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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審計方案

時間:2024-09-02 08:42:02 海潔 方案 我要投稿

財務審計方案(精選11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務審計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審計方案(精選11篇)

  財務審計方案 1

  審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審計機關審計方案準則》,20xx年工作計劃安排,對xx單位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五大任務:

  1、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單位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

  2、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

  3、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

  5、加強對單位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因此,審計要圍繞五大任務,安排實施審計,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作用。

  一、審計目標

  通過對某單位20xx年1月至12月財務的審計,摸清該單位收入、支出、結余情況;績效工資及職工待遇發放情況;設備物資的采購及管理情況;事業收入及服務費收取情況;揭示單位在管理、使用以及制度建設和政策執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規范管理,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二、審計范圍、對象

  審計范圍: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單位的收入、支出、結余,職工待遇發放,設備物資的采購及管理,事業收入及服務費收取等情況。必要時,追溯到以前年度。

  審計對象:某單位及所屬單位。必要時,可延伸相關單位和個人。

  三、審計內容、重點及審計應對措施

  (一)審計重點:20xx年某單位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情況;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債權、固定資產、材料等)負債(債務)增減變化和原因及真實性、合規合法性情況;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情況,特別是醫院的藥品、設備采購、基本建設決策及執行情況;內控制度建設的完整性、合法性、效益性情況;單位遵守國家財經法規的情況。

  (二)審計內容和方法

  1、財務收支審計

  (1)收入審計。審查各項收入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具體是:

  ①檢查審計期各收入項目、收入金額是否真實?有無虛列收入?

  ②收費項目是否經財政、物價部門的審批?是否符合規定的標準和范圍?有無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行為?收費票據是否合法?有無使用無效票據(三聯單據收費或作廢收據)收費?依據《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xx]73號)。

  ③各種收入是否按規定及時、足額入賬?有無坐支行為?有無隱瞞收入,設置賬外賬和“小金庫”等問題?

  方法步驟:

  a檢查發票管理情況:是否建立了發票領用、開具、結存制度;廢票是否按規定作廢;發票的真實性,是否存在漏稅行為。

  b提取單位總賬、明細賬,檢查有關會計科目反映的收入數據以及各收入科目的支出(解繳、上交)和結余情況。將業務數據導入計算機進行對比,對有疑點的收入將提取收入的原始憑證與賬上數據核對并取證。如存在問題,進行審計查詢。

  c列表清理該單位在審計期的收入項目、金額;測算各種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比較增幅。

  d檢查執收單位和部門的收費許可證及收費情況:檢查收費許可證年檢情況;將收費許可證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與實際執行情況進行核對。

  e提取票據領購登記薄,檢查執收單位和部門的收費票據的領購、保管、使用情況。

  f根據審計信息科和收費組長的檢查記錄,抽查本部和分部的收費員收費、繳存、監管情況。

  (2)支出審計。主要檢查相關支出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具體是:

  ①單位職工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發放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②支出票據是否合規,有無大量和大額白條或不合規票據入賬?

  ③審計期賬面實際支出項目及支出數據是否與決算報表一致,有無虛增支出行為?

  ④有無虛開套取現金私分、送禮、行賄、設立小金庫等違法違紀行為?

  方法步驟:

  a檢查現金日記賬,是否逐筆登記,日清月結,摘要是否準確,對重要性進行評估,檢查原始憑證。

  b提取會計賬簿有關支出科目反映的數據,編制審計期預算內外支出總表,摸清單位支出規模并與報表數核對。將結果與年末決算報表比對。

  c查閱單位審計期內原始憑證,審查工資、獎金及津貼或實物發放情況。對支出金額較大(特別是超過重要性水平額度的`)支出票據,重點檢查:一是報賬要件齊備情況(是否注明用途,有無經辦人、報銷人、審批人簽字等)。二是證明經濟事項的附件齊全情況(有無付款合同、有無驗收報告、有無會議記錄或其他有效附件)。三是經濟交易事項、票據獲取合法合規的情況。四是會計科目處理正確情況。

  d結合查閱單位原始憑證,審查單位有關費用包括汽車費用、會議費、招待費的支出規模。(必要時列表統計或取證)。

  e檢查單位的基本建設支出情況:一是專款專用的情況(有無截留、挪用、擠占行為)。二是專項資金支出項目的決策、報批、實施、驗收、結算、付款等各個程序的手續完備、資料齊全、程序合法的情況。三是建立專賬的情況。四是有關檔案資料的建立和保管情況。

  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固定資產、材料等)審計審查資產的真實性、安全性、完整性。檢查有無貪污挪用公款、設立小金庫行為?有無違規侵占國家財產的行為?有無違規購置固定資產的行為?

  檢查資金的安全性。重點檢查:一是該單位是否按照資金的管理形式、資金性質以及撥款方式進行核算與管理;有無出租、出借或轉讓銀行賬戶等違規問題;票據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二是現金的管理、使用是否遵守《現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金收入、支出、結余是否真實、正確?

  財務審計方案 2

  為了認真落實《邵陽學院20xx年審計工作要點》,按時完成內部審計工作計劃任務,院審計處定于20xx年4月至10月開展校后勤服務中心20xx至20xx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為了保證審計工作有序推進,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審計目的和依據

  為了促進加強后勤服務中心內部管理,進一步規范后勤服務中心的經濟行為,摸清后勤服務中心財務收支情況,為第三輪后勤服務改革提供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邵陽學院內部審計工作實施辦法》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工作。

  二、審計對象和范圍

  審計對象:邵陽學院后勤服務中心

  審計范圍:20xx—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

  三、審計內容和重點

  本次審計的主要內容后勤服務中心是20xx—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審計重點如下:

  1、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執行。

  2、收入是否合法、真實,是否及時、足額上繳和入賬,有無坐收坐支情況,有無截留情況。

  3、支出是否合法、真實,是否符合國家財會制度和學校有關管理規定。

  4、預算執行情況如何。

  5、有無侵占、挪用、私分資金和套取現金等問題。

  6、往來款項是否定期核對和催還,有無相關記錄。

  四、審計方式

  本次審計采取送達審計與就地審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審計工作程序和日程

  本次審計工作從20xx年4月10日開始,至20xx年5月10日結束,具體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一)審計準備階段(20xx年4月10日前):

