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考核方案三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核方案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核方案 篇1
一、宗旨
為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作為訓練發展的參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進其工作為宗旨,特制定本辦法。
二、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發考核表,至各部門。各部門主管須于春節前io日初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及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管理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管理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績區分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75分:丙等。
同時要注意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限制
1.員工及主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2日以上(不含)。
3.人數限制。
(1)特等。
各單位人數為5人以下,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各單位人數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單位主管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一書”予總經理。
(2)各單位考績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 x 80 = 640分)。但如果該單位主管認為該單位表現極佳,得簽呈總經理核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人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增減分數
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行加減分數,其按下列規定:
1.記大功1次者加5分,記大過1次者減5分。
2.記小功1次者加3分,記小過一次者減3分。
3.嘉獎1次者加1分,申誡1次者減1分。
4。曠工i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考績平均總分數(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獎懲
1,考績特等者,優先予以升遷職位及職務。
2.考績獎金、罰金連同年終獎金發出。
七、申訴
凡個人對單位主管所評定的考績分數不服者,可簽報呈遞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申訴日期限于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后2日內進行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詢私。凡經總經理室審查出有違反企業的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備。
九、附則
1。各員工的考績,經總經理復核后,若有批駁者,由總經理室人員返回該考核的主管,重新審慎評核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2,固定年終獎金額數,由總經理依年度經營狀況做裁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核實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考核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加強教學全程管理,分項考核,綜合評估改革完善評價體系,做到人人參與重過程,檢查評比促提高,以調動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大面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考核內容:
1、教科研2、教研3、電化教學4、區、市級及以上比賽5、班隊工作6、終端考核7、單項學科考核8、后進生轉化9、興趣小組10、進修學習11、突出貢獻獎及其它12、月考核
三、考核方法:
1、教科研:
校級論文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30元、20元、10元;
區級論文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50元、40元、30元;
市級論文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00元、80元、60元;
省級論文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00元、160元、120元;
課題組研究課題結題給予課題組成員相應獎勵。
撰寫論文在省、市刊物上公開發表,享受同級一等獎獎勵。
2、教研:
(1)承擔校、區、市研究課任務的分別獎勵20元、40元、80元;
(2)賽課:
a、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40元、30元、20元;
b、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80元、60元、40元;
c、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60元、120元、80元;
d、教師外出參加教研活動予以差旅費補貼5元/半天、10元/天。
3、電化教學:
(1)有關電化教學論文獲獎參照教科研評比方法;
(2)參加自制電教片、課件評比獲獎給予適當獎勵。
4、校、區、市及以上級比賽:
A、團體獎:
(1)校級比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40元、30元、20元;
(2)區級比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80元、60元、40元;
(3)市級比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60元、120元、80元;
B、學生個人競賽輔導獎:
(1)校級競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0元、15元、10元;
(2)區級競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40元、30元、20元;
(3)市級競賽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80元、60元、40元;
C、體育運動會按成績予以獎勵,以10元/分計算,若進入全區前六名,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另給予程度不同的獎勵。
D、區教研室組織的學科抽查,達區均分獎勵年級組600元,超區均分1分獎勵年級組150元,多超多獎,以此累計。若某一班級單項學科接受區級抽查,達區均分獎勵任課教師100元,超區均分1分獎勵30元,多超多獎,以此累計。
E、凡各類競賽獲獎的,學校將對大力支持競賽的班主任及有關教師酌情予以獎勵。
5、班隊工作:
(1)每年評選優秀班主任并給予100元獎勵;
(2)班隊工作各項競賽參照第四項給予獎勵;
(3)班主任月津貼為40元,如各項工作不到位,在津貼中相應扣除,具體考評標準另訂。
6、終端考核:
期中、期終考查成績的獎勵或懲處參照教導處考評細則執行,但具體執行金額標準在原有基礎上翻番。
7、單項考核:
學校每學期在各學科開展單項競賽,獲獎參照第四項給予獎勵。
8、后進生轉化:
(1)后進生學習成績轉化:由不及格到及格、由不及格到良好等將視情況給予相應獎勵;
(2)后進生行為習慣的轉化也將做為評選優秀班主任的重要標準。
9、興趣小組:
凡承擔興趣小組課務并完成相應任務的教師每學期給予40元的津貼,成績突出的再給予一定獎勵,如獲獎的參照第四項獎勵。
