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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服務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服務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服務方案1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物質消費水平大幅提高,我國生活垃圾產生量迅速增長,環境隱患日益突出,已經成為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制約因素。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可以有效改善城鄉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加快“兩型社會”建設,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為切實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推進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落實城市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綜合考慮各地氣候特征、發展水平、生活習慣、垃圾成分等方面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路徑,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完善機制,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加強技術創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類效率。
協同推進,有效銜接。加強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全過程運行系統。
(三)主要目標。
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一)實施區域。20XX年底前,在以下重點城市的城區范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1.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
2.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確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鄲市、江蘇省蘇州市、安徽省銅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東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廣元市、四川省德陽市、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陜西省咸陽市。
3.鼓勵各省(區)結合實際,選擇本地區具備條件的城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各地新城新區應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二)主體范圍。上述區域內的以下主體,負責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
1.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
2.相關企業。包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
(三)強制分類要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于20XX年底前制定出臺辦法,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未納入分類的垃圾按現行辦法處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投放暫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對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9號)的品種,應按要求設置臨時貯存場所。
(3)收運處置。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確定或約定收運頻率。危險廢物運輸、處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鼓勵骨干環保企業全過程統籌實施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尚無終端處置設施的城市,應盡快建設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種。包括: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2)投放暫存。設置專門容器單獨投放,除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可設置敞開式容器外,其他場所原則上應采用密閉容器存放。餐廚垃圾可由專人清理,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按規定建立臺賬制度(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記錄易腐垃圾的種類、數量、去向等。
(3)收運處置。易腐垃圾應采用密閉專用車輛運送至專業單位處理,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泄露、遺撒和臭氣的控制。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餐廚垃圾運輸、處理的監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2)投放暫存。根據可回收物的產生數量,設置容器或臨時存儲空間,實現單獨分類、定點投放,必要時可設專人分揀打包。
(3)收運處置。可回收物產生主體可自行運送,也可聯系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上門收集,進行資源化處理。
三、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城市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引導居民自覺、科學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前述對有關單位和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應選擇不同類型的社區開展居民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示范試點,并根據試點情況完善地方性法規,逐步擴大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實施范圍。本方案發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規、對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提出強制要求的,從其規定。
(一)單獨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區應通過設立宣傳欄、垃圾分類督導員等方式,引導居民單獨投放有害垃圾。針對家庭源有害垃圾數量少、投放頻次低等特點,可在社區設立固定回收點或設置專門容器分類收集、獨立儲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時投放,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等負責管理,并委托專業單位定時集中收運。
(二)分類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簡便易行的分類方法。引導居民將“濕垃圾”(濾出水分后的廚余垃圾)與“干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區設置專門設施對“濕垃圾”就地處理,或由環衛部門、專業企業采用專用車輛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場所,做到“日產日清”。鼓勵居民和社區對“干垃圾”深入分類,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采取定時定點分類收運方式,引導居民將分類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運車輛,逐步減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強生活垃圾分類配套體系建設
