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審計實施方案(精選10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審計實施方案(精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審計實施方案1
一、審計依據:
公司現行的《采購控制管理程序》、《合同評審程序》、《合同管理規定》。
二、審計目的:
對采購合同的簽署、審批、履行等主要業務環節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審查,并做出客觀評價,提出建議,揭示其中存在的控制風險,并提出可行的建議和改善措施。
三、審計內容:
1、與采購合同管理相關的制度是否有效和完善。
2、抽樣審計采購合同,確定采購計劃、實際采購是否得到良好的遵循,采購合同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3、結合合同履行情況,審計采購合同審批的真實合理性。
4、對本次采購合同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后續追蹤審計。
四、審計程序:
(一)審計準備工作:
1、與生管部門相關人員溝通,了解情況。
2、梳理公司合同管理(包括審批、存檔、臺帳管理等)的流程、實際操作管理模式,判斷其與公司現行的制度規范是否一致,以及差異合理性。
(二)現場審計工作:
1、采購合同內容抽樣審計
(1)抽取固定資產、原主料、辦公用品的采購合同各2份,檢查其起草、審核、管理層審批、檔案管理等工作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2)檢查所抽取合同內容的合理性
確認合同關鍵條款是否與實際采購一致,如存在差異,差異是否合理;檢查格式合同的版本、內容與公司合同要求是否相符。通過檢查審核章或者審批記錄。
(3)檢查合同主要條款是否存在約定不足、不詳、條款缺陷、不妥或不具操作性,能否在維護公司利益的基礎上力求公平、公正。
2、檢查合同的實際執行情況:
(1)根據業務實際進展情況,檢查合同中關于采購、付款、驗收是否得到執行。檢查合同中約定的獎罰條款是否得到執行。
(2)檢查合同付款臺帳是否清晰、完整,財務部、生管部是否做到及時對賬,有無超出合同約定的款項支付,是否由未經審核的合同。
3、檢查合同存檔情況:
(1)合同是否按供應商分類,并以訂單編號為順序建檔,是否置于安全之處并專人保管。
(2)編制審計底稿
(3)現場溝通會議
(4)完成審計分析報告
(5)審計問題的改善后續追蹤審計
五、審計范圍:
20xx年1月1日-20xx年8月31日期間的重大采購合同。
六、審計工作進度及審計預算:
8月23日,下發審計通知并準備審計方案;
8月24日,與生管部門相關人員溝通,并準備審計資料;
8月25日,進入財務部進行現場審計,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預計兩個工作日審核完結;
8月27號,作出審核結論并出具審計報告。
七、審計人員分工:
審計專員xxx發審計通知并整理相關資料;審計專員xxx起草審計方案,并負責審計資料歸檔;內審負責人xxxx復核并出具審計報告。
企業審計實施方案2
跟蹤審計的具體方案和內容如下:
一、設計階段
設計階段是造價控制的重點,任何工程設計都是技術和經濟的辨證統一,設計階段如何處理好技術和經濟之間的關系,是控制工程造價的最關鍵環節。一項設計可以有多種技術上的可行方案,這就要求造價咨詢機構對不同設計方案進行造價分析和比較,從中優選設計方案,以達到在保證設計風格和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達到最大限度控制工程造價的目的。
二、工程招投標階段
目前,造價咨詢機構大多具有招標代理資質,這樣就為全過程造價控制奠定了良好基礎。該過程的重點是合理編制招標文件,并為招標提供合理、準確的工程預算或招標控制價,以便投資方準確確定投資額,合理安排資金,并確保使預算不超概算。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擬訂發包方案、編寫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制定資格預審條件和文件、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審查潛在的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2.編制評盡準確的工程量清單、編制工程標底或控制價、組織現場勘察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向招標人推薦最佳的投標人;
3.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編制招標代理書面報告;
咨詢機構在編制工程量清單和編制工程標底或招標控制價時,對因產地、品牌、規格及型號不同影響單價較大的材料應單獨列表,并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供詳細的產地、品牌、規格、型號及單價,并在施工階段會同監理及建設方共同監督確認,避免施工方以次充好;對設計時難以確定規格型號、單價難以確定的設備或材料,招標時應以暫估價的形式計入并在招標文件中注明結算時由各方共同市場考察后確認;對于招標人有便捷熟悉的材料或設備,可以甲方供料形式在招標文件中說明。
三、項目實施階段
項目實施階段是建設方資金投入最多、最容易造成資金不合理流失的階段,該階段的造價控制重點是使建設方及時、動態的掌握投資情況、合理支付工程款、選擇價格合理的建筑材料,保證最終工程結算不超過工程預算,該階段是跟蹤審計的重點。
在該階段的造價跟蹤審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施工單位中標后,應及時與建設單位核對預算工程量及施工單位擬訂的特殊的材料價格、品牌明細算等具體數據。確定圖紙工程內容和數量,修整工程造價,并附該中標工程具體數量、單價和具體材料數量明細,使建設方及工程監理方可根據該明細合理訂購材料。
2.每日做好審計日志,及時做好影像資料,為結算審計提供依據;及時監督工程施工與設計是否相符,做到每施工一處分項工程核對一處,避免施工單位偷工減料;。
3.工程進度款的撥付嚴格執行合同約定,對于每月按形象進度撥款的,每個月根據施工進度、建設方及工程監理簽證資料,由施工單位編制當月結算,經核定后,作為建設方付款依據。并根據市場價格波動和特殊材料價格的確定修正工程預算,使建設方隨時掌握最新的投資預算,并附該預算與工程標底預算之間的工程造價差距情況,并分析其原因。
4.針對施工期價格浮動超過約定的材料,及時掌握各施工階段的材料價格并會同各方及時確認價格,避免結算時帶來爭議。
5.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單位送審工程結算,經審核后,編制工程結算審核報告。并附該結算與工程預算的差距情況及原因。
四、項目實施階段造價控制的具體做法:
1.材料價格的確定與控制
一般應根據施工合同約定進行確定和控制,大體存在以下幾種情況:施工期較短的工程或施工期建材市場價格較穩定時,一般約定材料價格執行投標報價;施工期較長或施工期建材市場價格不穩時,一般約定價格浮動在一定范圍內不調整,超過該范圍對超過部分進行調整;非招標工程材料價格一般約定執行施工期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材料市場信息價或簽證價格。根據以上情況,在現場跟蹤時應及時會同各方對到場材料的產地品牌規格型號進行確認并與投標書核對,發現不一致時,如影響到工程質量和造價時應要求施工方改正。
2.工程量的確定與控制
施工單位在每個月初提供一份詳細計劃完成的工程量清單,報業主審核,造價咨詢機構根據審核后的計劃完成的工程量清單及當時的市場材價格,編制當月計劃投資額。月末由施工單位提供本月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清單,經現場業委托人員確認,并報業主批準后,造價咨詢機構應根據批準后實際完成的工程員及當月市場材料價格編制當月實際完成的工程投資額,并報業主、實施單位,以便業主及時撥付工程款。并與計劃投資額比較,分析差異原因,以便及時采取組織、經濟、技術等防止類似的原因再次發生,平時應由業主定時召開例會,匯報完成投資與進度情況,布置下一步投資與進度計劃,直至整個工程全部竣工,以確保工程不突破預計投資額與進度計劃。
3.工程變更時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
工程變更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是難免的,工程變更主要包括設計變更、進度計劃變更、施工條件變更以及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由于工程變更會帶來工程造價和工期的變化,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無論任何一方提出工程變更,均需由監理工程師確認并簽發工程變更指令,施工單位在工程變更確定后,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提供變更工程量清單,報業主確認后,造價咨詢機構根據變更工程量計算變更工程價款,作為追加合同款同期支付。
五、分部分項工程造價控制