10、進修學習:
學校鼓勵教師加強學習,積極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以適應教育不斷發展的需要。凡教師拿到本科、大專文憑的,學校給予一次性獎勵100——60元。
11、突出貢獻獎:
為完成學校重大任務,做出突出貢獻的,學校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12、月考核獎:
(1)取消月滿勤獎,教師月考核基本獎為140元,任教語、數一門主要學科加10元;任教兩個班數學加20元;任教一、二年級語數包班或外語跨年級任教加40元;
(2)凡完成教學任務或學校布置的各項工作均可獲月考核全獎;
(3)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50元;
(4)若當月考核獎不夠扣除,繼續在當月30%津貼中予以扣除,直至扣除年終獎金。
一、幾點說明:
1、 違反工作紀律,無故遲到、早退,不履行請假手續;
2、 有違職業道德,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現象,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3、 不能履行教師職責,教學“五認真”不到位,校、區級教學視導嚴重出錯;
4、 學校布置的各項工作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生成績考核相同學科與同年級差距過大(以新學期期終成績為依據,再制定相應的細則);
5、 學校重大活動中出現嚴重失誤,教學崗、護導崗等崗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
6、 年終評優,區教委下達額數,學校根據工作實績及民主測評等依據確定評優人員,并獎勵人民幣100元;
7、 學校獲各級團體表彰,視具體情況給予教師一定的獎勵;
8、 年終獎金發放,依據學校財力而定。
以上或其它類似情況視情節輕重,由校長辦公會以教委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為準繩,將酌情予以獎勵或嚴肅處理。
二、備注:
1、 此方案與校原有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2、 此方案執行與否,若與上級文件相抵觸的,與上級文件為準;
3、 此方案在執行過程中,隨學校經濟發展情況做相應調整;
4、 此方案將提請教代會代表討論使其更趨完善,更符合當今教育飛速發展的需要,一經通過,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5、 此方案解釋權屬校長室。
考核方案 篇3
為加強機關管理,充分調動全局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形成個個爭上游,人人比貢獻的工作競爭局面;克服考核過程中的形式主義和人為因素,客觀公正評價每個干部職工的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局機關在職在崗干部職工(包括借用到局機關工作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干部職工)。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為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群眾測評、領導評價七個方面。
三、考核程序
1、動員準備:召開年度考核動員大會,上交個人考核資料,匯總平時檢查結果。
2、個人總結和述職:總結全年工作,填寫年度考核表,分組進行個人述職。
3、考核組考核:考核組根據干部職工提供的材料和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的記載進行考核,確定每個干部職工在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的得分。
4、量化測評:按照年度工作考核評價表,由領導和群眾進行測評。考核組按權重計算出每個干部職工的測評實得分。
5、綜合評價:在個人述職、考核組考核、量化測評的基礎上,由考核組按得分高低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6、確立等次: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出的等次意見進行研究,集體確定考核等次。
7、反饋。
8、上報(個人讓優、找優不予認可和上報)。
四、考核評分細則
1、政治業務學習(10分)
①有政治業務學習讀本、學習筆記、調研報告和合理化建議記4分,缺一項扣1分。
②政治、業務學習筆記(含心得體會)達10000字以上。達到記6分,每少100字扣0.5分。
2、出勤(10分)
①按時參加集體學習和有關會議(包括參加州、縣有關會議,4分)。無故缺會1次扣1分,遲到早退1次扣0.5分。
②堅持出滿勤,有事必先請假。曠工1天扣3分,事假1天扣0.5分,本人和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子女升學請假1天扣0.1分。出滿勤記6分。
3、現實表現(10分)
①團結同志,不扯皮吵架(5分)。吵架1次扣2分。
②廉潔自律,遵守黨紀國法(5分)。受黨紀、政紀處分的該項記0分。
4、工作業績(20分)
①工作服從安排(5分)。不服從工作安排的1次扣2分。
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5分)。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工作無重大失誤(5分)。出現1次工作重大失誤扣5分。
④做好便民服務工作(5分)。接到群眾不滿意意見1次扣1分。
5、股室工作(20分)
機關股室年度考核按股室實得分從高到低分為三類,一類股室干部記20分,二類股室干部記19分,三類股室干部記18分。
6、群眾測評(10分)
測評項目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置,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對象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7、領導測評(20分)
測評項目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置,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對象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五、考核辦法
考核實行平時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干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情況由考核組進行檢查考核;出勤和參加會議情況以辦公室平時記載為準;現實表現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和紀檢組長進行考核;工作業績由考核組征求主管領導和股室長意見后評定;股室工作以機關股室年度考評方案為依據進行考核。
六、獎勵與懲罰
1、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并作為干部選撥任用和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2、年度考核評優時,根據被考核者的得分情況,確定評優對象。年度考核獲優人員,除上報上級部門給予嘉獎外,并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
3、對綜合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且排名在末位的實行待崗學習,在年度考核中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
七、加強領導,成立工作班子
為了把局機關干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抓好、抓落實,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徐朝洪擔任組長,石海林、張紹平、向海燕、周隆發為成員,具體考核工作由石海林、李代文、楊明忠、吳務生、楊宏生、田儒賢、楊小紅同志負責。
瀘溪縣教育局
二OXX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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