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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清運處置方案

時間:2024-09-21 15:30:15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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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清運處置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垃圾分類清運處置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垃圾分類清運處置方案

  垃圾分類清運處置方案1

  為持續改善濟源農村人居環境,進一步夯實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切實把《濟源示范區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方案》(濟管建〔20XX〕2號)、《濟源示范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濟管辦〔20XX〕7號)等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全面提升濟源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嚴格考核、長效運行”的原則,夯實“戶分類、村收集、鎮運輸、市處理”的收運處置體系,全面推行“市場化服務+市處理”的處置模式,取締敞開式垃圾池、垃圾箱,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全面推開,持續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打造整潔、優美、文明、和諧的農村衛生環境。

  二、重點任務

  1.堅持“五有”標準

  一要有穩定的保潔隊伍或市場化保潔機制,各行政村保潔人員數量不低于總人口的2‰,并明確保潔員和設施設備管理人員工作職責、范圍、標準等。二要有長效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經費保障機制,示范區、鎮兩級要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建立整合涉農資金、引導社會資本、農戶適當繳費等多元投入機制。三要有完備、足夠、正常運轉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再生資源的收集、轉運、處理等設施,確保所有自然村組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轉運和處理。四要有成熟的治理技術,建立符合濟源農村實際的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理技術模式,處理工藝不應造成二次污染;不能露天焚燒或進行無防滲措施的填埋。五要有完善的監管制度,持續深化部門參與、目標明確、責任清晰的組織體系和考核機制,農民群眾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滿意率達90%以上。

  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嚴控“四個環節”

  一要掃干凈。保潔員或市場化保潔隊伍要履職盡責,提高群眾參與度,讓村民當“主角”,確保村莊內干凈整潔,無垃圾、無亂堆亂放,做到“三無一規范一眼凈”。二要轉運走。各鎮垃圾清運要及時,有詳細完整的轉運記錄,轉運至示范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示范區餐廚垃圾處置中心等集中處理,嚴禁隨意傾倒。三要處理好。要做好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對各鎮、街道運送的生活垃圾免費處理。四要保持住。按照“五有”標準,確保清掃、轉運、處理體系運行正常,農民群眾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的滿意度不低于90%。

  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優化設施配置

  各行政村所有農戶每戶配備垃圾分類收集桶,村主要街道每150米要配備一組垃圾分類箱。各鎮、村垃圾轉運站(中轉站)、大型垃圾分類桶及運輸車輛要密閉、衛生;有條件的鎮、村可配備小型灑水車和洗掃車。規劃建設山區鎮壓縮式垃圾轉運站,每個鎮至少配備兩臺設備。規劃建設市餐廚垃圾處置中心,規劃建設市垃圾靜脈產業園,加大對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處置力度。

  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推進垃圾分類

  大力推進“戶分類、村收集、鎮運輸、市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運輸處理體系,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利用,實現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所有行政村全覆蓋。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是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成立機構,明確責任,加大宣傳力度,以村為單位深入開展技術培訓,不斷提升群眾垃圾分類意識。要足額配備垃圾分類各種設施設備,保持正常運行,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承留、思禮兩鎮的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處置中心要保證正常運行。

  責任單位:農辦,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5.搭建活動載體

  引導廣大農民群眾積極參與,樹立“衛生環境大家創,美好生活共分享”的理念,充分發揮創建辦、愛衛辦、婦聯、團組織等作用,大力開展“清潔農村,愛我家園”、“垃圾清零”、“全域無垃圾”、“垃圾分類,舉手之勞”等活動,創造干凈整潔、優美有序的居住環境;持續開展“五美庭院”、“四美鄉村”、“美麗小鎮”創建活動,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利用國慶、春節、夏收、秋收等重要節點,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責任單位:創建辦、愛衛辦、農辦、婦聯、團工委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責任分工

  農辦要發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牽頭抓總作用,協調組織各相關部門推進工作開展,宣傳發動、指導督導各鎮村做好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保障體系健康運行。創建辦、督查局要加強督導檢查,在各個重要節點開展專項督查活動。創建辦、愛衛辦要組織開展文明創建、愛國衛生運動,利用各種載體,創建干凈整潔家園。發展改革和統計局要統籌推進靜脈產業園建設,解決各類垃圾的“出口”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加快餐廚垃圾處置中心的建設,盡快投入運營;生態環境局要加大有害垃圾的監管力度。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將轄區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項任務要求落到實處,確保治理收運處置體系“一環不落、一處不漏”,實現“環境干凈凈,群眾樂悠悠”。

  四、督導考核

  一是實施每月排名制,采取不定期暗訪+每月互查的形式,對問題突出、考核排名靠后的,“一提醒二批評三通報”。二是實施適度補貼制度,對山區鎮垃圾治理工作達標的,示范區財政按年生活垃圾從鎮區運送至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集中處理所需運輸費的30%予以補助,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垃圾處置量具體確定。三是實施問題重罰制,對督導中發現的成堆生活垃圾,通報后仍不整改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定專業公司進行清理,并按清理價格的3倍,經研究同意后由示范區財政扣減所在鎮、街道財力。全年考核成效納入單位年度目標績效考核。

  垃圾分類清運處置方案2

  為深入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高水平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根據“無廢城市”建設試點要求以及《紹興市城鎮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三年行動方案》、《紹興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三年行動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的重要指示精神,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按照省、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的總體部署,把全面提升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作為建設“創新之區,品質之城”的有力手段,以“一年補短板、兩年抓提升、三年見成效”為目標,以落實源頭減量和精準投放為基礎,以強化全程管控為核心,以增強處置能力為關鍵,加強科學管理,形成長效機制,推動習慣養成,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加快推進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不斷提升上虞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水平。