1.土方工程:由于土方工程具有隱蔽性、事后無法測量性等特點,因此在工程開工前(尤其是附屬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應到現場進行實施勘察,確定土質類別、熟悉工程開工前的現場情況,并由業主現場委派人員提供實際標高,并實地測量計算,確定不同的土質、挖土深度、機械進場數量、土方外運距離、回填材料,配合比等,如在技術上可行,且有多種施工措施的,造價咨詢機構應提供各種技術措施下的工程造價提交建設方確定。
2.樁基工程:如該工程有樁基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應向建設方提供各種頂制樁的市場價格和質量數據。并針對打樁工期合理確定打樁機械。
3.地下室及基坑圍護部分:基坑圍護有多種方法,造價咨詢機構將根據不同的施工方法編制預算,使建設方選擇合理價優的施工方法。該部分工程量采用圖紙計算和及時實地測量打式確定。
4.墻體工程和柱梁工程:根據圖紙計算,并每個月進行實地測量,并由監理部門共同簽字認可后,套用定額結算。結算時注意墻面、柱梁的粉刷材料類型。
5.樓地面工程:該部分工程量以實測為主,注意實際施工是否做分割縫、嵌縫等,地面工程采用的圖集做法的,應跟圖集做法對照,按照實際做法套用不同定額,使造價更趨合理,為甲方控制造價。
6.屋面工程:現場測算屋面的找平層材料,厚度,最主要是屋面防水材料的做法,協助建設方對防水材料的單價進行控價。現場實測工程量。
7.鋼筋工程:在各分部鋼筋綁扎好、澆注砼前,造價咨詢機構應派人進行實地測算,計算出各分部鋼筋用量明細。每個月根據工程進度確定鋼筋用量,作為甲方采購鋼筋的依據;
8.水電、通風和消防工程:向甲方提供所需設備和器材明細數量,并向甲方提供各廠家的實際報價供甲方參考確定,工程量以實地測量與圖紙計算相結合,并在隱蔽工程結束前與施工單位確認工程量,使工程量更趨合理。
9.水電和消防等安裝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與土建工程密切配合,如挖填土方、預留孔洞套管等,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施工及開鑿墻洞。安裝工程中的一些吊托支架,施工單位應提供詳細制作安裝圖紙,便于最后結算。消防工程中的系統調試應注意是施工單位還是設備供應單位來調試。
10.裝飾工程:在裝飾工程中,造價咨詢機構應針對不同的裝飾設計提供預算,由于裝飾材料新品種多,價格上下浮動的區間大,因此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工程量清單會盡量明確材料的品牌和廠家,確定工程材料的品種和數量,最主要的選材和隱蔽工程中投入精力,在材料的選用上,盡量協助建設方采用合理的.材料,在達到同樣效果的情況下,盡量采用常規材料。
企業審計實施方案3
為進一步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保證質量并按時完成任務,統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范和各項要求,根據《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辦國辦兩個《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審計目標
在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基礎上,摸清單位家底,重點揭露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存在的違規違紀、重大損失浪費和領導干部違反廉政規定等問題,做出正確評價并分清經濟責任。通過審計,增強被審計單位及有關人員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意識,促進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推進依法行政,為黨管干部和經濟健康發展服務。
二、審計范圍
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由其兼任法定代表人和由其分管的所屬二級單位為必審單位,其他單位可根據與本單位經濟往來情況和重要程度抽審。垂直管理的可適當延伸下一級單位。
審計時限應為領導干部的任職時間,已進行過任中審計的,原則上不再重復審計。所需審計時限較長的,可重點審計后三年或最后一屆任期,重大問題追溯到以前年度,重要事項延伸至審計日。
三、審計的主要內容及重點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情況。部門單位執行《預算法》、《會計法》、《稅收征管法》等財經法規情況,有無做假帳、私設"帳外帳",或偷漏稅金、私分亂發等違法違紀問題;部門單位內部制訂的財務管理制度、辦法等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執行中央及省市出臺的經濟政策情況。
(二)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一是部門單位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決算報表的真實性、完整性,財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撥付情況,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法。二是各類資金、基金和收費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有無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和拖欠、坐支、截留各項收入問題;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是否到位,票據和帳戶是否合規等;有無隱瞞收入、私設"小金庫"等問題。三是各項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及其效益情況,有無擠占挪用專項經費和其它專項資金問題。
(三)資產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況。主要審核任期內各項資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包括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各項應收款、庫存材料、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其它資產等),各項資產的管理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賬外資產。通過任期內國有資產(一般按凈資產數)的增減變化,確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分析國有資產有無流失、損失、浪費等問題。
(四)負債情況。主要審核任期內單位債務的真實性、合法性。重點審查往來款項催要及清理是否及時,有無長期掛賬和利用往來賬戶隱瞞收入等問題;有無賬外債務,并及時查明原因,并分析債務的增減變化情況。
(五)重大經濟決策情況。基本建設、對外投資等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程序是否正確,是否經過科學論證,資金來源是否正當,是否按規定管理和使用資金,其效益性如何。有無違規擔保、抵押和購買股票、債券等現象。有無因決策失誤或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浪費等現象。
(六)領導干部遵守廉政規定情況。領導干部本人及其親屬有無長期借用公款或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資產問題;有無從單位注入資金進行工商登記、自兼法定代表人辦企業問題;有無從下屬單位領取報酬和補助問題;有無公款裝修、購買私房及超標準購車等問題;有無通過親屬子女從事與管理的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活動牟取私利問題;有無轉移、挪用、侵占企業資金或下屬單位資金為個人和小團體牟取私利等問題。
四、審計評價及責任界定
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應按照審計內容全面評價,重點包括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大經濟決策及其程序的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單位內控制度和遵紀守法情況,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分析問題形成的原因、背景,在取得相關批件、簽字、會議記錄、調查筆錄等審計證據的基礎上進行評價,正確界定領導干部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具體分為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并在審計報告中簡要說明理由。在沒有或無法取得相關證據,責任確實難以區分的情況下,采取寫實手法,描述其經濟活動或決策活動的具體過程。