  1、按照《邵陽學院20xx年工作要點》和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的'安排確立審計項目,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審計實施方案,選擇好會計事務所,確定審計小組及其成員分工,明確審計目標及重點,安排各階段審計任務和實施時間。

  2、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采集審計資料。

  (二)審查分析階段(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5月10日):

  根據審計實施方案,針對審計內容和重點,采用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的方法,審查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設計的適當性及其運行的有效性;審查測試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的合規性,并在檢查測試的基礎上進行分析性復核。具體程序分兩步實施:

  1、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有關內部控制制度,并進行相關測試和評價。

  2、針對第一步審查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到被審計單位進行進一步詢證,取得相關審計證據。

  (三)總結報告階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20日):

  1、審計員對審查分析階段形成的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析、總結,形成審計報告初稿。

  2、審計組長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初稿。

  3、審計小組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

  4、綜合以上情況,形成審計結論,作出審計決定,提出審計建議,最終完成審計報告。

  5、將審計報告報送學校領導審批。

  (四)督促落實階段

  按照經領導批準的審計決定和審計建議,督促被審計單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

  (五)審計終結階段

  工作完成后,將全部審計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

  六、審計分工

  為順利完成審計工作任務,按校行政批示成立審計組,審計組成員由受托會計事務所派員組成,成員不少于三人,審計處派卿務云做協調聯絡工作。審計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審計員根據組內分工履行工作職責,互相配合完成審計事項。具體分工如下:

  審計組長:負責組織審計實施、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

  審計員:負責審計實施的各項具體工作,主要包括:資料采集、審查資料、審計取證、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督促整改落實、審計材料歸檔等。

  七、審計工作紀律和要求

  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和邵陽學院審計工作八項紀律,在工作中做到獨立、客觀、正直、勤勉,保持廉潔,保守秘密,努力踐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的各項要求,按照本方案的日程安排如期完成審計工作任務。

  財務審計方案 3

  一、審計依據:

  公司現行的《采購控制管理程序》、《合同評審程序》、《合同管理規定》。

  二、審計目的:

  對采購合同的簽署、審批、履行等主要業務環節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審查,并做出客觀評價,提出建議,揭示其中存在的控制風險,并提出可行的建議和改善措施。

  三、審計內容:

  1、與采購合同管理相關的制度是否有效和完善。

  2、抽樣審計采購合同,確定采購計劃、實際采購是否得到良好的`遵循,采購合同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3、結合合同履行情況,審計采購合同審批的真實合理性。

  4、對本次采購合同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后續追蹤審計。

  四、審計程序:

  (一)審計準備工作:

  1、與生管部門相關人員溝通,了解情況。

  2、梳理公司合同管理(包括審批、存檔、臺帳管理等)的流程、實際操作管理模式,判斷其與公司現行的制度規范是否一致,以及差異合理性。

  (二)現場審計工作:

  1、采購合同內容抽樣審計

  (1)抽取固定資產、原主料、辦公用品的采購合同各2份,檢查其起草、審核、管理層審批、檔案管理等工作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2)檢查所抽取合同內容的合理性

  確認合同關鍵條款是否與實際采購一致,如存在差異,差異是否合理;檢查格式合同的版本、內容與公司合同要求是否相符。通過檢查審核章或者審批記錄。

  (3)檢查合同主要條款是否存在約定不足、不詳、條款缺陷、不妥或不具操作性,能否在維護公司利益的基礎上力求公平、公正。

  2、檢查合同的實際執行情況:

  (1)根據業務實際進展情況,檢查合同中關于采購、付款、驗收是否得到執行。檢查合同中約定的獎罰條款是否得到執行。

  (2)檢查合同付款臺帳是否清晰、完整,財務部、生管部是否做到及時對賬,有無超出合同約定的款項支付,是否由未經審核的合同。

  3、檢查合同存檔情況:

  (1)合同是否按供應商分類,并以訂單編號為順序建檔,是否置于安全之處并專人保管。

  (2)編制審計底稿

  (3)現場溝通會議

  (4)完成審計分析報告

  (5)審計問題的改善后續追蹤審計

  五、審計范圍:

  20xx年1月1日-20xx年8月31日期間的重大采購合同。

  六、審計工作進度及審計預算:

  8月23日,下發審計通知并準備審計方案;

  8月24日,與生管部門相關人員溝通,并準備審計資料;

  8月25日,進入財務部進行現場審計,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預計兩個工作日審核完結;

  8月27號,作出審核結論并出具審計報告。

  七、審計人員分工:

  審計專員xxx發審計通知并整理相關資料;審計專員xxx起草審計方案,并負責審計資料歸檔;內審負責人xxxx復核并出具審計報告。

  財務審計方案 4

  一、審計依據

  1、《陜西省交通行業內部審計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2、xxx《關于對xx公司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的通知》

  二、審計目的

  通過審計,評價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性。

  三、審計方法

  審閱、檢查、分析性復核、監盤、查詢、詢問以及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采取的其他方法。

  四、審計范圍

  xx公司內控制度、預算執行、財務收支情況,遇重大問題可追溯或延伸至有關年度。

  五、審計內容

  1、審查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2、審查收入管理、成本開支、費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

  3、審查會計政策執行的一貫性和一致性,評價會計信息質量。

  4、審查會計核算模式、科目設置是否符合企業實際情況。

  5、審查帳戶設置、原始憑證、會計憑證管理、傳遞等會計基礎工作情況。

  6、審查被審計單位預算執行情況。

  7、審查會計報表編制的`合規性,會計報表及合并報表、附注說明所反映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處理的正確性、完整性;關聯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

  六、審計方式

  就地審計(報送審計)

  七、審計小組成員

  審計組長:

  成員:

  八、審計時間安排: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財務審計方案 5

  今年下半年全鎮將進行村委會換屆選舉,為確保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鎮實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村級換屆之前對村干部任期和離任責任進行全面審計,為村級換屆工作作好準備,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村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為核心,堅持依法依規按政策辦事的原則,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弄清村級經濟實力,理順財務關系,明確村干部的經濟責任迎接村級換屆,保持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本次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由鎮人民政府負責領導,各黨工委負責具體組織審計工作。鎮成立聯合審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另行文),在本次審計中發現問題較突出,并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相關黨工委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縣聯審計小組報告。對審計出的問題要按照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處理。對侵占、挪用、私分、貪污、揮霍集體資財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主管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審計的范圍和方法