(一)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完善垃圾分類相關標志,配備標志清晰的分類收集容器。改造城區內的垃圾房、轉運站、壓縮站等,適應和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標志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鼓勵采用“車載桶裝”等收運方式,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運。建立符合環保要求、與分類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運系統。
(二)建立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合理布局布點,提高建設標準,清理取締違法占道、私搭亂建、不符合環境衛生要求的違規站點。推進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銜接,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鼓勵在公共機構、社區、企業等場所設置專門的分類回收設施。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臺,提供回收種類、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與垃圾分類相銜接的終端處理設施。加快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非工業源有害垃圾收運處理系統,確保分類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鼓勵利用易腐垃圾生產工業油脂、生物柴油、飼料添加劑、土壤調理劑、沼氣等,或與秸稈、糞便、污泥等聯合處置。已開展餐廚垃圾處理試點的城市,要在穩定運營的基礎上推動區域全覆蓋。尚未建成餐廚(廚余)垃圾處理設施的城市,可暫不要求居民對廚余“濕垃圾”單獨分類。嚴厲打擊和防范“地溝油”生產流通。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龍頭企業,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勵回收利用企業將再生資源送鋼鐵、有色、造紙、塑料加工等企業實現安全、環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統籌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利用設施,積極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燒、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處置于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潔化、集約化、高效化配置相關設施,促進基地內各類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實現垃圾分類處理、資源利用、廢物處置的無縫高效銜接,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緩解生態環境壓力,降低“鄰避”效應和社會穩定風險。
五、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在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衛生城市、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園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區等創建活動中,逐步將垃圾分類實施情況列為考核指標;因地制宜探索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協調機制,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分工負責推進相關工作;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對不按要求進行分類的依法予以處罰。
(二)健全法律法規。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動相關城市出臺地方性法規、規章,明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要求,依法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及站點建設相關標準。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發揮中央基建投資引導帶動作用,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相關城市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嚴格落實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地方財政應對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的建設運行予以支持。
(四)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環衛系統研發和建設,通過“互聯網+”等模式促進垃圾分類回收系統線上平臺與線下物流實體相結合。逐步將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主體納入環境信用體系。推動建設一批以企業為主導的生活垃圾資源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及技術研發基地,提升分類回收和處理水平。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動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垃圾分類服務。
(五)動員社會參與。樹立垃圾分類、人人有責的環保理念,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公眾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強化國民教育,著力提高全體學生的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意識。加快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教育基地建設,開展垃圾分類收集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員及志愿者隊伍,引導公眾分類投放。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報道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和典型經驗,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服務方案2
為加快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地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參照國家《生活垃圾分類標志》,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底前,實現市城區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北湖區人民路街道、蘇仙區蘇仙嶺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20XX年底前,北湖區燕泉街道、涌泉街道、北湖街道和蘇仙區南塔街道、觀山洞街道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市城區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并協同處理廚余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比例達到55%以上,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50%。
