KW的戶用光伏電站。
(二)試點年(2016年)完成建設任務8650KW。
1.在樅陽縣235個行政村,每村選擇符合建設條件且自愿建設的貧困戶10戶,累計2350戶。每戶建設3KW的戶用光伏電站,建設規模7050KW。
2.在樅陽縣22個鄉鎮,每個鄉鎮選擇符合建設條件且自愿建設的貧困村1個,共22個。每村建設100KW(或60KW)集中光伏電站,建設規模1600KW。
(三)推進年(2017—2018年)完成建設任務26650KW。
五、實施方法
樅陽縣政府是光伏扶貧的實施主體,采用“三統一”建設方式,即統一規劃建設、統一籌集資金、統一移交維護。
(一)統一規劃建設。樅陽縣政府明確年度建設任務,確定具備建設條件和電網接入條件且自愿建設的.貧困村、貧困戶,并指定平臺作為項目業主負責規劃、融資、建設和移交工作。
(二)統一籌集資金。采用1:1:1籌資方式,市、縣財政和村(戶)各分擔三分之一。
縣財政分擔的部分如有缺口,可由縣政府指定平臺向金融機構融資、發行債券或由中標企業墊資,并逐年償還本金,政府貼息。其中:樅陽鎮、湯溝鎮和橫埠鎮14個貧困村集中電站,由縣財政分擔的三分之一建設資金,分別由對口扶持的銅官區、義安區和郊區政府承擔一半。
貧困村和貧困戶分擔的部分按以下方式籌集資金。
貧困村。每個村注冊成立經營性公司,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運作。一是鼓勵對口貧困村的幫扶單位解決部分建設資金,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不少于5萬元(1對1),企業不少于8萬元(1對1);二是不足部分貸款,通過發電收益分年償還,政府貼息。
貧困戶。貧困戶無力承擔的,由貧困戶貸款,通過發電收益分年償還,政府貼息。
(三)統一移交維護。村集中光伏電站、戶用光伏電站建成并網后,縣政府指定平臺即時將產權移交到村、到戶。后期維護工作,由縣政府指定平臺與中標企業協議約定,原則上前10年由中標企業免費運行維護,10年后可設立運行維護基金,保證光伏電站正常運行。
六、運營管理和收益結算
(一)運營管理。村集中光伏電站、戶用光伏電站項目,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符合資質條件、具有社會責任的光伏發電設備供應商及建設企業組織實施,運營服務由建設企業提供基本培訓以及使用手冊,供應商及建設企業建立售后服務網點,提供設備維修。
(二)補貼結算。村集中光伏電站、戶用光伏電站發電全部上網,執行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和補貼政策。供電部門根據國家、省光伏發電補貼政策,按結算周期(一個季度)向村集體、貧困戶支付政策補貼資金。縣扶貧辦、縣金融辦組織貧困戶在當地金融部門辦理結算卡,一戶一卡,一季度一結算。
(三)收益分配。戶用光伏電站收益除用于償還貸款外,其余歸貧困戶所有;村集中光伏電站收益除用于償還貸款外,主要用于貧困村出列和專項扶貧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光伏扶貧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分管市長任組長,樅陽縣政府、市扶貧辦、發改委、財政局、城鄉規劃局、國土資源局、農委、環境保護局、政府金融辦、公管局、銅陵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樅陽縣政府要成立強有力的光伏扶貧領導機構,加強領導,統籌協調,負責項目具體推進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樅陽縣政府負責光伏扶貧項目計劃、資金籌措、組織實施、收益分配、綜合監管等工作,并抓緊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市發改委負責協調項目備案、地面光伏電站指標和相關政策爭取、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以及光伏扶貧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市扶貧辦負責宣傳發動、選擇貧困村和貧困戶、擬定年度計劃、牽頭組織項目實施工作;市財政局、政府金融辦負責項目資金的籌措與監管,協調金融機構支持光伏扶貧工作;市公管局負責項目招投標組織實施工作;市城鄉規劃局、國土資源局、農委、環境保護局負責光伏扶貧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優惠政策落實,并為光伏電站建設提供項目規劃、用地、林地、環評等相關報批工作;銅陵供電公司負責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確保滿足光伏發電上網需求,并負責電表調試與安裝、并網發電、按季度抄表結算、及時發放補貼資金等工作。
(三)強化考核考評。把光伏扶貧工程納入對樅陽縣政府和幫扶單位扶貧開發工作的考評內容。
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8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扶貧工作會議及xx縣《關于全力實施“3115”脫貧工程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方案》精神,切實做好我縣光伏精準扶貧工作,為20xx年實現全面脫貧、建成小康社會夯實基礎,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建設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選址建設20萬千瓦地面光伏扶貧電站。
(二)發展分布式(聯戶型)光伏扶貧電站。在23個鄉鎮選址建設分布式(聯戶型)光伏扶貧電站,每個站址建設規模200千瓦-600千瓦,累計1.5萬千瓦。