領導干部對直接決定、認可、簽署意見、簽字、授意、指使或經辦的經濟事項形成的問題,在集體決策過程中具有最終決定權的經濟事項形成的問題,應承擔直接責任;對職責范圍內的基本建設、投資、收費、出借資金等重大經濟事項存在的問題,分管范圍內的工作存在的違紀違規或分管的下屬單位存在的重大違紀違規問題,應承擔主管責任;對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定,或受上級領導指示、授意的經濟事項形成的問題,分工范圍內的工作存在的一般性管理問題和分管的下屬單位存在的一般性違紀違規問題,應承擔領導責任。
五、審計實施步驟
(一)搞好審前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性質、管理體制、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財政財務隸屬關系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職責或經營范圍,被審計人員的職責及工作分工,經濟目標或指標的完成情況,財務會計機構及其工作情況,相關內控制度及其執行情況,以往接受審計及檢查情況,所屬單位及其基本情況。搜集被審計單位所適用的財經法規和規章制度。注意廣泛聽取意見,以便確定審計重點。
(二)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根據審計工作方案和審前調查情況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突出所審內容,確定審計重點和延伸審計單位,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嚴格落實各項審計質量控制。審計過程中遇有重大事項或人員調整,應變更審計方案,并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審計組于實施審計3日前將審計通知書送達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并要求單位搞好自查,寫出書面自查報告,領導干部本人要寫出任職期間的經濟工作總結,并界定對問題應承擔的責任。
(四)審計組進點要開好單位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和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的進點座談會,講明審計目的和內容,聽取自查情況及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介紹,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宣讀自己任職以來的工作總結。張貼審計公告書,設立舉報箱。與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領導干部分別簽定雙向承諾書。
(五)審計組長根據方案進行審計分工,各成員應明確責任,認真實施審計,記錄好工作底稿和審計日記,整理好取證材料,做到真實、全面、規范、準確,并交審計組長審核把關。
(六)審計組匯總審計情況,寫出審計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做到重點問題未查清的不離點,未摸清資產真實情況的不離點,審計范圍和內容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不離點,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的不離點。審計報告應征求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對象的意見。
(七)審計組將審計報告、審計方案等檔案所需材料送局法制科復核后,將審計情況和被審計單位、被審計人提出的意見一并通過定案會向局領導匯報,經局領導審核通過后出具審計結果報告,下達審計決定。需要移交的,向有關部門送交移送處理書。
六、審計組織與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由經責辦統一組織管理和安排,經責辦兩個科室與局業務科共同承擔完成。經責辦負責向市紀委、組織部等委托部門了解被審計單位及人員情況,并告知承擔審計項目的科室。審計結果報告由經責辦負責統一向有關部門報送。經責辦負責對內對外的溝通與協調,以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
企業審計實施方案4
根據國家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審計整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煙審〔20xx〕117號)、公司《關于印發審計整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深入推進審計整改工作,規范生產經營活動,提升基礎管理水平,結合企業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整改內容
本次審計整改的內容包括20xx年、20xx年、20xx年國家局組織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年報審計、全面審計(包括自查、復查、國家局重點檢查)、工程項目審計(含國家局直接審計和授權審計),外部審計機構、財政部門、稅務部門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公司集中組織開展的財務收支及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工程項目審計、物資采購審計、宣傳促銷審計發現和披露的問題,以及審計檢查中明確提出的需要關注的事項、管理建議書中提到的相關問題。
二、整改標準
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有關規定為依據標準,按照審計發現問題的性質進行分類,各部門要逐項對照檢查整改落實情況。一是涉稅方面,少繳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等,一律進行補繳;二是涉及主輔關系方面,無償占用主業資金、資產的,一律進行收回或收取相應的資產使用費;三是涉及職工利益方面,工資外列支工資性支出的一律調入工資列支,為職工承擔建房成本費用的一律收回;四是涉及資產管理方面,權證不全、權屬不清、
長期閑置的,一律進行權屬辦理和資產清理;五是涉及管理程序方面的,制度不健全的進行梳理修訂,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加強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六是涉及歷史遺留問題方面,要明確責任、落實到人、限期整改,確保審計整改達到預期的效果。
三、組織領導
廠部成立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財務、審計以及各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審計派駐辦。負責審計整改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業務部門指定專門聯絡員,抓好具體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
四、工作安排
審計整改工作分為梳理核對、整改落實和重點抽查三個階段。
(一)梳理核對階段(4月20日—6月10日)
1、財務、審計部門收集、梳理。財務部門收集梳理20xx年以來年報審計、外部財政部門、稅務部門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其他方面的審計問題由審計部門收集梳理,按照發現問題的性質進行分類,按照問題點逐項分析,提出整改建議,并將問題分解表于4月25日前反饋至各責任部門。
2、各部門核對、自查。各責任部門對分解的問題點進行認真核對,并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對各問題點的整改情況以國家法律法規
和行業政策為依據,以能否經得起外部審計的檢驗為評判標準進行逐項對照,分別梳理出已經整改的問題和正在整改的問題、并對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項詳細說明原因等,將自查整改情況按要求填列《審計問題及整改情況自查表》(見附件),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對自查結果負責,于5月6日前報廠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報送電子材料)。
3、報公司審核確認。由廠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自查整改情況,形成廠部自查整改總報告,經廠領導簽字確認后,于20xx年5月10日前上報公司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
(二)整改落實階段(6月11日—7月31日)
廠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司審核、確認結果及整改要求,對未整改到位問題進行再分解,限期整改。各責任部門對能夠及時整改的,要立即加以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并抓緊落實。對無法整改的問題點,及時報廠部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后,上報公司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協調處理。廠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將以不同形式開展審計整改工作督促指導,隨時跟蹤整改進展情況,確保審計整改落實到位。