20XX年底前,北湖區下湄橋街道、駱仙街道、郴江街道、增湖街道和蘇仙區王仙嶺街道、卜里坪街道、白鹿洞街道、白露塘鎮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同時,蘇仙區(不含農村)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20XX年底前,北湖區安和街道、石蓋塘街道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同時,北湖區(不含農村)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從而實現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20XX年,鞏固和提升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20XX年底前,市城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全市各縣級城市(含縣城)應參照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進。
二、生活垃圾分類基本類型和要求
生活垃圾分類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包括餐廚垃圾、家庭廚余垃圾和其他廚余垃圾)、其他垃圾”為基本類型。除上述四大類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園林綠化垃圾等單獨分類、獨立處理,提高資源化利用效率,減輕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設施負擔。
(一)居住區域日常生活產生的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為基本類型,確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單獨投放,逐步做到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分開投放。
(二)黨政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賓館酒店、商場、商鋪等機構產生的垃圾,有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為基本類型;無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為基本類型,確保產生的餐廚垃圾、建筑垃圾、農貿市場垃圾、園林綠化垃圾、大件垃圾等獨立收運處置。
(三)車站、碼頭、廣場、公園、城市干道、體育場館、商業綜合體等公共區域,一般以“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為基本類型,也可根據垃圾產生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分類模式。
嚴禁將建筑垃圾、工業垃圾、醫療垃圾、園林綠化垃圾、大件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
三、加強生活垃圾分類配套體系建設
(一)促進源頭減量
1.加大使用環保包裝物。嚴格執行國家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標準,減少包裝廢棄物產生。促進郵件、快件包裝物減量化和循環使用。加強對果蔬生產基地、農貿市場、標準化菜場超市的管理,積極推行凈菜上市。加大“限塑令”執行力度,推廣和引導消費者使用菜籃子、布袋子等環保包裝。
2.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要提高再生紙的使用比例,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旅館經營單位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勵和支持鋁合金模板、裝配式建筑、精裝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應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裝修建筑垃圾產生。
(二)規范分類投放
1.注重培訓引導。加大對公共機構垃圾分類知識的培訓力度,引領公共機構帶頭參與垃圾分類工作。鼓勵居民在家中濾出廚余垃圾水分,采用專用容器盛放,減少塑料袋使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社區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依靠街道社區黨組織,統籌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力量,發動社區黨員骨干、熱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參與宣傳和現場引導,監督生活垃圾分類。啟動生活垃圾分類的社區,要安排現場引導員,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現場宣傳和引導,做好臺賬記錄,糾正不規范的投放行為。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臨時堆放場地單獨設置,并進行分類堆放。
2.明確分類投放要求。垃圾產生者按照分類規定將產生的垃圾投入對應的垃圾桶內,責任人負責將責任片區內需要轉運的垃圾以桶為單位,按本區域收運路線和時間規定轉移至收集點,無縫對接進入環衛系統收運網絡。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按下列規定確定:
(1)業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區,業主委員會為責任人;委托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
(2)黨政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管理區域和生產場所,本單位為責任人。
(3)公共建筑,所有權人為責任人;所有權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為責任人。
(5)酒店、賓館、飯店、購物中心、商場、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展覽展銷、商鋪、商用寫字樓等經營場所,舉辦單位和店主為責任人。
(6)道路、廣場、景區、公園、公共綠地、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長途客運站、公交場站、體育場(館)、宗教場所以及旅游、文化、體育、娛樂、商業、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按照上述規定不能確定責任人的,對管理責任范圍有爭議的,由所在區城管部門組織相鄰責任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所在區城管部門確定。市城區涉及跨區爭議的,由市城管部門或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
(三)加強分類收集
1.合理設置分類收集站點。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單位、社區要優化布局,合理設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類站點,并提供分類投放所需器具、設備及條件。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箱房、桶站應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和標識,做到功能完善、干凈無味。全市分類垃圾桶實行統一的外型、型號、顏色等,其中,可回收物用藍色收集桶,有害垃圾用紅色收集桶,廚余垃圾用綠色收集桶,其他垃圾用灰色收集桶,顏色色標以省相關部門規定為準。收集桶標志統一字體為黑體,英文為Arial粗體,生活垃圾分類標志執行國家《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有關單位和社區應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點的分布、開放時間,以及各類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責任單位、收運頻率、收運時間和處置去向等信息。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則,設置專門貯存場所(容器)。
2.建設完善收運設施設備。結合市城區老舊小區改造計劃項目,小區擺放生活垃圾分類桶(容器),新建或改造一批垃圾房、轉運站、壓縮站等,適應和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要求。采購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標志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
(四)配套分類運輸