(三)擴容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將218個行政村60千瓦光伏電站擴容到100千瓦,xx年首批完成71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村級電站擴容,具備擴容條件的非貧困村也可同步實施。
(四)提高光伏扶貧項目覆蓋面。建立光伏扶貧項目收益分配機制,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和分布式(聯戶型)光伏扶貧電站凈收益全部用于扶持貧困人口,覆蓋建檔立卡貧困戶13000戶(已建有光伏電站的貧困戶和五保戶除外),受益人口4.03萬人,戶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二、重點項目
(一)20萬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項目總投資15億元,縣政府投入項目資本金2.5億元,從農發行申請15年期政策性貸款12.5億元。在鐵沖鄉李橋和高畈等村流轉土地約6000畝作為項目用地。其收益覆蓋8000個貧困戶,重點解決兜底貧困戶增收問題。
(二)1.5萬千瓦分布式(聯戶型)光伏扶貧電站。此類項目主要解決在短期內能夠脫貧的貧困戶增收問題。項目總投資9700萬元,縣政府整合統籌財政涉農資金解決一部分,社會捐助一部分,首批受益戶每戶先行墊資5000元解決一部分。首批受益戶前四年每年享受3000元的.發電收益,第五年政府一次性返還貧困戶所墊資金。受益戶無力墊資的,可以申辦扶貧小額貸款,但享受的收益分配比現金墊資戶每年少500元。
(三)218個村級光伏電站擴容。由60千瓦擴容至100千瓦,項目總投資6540萬元,由村“創福公司”融資投入,前十年收益的三分之二用于償還貸款,三分之一作為村集體收入,用于村級扶貧事業。
三、建設時限
本著整體實施、全面推進原則,集中式光伏扶貧、分布式(聯戶型)光伏扶貧、村級光伏電站擴容三類項目同步實施。20萬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于xx年7月開工建設,20xx年6月并網發電。5000戶分布式(聯戶型)光伏扶貧電站以及71個貧困村光伏電站擴容工程于xx年底完成建設任務。
四、責任主體
縣發改委負責實施20萬千瓦光伏扶貧電站建設工程,xx匯金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投融資主體。縣扶貧和移民開發局負責實施分布式(聯戶型)光伏扶貧電站建設,xx縣扶貧開發投融資有限公司作為投融資主體。縣財政局負責實施村級光伏電站擴容工程,村集體經濟實體“創福公司”作為投融資主體。
五、管理機制
項目建成投運后,由三類項目的投融資主體分別與光伏發電運行維護中心簽訂委托管理協議,建立光伏扶貧項目運營管理長效機制。按照“凈收益分配動態管理,扶持對象精準可調整”原則,由縣扶貧和移民開發局負責,精準確定扶持對象和標準,動態管理和調整受益貧困戶。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和分布式(聯戶型)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全部納入縣扶貧開發投融資有限公司專戶管理,一個渠道分配發放。村級光伏電站收益由縣城投公司統一結算到村“創福公司”專有賬戶。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光伏扶貧項目由縣“3115”脫貧計劃指揮部統一組織實施,縣新能源建設工作領導組配合,落實相關任務。縣相關部門及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為項目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項目實施中的協調和推進。項目建設情況列入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督辦事項,并納入對鄉鎮、縣直定點幫扶單位和駐村扶貧工作隊年度脫貧攻堅工作考核考評。
(二)明確職責分工。縣發改委負責協調光伏扶貧電站建設有關工作,制定實施方案,落實項目備案,爭取建設計劃。縣扶貧和移民開發局負責精準選擇扶持對象,并負責組織鄉鎮在xx年8月底前完成受益戶墊資收取工作;爭取光伏扶貧政策資金,制定收益分配方案。縣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整合。縣招投標管理局和城投公司(匯金公司)、扶貧開發公司負責工程招標工作。縣供電公司負責電網改造、并網調試、電費結算及并網手續辦理等工作。各鄉鎮黨委、政府對本鄉鎮光伏扶貧項目負總責,具體落實本轄區內貧困戶資格認定、先期墊付資金收取、組織協調服務及項目推進等相關任務。
(三)加快項目建設。按照政府性投資項目要求,加快推進20萬千瓦集中式光伏發電扶貧項目可研、備案、用地、環評、接入等前期工作,落實項目融資;加快分布式聯戶型光伏扶貧電站選址和建設;加快啟動村級光伏電站擴容。積極申報爭取國家光伏扶貧專項計劃,確保重點項目早開工、早建成、早見效。縣扶貧移民局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各鄉鎮要立即開展先期墊付資金收取工作。
(四)提升電網質量。縣供電公司要對全縣電網承載和運行能力進行調查分析,制定與集中式光伏扶貧項目相適應的電網改造計劃,積極爭取省市電力公司加大電網改造投入,加快古碑220千伏、白塔畈220千伏變電站項目建設,推進500千伏變電站項目前期工作。集中力量加快扶貧電站接入系統建設,確保光伏扶貧項目順利并網和正常運行。