各部門將整改情況形成整改報告,于7月25日前報廠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其匯總整改情況并將整改總報告于20xx年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報公司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重點抽查階段(8月1日—9月10日)
廠部將組織人員對各部門審計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對抽查發現不按要求整改或未及時整改到位的,提交廠部進行嚴肅處理。整改情況要經得起公司、國家局等各級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部門要深刻認識行業的特殊性和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規范意識,站在維護行業體制和發展大局的高度,認真對待此次審計整改工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次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審計整改工作,切實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視,行動上更加自覺,措施上更加有效。對整改難度較大的問題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參與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定期聽取整改情況,集中力量抓好落實。
(二)健全組織,落實責任。各部門要指定專門聯絡人員,抓好具體問題的整改落實。本次審計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為各業務、財務部門,各部門要針對存在問題,進一步制訂完善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確定整改責任人,限定整改時限,并將整改情況納入考核,確保審計問題整改落到實處。
(三)認真落實,積極整改。各部門要按照整改要求,積極行動,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拖延,對存在的問題要本著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的原則逐項整改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與業務、財務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掌握整改工作情況,督促整改工作進度,
指導和會同整改部門研究解決整改過程總遇到的難題,重大問題及時提交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共同推動審計整改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加強督查,嚴格考核。為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廠部將從7月份起對整改情況按月進行跟蹤督查,并將督查結果納入月度工作目標考核,對不能按時保質完成整改且無充分理由的,除扣減月度考核得分外,由部門一把手向廠辦公會進行專題報告,以強化整改的執行力度,提高整改率。各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及公司的相關要求,對照檢查產生問題的根源,舉一反三,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體系,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問題再度發生;對屢查屢犯、屢禁不止的問題部門,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未解決的重大問題,要深刻剖析原因,實施重點督辦。同時,要注意實事求是的解決制度不適應和失效的問題,加強制度執行監督考核,完善各項監督考核機制,促使制度執行更加科學、規范、有效,不斷提升企業科學管理水平和嚴格規范水平。
企業審計實施方案5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重慶市巴南區審計局年度審計計劃安排以及區政府交辦審計事項的要求,結合審前調查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
按審前調查情況填列。此部分應包括工程項目立項審批及投資計劃、招投標情況、合同約定情況、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情況、工程開竣工時間及實際建設規模、送審結算(決算)情況及建設單位初審情況等,決算審計項目需調查項目總投資情況、建設資金的籌集、管理及使用情況等。
三、審計目標
通過審計,揭示建設項目存在的違反招投標規定、高估冒算、挪用建設資金等等違法、違紀、違規問題,促進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加強對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管理,規范投資建設行為,提高投資效益。
四、重要性的確定和審計風險的評估
(一)確定重要性水平
本次審計采用固定比率法確定重要性水平。被審計單位此次投資項目應是非盈利性質的,根據資料調查情況,選用工程承包合同總價元作為判斷基礎,選用敏感比率1.5%,根據固定比率法的計算公式:重要性水平=判斷基礎×比率,確定重要性水平為元。
(二)審計風險的評估
本次審計將可以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確定為5%。
根據對被審計單位的初步調查了解和查閱有關資料,對該單位的固有風險評估為中度風險,固有風險水平取值為75%。
通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初步測評,該單位的控制風險評估為中度風險,控制風險水平取值為50%。
根據計算公式:可接受檢查風險=可以接受的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計算出可接受檢查風險為13.33%[5%/(75%×50%)]的低度風險,保證程序為86%,則實質測試的性質為余額測試為主,測試范圍為較大樣本和較多證據。
對審計風險有較大影響的主要是以下兩個方面:
1.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對工程造價及投資額準確性的影響;
2.審計人員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對工程造價及投資額的影響。
五、審計范圍
對XX工程項目預算執行(竣工決算)情況進行審計,并可延伸審計與建設項目直接相關的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
六、審計內容和重點
(一)審計內容
1.審查建設單位是否履行國家規定的立項審批、規劃許
可、施工許可等等基本建設程序。審查建設項目是否實行法人制、招標制、合同制、監理制,現場簽證的程序和權限設置是否合理、合規。重點審查工程招投標情況,審查工程是否執行了招投法,招投標工作是否公正、公平、公開、其過程是否合規、合法。
2.審查建設項目工程直接費用(造價)的構成是否真實、合規。重點審查項目工程結算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審查構成工程結算的依據是否充分,工程量的計算是否正確;工程的計價是否遵循了建設和施工方約定的原則和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有無多算重復計算工程量、高套定額、提高取費標準和材料價格、重復計算費用等問題。
3.審查項目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審查項目資金來源是否合規、合法,有無挪用與項目無關的救災、救濟、移民等其它專項資金;是否存在利用“小金庫”非法帳外資金修建項目的情況;審查項目工程支出是否真實、合規、合法,是否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進度款;竣工決算審計應重點審查工程待攤投資支出(工程前期、間接費用)歸集是否合理、正確,內容是否真實,有無將不應納入的費用納入了待攤投資。
(二)重要審計事項的審計步驟和方法
1.招投標程序審計
收集立項資料及投資計劃、招標文書等相關文件資料,審查該項目的投資規模是否達到招投標的規定標準,招標過程是否對投標對象的資格進行了審查,參加投標的單位是否
符合有關規定,招標標底是否進行過審查,有無招標前泄露標底的情況,招標過程的依據是否充分、合法。
2.工程結算審計