1.分類垃圾全程閉環運輸。加強生活垃圾分類運輸準入管理,按照區域內各類生活垃圾產生量,合理確定收運頻次、收運時間和運輸線路,按需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分類運輸車輛。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應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和標識,明示所承運的生活垃圾種類。有中轉需要的,中轉站點應滿足分類運輸、暫存條件,符合密閉、環保、高效的要求。加大運輸環節管理力度,做好物業部門或相關單位與環境衛生部門的銜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混合處置”。
2.嚴格垃圾分類轉運要求。采用密閉、環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運輸車輛,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實行單獨運輸,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運。生活垃圾分類后的其他垃圾轉運至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焚燒發電處理;廚余等易腐垃圾可采取直運模式,運輸至廚余垃圾處理場所;可回收物進入再生資源回收站場;從生活垃圾中分類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屬于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強化產品制造企業與銷售企業的產品及包裝物回收再利用責任,通過“以舊換新”“押金退換”等方式,利用現有物流體系,探索開展廢棄電子產品、包裝物等再生資源品種逆向物流體系建設。優化城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整合規范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規范城市收舊行為,鼓勵實施企業化運作,促進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兩網融合”。建設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揀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廢舊紙張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場。鼓勵在收集、分揀、轉運、處理等環節融合發展,構建從生活垃圾分類到回收利用的完整產業鏈,提高處理企業的規模化、集約化水平。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臺,提供回收種類、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從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資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標準使用,不得用于生產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產品。大件垃圾、園林垃圾、裝修垃圾等應首先資源化回收利用,鼓勵建設相應的回收利用基地。
(六)規范收集處理有害垃圾。居民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應該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要求分類投放,在社區設立固定回收點或設置專門容器分類收集、獨立儲存,由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等負責管理,由具備相應運輸和處置利用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按要求開展運輸和處置利用。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家庭源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利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危險廢物運輸的監督管理。
(七)有效處理餐廚垃圾。根據我市城市規模、人口分布、餐廚垃圾產生量,兼顧區域統籌,合理布局餐廚垃圾處理設施。統籌考慮產生源分布和運輸半徑,以規模化、集中式處理為主,就地處理為輔,實現集中與就地處理有效結合。加快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采用國內先進成熟的技術工藝,推進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杜絕地溝油回流餐桌,嚴禁餐廚垃圾直接飼喂生豬。探索餐廚垃圾與廚余垃圾、糞便、污水處理廠污泥等實施協同處置。通過政府引導、統一收運、定點處置等辦法,建立餐廚垃圾產業化發展、市場化運作和資源化利用機制,推廣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示范應用。
(八)相對集中處理園林綠化垃圾和廚余垃圾。對城市綠化養護以及公園綠地、風景名勝區產生的枝葉、樹木等實施集中分類處理。根據園林綠化垃圾產生量,合理建設就地處置或適度集中的園林綠化垃圾處理設施。推進有條件的農貿市場、機關事業單位、學校和大型企業等廚余垃圾產生量較大的單位自行建設相對集中的處理設施,減輕生活垃圾焚燒和衛生填埋設施處置壓力。
(九)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認真貫徹執行《郴州市市城市規劃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管理辦法》(郴政辦發〔20XX〕28號)、《郴州市建筑垃圾治理示范工作實施方案》(郴政辦函〔20XX〕45號),加強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將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利用納入特許經營管理,引入有實力的企業處置各類建筑垃圾。根據建筑垃圾產生量及其分布,合理規劃布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采取固定與移動、廠區和現場相結合的資源化利用處置方式,盡可能實現就地處理、就地就近回用。鼓勵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路面透水磚、砌塊、市政工程構配件等新型綠色建材,制定相關標準,推動企業產品結構優化升級,拓展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應用領域。
四、推動建立全民參與的共治體系
(一)公共機構率先示范。各地機關事務管理等主管部門要組織黨政機關和學校、醫院、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率先實行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形成黨政機關帶頭示范,全社會普遍參與的良好局面。指導國有企業和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經營場所,比照黨政機關積極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通過軍地協作,共同推進軍隊營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二)夯實學校教育基礎。各地教育等主管部門要依托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等平臺,切實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的'生活垃圾分類教育。要深入開展垃圾分類進校園、進課堂等活動,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當地幼兒園、中小學校、高等院校教育內容。
(三)開展青年志愿活動。各地團組織等部門要鼓勵和引導青少年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踐行綠色生活,樹立生態文明價值觀。傳播綠色理念,讓綠色、低碳成為廣大青少年的時尚追求。組建綠色隊伍,培育青少年參與生態環保專業化團隊,不斷提升志愿活動的專業化水平。參與綠色實踐,深入基層社區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和服務等活動,使廣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四)動員家庭積極參與。各地婦聯等部門要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宣傳、主題實踐等活動,面向廣大家庭大力傳播生態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常識,引導家庭成員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自覺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參與者、踐行者、推動者。