(五)嚴明工作紀律。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做好光伏扶貧項目的責任感和迫切感,嚴格按照目標責任制推進建設,嚴格執行扶貧政策規定,不得弄虛作假,做到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縣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旦發現問題,堅決處理到位。
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9
一、建立運維體系
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運維體系。這個體系應包括詳細的運維計劃,明確設備的維護、檢修、故障處理等方面的具體步驟和時間表。同時,要建立相應的運維流程和標準,確保設備的運行狀態能夠及時發現和處理。此外,還應制定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如設備故障、自然災害等。
二、加強設備管理
設備是分布式光伏發電站的核心,因此加強設備管理至關重要。需要為每臺設備建立檔案,記錄設備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等信息。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對于發現的故障或問題,應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此外,為了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和提高發電效率,還需要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清洗和保養。
三、系統監測與運維
通過實時監測和遠程控制系統中的太陽能光伏發電設備,包括逆變器、電池儲能系統等,可以確保其正常運行。監測系統應能夠及時發現故障和異常狀況,并遠程調整和維修設備。這需要借助先進的監測技術和設備,以及專業的運維團隊來實現。
四、故障檢修與維護
除了日常的系統監測外,還需要定期巡檢光伏組件、逆變器、配電設備等。檢查內容包括電纜連接是否牢固、電芯是否存在熱斑、設備溫度是否正常等。對于發現的故障,應及時進行修復,以確保光伏發電站的穩定運行。同時,為了保持光伏組件的高效發電能力,還需要定期對其進行清洗和污垢去除。
五、數據分析與優化
通過對光伏發電系統的數據進行收集、分析和評估,可以識別出性能異常、潛在故障和能源損失等問題。基于這些數據,可以制定針對性的優化措施,如調整設備的運行參數、改進維護策略等,以提高系統效率和發電量。這不僅有助于提升光伏發電站的經濟效益,還能為其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儲能管理
對于配備儲能系統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站來說,儲能設備的監測和管理也是運維方案中的重要一環。這包括電池充放電管理、儲能效率評估以及能量平衡控制等方面。通過有效的儲能管理,可以確保儲能系統的性能和穩定運行,從而提高光伏發電站的整體效率。
七、注重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分布式光伏發電站運維中不可忽視的一環。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實施、安全設施的定期檢查和維護以及工作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教育等。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光伏發電系統的安全運行,降低火災、電擊等安全風險的發生概率。
綜上所述,分布式光伏發電站的運維方案需要從多個方面入手,包括運維體系的建立、設備管理的加強、系統監測與運維的實施、故障檢修與維護的落實、數據分析與優化的進行、儲能管理的完善以及安全管理的注重等。只有這些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關注和落實,才能確保分布式光伏發電站的高效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廠區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方案 10
為規范公司光伏發電站的生產運行管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科學管理水平,按定員定額組織生產,明確崗位職責,實行集約化經營。
一、關于光伏發電站崗位設置的設想
1、運行工作的重要性:
根據光伏發電站生產的特點及要求,光伏發電站運行的太陽能電池板全部可以實現集中控制和遠方控制,但是光伏發電站所處的地理位置比較偏遠,太陽能電池板的數量極大,設備的巡視檢查和常規的異常處理工作量仍然較大,因此配置合理的運行人員,才能為光伏陣列可靠運行,多發電量提供可靠的保證;目前即要維持投入運行的設備正常運行,又要確保基建工程有序進行;同時結合公司今后的發展前景要儲備大量精干的運行技術人員,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足夠的人才需求。
2、崗位設定: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國電電力新能源金塔光伏發電站人員崗位設置如下:
3、定崗依據:
(1) 所有人員上崗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能著上,庸著下;
(2) 采取百分制:平時考試成績占60%(主要包括:理論知識、運行規程、系統圖、操作票、安全常識、異常處理);光伏發電站所有員工民主評議打分占15%(主要包括:勞動紀律、工作主動性、工作責任心、團隊協作能力);光伏發電站站長及公司相關領導評議得分占25%(主要包括:學習能力、綜合工作能力、個人工作經歷)。