  (一)村級財務審計的范圍,主要是村集體經濟組織、

  村委會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重點是審計20xx年村委會換屆以來村級財務活動情況和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問題,可追查到以往年度,立案逐項進行審計。

  (二)審計方法:抓住“三個重點”,把牢“四個環節”。“三個重點”

  一是財務收支帳目,采用審查書面資料的方法進行順查與逆查;

  二是貨幣資金和有形資產,采用直接盤點現金與實物的方法;

  三是債權債務,包括承包合同結算兌現,采用核對、復核、查詢的方法。

  “四個環節”:

  一是把牢各項收入帳的清查,是否有漏收或收八不入帳;

  二是把牢各項費用,是否有虛假開支;

  三是把牢貨幣資金盤點核對,銀行帳戶、庫存現金是否帳實相符,是否有白條抵庫及挪用公款等違紀問題;

  四是把牢債權債務帳戶核對,是否與帳戶相一致。

  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黨工委組織進行審計,做到五個結合:審計查賬與走訪群眾相結合,審計查賬與核查實物相結合,審計與化解村級債務相結合,審計與處理問題相結合,審計與建帳建制相結合,確保審計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審計的主要內容和步驟

  (一)審計內容

  1、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審查村級各項財務收支的真

  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點查明收入是否及時入帳,有無被侵占、挪用;非生產性開支是否嚴格控制,有無揮霍浪費;村內各項工程的決算情況;未入帳的費用情況;村公益事業資金、土地補償費收入和政府有關部門下撥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村財務收支是否按時如實上墻公開;民主理財制度是否健全等。

  2、集體資產、資源、資金及專業項目管理情況。審查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帳款、帳物、帳帳是否相符,集體資產、資源和專業項目的.承包標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經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討論決定,標的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標機制,承包或租賃者是否按合同及時繳納承包款或租金,有無因管理不善造成集體資產和資源的損失浪費。

  3、村級債權、債務情況。查清債權、債務增減變化及拖欠占用情況,摸清帳外債權、債務情況。重點審查有無借款舉債用于違背政策規定的非生產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級債務,有無存在盲目舉債情況,有無將集體資金擅自借給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有無擅自為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提供擔保或抵押等。

  4、村級民主決策情況。審查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是否由村民代表會議或村集體班子會議討論決定,有無“個人說了算”的情況存在。

  5、群眾要求審計的其他問題。如村干部任期內的經濟活動和責任目標完成情況、村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等群眾要求審計的問題。

  (二)審計步驟

  1、準備階段。對被審計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前三天下達審計通知書,要求村(居)委組織好人員,并由審計人員確定審計工作重點,擬訂審計工作方案。

  2、實施階段。審計可采取就地或報送審計,對被審計的村(居)委審查財務收支帳目和經濟活動及其有關事項,進行內查外核。

  3、階段。由審計人員對被審計村(居)委的財務帳目情況提出審計報告,報鄉(鎮)人民政府作出審計處理結論。

  財務審計方案 6

  一、資金監管

  (一)籌資,當企業擬實施下列籌資行為時,應分別報特派員、監管機構同意或備案:

  1、采取吸收合并等籌資方式,導致改變企業股本結構肘,事前須經監管部門同意,然后提交股東大會批準。

  2、接受非貨幣資金投資,須由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經監管部門會同同級國資部門確認。

  3、用資產抵押方式向外舉債籌資,全資企業無論數額大小,應報監管部門同意;上市公司絕對額超過凈資產5%,非上市公司超過凈資產2%的,在提交股東大會批準之前,先征得監管部門批復同意;上市公司在凈資產5%以下,非上市公司在凈資產2%以下的資產抵押貸款,由企業董事會決定,并報監管部門備案。

  (二)資本金,未經企業股東大會批準,企業不得隨意變更股本結構。企業資本金的增減變動,籌資及法定重估中資本公積金的增減變動,彌補虧損引起盈余公積金的變動等。經監管部門同意后,提交股東大會批準。

  (三)消費資金,控股企業各項消費資金的使用,應編制項目預算和開支計劃,由董事會審批并報監管部門備案;全資企業項目預算和開支計劃,應報監管部門審批。

  (四)運營資金,各企業要按照生產經營、固定資產投資、對外投資、生活福利等,分類按季編制資金運營預算,企業重大資金使用計劃,應報監管部門備案。

  (五)其他,監管機構在對企業財務行為進行監管時,為確保出資人和企業的利益,為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任何部門和單位對企業的收費、罰款和攤派,必須經特派員復核、簽批,凡無合法依據、標準的收費、罰款和攤派,企業一律不得支付;為確保企業資金的'安全,對無效合同,無合法憑證、無合規手續的會計事項,有權要求企業不能對外支付現金(包括支票、匯票等)。

  二、資產監督

  (一)損失的核銷、壞賬準備金的提取比例、存貨計價辦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年限等重要會計政策。

  企業損失的核銷方法、外帳準備金的提取比例、存貨計價辦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年限等重要會計政策須經特派員審批;財務管理制度的變更,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清,說明變更的原因和理由,經監管部門同意,報本級政府批準。

  (二)擔保,企業一般不得對外提供借貸款擔保,確需提供擔保的,應根據《擔保法》要求相關企業提供反擔保。對外擔保金額,全資企業無論數額大小,應報監管機構批準;上市公司擔保額超過凈資產5%時,非上市公司超過凈資產2%時,在提交股東大會批準之前,應先征得監管機構同意;上市公司在凈資產5%以下,非上市公司在凈資產2%以下時,由企業董事會決定并報監管機構備案。

  (三)對外投資,全資企業所有對外投資和項目投資,應報監管機構批準;上市公司絕對額超過凈資產5%,非上市公司絕對額超過凈資產2%的對外投資和項目投資,應在召開股東大會之前,征得監管機構同意;上市公司在凈資產5%以下,非上市公司在凈資產2%以下對外投資和項目投資,由企業董事會決定并報監管機構備案。控股企業非生產性固定資產單項投資超過100萬元的必須事先征得監管機構同意。

  各企業對外投資必須按年度分項目編制投資損益明細表,反映企業各項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

  (四)損失及固定資產處理,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的盤虧、毀損、報廢等凈損失,應區別不同情況依據盤存記錄、技術單位的品質鑒定或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報告,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部門審查提出意見,報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特派員審批處理,計入當期損益;全資企業還需由主管財政機關在決算批復時一并審批。