首先收集工程的招標、施工合同、竣工圖等等工程相關資料,并踏勘現場。然后根據收集的招標文件、施工合同等資料確定審計的核心原則和方向;之后計算工程量并與施工單位進行核對,對有疑問的工程量,采取現場測量進行核實、確定。工程量應邊核對確定邊簽字認可。待工程量最終確定后,再根據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明確的計價原則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套價、取費,確定工程的結算造價。最后,將審定工程結算造價結果和有關問題形成審計取證記錄和審計工作底稿,并附上涉及問題的主要證據。
3.待攤投資費用審計(竣工決算審計)
收集勘察、設計、監理等需要以協議或合同形式確認的費用的相關資料,通過審查這部分合同或協議,確定其費用額,審查項目相關會計帳簿中各種待攤費用的實際支付依據是否合規、合法,是否有尚未支付的費用。最后,確定待攤投資的費用總額。
七、審計工作時間
(一)審計準備階段
包括進行審前調查、編寫審計實施方案和送達審計通知書三個階段的時間。
(二)審計實施階段
包括審計實施、編寫審計工作底稿、編寫審計報告征求
企業審計實施方案6
為規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提高投資審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等規定以及《市審計局20xx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結合我市投資審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審計目標
以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及資金規范管理、提高投資效益、防止損失浪費為目標,重點對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工程實施管理、征地拆遷、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等方面進行審計,其中對關系民生項目還應對資源環境方面開展審計(調查)。通過審計,揭示和反映投資項目建設各環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對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督促建設單位和參建單位規范建設行為、加強項目管理,促進工程規范、有序開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審計對象和范圍
20xx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將對海濱大道新城段等9個項目開展審計。具體如下:
(一)竣工決算審計
20xx年對海濱大道新城段、海州高級中學2個建設項目開展竣工決算審計。審計范圍為自項目立項時起至項目竣工決算止的所有事項,包括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工程實施管理、征地拆遷、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等6個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其他方面開展審計或審計調查。
(二)預算執行審計
對薔薇湖輸水泵站工程、市檔案館、城建檔案館遷建工程、環云臺山大道建設局承建段、徐圩新區實驗學校4個建設項目開展預算執行審計。審計范圍為自項目立項時起至20xx年3月止的所有事項,包括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工程實施管理、征地拆遷、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等6個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其他方面開展審計或審計調查。
(三)跟蹤審計
對市應急水源地工程(薔薇湖水庫)、對口支援新疆發展資金及建設工程、云宿路征地拆遷工程3個項目開展跟蹤審計。其中前兩個項目審計范圍為自上一年度跟蹤審計截止時起至20xx年9月止,具體審計事項根據項目建設情況及省審計廳部署要求進行確定。其中應急水源地工程(薔薇湖水庫)作為關系民生的重點項目,應對資源環境情況開展審計(調查)。云宿路征地拆遷工程審計范圍為征地拆遷工程建設全過程。
各項目的具體審計內容、審計重點及審計事項,應根據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方式、審前調查了解情況,結合本方案予以確定。
審計對象為上述9個工程項目所對應的建設主體,包括市建設局、交通局、區政府、金海集團、城建控股集團、交通控股集團、方洋集團、薔薇湖建設處、援疆指揮部等單位。同時,對與項目直接相關的施工、設計、材料供應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如有必要,將對建設資金流向的相關單位進行延伸審計。
三、審計內容和重點
圍繞“審計質量鞏固年”年度工作主題,將規范審計程序、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遵守審計紀律貫穿于審計全過程。具體內容如下:
(一)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方面。重點對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及概算執行情況進行審查。
1.基本程序履行情況。審查是否按國家規定建設程序執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是否按規定程序履行,內容是否規范,手續是否完善;項目施工許可(開工許可)、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等前期手續是否按規定報批;有無未經驗收投入使用情況。
2.概算執行情況。審查是否按批準的初步設計建設,有無概算外項目;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建設內容等情況;重大設計變更是否按規定程序報批,有無超概算未按規定申請調整等。
(二)招標投標方面。重點關注招標、評標、定標程序及合同簽訂方面存在的問題。
1.招標投標情況。審查應當招標的工程是否按規定進行招標,有無存在規避招標、虛假招標的情況;招標投標程序是否規范;設備、材料等物資是否按規定進行采購;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代理是否符合規定。
2.合同簽訂情況。審查合同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相符,有無違規簽訂合同;中標人中標后有無轉包或違法分包。
(三)工程實施管理方面。重點對相關單位履職情況、工程建設管理情況、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執行情況、工程結算情況進行審計。
1.相關單位履職情況。審查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是否肢解發包;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資質是否與項目相符,有無轉包或違法分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合同內容嚴格執行;其他相關咨詢單位是否按規定履行。
2.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執行情況。審查是否在工程質量、安全、造價等方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管理程序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招標時作為暫定價的材料、設備價格申報確認是否符合規定。
3.工程結算情況。審查工程價款結算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無高估冒算多計工程款、虛報冒領工程款等問題;工程價款結算手續是否完善,有無超付工程款等問題。
(四)征地拆遷方面。重點對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標準、補償資金到位及發放情況進行審計。審查土地征用手續是否完備,有無違規批準土地,有無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的標準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無截留、侵占、挪用補償資金和侵害群眾利益以及虛報冒領補償資金等問題。
(五)建設資金來源及使用方面。重點對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合規性、管理規范性進行審計。
1.建設資金來源情況。審查項目建設資金是否落實,來源是否合規,是否按投資計劃及時到位,能否滿足項目建設進度需要。
2.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審查建設資金使用是否合規,有無滯留、轉移、侵占、挪用建設資金等問題;是否按規定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尾工工程預留是否符合規定。
(六)基本建設財務核算管理方面。重點對建設資金核算的準確性、工程竣工決算情況進行審計。
