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安全隱患報告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燃氣安全隱患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燃氣安全隱患報告1
根據《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燃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對燃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推動,現將推進情況匯報如下:
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
立即向各燃氣公司下發了文件通知,要求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的重要性,認真安排部署,切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解決并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體制,全面開展排查城鎮燃氣安全風險,加強燃氣設施、燃氣燃燒器具的經營、使用及維護等環節安全風險工作。要求于9月5日前完成各廠站的風險摸排、重大危險源排查,并建立安全風險分布“一張圖一張表”。
二、工作開展情況
專項行動期間,我市開展城市燃氣安全隱患檢查共3次,發現存在安全隱患3個,完成整改3個。對各燃氣企業設施設備檢查、維護、保養、檢測檢驗情況進行了核驗,要求制定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按規定配備維搶修隊伍和應急物資。同時,還排查了架設在橋梁上的及敷設在江河或者其他環節敏感區域的燃氣管線安全運行情況;燃氣管線線路選擇執行國家標準,避開地震、洪災及地質災害等區域的情況;對老舊燃氣管線、停用燃氣管線及相關設施設備的處置情況;燃氣加氣站、配送站的設置和安全運行執行有關標準規范的情況。
三、下步工作打算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迅速部署開展燃氣生產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檢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確保在要求時間前完成排查工作。
對自查存在的問題制定科學合理的整改方案并進行整改。對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企業及項目,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時完成;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及項目,責令企業立即停產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在隱患消除前,不得投入生產運營;對非法違規建設的企業及項目,立即依法取締關停。
將堅持執法查處與整頓規范相結合、企業自律與部門監管相結合、集中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在對非法行為整治的同時,強化合法企業的安全監管,規范經營行為,逐步提升瓶裝液化石油氣與城鎮管道燃氣安全管理水平。
燃氣安全隱患報告2
23日檢查聊城新奧燃氣有限公司及下屬廠站、在建工程,并不定期抽查入戶安檢情況、燃氣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和燃氣設備設施維修保養情況;24日檢查天天、孟達液化氣站,并不定期抽查;25日檢查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每周安排一天對城區燃氣供應市場進行執法檢查,具體執法檢查時間根據工作安排隨時確定。為防止和減少燃氣安全事故,提高燃氣行業和廣大用戶的.安全防范意識,我辦于20xx年4月18日會同市質監局、市消防大隊,并邀電視臺、新聞中心的有關人員就我市燃氣安全防范、燃氣安全宣傳工作,對恩施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恩施民生天然氣有限公司以及五家石油液化氣充裝站的安全工作進行了安全的檢查,現就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檢查內容
1、對長輸管線的巡查及記錄落實情況;
2、抽查實施《城鎮燃氣技術規范》的現狀;
3、檢驗城市燃氣維修、搶險組織、人員的應變能力及維修、搶險設施裝備情況;
4、超期鋼瓶的送驗狀況;
5、天然氣門站、石油液化氣充裝站的安全管理問題;
6、對已銷售的石油液化氣的安全管理情況。
二、值得肯定的幾個方面
(一)各經營單位安全工作:有組織機構、有專人負責、有應急預案、安全值班、各種登記也落實到位;
(二)消防器材、設施較為完備,均處于正常使用范圍;消防巡查記錄堅持良好;
(三)鋼瓶送檢工作扎實,自今年元月開始至今全市已送檢5809只,報廢鋼瓶200只,大大增強了用戶使用的安全性;
(四)按照我辦要求各石油液化氣站已開始了對已銷售液化氣實瓶實行角閥封口管理,此舉,既維護了經銷單位和用戶雙方的合法權益,又能防止缺斤短兩現象發生,同時有效防止超期未檢鋼瓶和報廢鋼瓶的使用。
三、存在的問題
這次檢查工作,采取了邊檢查、邊整改的方法,查改結合,能夠現場解決的就現場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提出整改方案,盡早落實到位,并由相關部門監督執行。具體情況如下:
(一)五家石油液化氣站存在臺稱、壓力表過期使用,現場已下達了送檢通知書。
(二)液化氣運送環節混亂。絕大部分的運輸車輛未取得合法的危化品營運證件手續,加之參檢單位職能職責的限制,難以實施有效的管理,這就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建議,市安委會報州運管處,加強對危化品運輸環節加以監管,妥善解決。
(三)燃氣搶險工作有待于加強。這次檢查中,分別對昆侖、民生兩個公司的燃氣搶險工作進行了抽查,兩公司均建立了搶險機構,配備了搶險車輛及附屬設施,總的來講昆侖公司落實較好,隊伍快速反應能力強,民生公司則有所遲緩,兩公司均存在搶險設施準備不全的問題。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強針對性的演練,注重實際,提高現場搶險綜合能力。
(四)位于學院路205號和馬鞍山路的中王氣站、永鑫氣站均存在安全隱患,主要是與單位辦公樓、私人住宅樓等建筑的間距不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第8、3、7條款規定。兩座液化氣站當時的選址和建設,周邊無建筑物,符合建站標準,并取得了“城市燃氣經營資質證書”,由于城市建設發展迅速,現兩站與周邊建筑間距嚴重不足,存在重大隱患,建議政府組織規劃、國土、燃氣辦等相關職能部門,召開專題會,重新選擇兩站建設位置。
(五)少數天然氣用戶管線安裝不規范,本次檢查要求各燃氣公司對所有安裝人員必須經過《城鎮燃氣技術規范》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相關資質后方能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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