(五)建設示范片區。北湖、蘇仙兩區政府要以街道為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創建垃圾分類示范單位、示范小區、示范社區和示范街道,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體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全覆蓋。以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為基礎,以點帶面,逐步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擴大到全市。
(六)廣泛宣傳發動。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介,在全社會特別是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商業中心、公交站點、建筑圍擋等公共場所,大力開展垃圾分類知識普及和公益宣傳。要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發動方案,編制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科普手冊,制作公益廣告宣傳片,豐富宣傳內容,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生活垃圾分類的認識,引導群眾自覺參與到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
(七)創新體制機制。積極實行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環衛系統研發和建設,鼓勵企業加快“互聯網+再生資源回收”模式創新,促進線上預約、線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商務部門、供銷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優勢,積極推進垃圾分類工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提升分類回收和處理水平。探索減量獎勵機制,推動以居民小區為單位進行生活垃圾就地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對減量效果明顯的居民小區、社區、街道(鄉鎮)給予物資和榮譽獎勵。探索建立垃圾處理生態補償機制,按照“誰導出、誰補償,誰導入、誰受償”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導出區對導入區的生態補償機制和“按量定補”機制。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探索“黨員+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業、社區、街道、環衛部門等協同推進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機制。
五、實施步驟
(一)籌備階段(20XX年9-10月)。出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標準,以及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的目標任務、重點項目、具體措施。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分類指導手冊和生活垃圾分類考核辦法;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垃圾分類激勵機制;市發改委負責建立廢舊包裝材料、廢舊電器等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料;市商務局負責編制可回收物目錄;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工作方案。
(二)試點階段(20XX年11-12月)。由北湖、蘇仙兩區政府為市城區所轄區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主體開展垃圾分類試點。一是探索設立居民積分兌換點以及兒童環保娛教服務等,作為垃圾分類試點小區的垃圾分類服務站,解決試點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二是建立垃圾分類監控平臺,對市城區各街道各小區垃圾(袋)投放數據、居民垃圾分類評分數據、線上線下居民學習交流數據、可回收品收集減量數據、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管理數據等實時監控。三是建設廚余垃圾處置中心。
(三)全面推廣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12月)。按強制分類類別要求逐步全面規范設置垃圾桶、垃圾分類收集驛站,更新改造垃圾運輸車輛。對現有小型混合生活垃圾中轉站進行升級改造,主要收集其他垃圾。推動市餐廚垃圾和廚余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建設。籌建市有害垃圾處理廠、濕垃圾壓榨處理廠、大件垃圾拆卸中心、園林綠化垃圾無害化利用中心等。20XX年,市城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高位推動,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生活垃圾分類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成立由市委書記任顧問,市長任組長,市級有關領導任副組長,市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辦公室下設四個工作組(即綜合組、宣傳發動組、工作推進組、督查考核組),負責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協調、規劃、培訓及督導工作。
市直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北湖、蘇仙兩區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協調機制,形成“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市、區、街道(鄉鎮)、社區四級“黨政負責、部門聯動”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體系。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政策制度,依法依規通過教育、處罰、拒運和納入社會誠信體系等方式約束城鄉居民垃圾分類投放行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準確率。
(二)強化資金保障。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出臺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區域生態補償等政策。市、區兩級財政要將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市城區生活垃圾前置(即垃圾入垃圾中轉站之前)分類工作以北湖、蘇仙兩區政府為實施主體,經費由兩區財政各自承擔;市城區生活垃圾后端(即垃圾入垃圾中轉站之后)分類工作由市環衛服務中心負責,收轉運設施設備等經費由市級財政承擔。創新模式,引導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專項獎補資金,加大對地方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支持力度。
(三)強化績效考評。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和全市重點工作績效評估內容。市直相關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有關工作納入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園林城市等各類創建活動的考核評價體系,并作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具體考核辦法由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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