1.建設資金核算情況。審查建設資金是否按規定專戶儲存、單獨建賬核算;是否按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進行財務核算;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完整;工程價款結算和往來款項是否真實合法。
2.工程竣工決算情況。審查是否按規定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內容是否真實完整;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完整,移交手續是否齊全、合規;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是否真實,核算是否準確;結余資金是否按規定進行處理。
(七)項目建設績效情況。重點對項目建成后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審查項目投入使用后是否充分發揮使用功能,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目標是否實現等。
(八)資源環境審計。對關系民生的應急水源地工程(薔薇湖水庫)除完成正常的跟蹤審計外,增加資源環境審計內容。重點對項目相關實施單位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計。審查內容包括:
1.土地征用情況。審查土地資源征用手續是否完善,有無非法占用農耕地。
2.可行性研究情況。審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是否包含了節能、環保方案,是否通過專家審查。
3.環評情況。審查是否按規定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或報表,報告(表)內容是否完整,是否報環保部門批準。
4.設計情況。審查初步設計是否包含節能篇、環保篇,其中環保內容是否與環評報告(表)一致,概算費用是否包含建設用地、節能、環保的費用,是否通過批準;施工圖設計是否包含環境保護措施相關內容,與環評報告是否一致。
5.施工情況。審查相關單位是否按批準的節能措施執行、是否按批準的環評報告(表)組織建設,有無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項目建成后有無經批準部門對節能、環保進行專項驗收,驗收是否合格;項目建成后臨時用地是否恢復原狀。
6.建成后效益情況。審查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薔薇湖水庫水質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是否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確定的目標,建成后的社會效益是否有效發揮。
其他項目根據項目建設特點,對節能、環保內容的編制、審批程序進行審計,在履行基本建設程序中予以反映,不單獨作為審計內容。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監督的其他事項。
四、審計工作組織安排
20xx年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由固投處、投審中心組織實施。為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避免多次進點,組織召開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統一進點會,向列入項目計劃的各被審計單位告知審計計劃、審計時間進度安排、審計重點內容、需要配合的事項等,并宣讀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具體時間另行安排。
固投處、投審中心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組成相應審計組,各審計組根據本方案及相關要求,研究制定各自項目的審計實施方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各審計組應于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現場審計工作,于12月31日前出具審計報告。對于市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及關系民生的項目,根據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審計專報。
五、審計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敢于爭先。各審計組應根據項目特點及調查了解情況,按照審計工作方案的要求編制項目審計實施方案,按時保質完成審計任務,確保審計項目重點突出、意見建議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20xx年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要努力打造“精品”項目,爭創優秀審計項目。
(二)提升質量,規范程序。各審計組應以“審計質量鞏固年”年度工作主題要求,嚴格遵照《國家審計準則》、《省審計廳審計現場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組織現場審計。審計中做到審前調查充分,實施方案有針對性可行性,審計證據準確完整,審計事項與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內容一致,審計程序規范有序,審計評價客觀準確,審計問題嚴格以省廳《違反財經法規行為審計定性和處理處罰向導》為指引,規范問題定性和處理處罰。確保審計報告和審計信息反映的問題事實清楚、定性準確、數據可靠。
(三)精心組織,確保實效。各審計組組長要對本組所承擔的項目負總責,強化落實,確保審計項目按時保質完成;項目主審應切實加強對項目進度、質量的控制,組織好審計工作的開展。各審計組之間、審計組成員之間在實施審計過程中要加強聯系溝通,搞好協調配合,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匯報,確保按時完成審計任務。
(四)嚴格紀律,防范風險。各審計組要嚴格執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和廉政紀律規定,自覺維護審計機關清正廉潔形象。審計組向有關單位了解情況、核對數據、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和洽談溝通,必須有2名及以上審計人員參加。聘用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組應加強對中介機構參審工作的指導與監督,中介機構實施審計前應對審計質量和審計紀律作出承諾;審計過程中嚴禁單獨與相關單位溝通、核對,審計后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審計組應對中介機構的審計結果嚴格復核,確保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
企業審計實施方案7
按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治縣戰略任務的總體要求,全面深入實施《中共縣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市委全會精神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縣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印發<縣依法治縣20xx年工作要點>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推進依法執政、依法審計,現結合我局實際,制定20xx年法律進機關活動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法律進機關工作要求,以厲行法治為重點,以解決問題為導向,大力開展憲法、黨內規章、行政法以及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推進依法審計,努力建設法治,為推進二次創業,再造一個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總審計師任副組長,各股室、中心負責人為成員的法律進機關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局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開展督查等,確保各項工作得到落實。
三、主要內容
(一)切實強化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的學習宣傳力度。努力提高全體審計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憲法意識,進一步形成學習貫徹憲法的熱潮;進一步學習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民主法制建設的理論、方針和政策,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統一意識。