  二、主要目標

  20XX年補短板:進一步補齊源頭減量不夠、分類投放不準、處置能力不足、設施設備不符合要求的短板。推行源頭減量和資源回收利用工作,全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100%、資源化利用率達到100%、回收利用率達到50%、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城鎮分類準確率達到70%以上、農村分類準確村比例達到20%以上、全區生活垃圾實現零增長;規劃建設城鄉生活垃圾集置點(集中投放點),完成50%的集置點(居民小區、行政村、公共機構和企業)建設,規范分類定時定點收集;完成城鄉分類車輛規范化配置和現有生活垃圾分類中心(垃圾中轉站)提檔升級,規劃并啟動生活垃圾分類中心(垃圾中轉站)新建工作,滿足分類運輸要求;完成1個區級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綠色綜合體項目),基本做到垃圾處置設施全覆蓋;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智能化大數據監管平臺(一期);基本形成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和制度政策體系。

  20XX年抓提升:進一步推動源頭減量,提升分類質量和處置能力,完善收運體系。深化源頭減量和資源回收利用工作,全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率達到60%、城鎮分類準確率達到80%以上、農村分類準確村比例達到40%以上。全面完成集置點建設,城鎮完成60%的中轉站新建工作,基本建成運作順暢的分類收運體系。在農村完成規劃新建資源化處理終端項目建設,高標準建成一批具有引領作用的示范村、示范片區。構建完備的生活垃圾分類政策標準體系,健全自治與法治相結合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20XX年見成效:實現城鄉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科學化、分類投放精準化、分類收運規范化、分類處置多元化、分類覆蓋全域化,構建設施齊全、投入保障、機制完善、運行高效和城鄉協同的上虞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治理體系。推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全面建成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全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率達到60%、城鎮分類準確率達到85%以上、農村分類準確村比例達到60%以上。全面完成城鄉生活垃圾分類中心(垃圾中轉站)、垃圾末端處置設施新建提升工程,建成運轉高效的分類收運處置體系。我區生活垃圾實現應分盡分、應收盡收、應用盡用、日產日清,垃圾分類進一步深入人心,城鄉人居環境得到根本改善,文明衛生形象全面提升,三年行動取得全面勝利。

  三、工作任務

  (一)完善規劃布局體系建設

  1.制定落實發展規劃。制定落實上虞區城鄉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和資源回收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完善落實上虞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專項規劃,統籌規劃設計城鄉生活垃圾投運設施、生活垃圾分類中心(中轉站)、終端處置設施等配置,明確不同區域垃圾處置方式和垃圾去向,構建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全鏈條”處理系統。

  2.建立智能管理機制。運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方式推進垃圾分類數字化建設,構建源頭分類減量可評估、中端收集運輸可計量、末端處理在線可監測的數據系統,全程管理垃圾分類處理鏈條,進一步提高我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管理能力。

  3.明確垃圾分類標準。根據《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和《紹興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規定,明確城鄉生活垃圾分類類別、標志、品種、投放、收運和處置等要求,明確設施建設、回收利用、項目驗收等工作機制,推動實現城鄉生活垃圾就地轉運、減量處理。

  (二)提升源頭減量體系建設

  1.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在全區超市門店和農貿市場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等可循環使用的包裝工具,全面限制使用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銷售和經營性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厚度的塑料袋。

  2.開展“光盤行動”。在全區餐飲企業、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和農村宴席推行“光盤行動”,餐飲企業應提供打包服務,建立并落實相應的鼓勵打包措施。

  3.開展集貿市場凈菜進城。在全區集貿市場、果蔬批發市場推廣凈菜進城。

  4.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費用品。全區星級酒店、大型連鎖酒店、餐飲店、農家樂和民宿等不得主動提供、擺放一次性消費用品。

  5.開展過度包裝專項整治。嚴格執行國家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的規定。重點推進快遞行業廣泛使用循環中轉袋、包裝袋、包裝箱,每個快遞網點須設立綠色回收區,回收快遞循環中轉袋、包裝袋、包裝箱,提高循環中轉袋使用率。城鄉居民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應設置快遞包裝袋綠色回收點,回收循環包裝袋、包裝箱。推進快遞行業使用電子運單,減少紙質運單使用量。

  6.推進易腐垃圾就地處置設施建設。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及有條件的城鎮集貿市場、果蔬批發市場,推行易腐垃圾就地處置。

  (三)提升分類投放體系建設

  1.規范設置分類收集容器和投放點

  根據省市相關規定,城鄉生活垃圾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要求,科學規范設置分類收集容器和投放點,減少收集容器和投放點數量,提升設置標準,逐步將室外收集容器設置在密閉或半密閉的構筑物(箱體)內,做到標志標識清晰規范可區分,周邊環境協調整潔。

  (1)居民區分類收集容器和投放點的設置

  城鎮居民小區、開放式小區(歷史文化街區等)、集鎮建成區所在村按照服務半徑不超過70米設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點。住戶設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兩種分類收集容器,有序推進使用印有二維碼、可溯源的專用垃圾袋。

  城鎮居民小區須設置1處以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點。有條件的須設置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和裝修垃圾的集中投放點。難以設置的可實行電話預約上門收集,不得將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和裝修垃圾擅自堆放在公共區域。集中投放點須便于車輛通行,外觀干凈整潔,標志規范清晰,信息公布準確。

  農戶家庭按“兩分法”設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兩種分類收集容器,以自然村為單位設置1處以上“四分法”投放點。

  (2)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分類收集容器和投放點的設置

  辦公區域一般每個樓層設置1處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投放點。每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區(村)辦公區域設置1處有害垃圾投放點。多個單位集中辦公的,以樓宇為單位設置1處有害垃圾投放點。

  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的就餐區域、廚房洗配間等設置易腐垃圾(包括廢棄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油水分離器,根據垃圾產生情況可增設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單位生活區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點配置要求參照住宅小區。

  (3)公共場所分類收集容器和投放點的設置

  廣場、公園、客運站、軌道交通站點以及旅游、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場所的出入口附近設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點。

  農貿市場、果蔬批發市場和家宴中心等人流密集、產生易腐垃圾較多的場所除設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投放設施外,應根據實際需求增設單獨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

  水果、蔬菜等農產品集中收采、上市季節,動態增設單獨易腐垃圾投放點。臨時大型活動場所,主辦方應當根據活動安排及服務內容,在活動期間設置分類收集容器和投放點。

  (4)道路沿線分類收集容器和投放點的設置

  除旅游景點等人流高度集中區域外,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以及歷史文化街區等沿線不再設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點,保留原有果殼箱。沿街商家和單位在室內設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商家(單位)自行暫存。

