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踩踏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園踩踏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園踩踏事件應急處置方案1
為確保發生學生遇到踩踏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市政府和教體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為履行職責。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這些應急機構的指揮系統就會與學校的指揮系統構成聯合指揮。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學校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聯合指揮成員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聯合指揮成員代表做出最后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德育部門要識別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范,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后勤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照明設備正常。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凡使用學校場館,組織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都要經主管校長同意,主管校長要落實負責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后勤部門確保校車在校,司機值班,校醫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德育部門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行政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告知另外的值日行政,或請其他行政代為履行值日工作職責。
8、辦公室印制全校教師通訊錄,年級組印制年級班主任通訊錄,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行政、年級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內通訊錄中能有一個電話暢通。年級組收集各班學生家長通訊錄,并送交電子文檔到校醫室電腦儲存,交一份復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首先通知德育副校長和值日行政,然后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值日行政和德育部門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體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組織活動的干部和教師、班主任。
1、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系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后,馬上通知組長趕赴現場,組長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校醫到達后,馬上接替在場行政、教師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學生。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3、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組長:
成員: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安全處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教體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德育主任、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四)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組長根據校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學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德育處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協助處理死亡學生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學生家長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德育主任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總務主任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事件涉及的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并向教體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校園踩踏事件應急處置方案2
一、預防措施
1、完善制度。在上級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并上報。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全體教職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行政值日、上課教師為直接責任人,管理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實行學校擁擠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多種途徑和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讓學生充分認識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嚴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樓梯間打鬧、搞惡作劇的危險性。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照明等設施的配備。
二、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安全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校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情況,徹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關名冊。
2、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3、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三、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發現有學生受傷,打電話、口頭向學校行政值日報告,再由行政值日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
2、在組織搶救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志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應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妥善處理相關問題,確保問題的解決。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調查及處理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和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任何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違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門對相關管理者實行連帶責任追究,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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