(二)深入學習宣傳審計法和與審計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和國家審計準則、省內部審計條例等審計法律法規;認真學習宣傳會計法、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與審計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等。將審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推向深入,結合今年開展的各項審計項目,將法律進機關的工作落實到審計實施過程中,組織開展好日常審計工作中的法律宣傳,有聲勢、有影響、效果好的組織開展審計進點會、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會等,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宣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宣傳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相關法律法規,維護社會政治大局穩定;學習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學習宣傳信訪、調解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加強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法律宣傳,引導公民依法按程序表達利益訴求。加強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教育,促進黨員干部依法辦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四)圍繞實現改革創新,大力學習宣傳促進創新發展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環境和生態保護、防災減災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學習宣傳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農村土地管理制度、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和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落實各項制度。一是落實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黨組會前學法制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職工會會前學法制度等,制定黨組會、職工會會前學法計劃,黨組中心組至少進行1次法治專題集中學習,職工會全年會前學法不少于4次。二是落實黨組織生活會學法制度,定期組織學習與機關黨員干部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黨內條規和法律知識,每年安排學法次數不少于4次,讓法律學習常態化。
(二)開展法律進機關普法活動。一是舉辦專題法制講座,組織干部職工一起學法。二是開展法律進機關知識競賽,以考促學,提高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力和依法服務群眾的水平。三是開展學法用法討論會,組織干部職工一起討論在工作中遇到的學法用法問題,互學互鑒。四是利用審計進點見面會、審計情況通報會、政府信息公開等平臺,向被審計單位講解宣傳財經管理法規和審計法律法規,促進被審計對象不斷規范管理,增強被審計對象自覺接受審計的意識,營造支持、配合、理解審計工作良好的外部環境。五是開展送法律知識進村(社區)入戶活動,走村串戶宣傳法律法規知識,提高村(居)民的法治觀念,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
(三)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建設文化陣地,在門戶網站上設置普法欄目,設置法治宣傳櫥窗,同時,利用微博、微信、QQ群、手機短信,不斷擴大法律宣傳的覆蓋面。按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實施綱要》精神,緊緊圍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干部職工文明素質和機關文明形象。深化廉政文化進機關活動,加強機關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企業審計實施方案8
為了認真落實《邵陽學院20xx年審計工作要點》,按時完成內部審計工作計劃任務,院審計處定于20xx年4月至10月開展校后勤服務中心20xx至20xx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為了保證審計工作有序推進,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審計目的和依據
為了促進加強后勤服務中心內部管理,進一步規范后勤服務中心的經濟行為,摸清后勤服務中心財務收支情況,為第三輪后勤服務改革提供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邵陽學院內部審計工作實施辦法》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工作。
二、審計對象和范圍
審計對象:邵陽學院后勤服務中心
審計范圍:20xx—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
三、審計內容和重點
本次審計的主要內容后勤服務中心是20xx—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審計重點如下:
1、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執行。
2、收入是否合法、真實,是否及時、足額上繳和入賬,有無坐收坐支情況,有無截留情況。
3、支出是否合法、真實,是否符合國家財會制度和學校有關管理規定。
4、預算執行情況如何。
5、有無侵占、挪用、私分資金和套取現金等問題。
6、往來款項是否定期核對和催還,有無相關記錄。
四、審計方式
本次審計采取送達審計與就地審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審計工作程序和日程
本次審計工作從20xx年4月10日開始,至20xx年5月10日結束,具體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一)審計準備階段(20xx年4月10日前):
1、按照《邵陽學院2010年工作要點》和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的安排確立審計項目,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審計實施方案,選擇好會計事務所,確定審計小組及其成員分工,明確審計目標及重點,安排各階段審計任務和實施時間。
2、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采集審計資料。
(二)審查分析階段(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5月10日):
根據審計實施方案,針對審計內容和重點,采用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的方法,審查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設計的適當性及其運行的有效性;審查測試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的合規性,并在檢查測試的基礎上進行分析性復核。具體程序分兩步實施:
1、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有關內部控制制度,并進行相關測試和評價。
2、針對第一步審查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到被審計單位進行進一步詢證,取得相關審計證據。
(三)總結報告階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20日):
1、審計員對審查分析階段形成的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析、總結,形成審計報告初稿。
2、審計組長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初稿。
3、審計小組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
4、綜合以上情況,形成審計結論,作出審計決定,提出審計建議,最終完成審計報告。
5、將審計報告報送學校領導審批。
(四)督促落實階段
按照經領導批準的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督促被審計單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