  2.創新分類投放模式

  住宅小區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投放時間為早、中、晚三次,具體時間由所在鎮街確定。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投放模式,做到精準投放。

  (1)推行“易腐垃圾”精分模式。在住戶規模較大、物業管理規范的小區推行“易腐垃圾”精分模式,采取政府采購方式,引進專業公司,在小區單獨設置易腐垃圾投放點,由專業公司負責投放管理,重點管牢易腐垃圾投放質量。

  (2)推行“桶長制”投放模式。在高層住宅較集中的小區推行“桶長制”投放模式。每個分類桶確立一名“桶長”,由樓道長或居民志愿者擔任,實現“一人一桶”全程跟蹤。“桶長”除做好每日的投放檢查監督外,還要做好定期上門宣傳和居民分類質量考核工作。

  (3)推行“共管共治”投放模式。將“楓橋經驗”運用到垃圾分類工作中,發動群眾,依靠群眾,采用督導員與義工相結合的方式,由社區(村)、物業組織督導員和義工進行現場檢查督導和定期上門宣傳,并對分類質量進行排名。

  (4)推行“包干聯系”投放模式。每名黨員(村民代表)聯系10戶以上農戶,每只垃圾桶編號,編號對應一名黨員(村民代表)和農戶,黨員干部指導聯系農戶垃圾分類。

  3.提高分類投放質量

  通過示范引領、網格管理、正向激勵、倒逼促動等措施,多管齊下,綜合施策,全面提高分類質量。

  (1)開展示范引領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單位、示范小區(村)和示范片區等建設。以鎮街為單位,每年至少建設4個示范片區,實現“三個全覆蓋”,即管理主體責任全覆蓋、分類類別全覆蓋、分類系統全覆蓋。推進省級高標準分類示范創建,三年累計新增省級高標準示范小區不少于100個,每年新增省級示范村不少于10%,市級示范村不少于10%。按照“先公共機構,后相關企業”的要求,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率先全面實現生活垃圾強制分類,20XX年全區30%以上的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建設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示范單位。突出黨員干部示范引領,20XX年全區機關、企事業干部職工,社區(村)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家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準確戶比例達到100%。

  (2)強化網格管理

  在城鎮運用基層治理“四平臺”,實施網格化管理。建立雙向派單機制,按照垃圾分類督導員-網格員-網格長-指揮中心的程序,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派單解決。同時,指揮中心將垃圾分類指標任務派單給網格長、網格員,實行雙向聯動,全面推進基層垃圾分類工作。在農村創新和推廣“垃圾桶二維碼”、定時投放定時轉運、利用黨員(村民代表)聯系包干、網格管理等符合農村實際的有效做法,建立健全垃圾分類管理機制。

  (3)完善獎懲機制

  開展垃圾分類優秀小區、物業企業、社區(村)、單位及個人等一系列評優評先活動,進行表彰和獎勵。指導建立易腐垃圾有償回收、積分獎勵等激勵機制,在農村運用積分超市、紅黑榮譽榜等方式激發群眾分類投放積極性,營造愿意分、分得清、爭先進的良好氛圍。引導群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分類義務。建立垃圾分類誠信檔案,對未執行垃圾分類或分類不到位被行政處罰的情況,納入企業或個人誠信檔案。探索“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多收費”的倒逼機制,推動群眾開展垃圾分類。

  (4)加強隊伍建設

  加強對城鎮及農村垃圾分類“三支隊伍”的培訓考核,足額配備垃圾分類收運一線工作人員,在農村一般每500人(常住人口)至少配備一名上門收集保潔員,鼓勵設置分揀督導員、進倉管理員等不同崗位,提升分類質量。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對一線工作人員的技能培訓、績效評估、工作激勵,有效激發收運人員工作熱情,培養一支愛本職、善管理、懂技術、能操作的保潔隊伍。

  (四)提升分類收運體系建設

  1.規范集置點建設

  城鎮封閉式居民小區原則上超過 5000 人時應設置集置點,少于 5000 人可與相鄰區域聯合設置集置點(建議按照每個小區設置集置點),農村原則上每個自然村設置一個集置點,集置點建筑面積不宜小于80 平方米。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改造中配套建設的集置點,應與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應按垃圾產生規模單獨或聯合設置集置點,暫不具備設置條件的,要將垃圾歸集到小區或單位門口合適位置,實行定點定時收集。集置點應在明顯位置公示分類信息,公示信息內容應包括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分類投放點位分布、投放要求、分類收集流程和作業要求、監督舉報電話、上門收集預約電話等。集置點應滿足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點暫存、收運的周轉要求,設置相應的標識標線。

  2.定時定點集中收集

  全面推行定時定點集中收集,居民小區和單位由社區、物業企業和相關責任單位,按照職責要求合理安排作業,及時將分類垃圾運至指定集置點。公共場所、主次干道沿線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方式實施定時上門收集,定時上門收集時間和投放時間無縫對接。歷史文化街區和小街小巷納入小區分類收運體系,不能納入的由屬地鎮街負責實行上門收集。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由環境衛生部門委托的企業全面實行上門收集;可回收物由商務部門委托的企業實行預約上門或定點回收;有害垃圾由環境衛生部門委托的企業實行預約上門或定期收集(每月20日為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收集企業將在三天內到投放點進行收集。)

  3.明確分類收集要求

  規范收集作業,防止收集過程中垃圾散落,保持集置點和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點干凈整潔。實施上門收集的不得隨意更換收集點,收運車輛做到準點到達、準點離開。

  4.優化運輸方式

  城區生活垃圾全面實行分類運輸,總體上采用三種運輸方式:直運(從垃圾產生單位直接運輸至處置終端)、轉運(通過中轉站中轉的方式運輸)、駁運(通過以桶換桶、小車換大車的方式運輸)。餐廚(易腐)垃圾主要采用直運方式,廚余(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主要采用直運和轉運相結合的方式;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和裝修垃圾主要采用轉運方式;歷史文化街區和背街小巷等清運車輛不易抵達的主要采用駁運方式。