  三、成本費用的監管

  (一)業務招待費,監督企業建立業務招待費預決算制度和財務審核制度,在財務制度規定的控制比例內據實列支。企業制定的有關業務招待費開支辦法和標準應報監管機構備案。

  (二)遞延資產,監督企業按國家規定的項目列示遞延資產,分期處理。對確需轉入遞延資產的有關費用支出,必須將新增項目的名稱、金額、攤銷計劃報市監管機構同意,全資企業還需報主管財政機關審批,否則,不得列入遞延資產。

  (三)固定資產竣工入賬,監督企業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竣工決算手續。已經交付使用但沒有辦理竣工驗收的已完工項目,應按暫估伙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并按規定提取折舊。已經整體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無論是否辦理竣工決算手續,一律按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管理核算,其借款利息和匯兌損益,必須按規定計入財務費用,不得計入在建工程成本,也不得列入待攤費用和遞延資產。

  (四)待攤和預提費用,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的預提費用項目及標準,需報特派員審批,并報監管部門備案。預提數額與實際數額發生差異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額應在年終沖減成本費用,需要保留余額的應在年度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的監管被監管企業應嚴格按《公司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章程和其他有關規定合理界定收入,準確核算利潤,按規定程序實施利潤分配。監管機構對企業收入、利潤實現的真實性和稅后利潤分配的合理性進行監督管理。

  五、財務報告的監管

  企業應按月、季和年度向監管機構報送財務決算報表和有關財務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報表還應同時報送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

  財務審計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全國、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精神,以緊密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全面監督我市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在更高層面為推動石首經濟、政治、法治、文化和社會建設發揮“免疫系統”功能。

  二、工作目標

  20xx年,總的工作目標是把握著力點,注重發揮審計監督效能;抓住要害點,集中力量搞好重大項目審計;穩緊基礎點,確保審計推進規范有序。重點關注政策措施落實、財政資金績效、政府投資項目、重點民生資金、領導干部履責情況;著重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發現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側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分析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強化整改落實,逐步推行審計結果適度公開,促進審計結果運用。

  三、審計任務

  (一)財政審計

  1、開展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以促進規范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建立社會主義公共財政制度為目標,對年度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通過審計,掌握年本級預算執行總體情況,重點檢查預算編制是否科學、合理,預算執行結果是否真實、合法,以及稅收政策執行、稅收征管等情況,檢查財政資金分配、撥付及管理情況。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加強管理、進一步深化財政管理改革的意見和建議,維護財政資金安全。

  2、開展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以促進建立更加統一、完善的預算管理制度,加強預算的剛性約束,促進健全管理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財政財務管理水平為目標,對市公安局、衛生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發改局等部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摸清上述5個部門年預算編制執行情況,預算與預算執行的差異,單位人員經費與公用經費支出狀況,專項經費使用與管理現狀,對單位部門預算執行作出總體評價,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與建議,促進部門預算編制科學,增強部門預算的執行剛性。

  3、開展部門財政財務收支和專項資金審計。對市總工會、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商務局等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以及我市血防專項資金、通村公路專項資金、就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掌握部門財政財務收支運行情況,揭示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把好資金安全關口。

  (二)金融審計以進一步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困難,促進我市中小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為目標,開展支持中小企業融資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調查。對我市中小企業、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以及財政、稅務、經信等有關單位進行審計調查。通過審計,了解近兩年來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以及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金融機構、地方政府金融辦、財政、稅務、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等近兩年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效果以及存在的問題。將調查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揭示當前中小企業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促進我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三)行政事業審計

  1、開展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對全市年至20xx年6月底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籌集使用以及工程建設管理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全面掌握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總體現狀,在全面摸清項目建設投資規模和資金管理情況的同時,重點檢查資金到位和使用、概算執行、工程質量管理以及招投標管理情況,嚴肅查處轉移、擠占挪用建設資金、違法轉包、高估冒算、損失浪費、招投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2、開展教育系統部分非教學單位財務收支審計。通過審計,了解部分非教學單位財務狀況,檢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收費和超標準收費問題。

  3、開展計生事業費及計生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對全市年度計生事業費和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以及計生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審計調查。通過調查,摸清各類計生事業費的總體規模、運行及效益情況,重點調查各鄉鎮辦區、財政、人口計生部門對計生事業費、社會撫養費的投入、征收、管理、使用情況,檢查各地是否按規定落實計生政策。重點查處擠占挪用、截留克扣、以罰代管、隨意減免專項經費等違紀違規問題。

  4、開展市人民醫院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通過審計,全面了解人民醫院年度財政財務收支運行情況,揭示醫院藥物采購、藥品價格、儀器診斷等環節中存在的問題,保護患者利益。

  5、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審計。對財政、衛生等部門和執行單位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包括—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資金和年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預算、分配、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檢查資金管理中是否存在財政配套資金不到位,有無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套取專項補助,以及資金核撥不及時、項目資金浪費損失等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經貿審計

  1、開展地方糧儲備管理情況審計。對年度糧食主管部門及糧食儲備企業儲備管理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全面了解地方糧食儲備管理的基本情況,重點檢查儲備糧食收購、輪換、銷售等關鍵環節以及糧食風險基金、糧食收購貸款使用等相關資金管理運行情況;重點關注糧食儲備計劃是否足額到位,糧食質量是否達到要求,糧食收購是否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以及農發行糧食收購貸款使用情況等;重點查處截留、挪用等違紀違規問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和加強管理的建議。

  2、開展企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對市路燈管理所、汽運公司、運管所、殯葬管理所等單位年度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了解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情況。

  (五)農業審計開展三峽庫區外遷移民資金決算審計。對市外遷移民安置區的移民管理機構、鄉鎮辦區和村委會以及其他部門或單位管理和使用的外遷移民資金決算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審計,全面掌握外遷移民安置任務完成情況,重點審計外遷移民資金財務決算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分析移民資金分配使用、移民工程建設管理以及移民生產生活安置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并提出進一步完善三峽庫區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措施的建議。