二、光伏發電站管理主要范圍、職責及權限(定位)
1、 主要范圍
(1) 運行管理(包括光伏發電站的所有陣列電池板運行,配電設備運行,通訊設備運行等);
(2) 運行值班,確保所有電氣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3) 精心監視,加強分析,確保電氣設備經濟運行;
(4) 人員培訓管理;
(5) 設備檔案管理 (設備制造廠家使用說明書、設備安裝交接有關資料、歷年大修及定期預防試驗記錄、設備事故及運行分析專題報告、日常運行及檢修報告等);
(6) 備品備件管理;
(7) 檢修計劃編制;
(8) 基建工程的協調管理;
(9) 光伏電站的文明生產管理;
(10) 一般缺陷消除及重大缺陷的聯系處理;
(11) 光伏電站生活后勤管理;
(12) 車輛管理;
(13) 綠化管理;
(14) 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主要職責、任務
(1) 確保光伏陣列安全穩定經濟運行;
(2) 確保光伏陣列運行管理體系高效、規范;
(3) 培訓出合格、優秀的光伏發電站運行值班員;
(4) 編審技術資料;
(5) 以達到較高滿意度為要求做好相應工作;
(6) 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
3、主要權限
1) 國電電力內蒙古新能源阿左旗金太陽光伏發電站在公司安生部的直接領導及策劃下開展工作,對公司領導負責;
2) 在國電電力新能源阿左旗金太陽光伏發電站內部,形成卓有成效管理體系;
3) 在各項業務上,受公司相關職能部室的指導、監督;
4) 由公司授予的其它權限。
三、各崗位人員崗位工作職責
1 、光伏發電站站長崗位工作職責
(1) 在總經理領導下,在安生部監督和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對光伏電站的安全、經濟、穩定運行及運行檢修技術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
(2) 根據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組織制訂本光伏電站實現公司年內安全目標計劃及具體措施,按部門控制輕傷和障礙,班組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標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確保部門安全目標的實現;
(3) 負責組織本光伏電站人員參加光伏電站試運行,對設備質量進行驗收,發現隱患聯系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完成公司的發電生產任務和生產指標;
(4) 負責組織運行人員崗位技術培訓、安全規程及考試工作,對由于運行管理不善而導致發生的事故應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5) 掌握設備檢修及運行情況,監督運行人員嚴格執行《運行規程》和“兩票、一單”“三制”,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符合現場工作的要求,并對設備系統完善化提出改進意見;
(6) 發生事故后,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組織各運行專業人員進行事故分析,參加或主持事故調查處理,查清事故原因,從運行技術、操作上制定反事故對策,對事故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公司審核;
(7) 負責與電網調度和工作聯系,掌握系統的運行、備用方式,安排設備消缺工作,對重要設備的啟、停,保護裝置的切、換,按規定提前向調度員提出申請;
(8) 負責組織審核本光伏電站有關運行方面的規章制度、組織或協助繪制電氣接線圖、設備系統改變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修改系統圖;
(9) 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掌握設備的運行、備用方式、消防器材的管理及使用情況,經常督促定期試驗、巡回檢查等工作應按時進行,指導安全工作,及時組織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
(10) 對新進廠人員進行兩級安全教育,組織安排本單位職工定期進行《安規》、《運規》《電力生產事故二十五項反措實施細則》、《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和考試,對未進行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安排上崗,由此而引起的人身或設備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11) 領導、支持光伏電站安全技術員的`工作,每月定期召開電站安全分析會,參加班組的安全日活動,抽查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并作出批示,參加公司的各種安全會議和活動;
(12) 組織領導本電站的定期安全大檢查活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組織有關人員編制光伏電站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措施計劃,并在生產過程中加以實施;