  鎮村生活垃圾按照“戶分類、村收集、鎮中轉、區處理”的運作模式,鄉鎮街道負責采用環衛專用收集車進行上門收集,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到指定生活垃圾分類中心,再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或商務部門)委托的企業采用密閉的專業清運車輛將生活垃圾轉運至垃圾終端處置場所。

  5.提檔分類車輛

  垃圾分類清運車輛應按標準設置標識,噴涂相應顏色,并安裝視頻監控、車載定位等信息化設備。禁止使用人力車、電動三輪車、農用車等非專業作業車輛,提倡使用新能源車輛。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應采用廂式車;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須采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污水滴漏功能;大件垃圾、園林垃圾、裝修垃圾宜采用密封或半密封車輛,其中大件垃圾運輸車輛應有防雨和防滲漏設施。

  6.升級分類中心

  統籌全區生活垃圾分類中心(中轉站),確保科學、合理、規范設置。新建的分類中心須具備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兩種以上分類垃圾中轉功能。逐步改造或拆除原有固定式混裝垃圾房,有條件的應改造成綜合性中轉站,并按照規范要求,具備臭氣、噪音控制和滲濾液處理等功能。可回收物中轉站須具備分揀打包功能,有害垃圾中轉站(貯存中心)須具備防泄漏和貯存功能。大件垃圾、園林垃圾、裝修垃圾中轉站應具備分區堆放功能,須設置圍擋,外觀干凈整潔,標志規范清晰。

  7.加強運輸管理

  依法實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許可證制度。建立以環境衛生部門為主和市場化運輸相結合的機制,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許可的決定,經營企業按照許可證內容開展經營活動。加強運行管理,建立健全定時、定點、定線的運輸體系,確定每輛作業車輛的運輸時間和線路,并向社會公布。通過合同約定、檢查考核、群眾監督、執法保障等措施,嚴格執行分類運輸,杜絕混裝混運現象發生,落實分類運輸責任。

  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運輸責任:主城區居民區和單位集置點至中轉站或至處置終端的運輸由環境衛生部門負責;城市道路沿線上門收集至中轉站或至處置終端的運輸由環境衛生部門負責;歷史文化街區和背街小巷等駁運由所在鎮街負責;中轉站至處置終端的由環境衛生部門負責。其他區域內生活垃圾收運至生活垃圾分類中心由屬地鎮街負責,生活垃圾分類中心轉運至終端處置場所由環境衛生部門負責。

  可回收物的運輸責任:主城區投放點(或上門收集)到區級可回收物分揀中心由商務部門負責。其他區域投放點(或上門收集)至生活垃圾分類中心由屬地鎮街負責,生活垃圾分類中心轉運至區級可回收物分揀中心由商務部門負責。

  有害垃圾的運輸責任:主城區投放點(或上門收集)至中轉貯存中心的運輸由環境衛生部門負責,中轉貯存中心管理和轉運至處置終端的運輸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其他區域投放點(或上門收集)至生活垃圾分類中心由屬地鎮街負責,生活垃圾分類中心轉運至區級中轉貯存中心由環境衛生部門負責,中轉貯存中心管理和轉運至處置終端的運輸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

  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建筑(裝修)垃圾的運輸責任:投放點(上門收集)到中轉站或到消納處置場所均由屬地鎮街負責。

  (五)提升分類處置體系建設

  1.提升垃圾處置能力

  加快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和提升改造,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末端處置體系。積極推進我區焚燒企業生產線提升改造工作,20XX年完成0號爐技改項目。按照“分散處理與集中處理”相結合的方式,逐步推進農村易腐垃圾資源化處置設施建設,20XX年新增豐惠、驛亭和永和等3個鎮級易腐垃圾資源化處置站,啟動上虞農村易腐垃圾資源化處置中心提升改造工程。20XX年全區資源化處理站點服務范圍基本覆蓋所有行政村。

  2.推進資源回收利用

  以產業化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實現資源回收利用全覆蓋。扶持回收廢塑料、廢玻璃等低價值的經營企業,對低價值可回收物實行兜底回收。全面培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3家,其中龍頭企業1家。提升可回收物分揀智能化水平,建成1個以上再生資源智能化分揀中心。推進城區可回收物工廠化分揀拆解項目建設。創新回收模式,深化市場化機制,推進回收企業“收、儲、揀、運、銷”一條龍作業。

  合理布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每個鄉鎮(街道)設立一個再生資源回收中心站(可設在生活垃圾分類中心),通過單村單建或多村聯建的方式,建成覆蓋全域的再生資源回收點。推廣垃圾資源化利用“兌換超市”、“互聯網+”回收模式,鼓勵農村便利店等經營者就地設立便民回收點,采用押金、以舊換新、設置自動回收機、網購送貨回收包裝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資源,實現回收方式多元化。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參與農村物資回收業務,優先扶持供銷社再生資源利用平臺對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農村垃圾處理靜脈園的建設和運行。對生活垃圾處理終端產生的有機肥、沼氣、沼液進行統一開發利用,拓展綠色循環利用渠道。

  3.滿足垃圾處置需求

  加快推進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處置設施規劃建設,補齊末端處置短板,滿足垃圾處置需求。20XX年完成上虞城市資源再生利用綠色綜合體項目和城區大件垃圾(園林垃圾)破碎處置項目建設;20XX年底前確保虞北、虞中和虞南區域各落地一個綜合體項目,實現全區城鄉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處置全覆蓋。

  (六)推進運行機制創新

  1.健全多元協同機制。瞄準當前垃圾分類社會參與程度不高的問題,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積極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社會化運行管理新模式,為社會組織、社區和村民共同參與垃圾分類提供支持和保障委托,開啟社會多元主體參與垃圾分類的新格局。推動專家、社會志愿者和相關團體深入基層,宣傳、指導垃圾分類。委托第三方社會機構對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開展定期測評,督促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鎮(街)和社區(村)扎實推進我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2.充分激活市場機制。不斷完善相關機制,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促進生活垃圾收運網和廢舊物資回收網深度融合的市場化運行體系。鼓勵經過資質認證的服務企業進入垃圾處理市場,參與各項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經營活動。逐步理順垃圾收運、處理中的“責、權、利”關系,優化市場競爭和激勵,完善垃圾減量化站點內部的運行管理機制,建立責任清晰、權責統一的良性運行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理順管理體制。按照“區級統籌、部門牽頭、鎮街落實”的思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體制。采用“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方式,在“條”上,需要發展改革、市場監管、商務、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等多部門協同推進;在“塊”上,需要鎮(街)、社區(村)抓好工作落實。