  (六)社保審計根據審計署統一部署,省審計廳統一組織采取“上審下”方式開展社會保障資金審計,審計對象為各級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稅、衛生、殘聯等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企業,必要時延伸到相關單位和個人。對基本養老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進行審計;對其他九類十項資金進行審計,具體為:社會保險基金中的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社會救助資金中的醫療救助資金(城市醫療救助資金、農村醫療救助資金)、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農村五保供養資金;社會福利資金中的兒童福利資金、老人福利資金、殘疾人福利資金等。通過審計,全面摸清資金規模、使用、管理和效益情況,檢查政策落實情況和實施效果,全面掌握社會保障資金的收支規模、結余形態和參保率等總體情況,重點檢查資金不納入財政專戶、收支兩條線、內控制度不健全、降低條件申報審批、提高或降低發放標準以及虛列轉移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等,重點查處有關單位截留轉移、擠占挪用、虛報冒領、審核不嚴、滯撥資金、違規收費等違紀違規問題。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針對性建議,推動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促進實現全民共享改革成果,維護社會穩定。

  (七)投資審計

  1、開展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審計。對市安居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在全面摸清工程建設和資金管理及使用情況的.基礎上,跟蹤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程設計和質量、住房分配和后續管理以及退出機制的建立等情況,重點查處轉移、挪用建設資金,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質量低劣、損失浪費等重大違法違紀經濟案件。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

  2、開展竣工決算審計。對南岳山路刷黑工程、城北污水處理廠、二、三期排污工程、明珠大道拓寬改造工程、市民政局新建辦公樓、市物價局新建辦公樓、建寧大道砼路修補、市人社局辦公樓改擴建、工業綜合碼頭二期工程、科技館裝修項目等進行竣工決算審計。通過審計,檢查是否存在高估冒算、工程質量低劣現象,并提出建設性意見,促進政府投資結構由經濟領域向社會領域轉變,重點分析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八)經濟責任審計為貫徹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對市政府辦、司法局、黨史辦、經信局、方志辦、團市委、住建局、人口計生局、檔案局、規劃局、農業局、林業局、衛生局、統計局、糧食局、新廠鎮、大垸鎮、天鵝洲經濟開發區、久合垸鄉等單位和部門原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對市文化局、市發改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任中審計。重點掌握任期內本單位財務收支情況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情況;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情況,全面評價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和盡責情況。

  (九)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審計,提升審計質量。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相關配套措施,明確各環節質量管理的分工和責任。加強現場審計質量控制,嚴格落實審計組長和審計人員的崗位責任,督促加強現場管理。全面推行審理制,細化審理操作規范,確保審計結果準確。推進計算機審計,不斷提高審計效能。

  (二)加強審計監督,促進問題整改。建立審計結果匯報制度,市政府將通過辦公會議形式專題聽取審計結果匯報,部署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整改工作。市審計部門要嚴格按市政府要求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處理、督辦、整改,使查處問題與督辦整改并重。建立規范財政財務和專項資金管理的長效機制,做到整改到位、管理到位,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

  財務審計方案 8

  為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推進企業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按照公司20xx年審計工作計劃,對財務部開展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審計。為確保審計有效順利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審計目的

  通過對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查找財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及存在問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務管理,加強內部會計監督,從而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經營目標的全面完成。

  二、審計范圍

  本次審計范圍為xx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根據工作需要可適當延伸。

  三、審計內容及重點

  在了解企業財務管理現狀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融資等方面的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一)資金管理

  1.資金管理制度建設

  是否按照國家和公司資金管理的要求建立資金管理制度。包括崗位責任分離制度、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現金收支控制制度、銀行存款控制制度、其他貨幣資金控制制度及貨幣資金監督檢查制度等。

  職責分工和授權審批程序是否明確規范,辦理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是否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2.資金預算管理

  企業的資金管理是否納入預算管理范圍;

  是否按預算管理的規定定期編制資金月度預算;

  企業的各項費用開支是否均納入資金預算。

  3.資金使用、審批、支付

  是否對企業資金使用進行分類管理;

  資本性資金支出、專項管理的成本費用支出及管理費用支出等不同支出的資金是否規定了不同的審批程序,各項支出的審批流程及審批權限是否明確;

  資金支付的申請、審批、復核和辦理是否按照規定執行,財務部門在執行資金支付程序時,是否實行計劃、審核、支付的獨立程序,并定期核對;

  各項捐贈支出及大額資金支付的審批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4.資金安全管理

  是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出納人員是否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是否存在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全過程的情況;

  是否存在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的情況,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情況;

  使用電子支付的單位,操作人員是否加強對交易和支付行為的審核,根據操作授權和密碼進行規范操作,個人證書和密碼是否由責任人保管。

  5.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庫存現金是否符合制度規定,是否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是否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現金進行盤點,是否存在“白條抵庫"等情況;

  取得的資金收入是否及時入賬,是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是否存在收款不入賬,賬外設賬,“坐支"收入的情況;

  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注銷是否經上級批準;資金賬戶是否專門設立,是否全部納入財務部門管理;

  其他部門和人員是否存在開設、管理銀行賬戶和印鑒的情況;

  是否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如調節不符,是否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出納

  人員是否同時從事銀行對賬單的獲取、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等工作;

  資金收支憑證、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是否有專人復核,并重點對資金支出憑證、銀行對賬單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

  6.銀行匯票管理

  是否按票據管理相關制度,建立銀行票據備查登記簿;

  登記簿登記內容是否規范健全;

  是否定期對銀行票據進行盤點。

  7.票據及印章管理情況

  是否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是否嚴格執行銀行預留印鑒分人保管、妥善使用的制度,財務專用章是否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是否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是否存在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全部印章的情況;

  印章的保管存放地點是否安全,用章是否履行相關的審批手續并進行登記。

  (二)成本費用管理

  1.成本費用管理制度建設

  獲取企業成本費用相關管理制度,分析其是否覆蓋企業各項生產經營支出,各項費用標準是否明確,是否符合國家和上級管理部門的要求。

  2.成本費用控制審查

  成本費用是否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有無未經審批的預算外支出;

  財務部門對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控制是否到位,監督考核是否落實到位;

  是否按制度規定執行成本開支的范圍和標準,如福利費開支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差旅費是否符合標準等。

  3.成本費用核算審查

  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有無將職工薪酬、招待費、會議費等控制費用列入其他成本費用的情況;

  有無成本費用掛賬的情況;有無通過往來賬核算收入和成本費用。

  (三)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核算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是否設置臺賬(或卡片),固定資產的取得是否納入預算管理,車輛購置是否經過上級審批;

  固定資產的報廢、毀損,是否經過技術鑒定,是否報經批準;

  報廢資產的處置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規定,資產處置收入是否及時入賬;