(五)審計終結階段
工作完成后,將全部審計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
六、審計分工
為順利完成審計工作任務,按校行政批示成立審計組,審計組成員由受托會計事務所派員組成,成員不少于三人,審計處派卿務云做協調聯絡工作。審計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審計員根據組內分工履行工作職責,互相配合完成審計事項。具體分工如下:
審計組長:負責組織審計實施、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
審計員:負責審計實施的各項具體工作,主要包括:資料采集、審查資料、審計取證、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督促整改落實、審計材料歸檔等。
七、審計工作紀律和要求
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和邵陽學院審計工作八項紀律,在工作中做到獨立、客觀、正直、勤勉,保持廉潔,保守秘密,努力踐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的各項要求,按照本方案的日程安排如期完成審計工作任務。
企業審計實施方案9
一、審計范圍
1.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17家(詳見附件1);
2.專項審計1項(詳見附件2);
3重點實事工程建設項目抽樣審計3項(詳見附件3);
4.審計回訪31家(詳見附件4)。
二、審計分工
1.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各單位分別按照《暫行規定》確定的管轄范圍組織實施審計。
2.專項審計由監察審計室、財政分局組織人員進行審計。
3.審計回訪工作,按照“誰審計、誰回訪”原則,由原負責審計的單位實施回訪。
三、時間安排
2月將方案報工委、管委會研究確定;3月初組織有關單位制定具體方案、落實審計人員,做好審計前準備工作;3月中旬至10月按照計劃開展審計;11月、12月完成審計報告,向工委、管委會匯報結果。
四、工作要求
緊緊圍繞全市作風建設的總體部署和開發區中心工作,依靠工委、管委會領導和各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堅持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審計、突出重點”的指導思想開展工作,嚴格執行《審計法》和《暫行規定》的具體程序和步驟。通過審計,摸清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資金、財務收支、經濟合同執行等情況,明確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及任期內的工作業績,并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等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實事求是地進行審計評價;要歷史地、客觀地對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干部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及時督促整改。各個審計項目均要明確負責人,完成書面審計報告。
企業審計實施方案10
一、審計目的
(一)開展財務審計促進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會計信息質量不斷提高,會計基礎工作逐步夯實。
(二)開展專項審計強化對非本級財政補助收入,單位經營及租賃等其他收入的使用管理。
二、審計范圍及時限
(一)州局審計范圍:對州直10個縣、市局及州局機關辦公室、服務中心、稽查局、口岸地稅局、奎獨工業園地稅局預算執行及專項情況實施內部審計。
(二)審計時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要事項將追溯到以前年度,延伸至審計日。
三、審計內容及重點
(一)重大經濟決策的制定和實施情況審計。重點審計單位重大經濟活動(包括基本建設、大額資金運作、大額采購等)的效果情況;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程序的合規性,資金的效益情況,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
(二)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
1.審查銀行賬戶開設是否合理合法,有無私設賬戶,出借賬戶,設置賬外賬;審計是否嚴格執行已經批準的部門預算,有無未經批準,擅自中止、撤消、變更、追加和調整支出預算的問題;審計預算執行單位20xx年初和年底各項資金結余情況,了解結余資金是否編入部門預算,有無預算資金體外循環,造成部門預算編制不完整的問題。
2.審計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執行情況。審計單位非稅收入是否真實、合法、完整,有無未經批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變相擴大收費范圍和標準,以及對已清理撤消和變更的項目是否繼續收取的問題;非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匯繳專戶,有無隱瞞截留、坐支挪用,有無“賬外賬”和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3.審計政府采購制度執行情況。結合部門預算,審計預算執行單位是否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的有關法規,有無擅自自行采購的問題。
4.審計國有資產(包括基建完工資產、房產租賃)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單位取得和處置各項國有資產是否合法合規,有無購置、新建、改擴建項目凈增值部分、捐贈、調撥等固定資產未入賬,變賣、報廢、轉讓、毀損、調撥等固定資產未核銷,未經批準擅自處置固定資產(賬面已核銷)以及變價收入是否入賬上繳等問題;有無基建項目交付使用,長期未編制竣工決算、未進行竣工決算審計,資產未登記入賬等問題;審查房產租賃出租是否簽訂合同(協議),是否按合同協議執行,取得的收入是否依法納稅,是否入賬,是否執行收支兩條,有無取得的收入不入賬,私設“小金庫”、賬外賬,是否存在房產等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審查是否定期進行固定資產清理,固定資產賬、卡是否齊全,賬實是否相符;審查固定資產資料信息庫,是否按期及時進行登記等。
5.會計規范及支出審核審批制度的執行情況。審計單位是否嚴格執行“事前審批,事后三級審核”的制度;會計核算是否按照“自治區地稅系統會計核算工作操作規范”進行帳務處理。
(三)“三代”稅款手續費的管理情況。審計單位所支付的“三代”手續費是否有超預算的問題;是否按規定的范圍建立代征代扣關系;是否按規定程序支付手續費;對三年未領取的手續費是否進行了清理。
(四)對州局20xx年度審計意見執行情況審計。重點審計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是否到位。
(五)落實區局計財工作會議精神情況,重點是“一個體系、一個意見、兩個制度、九個辦法”的落實情況。各局是否結合實際制定相應制度辦法;崗位設置是否適應工作要求;分工是否明確合理,內部監督制度是否有效落實。
四、審計工作組織
由州局和部分縣(市)局財務人員組成審計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五、工作要求
1.審計面要求,州局對所屬核算單位,審計面達到100%。
2.審計時間要求,州局對所屬核算單位的審計,自20xx年2月10日—3月31日,在4月15日前按區局要求上報審計情況及相關報表。
3.審計程序要求
(1)下達審計通知書;
(2)進行實地審計;
(3)查證的事實辦理簽證單;
(4)實地工作結束時,整理審計資料,提出改進意見,擬定審計報告底稿;
(5)審計報告經審計組集體討論,定稿后呈局領導審閱。
六、審計結果的運用
1.運用審計,大力促進廉政建設。
2.運用審計,規范財務基礎管理。揭示內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糾正財務收支活動中存在的違規現象,強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行為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3.運用審計,落實審計結果通報制度。對在審計中發現的財務管理規范的單位和好的經驗,做好總結,使好的管理經驗得以推廣。
4.運用審計,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和人員制定、完善有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制度上防止違法違紀、盲目決策等現象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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