  (二)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垃圾分類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實擔負起垃圾分類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擔任雙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實行實體化辦公。各鄉鎮街道和區直部門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切實履職盡責,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區制度。

  (三)落實要素保障。一是落實政策保障,完善環衛有償服務政策,制定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探索實行差別化按量按效收費政策;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稅收優惠政策,建立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補貼制度;出臺大件垃圾、園林垃圾、建筑(裝修)垃圾分類處置扶持政策;制定有害垃圾收集處置扶持政策。二是落實資金保障,落實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資金和工作經費,重點保障基層一級運維經費和分類辦工作經費;各鄉鎮(街道)、部門(單位)將生活垃圾分類建設資金和運維經費等納入年度預算,所需資金保障按照《上虞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區委辦〔20XX〕33號)執行;各級財政要積極拓寬籌資渠道,整合相關資金,探索建立“區財政補助、鎮(街)村自籌、居民適當繳費、社會幫扶”等相結合的保障機制,有效減輕村級(社區)管理支出負擔;加大清運車輛、生活垃圾分類中心(中轉站)等各類運行設施設備的投入力度,盡快配置到位。三是落實技術保障,加強與科研院所、中介機構及相關企業合作,大力推進垃圾治理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開發應用,引進園林垃圾碳化、可回收物智能化分揀和工廠化拆解、易腐垃圾生物養殖等技術。四是強化運行保障,按照《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要求,合理設置環衛設施保障中心,用于環衛設施停放和維修,并對原有的環衛設施保障中心進行提升改造。

  (四)深化教育引導。制定我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宣傳教育計劃,編制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科普手冊,開展垃圾分類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建設一批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示范教育基地和農村垃圾靜脈園。積極開展以“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進窗口”為主要內容的“八進”活動,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普及教育。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幼兒園、中小學校、高等院校教育內容,定期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和實踐等活動,增強垃圾分類意識。以黨建為引領,將垃圾分類納入黨員干部和機關干部培訓體系,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利用城市管家、社區零距離等欄目,開辟垃圾分類教育平臺,宣傳垃圾分類的目的意義、方式方法和規范要求。充分發揮團委、婦聯等組織優勢,組建“督導員、培訓員、志愿者”隊伍。通過喜聞樂見的形式,增強廣大居民的垃圾分類意識,促進文明習慣養成,讓“垃圾分類就是新時尚”的理念家喻戶曉。

  (五)強化考核監管。加強考核力度,把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納入“五星達標,3A爭創”、“五星達標,和美家園”考核內容,加強對垃圾分類工作的督促檢查,完善相應的考核辦法及評分細則。強化督查通報,對工作成績突出、成效明顯的,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監管、第三方專業監管、媒體輿論監督、社會公眾監督的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綜合監管體系。

  垃圾分類清運處置方案3

  為扎實有效推進我市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XX〕26號)和市人大《關于加快全市垃圾分類處理利用的決議》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協調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類處理覆蓋范圍,將垃圾分類作為推進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1.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2.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綜合考慮各區域發展水平、生活習慣、垃圾成分等方面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路徑,有序推進垃圾分類處理工作。

  3.完善機制,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加強技術創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水平。

  4.協同推進,有效銜接。加強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全過程運行系統。

  (三)主要目標

  20XX—20XX年,中心市區(指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萬安街道、雙陽街道,泉州開發區,下同)實現垃圾分類“大分流”,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園林垃圾、大件垃圾、非工業源有害垃圾等分別處理。

  20XX年,中心市區實現生活垃圾“干濕分離”,建立易腐垃圾(餐廚垃圾)收運、處理體系,餐廚垃圾得到有效處理。

  20XX年,中心市區在“大分流”的基礎上,實現“小分類”,進一步完善分類收運體系,對生活垃圾中的廢舊織物、廢舊玻璃和廢舊木材等低值可回收物進行精細分類,實現資源循環利用。中心市區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中心市區外,其余縣(市、區)要積極創造條件,結合各地實際,逐步完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轉運、處理體系建設,城市建成區參照中心市區的主要目標任務同步推進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同時,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和有害垃圾回收試點工作。農村地區提倡生活垃圾“干濕”分離。20XX年,在石獅市、安溪縣、永春縣試點建設農村生活垃圾陽光堆肥房,其中:濕垃圾利用陽光房堆肥處理;干垃圾中“能賣”的進行物資回收利用,“不能賣”的按原模式進行填埋或焚燒處理。20XX年開始,總結陽光堆肥房建設運營經驗,并逐步推廣。

  二、部分范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一)實施區域

  20XX年,中心市區啟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重點推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強制分類,鯉城區、豐澤區各推出50個單位(包括公共機構、相關企業)、5個社區(居民小區)作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20XX年,鯉城區、豐澤區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洛江區萬安街道、雙陽街道,泉州開發區啟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20XX年,在各試點推行“四分類”,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餐廚垃圾)、非工業源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別處理。20XX年,中心市區范圍內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

  (二)主體范圍

  中心市區范圍內的以下主體,負責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鼓勵以片區為單位,連線連片整合公共機構、相關企業和居民小區整體推進。

  1.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

  2.相關企業。包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

  (三)強制分類要求

  實施區域內的主體,要按照《泉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操作指南》,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其中,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餐廚)垃圾、可回收物、園林綠化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裝修)垃圾等強制分類的類別。未納入分類的垃圾按現行辦法處理。要探索開展“垃圾不分類不收運”制度。