  財務部是否定期與資產管理部門定期核對、盤點固定資產;

  是否按照要求購買保險。

  2.債權資產管理

  是否開展賬齡分析,定期督促相關部門進行欠費催收;

  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形成原因,是否存在損失風險;預付賬款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

  財務核算是否正確,有無成本掛賬、對外投資掛賬的情況;

  職工借款是否按照規定及時沖銷,有無長期掛賬的情況;

  關注與外單位的往來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轉移國有資產、長期無償占有國有資金的情況,并檢查其合法性、公允性,是否存在損失風險。

  (四)收入管理

  1.銷售收入

  財務部門是否定期核對應收賬款;

  是否按公司制度對客戶進行授信審批;

  是否存在已發貨未開票或者已開票未發貨的現象。

  2.其他收入

  資產出租收入、報廢資產或廢舊物資處置收入及業擴報裝收入等其他收入是否及時入賬;

  資產出租是否建立出租臺賬,財務部門與相關管理部門是否定期核對;

  財務部門是否定期與營銷部門核對業擴報裝收入,并與當期的新增用戶核對;

  是否存在收入掛賬或收入不入賬的情況。

  (五)融資管理

  對外融資是否納入當年預算;

  是否編制對外融資方案,是否按制度審核并報經公司領導審批;

  銀行貸款目的和實際使用情況是否一致;

  企業目前經營情況是否能夠保證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抵押物是否存在風險。

  (六)預算管理

  1.預算管理制度建設

  企業是否制定預算管理的相關制度,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科學、可行。

  2.預算編制和審核

  預算編制是否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審批"的程序;

  預算是否涵蓋被審計單位的所有經營業務活動;預算審核是否有專業人員的參加;

  預算項目是否細化,是否存在預算項目過粗,不利于執行和考核的情況(如其他費用支出過大);

  是否根據年度預算編制月份預算或季度預算;預算審核時是否考慮公司發展目標和資產經營目標。

  3.預算執行和調整

  經審核批準的預算是否進一步分解細化到各部門(單位),并形成預算責任體系;

  是否按照預算目標,并結合實際業務活動逐月編制月度資金預算;是否建立預算管理臺賬;

  是否按資金預算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

  預算外支出是否按照制度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

  預算調整是否經過.上級預算管理部審批。

  4.預算分析和考核

  是否定期召開預算分析會,對月度(季度)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

  是否對預算執行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預算考核是否真正得到有效執行,考核結果是否兌現。

  財務審計方案 9

  為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推進企業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按照公司審計工作計劃,對財務部開展財務管理內控審計。本次審計方案如下:

  一、審計目的

  通過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設計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查找財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及存在問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務管理,加強內部會計監督,從而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經營目標的全面完成。

  二、審計范圍

  本次審計范圍為xxx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情況,根據工作需要可適當延伸。

  三、審計內容及重點

  在了解企業財務管理現狀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預算管理、成本管理、收入管理、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融資管理等方面的內控設計及執行情況。

  (一)資金管理

  1. 資金管理制度建設:是否按照國家和公司資金管理的要求建立資金管理制度。包括崗位責任分離制度、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現金收支控制制度、銀行存款控制制度、其他貨幣資金控制制度及貨幣資金監督檢查制度等。職責分工和授權審批程序是否明確規范,辦理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是否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2. 資金預算管理:企業的資金管理是否納入預算管理范圍,是否按預算管理的規定定期編制資金月度預算,企業的各項費用開支是否均納入資金預算。

  3. 資金使用、審批、支付:是否對企業資金使用進行分類管理。資本性資金支出、專項管理的成本費用支出及管理費用支出等不同支出的資金是否規定了不同的審批程序,各項支出的審批流程及審批權限是否明確;資金支付的申請、審批、復核和辦理是否按照規定執行;財務部門在執行資金支付程序時,是否實行計劃、審核、支付的獨立程序,并定期核對。各項捐贈支出及大額資金支付的審批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4. 資金安全管理:是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出納人員是否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是否存在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全過程的情況;是否存在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的情況,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情況。使用電子支付的單位,操作人員是否加強對交易和支付行為的審核,根據操作授權和密碼進行規范操作,個人證書和密碼是否由責任人保管。

  5. 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庫存現金是否符合制度規定,是否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是否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現金進行盤點,是否存在“白條抵庫”等情況;取得的資金收入是否及時入賬,是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是否存在收款不入賬,賬外設賬,“坐支”收入的情況;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注銷是否經上級批準;資金賬戶是否專門設立,是否全部納入財務部門管理;其他部門和人員是否存在開設、管理銀行賬戶和印鑒的情況;是否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如調節不符,是否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出納人員是否同時從事銀行對賬單的獲取、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等工作;資金收支憑證、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是否有專人復核,并重點對資金支出憑證、銀行對賬單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

  6. 銀行匯票管理:是否按票據管理相關制度,建立銀行票據備查登記簿,登記簿登記內容是否規范健全;是否定期對銀行票據進行盤點。

  7. 票據及印章管理情況:是否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是否嚴格執行銀行預留印鑒分人保管、妥善使用的制度,財務專用章是否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是否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是否存在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全部印章的情況;印章的保管存放地點是否安全,用章是否履行相關的審批手續并進行登記。

  (二)成本費用管理

  1. 成本費用管理制度建設:獲取企業成本費用相關管理制度,分析其是否覆蓋企業各項生產經營支出,各項費用標準是否明確,是否符合國家和上級管理部門的要求。

  2. 成本費用控制審查:成本費用是否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有無未經審批的預算外支出;財務部門對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控制是否到位,監督考核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按制度規定執行成本開支的范圍和標準,如福利費開支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差旅費是否符合標準等。

  3. 成本費用核算審查: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有無將職工薪酬、招待費、會議費等控制費用列入其他成本費用[各類型審計方法案例報告模板可關注公眾號CIA內審師小站]的情況;有無成本費用掛賬的情況;有無通過往來賬核算收入和成本費用。

  (三)資產管理

  1 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核算是否符合公司規定;是否設置臺賬(或卡片),固定資產的取得是否納入預算管理,車輛購置是否經過上級審批;固定資產的報廢、毀損,是否經過技術鑒定,是否報經批準;報廢資產的處置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規定;資產處置收入是否及時入賬;財務部門是否定期與資產管理部門定期核對、盤點固定資產;是否按照要求購買保險。