(13) 教育本電站員工,認真填寫各種原始運行記錄、報表,對原始資料的正確性負責。對本部門事故統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14) 負責制訂光伏電站設備檢修計劃,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并對措施的正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的責任;
(15) 對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設備、備品配件、工器具等,按計劃及時組織供應,并對采購貨源、物品質量負責,對因供應不及時、質量不合格,或因保管維護不當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生產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16) 對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急需物品要千方百計地保證供應;
(17) 加強倉庫科學管理,倉庫的安全、防盜、防火、工作進行定期檢查,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
(18) 對生產、建設部門供應的物資,保證質量,購進的物資、器材具有合格證;
(19) 做好有毒、易燃、易爆等特殊材料的保管工作,嚴防發生火災、中毒事故;
(20) 負責工程及生產物資計劃編制,對到貨物資的驗收及物資信息統計和報表編制上報工作;
2、安全技術員崗位工作職責
(1) 協組站長做好電站穩定運行及項管理工作;
(2) 做好光伏電站運行、安全管理工作;
(3) 負責建立安全、檢修、運行技術檔案和設備臺帳;
(4) 負責積累安全、檢修、運行技術資料,總結、分析、推廣經驗;
(5) 做好安全生產相關統計報表上報工作;
(6) 定期參加設備巡視檢查,掌握設備運行狀況;
(7) 編制光伏電站大修、技改、維護計劃,組織并參與實施、現場監管;
(8) 負責運行人員培訓年度計劃,組織開展業務學習和反事故演習等活動;
(9) 負責檢查安全計劃、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和監督執行。組織安全學習;
(10) 負責制訂光伏電站有關安全工作的規定、措施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11) 負責做好光伏電站備件備件的計劃上報及倉庫的管理工作;
(12) 負責對光伏電站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指導班組安全員工作。
(13) 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 做好工程的安全監督;
(15) 負責應急預案的制訂,實施、現場監督。負責消防、交通安全監管。
3、主值崗位工作職責
(1) 在站長和安全技術員的領導下,服從調度指揮,接受調度命令,正確迅速地進行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負責,是當班期間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 當班期間,組織、指揮、參與生產設備及設施的故障檢查和處理;
(3) 掌握電站生產設備運行狀況和當班期間系統運行方式并落實做好交接班工作;
(4) 負責當班期間運行日志的記錄并及時上網公布;
(5) 負責倒閘操作票、工作票的審核;
(6) 負責電氣設備、箱式變和逆變器、電池板等設備的巡視檢查,及時發現缺陷和異常情況;
(7) 組織電氣設備的檢修和維護工作,參與檢修完工設備的評定和驗收工作;
(8) 做好電站內小型基建和維修工程的現場監管工作;
(9) 做好電站應急預案、消防保衛的組織實施工作;
(10) 負責對安全工器具及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活動;
(11) 負責場內車輛調配和交通安全監管;
(12) 組織本班人員每倒班一次的安全活動;
(13) 對本班員工進行管理、考核,分配工作任務;
(14) 對本班上報文字資料、數據負責。
4、副值崗位工作職責
(1) 在主值帶領下,認真做好本值的安全文明生產和運行、檢修維護管理工作,確保考核指標的完成;
(2) 掌握電站生產設備運行狀況和當班期間系統運行方式;
(3) 協助主值做好本值的工作,主值不在時,行使主值職責;
(4) 負責運行設備常見故障的檢查和處理;
(5) 負責倒閘操作票的審核和倒閘操作時的監護工作;
(6) 負責做好工作許可、驗收、終結工作;
(7) 定期切換試驗,及時發現設備異常情況并報告主值妥善處理;
(8) 負責設備巡視、維護檢修準備,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保養工作;
(9) 負責備品配件管理工作,做好庫房管理、備品配件的增補和上報工作;
(10) 負責值班記錄、報表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11) 根據主值命令,填寫倒閘操作票,倒閘操作時擔任操作人;
(12) 協助主值辦理工作許可、驗收、終結工作;
(13) 負責缺陷管理,做好設備巡視,及時發現缺陷并妥善處理;
(14) 按時抄錄有關表記數據;
(15) 負責設備缺陷的閉環管理工作;
(16) 協助主值做好定期切換試驗和日常維護工作;
(17) 管理工器具及儀表,負責保管、定期檢查;
(18) 做好分配的設備運行、維護和搶修工作;
(19) 協助做好消防器材、設施的檢查和管理;
(20) 掌握場內各種油品的性能和使用及庫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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