  三、加強垃圾分類5個支撐體系建設

  (一)硬件設施體系

  1.建設垃圾處理產業園。按照最新技術標準,高標準高起點規劃,采取PPP模式進行建設打造國家級固廢處理產業園區,實現各種固廢集中在一個園區內處理,提升終端垃圾協同處置能力,以更好支撐前端垃圾分類。近期建設內容:焚燒廠一期(1500噸/日)及配套飛灰填埋場、餐廚垃圾處理廠(200噸/日)、污泥處理廠(200噸/日)、應急生活垃圾填埋場。項目20XX年完成選址,20XX年開展征地等前期工作,20XX年動工建設。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城鄉規劃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局、發改委。

  2.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建筑垃圾產生、收集、運輸、消納到資源化利用所有環節皆納入智能管控平臺,實現建筑垃圾管理各部門聯審聯批,實時掌握建筑垃圾排放及需求信息,合理調劑建筑垃圾利用,實現建筑垃圾規范、有序、高效管理。20XX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南安市、泉州臺商投資區應各設立1個以上規模合適的消納與資源化利用場所。鼓勵國有企業參與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利用的各個環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政公用事業局、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國資委,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南安市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建設園林綠化廢棄物綜合處理場。完善市、區綠化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及時清運和處理草木修剪產生的綠化垃圾,力爭做到綠化垃圾源頭處理,回收利用。市本級選址在南安市豐州鎮苗圃基地建設1座園林綠化廢棄物綜合處理場,分兩期建設,一期于20XX年底建成投用,二期于20XX年建成投用。中心市區各區要設置足夠數量的園林垃圾臨時堆放點,定時清運到市園林綠化廢棄物綜合處理場處理,實施粉碎處置后的園林綠化垃圾,用于公園綠地裸露土地覆蓋和肥料等用途。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事業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

  4.建成危險廢物處理場。全力推進泉州市工業廢物綜合處置中心項目建設,年處置危險廢物5萬噸以上,確保項目于20XX年底建成,為有害垃圾強制分類處理提供必備的硬件支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則,設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和臨時儲存場所,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

  責任單位:惠安縣人民政府、泉惠石化工業園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政公用事業局。

  5.建成大件垃圾處理站。20XX年,完成北峰大件垃圾(家具類)處理站建設及在14座小型垃圾中轉站設置臨時存放點,過渡性收集處理廢舊家具等大件垃圾。20XX年底,中心市區各區各自至少建成1座大件垃圾處理站,并按照《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術要求》(國標GB/T25175-20XX)的`標準規劃設置配套垃圾收集場站,通過以上設施建設,中心市區建立大件垃圾處理設施收運體系,逐步實現沙發、櫥柜、床鋪等大件垃圾與其它生活垃圾分開儲存、分類收運和處理。同時,中心市區各區依托大件垃圾處理站逐步建立廢舊家具、家用電器、自行車等大件垃圾資源回收利用和管理機制,對不可再利用的材料、部件進行破碎,將可回收、利用價值高的材料、部件進行回收利用,并完善二手貨交易市場,提高大件垃圾資源再生利用水平。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城鄉規劃局、商務局,市供銷社,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

  6.配套分類收運體系。一是配備分類收集專用桶。按“四分類”分別對應不同顏色和標志,配套可回收、有害、易腐(餐廚)、其他垃圾專用桶。鯉城區、豐澤區各初步推行50個單位(包括公共機構、相關企業)、5個社區(居民小區),具體生活垃圾分類專用桶數量由各區根據人口密度和入住率情況進行摸底統一投放。二是配備生活垃圾分類智能箱(柜)。有條件的社區可以試點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智能箱(柜)和生活垃圾袋智能發放機,通過二維碼或智能IC卡,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可追溯系統,通過積分兌換生活用品等鼓勵居民參與生活垃圾分類。三是配備分類轉運車輛。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標志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鼓勵采用“車載桶裝”等收運方式,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運。建立符合環保要求,與分類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運系統。四是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推進生活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銜接,建設兼具生活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鼓勵在公共機構、社區、企業等場所設置專門的分類回收設施。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事業局、環保局、住建局、商務局,市供銷社,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

  (二)政策法規體系建立

  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以法治思維推動垃圾分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垃圾分類處理模式。制訂發布《泉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同時推動地方立法工作,將垃圾分類處理納入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的法治化管理軌道。配套出臺《泉州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規定》、《泉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泉州市有害垃圾處置管理規定》和《泉州市園林綠化垃圾管理規定》等一系列管理規定。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事業局、法制辦、住建局、環保局。

  (三)運營監管體系

  通過行政監管、委托第三方專業監管和行業協會、新聞媒體、公眾監管等多種形式,加大對垃圾分類的日常監管和處罰力度,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市實際的垃圾分類處理新途徑。開展“智慧環衛”系統研發和建設,建立垃圾產生、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的全過程管控體系,實行精準管理,提高垃圾分類的智能化、標準化、規范化水平。通過“互聯網+”等模式,建立網絡信息平臺,促進垃圾分類回收系統線上平臺和線下物流實體相結合。優化城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整合規范社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規范城市收舊行為,鼓勵實施企業化運作,促進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兩網融合”。逐步將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主體納入環境信用體系。鼓勵將城鄉環衛清掃保潔、垃圾分類收集轉運、終端處理等項目整合組成一個或若干個工程包項目,采用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合作,項目應包括日后監管及獎勵。國有資本可參與控股,加強對運營商的監督管理,實現企業高效運作。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事業局、行政執法局、住建局、環保局、經信委、商務局,市供銷社,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

  (四)社會動員體系

  1.注重輿論引導。市委宣傳部牽頭制定垃圾分類宣傳方案,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各類媒體,利用電子屏幕、微信微博平臺和街道辦事處、小區宣傳欄,采取知識競賽、“垃圾去哪了”現場體驗,“給居民一封信”、分發垃圾分類宣傳冊、發動志愿者參與等形式,廣泛參與垃圾分類的宣傳引導、保潔—10—監督等,發動社會參與共建共治共享。開展全方位宣傳教育,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多宣傳正面典型,營造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文明辦,市市政公用事業局、文廣新局,團市委,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