  2. 債權資產管理:是否開展賬齡分析,定期督促相關部門進行欠費催收;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形成原因,是否存在損失風險;預付賬款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財務核算是否正確,有無成本掛賬、對外投資掛賬的'情況;職工借款是否按照規定及時沖銷,有無長期掛賬的情況;關注與外單位的往來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轉移國有資產、長期無償占有國有資金的情況,并檢查其合法性、公允性,是否存在損失風險。

  (四收入管理

  1. 銷售收入:財務部門是否定期核對應收賬款;是否按公司制度對客戶進行授信審批;是否存在已發貨未開票或者已開票未發貨的現象。

  2、其他收入:資產出租收入、報廢資產或廢舊物資處置收入及業擴報裝收入等其他收入是否及時入賬;資產出租是否建立出租臺賬,財務部門與相關管理部門是否定期核對;財務部門是否定期與營銷部門核對業擴報裝收入,并與當期的新增用戶核對;是否存在收入掛賬或收入不入賬的情況。

  (五)融資管理

  對外融資是否納入當年預算,是否編制對外融資方案,是否按制度審核并報經公司領導審批;銀行貸款目的和實際使用情況是否一致;企業目前經營情況是否能夠保證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抵押物是否存在風險。

  (六)預算管理

  1. 預算管理制度建設:企業是否制定預算管理的相關制度,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科學、可行;

  2. 預算編制和審核:預算編制是否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審批”的程序;預算是否涵蓋被審計單位的所有經營業務活動;預算審核是否有專業人員的參加;預算項目是否細化,是否存在預算項目過粗,不利于執行和考核的情況(如其他費用支出過大);是否根據年度預算編制月份預算或季度預算;預算審核時是否考慮公司發展目標和資產經營目標。

  3. 預算執行和調整:經審核批準的預算是否進一步分解細化到各部門(單位),并形成預算責任體系;是否按照預算目標,并結合實際業務活動逐月編制月度資金預算;是否建立預算管理臺賬;是否按資金預算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預算外支出是否按照制度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預算調整是否經過上級預算管理部門審批。

  4. 預算分析和考核:是否定期召開預算分析會,對月度(季度)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是否對預算執行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預算考核是否真正得到有效執行,考核結果是否兌現。

  財務審計方案 10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將原市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的農業綜合開發職責劃入市財政局。

  (三)加強的職責

  1、改革完善預算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制中的作用,細化、完善部門預算,編制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

  2、完善市縣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逐步形成統一規范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增強縣鄉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3、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財政保障范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4、強化財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責,完善各級政府間、政府與企業間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縮小縣區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稅收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維護社會穩定,擬訂全市財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審查、上報全市地方稅收的有關減、免、緩事項,擬訂全市財政、預算、地方稅收、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計劃,編制并組織執行政府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檢查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年度決算。

  (三)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任務;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組織制定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市對縣區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全市監督管理工作。

  (五)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貫徹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擬訂并執行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政府與企業的分配制度和辦法。

  (八)負責市級機關的行政經費管理、基本建設預算的審批;負責辦理和監督全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本市社會保險預決算草案。

  (十)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政府內外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范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制定全市會計管理的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本市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十三)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化及金財工程建設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設1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接待、計劃生育、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后勤服務、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二)人事教育科(離退休人員服務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三)綜合科

  分析預測全市財政經濟形勢并提出建議;擬訂本市收入分配政策;管理住房改革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會同有關方面對住房公積金進行監管;負責全市監督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四)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市財政法制建設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組織本市財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全市財政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審核地方其他規范性文件中有關財政政策的條款;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五)預算科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全市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匯總年度市、縣財政預算;承擔市本級部門預算編制、審核、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承擔市對縣區轉移支付工作,統一辦理與上下級財政的結算補助和上解事項;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地方政府公益性債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提出本級政府預算預備費的動用方案;負責審核報批地方稅收減免、稅率調整和政策性退稅工作,提出本市地方稅收政策及調整方案的建議,協調財政和稅務、人行國庫部門的工作關系。

  (六)國庫科

  組織國庫預算執行,分析預測財政運行情況;組織實施預算會計制度,承擔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組織全市財政總預算工作;擬訂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全市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黨派、群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全市行政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法律援助經費;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申報車輛更新工作;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承擔軍隊、武警、政法等單位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相關部門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八)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科普、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旅游、體育、計劃生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做好資金整合使用,發揮財政資金最大效應;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市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九)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國有資產管理、交通運輸、安監、住房和城市建設、城鄉建設規劃、園林環衛、環保、供銷、糧食、商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政府基金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城市建設投資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科技創新、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現代物流、物資儲備、園區發展等財政政策的制定、項目申報和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涉農補貼、家電下鄉,以舊換新、在石油價格等政策性補貼資金兌付;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投、融資資金審核管理。

  (十)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全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行業事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支農專項資金、扶貧專項貸款貼息資金;負責支農資金的整合及績效考評工作。

  (十一)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城鄉社區事務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二)企業科

  承擔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益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企業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市國有企業、行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各項專項資金的管理;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信息報告編制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下崗職工小額擔保貸款資金的籌措和實施;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的管理。

  (十三)金融與國際合作科

  承擔財政金融業改革和發展政策研究工作;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參與編制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規劃,對全市擬申請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進行審核、組織評估、提出建議并向國家申報;對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進行財務管理并監督落實償債資金。

  (十四)會計科

  貫徹落實會計法律、法規、地方性規章及制度,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及職稱考試管理工作;承擔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全市記賬機構的審批和業務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注冊會計師行業黨建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考核等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會計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政府采購管理科

  擬訂市級政府采購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政府采購資金的管理、專家庫的管理和供應商的資格審查工作,監管市級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受理政府采購的投訴及處理工作;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制核定工作及事故車輛維修和正常車輛維修的審定工作;負責對本市政府采購信息進行統計分析,指導縣(區)政府采購工作。

  (十六)財政信息化管理科

  擬訂全市財政信息化及金財工程建設相關制度、實施規范、技術標準、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維護全市財政廣域網、城域網、公共網;承擔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決策支持、行政管理等財政業務應用系統建設工作,負責財政業務應用系統的技術評審和推廣工作;承擔信息資源開發、數據庫建設工作;指導縣區開展財政信息化工作。

  (十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

  (十八)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承擔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規劃;組織開展農業綜合開發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評估論證、申報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落實、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的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指導縣區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十九)市財政監督檢查處