  2.推廣全民教育。市教育局牽頭制定垃圾分類推廣教育計劃,把垃圾分類處理知識納入全市大專院校、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和社會實踐內容,積極發揮“小手拉大手”“垃圾分類進校園”等活動載體的作用,發動學生帶動家庭積極開展垃圾分類。組織社會各界人士參觀垃圾填埋場、焚燒廠等垃圾處理設施,增進廣大市民群眾對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的認識,更好地達成共識、凝聚力量。把垃圾分類處理知識納入各類干部、職工崗位培訓內容,引導干部職工樹立垃圾分類“從我做起,人人有責”的觀念,進而提升全民文明素質和環境責任意識,倡導節約和低碳的生活消費模式,引導公眾自覺參與、支持、監督垃圾分類處理工作。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政公用事業局、人社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

  3.組織專項培訓。市市政公用事業局牽頭制定垃圾分類管理人員專項培訓方案,編寫培訓教材,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重點學習垃圾分類相關法規、標準,分類操作程序以及先進城市垃圾分類工作經驗等;各區負責組織轄區垃圾分類骨干操作培訓,傳達貫徹市級培訓精神,學習垃圾分類操作規范,具體分析研究解決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市場化運作等可能遇到的問題。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員及志愿者隊伍,從事分類宣傳以及二次分揀工作,引導公眾分類投放。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市委文明辦,團市委,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

  4.加強基地建設。加快垃圾分類示范教育基地建設,統籌社會資源,建設市、區垃圾分類教育基地,利用科技館、展覽館、圖書館等場所開展垃圾分類處理宣傳,舉辦專題講座,營造公眾理解、支持和參與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的氛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市政公用事業局、文廣新局,市科協,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

  (五)工作推進體系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泉州市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各級各部門務必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落實我市垃圾分類作為建設生態文明、服務經濟發展、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工作。各區人民政府作為我市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推進主體,要加強對本轄區各項工作的統一領導,細化分解管理、監督職責,確保責任到人;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性開展工作,形成具有區域特點的有效垃圾分類做法。市直部門應按照部門職責,與各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推進落實我市垃圾分類處理工作。

  責任單位:泉州市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完善支持政策。市、區兩級政府要加大對垃圾分類體系、處理設施和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公共財政投入,保障垃圾前端分類、中轉收運、終端處置等所需經費,為垃圾分類工作有效開展提供堅實可靠的資金保障。20XX年,市、區級要安排垃圾分類專項啟動資金,通過建立完善“以獎代補”機制,明確資金使用范圍、申報審批要求、獎勵標準和比例等經濟手段,充分調動各基層單位、居民群眾落實垃圾分類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探索開展垃圾“計量收費”。積極爭取中央基建投資引導政策,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相關城市建設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同時,實行市場化運作或政府購買服務,實施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的項目,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回收量進行補貼。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公用事業局,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

  3.公共機構示范引領。貫徹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5部門《關于推進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國管節能〔20XX〕180號),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帶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探索先行先試的適宜技術和方式。

  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市委宣傳部,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

  4.強化監督考評。制訂《泉州市垃圾分類管理考評規定》,加強對垃圾分類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通報全市垃圾分類工作存在問題。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內容,列入市對各區、市直各部門的績效考核范疇,且在市級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學校測評內容,占一定分值。實施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相結合。對工作力度大、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履職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績效考評扣分等。

  責任單位:泉州市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垃圾分類清運處置方案4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XX〕17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等9部門《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XX〕56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XX〕69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黨建引領,堅持以村(社區)為著力點,堅持以人民群眾為主體,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建立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快改善人居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全民參與。落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把生活垃圾分類納入社會治理工作,做好政策引導,統一頂層設計、統一規范標準、統一管理模式,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倡導消費模式轉變,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的生活垃圾處置收費制度,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二)屬地負責,條塊結合。屬地政府是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體,要制定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建立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工作責任體系和督導機制。黨政機關、駐眉部隊、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國有企業要制定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源頭減量,終端補缺。引導生產企業規范商品包裝設計,有效減少包裝材料的用量;鼓勵快遞行業研發和使用綠色包裝材料,大幅降低包裝耗材;倡導凈菜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倡導低碳生活、適度消費,加大“限塑令”執行力度,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逐步減少塑料袋的銷售、使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推進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因地制宜推行裝配式建筑,減少建筑垃圾產生。加快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重點補齊生活垃圾終端處置短板。

  三、工作目標

  在眉山市中心城區(主城區和彭山城區)實施生活垃圾分類,鼓勵眉山天府新區、各縣城區、鄉鎮和農村因地制宜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到20XX年底,眉山市中心城區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東坡區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XX年,眉山主城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彭山城區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眉山市中心城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各縣城區、鄉鎮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顯著提高。

  四、分類標準

  根據生活垃圾成分特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按照“大類粗分、實用易行、方便操作、循序漸進”的原則,將生活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含易腐垃圾和餐廚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類,由粗分逐步過渡至細分、精分。建筑垃圾、園林綠化垃圾、大件垃圾作為專項垃圾實行單獨分類。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分類工作責任體系。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等公共機構: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牽頭市本級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級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2.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區域:眉山主城區移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管護的公共區域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其他區域由東坡區人民政府負責。眉山天府新區、各縣及彭山城區公共區域分別由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屬地人民政府負責。

  3.居住區(含城中村)、車站、碼頭、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大型綜合體、旅游景點及其他區域: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分別負責;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主管行業、主管部門各單位的督促檢查,配合屬地政府開展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4.鄉鎮和農村區域:由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建立分類投放體系。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等公共機構:配備專(兼)職生活垃圾分類引導員,對分類不準確、不徹底的生活垃圾進行二次細分;加強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動員,制定督導評比制度,逐步達到人人精確分類投放。

  2.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區域: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配備一定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引導員,各級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組織要積極組織志愿者,引導市民按照要求分類投放。

  3.居住區(含城中村):由屬地政府負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引導監督制度,小區物業(無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由社區負責)應配備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引導員(可按每300戶配1名的標準配備),負責現場宣傳、引導和監督,規范分類和投放行為。

  4.車站、碼頭、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大型綜合體、旅游景點及其他區域:各經營和管理單位結合場地面積、垃圾產生量等實際情況配備專(兼)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引導員,引導、督促公共區域人員按照要求進行分類投放。

  5.鄉鎮和農村:鼓勵采取初次分類和保潔員二次分揀的“二次四分法”進行生活垃圾分類。

  (三)建立分類收集體系。

  1.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設置。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統一標準、樣式,確保收集容器的顏色和圖文標識統一規范、易于辨識。各責任單位自行采購收集容器,根據不同場所面積、人口和產生垃圾特性合理設置。在責任區域內要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布局圖,標明投放點的具體分布位置、投放種類;投放點必須有明顯的標識牌或告知欄,標明分類種類、收集方式、收集時間及作業單位、責任人和聯系人等信息;收集容器應當做到密閉、干凈、無殘缺破損。

  (1)城區:公共機構、公園廣場等公共區域及車站、碼頭、商場、超市、大型綜合體、旅游景點和其他區域,按照面積、人口和垃圾種類及產生量合理設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二類收集容器,有集中供餐場所的增設廚余垃圾收集容器;居住區(含城中村)、餐飲場所、農貿市場等合理設置廚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三類收集容器及分類收運設施;按照“方便投放、集中收運、利于管理”的原則,在街道兩側合理設置有害垃圾專用收集容器。

  鼓勵各地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礎上,可采取撤桶撤站,設置有人值守的生活垃圾分類驛站或生活垃圾分類智能投放箱等,方便群眾分類投放,實行定時定點收集。

  (2)鄉鎮和農村:按照“二次四分法”合理設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兩類收集容器,科學規劃鄉鎮和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點,因地制宜布局鄉鎮生活垃圾轉運站。

  2.規范生活垃圾集中儲存站(點)的設置。因地制宜設置生活垃圾集中儲存站(點),由保潔人員每天定時將收集容器內的廚余垃圾(含易腐垃圾和餐廚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按照分類要求歸集到儲存站(點)。《四川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出臺后,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設施要同步規劃設計和配套建設兼具生活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儲存站(點),并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3.規范專項垃圾分類收集場所的設置。根據相關規定及實際情況,采取區域集中堆放和小區臨時堆放相結合的方式,分別設置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園林綠化垃圾堆放點,不得混同生活垃圾及危險廢物收集堆放,堆放場所應當保持整潔,防止揚塵污染。

  (四)建立分類運輸體系。

  規范生活垃圾分類運輸,分類運輸車輛應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標識,明示所承運的生活垃圾種類,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要嚴格分類運輸執法檢查,嚴禁工農業固廢、園林綠化及建筑垃圾、污泥等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混入生活垃圾,堅決查處混裝混運等違法違規行為。

  1.有害垃圾:產生主體自行投放至有害垃圾專用收集容器,由設置單位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集中收運。

  2.廚余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各類蔬菜、菜葉、動物內臟等易腐垃圾由市場物業(社區)運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再由環衛部門或有資質的企業轉運至生活垃圾環保發電廠或衛生填埋場。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建成前,餐廚垃圾由產生主體進行固液分離后,廢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廢棄油脂交由有資質的企業處置,廢渣按“其他垃圾”進行轉運;廚余垃圾按“其他垃圾”進行收集運輸。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建成后,廚余垃圾統一由有資質的企業轉運到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廠進行無害化處置。

  3.可回收物:產生主體可自行運至再生資源回收點,也可聯系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或環衛收運企業直接上門收運。

  4.其他垃圾:責任主體統一運至垃圾收集站(點),轄區環衛部門或垃圾運輸企業再運至生活垃圾環保發電廠或衛生填埋場。

  5.專項垃圾按現行管理辦法收運。

  (五)建立末端處置體系。

  落實《四川省城鄉垃圾處置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適時啟動新一輪規劃建設,加快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相匹配的分類處置系統,加強生活垃圾處置設施的規劃建設,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處置需求。

  20XX年完成市生活垃圾環保發電廠二期工程建設,建成眉山市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加快園林綠化垃圾處置、大件垃圾處置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資源化利用。鼓勵以眉山天府新區、縣(區)為單位整體打包,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

  (六)建立信息管理體系。

  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基礎臺賬,完整記錄各類垃圾產生量、分類投放正確率、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各環節的作業信息。建立生活垃圾產生單位、個人信用檔案制度,可通過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袋上設置二維碼,在小區、單位設置智能回收設備,加強對單位、居民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相關信息的采集。加快推進智慧城市、智慧環衛信息系統建設進程,建立生活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的信息監控管理體系,采取安裝GPS、推廣車聯網等現代科技手段對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作業信息、運輸過程進行實時監控,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智能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綜合協調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部署相關工作,督促指導各地認真落實。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社會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明確相應機構和人員,形成工作合力,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順利推進;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結合各自職責,負責監督指導主管行業、主管部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

  (二)落實資金保障。按照費隨事轉原則,市、縣(區)兩級財政要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日常運行經費、設施購置和建設經費、宣傳教育經費等列入年度預算予以安排,保障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持續性。

  (三)強化宣傳教育。

  1.大力開展宣傳發動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宣傳行動計劃,利用電視、報紙、微信公眾號等,采取知識競賽、有獎競答多種方式進行宣傳,提高市民對生活垃圾分類的知曉率、支持率、參與率,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新風尚。

  2.積極開展校園教育活動。將生活垃圾分類教育貫穿到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等環節,深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形成“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的良性互動局面,逐步培養一代人良好的文明習慣、公共意識和公民意識。

  3.廣泛開展青少年志愿活動。鼓勵和引導青少年深入基層、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和服務等志愿活動,主動踐行低碳、環保、公益的綠色生活方式,充分發揮其在生活垃圾分類中的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4.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進社區講座。向居民免費發放環保酵素知識、廚余垃圾堆肥技術等資料,激勵社區居民將廚余垃圾進行分類利用,把發酵后的廚余垃圾“變身”成為養花、種菜的營養肥料。

  (四)嚴格督導。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的督導,建立月統計、季通報等制度;各市級相關部門負責對本行業、本系統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進行督導;眉山天府新區、各縣(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牽頭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相關工作進行督導。

  七、本方案自20XX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屆滿后自動失效,不再作為適用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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