  擬訂本市財政監督制度和辦法;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財政收支預算執行、財政資金績效、重點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會計信息質量等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或專項財政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內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受理和查處群眾舉報的違反財經法紀法規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9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會計師1名,市財政監督檢查處主任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37名(含監察室主任職數1名)。

  財務審計方案 11

  為進一步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保證質量并按時完成任務,統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范和各項要求,根據《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辦國辦兩個《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審計目標

  在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基礎上,摸清單位家底,重點揭露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存在的違規違紀、重大損失浪費和領導干部違反廉政規定等問題,做出正確評價并分清經濟責任。通過審計,增強被審計單位及有關人員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意識,促進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推進依法行政,為黨管干部和經濟健康發展服務。

  二、審計范圍

  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由其兼任法定代表人和由其分管的所屬二級單位為必審單位,其他單位可根據與本單位經濟往來情況和重要程度抽審。垂直管理的可適當延伸下一級單位。

  審計時限應為領導干部的任職時間,已進行過任中審計的,原則上不再重復審計。所需審計時限較長的,可重點審計后三年或最后一屆任期,重大問題追溯到以前年度,重要事項延伸至審計日。

  三、審計的主要內容及重點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情況。部門單位執行《預算法》、《會計法》、《稅收征管法》等財經法規情況,有無做假帳、私設“帳外帳”,或偷漏稅金、私分亂發等違法違紀問題;部門單位內部制訂的財務管理制度、辦法等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執行中央及省市出臺的經濟政策情況。

  (二)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一是部門單位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決算報表的真實性、完整性,財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撥付情況,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法。二是各類資金、基金和收費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有無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和拖欠、坐支、截留各項收入問題;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是否到位,票據和帳戶是否合規等;有無隱瞞收入、私設“小金庫”等問題。三是各項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及其效益情況,有無擠占挪用專項經費和其它專項資金問題。

  (三)資產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況。主要審核任期內各項資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包括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各項應收款、庫存材料、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其它資產等),各項資產的管理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賬外資產。通過任期內國有資產(一般按凈資產數)的增減變化,確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分析國有資產有無流失、損失、浪費等問題。

  (四)負債情況。主要審核任期內單位債務的真實性、合法性。重點審查往來款項催要及清理是否及時,有無長期掛賬和利用往來賬戶隱瞞收入等問題;有無賬外債務,并及時查明原因,并分析債務的增減變化情況。

  (五)重大經濟決策情況。基本建設、對外投資等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程序是否正確,是否經過科學論證,資金來源是否正當,是否按規定管理和使用資金,其效益性如何。有無違規擔保、抵押和購買股票、債券等現象。有無因決策失誤或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浪費等現象。

  (六)領導干部遵守廉政規定情況。領導干部本人及其親屬有無長期借用公款或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資產問題;有無從單位注入資金進行工商登記、自兼法定代表人辦企業問題;有無從下屬單位領取報酬和補助問題;有無公款裝修、購買私房及超標準購車等問題;有無通過親屬子女從事與管理的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活動牟取私利問題;有無轉移、挪用、侵占企業資金或下屬單位資金為個人和小團體牟取私利等問題。

  四、審計評價及責任界定

  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應按照審計內容全面評價,重點包括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大經濟決策及其程序的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單位內控制度和遵紀守法情況,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分析問題形成的原因、背景,在取得相關批件、簽字、會議記錄、調查筆錄等審計證據的基礎上進行評價,正確界定領導干部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具體分為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并在審計報告中簡要說明理由。在沒有或無法取得相關證據,責任確實難以區分的情況下,采取寫實手法,描述其經濟活動或決策活動的具體過程。

  領導干部對直接決定、認可、簽署意見、簽字、授意、指使或經辦的經濟事項形成的問題,在集體決策過程中具有最終決定權的經濟事項形成的`問題,應承擔直接責任;對職責范圍內的基本建設、投資、收費、出借資金等重大經濟事項存在的問題,分管范圍內的工作存在的違紀違規或分管的下屬單位存在的重大違紀違規問題,應承擔主管責任;對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定,或受上級領導指示、授意的經濟事項形成的問題,分工范圍內的工作存在的一般性管理問題和分管的下屬單位存在的一般性違紀違規問題,應承擔領導責任。

  五、審計實施步驟

  (一)搞好審前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性質、管理體制、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財政財務隸屬關系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職責或經營范圍,被審計人員的職責及工作分工,經濟目標或指標的完成情況,財務會計機構及其工作情況,相關內控制度及其執行情況,以往接受審計及檢查情況,所屬單位及其基本情況。搜集被審計單位所適用的財經法規和規章制度。注意廣泛聽取意見,以便確定審計重點。

  (二)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根據審計工作方案和審前調查情況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突出所審內容,確定審計重點和延伸審計單位,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嚴格落實各項審計質量控制。審計過程中遇有重大事項或人員調整,應變更審計方案,并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審計組于實施審計3日前將審計通知書送達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并要求單位搞好自查,寫出書面自查報告,領導干部本人要寫出任職期間的經濟工作總結,并界定對問題應承擔的責任。

  (四)審計組進點要開好單位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和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的進點座談會,講明審計目的和內容,聽取自查情況及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介紹,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宣讀自己任職以來的工作總結。張貼審計公告書,設立舉報箱。與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領導干部分別簽定雙向承諾書。

  (五)審計組長根據方案進行審計分工,各成員應明確責任,認真實施審計,記錄好工作底稿和審計日記,整理好取證材料,做到真實、全面、規范、準確,并交審計組長審核把關。

  (六)審計組匯總審計情況,寫出審計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做到重點問題未查清的不離點,未摸清資產真實情況的不離點,審計范圍和內容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不離點,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的不離點。審計報告應征求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對象的意見。

  (七)審計組將審計報告、審計方案等檔案所需材料送局法制科復核后,將審計情況和被審計單位、被審計人提出的意見一并通過定案會向局領導匯報,經局領導審核通過后出具審計結果報告,下達審計決定。需要移交的,向有關部門送交移送處理書。

  六、審計組織與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由經責辦統一組織管理和安排,經責辦兩個科室與局業務科共同承擔完成。經責辦負責向市紀委、組織部等委托部門了解被審計單位及人員情況,并告知承擔審計項目的科室。審計結果報告由經責辦負責統一向有關部門報送。經責辦負責對內對外的溝通與協調,以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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