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通用5篇)
做好可行性分析是做好工作方案的前提。在公司將要做一個項目的時候,我們需要先準備多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工作方案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1
為確保青奧會期間全市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根據區安委會《迎“青奧”安全生產200天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迎“青奧”安全生產200天專項整治行動》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行業主管、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結合xx年安全工作要點,深入開展全區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整治活動,以企業自查和安全監察部門督促檢查相結合,以消除特種設備安全隱患為目的,推進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為青奧會成功舉辦營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整治范圍
全區按重要性劃分為三個區域;
1、“核心區”:是指比賽場館、訓練場館、簽約賓館、定點醫院、文化交流場所。
2、“重點區”:是指比賽場館、訓練場館、重點接待場所周邊(200米范圍內機電設備),以及火車站、軌道交通站、客運汽車站區域。
3、“外圍區”:是指上述兩個區域以外的區域,重點加強對學校、幼兒園以及醫院、商場、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電梯等特種設備。
(二)達到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活動,確保“核心區”不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力保“重點區”不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力爭“外圍區”不發生較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三、組織領導
成立迎“青奧”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質監分局局長張金貴擔任;副組長由區安監局副局長沈原、質監分局副局長聶猛、區住建局副局長于永斌擔任,成員由各街道、園區分管領導擔任。
四、工作重點
專項整治工作以排查和整治青奧會“核心區”“重點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外圍區”重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為重點,突出開展四項專項整治工作:
1、繼續強化使用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加強公眾聚集場所、投訴舉報率較高的重點場所電梯的安全監察;與相關部門聯動,加強對物業企業監督檢查及責任落實;進一步推進電梯管理人員“積分管理制”,嚴格落實三角鑰匙管理制度。
2、提高投訴舉報處理的規范性和效率。制定常見投訴舉報工作程序,規范、高效地處置投訴舉報;將投訴舉報列入對維保單位的故障率考核指標,進一步強化電梯維保單位監督管理。落實電梯維保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加強電梯維保單位日常維護保養落實及質量的監督檢查,促使維保單位和物業企業認真履行故障排除和日常管理職責,降低投訴舉報數量。
3、特種設備進行監督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使用
單位限期整改。“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監督檢查記錄存檔備查。重點檢查內容:“三落實、二有證、一檢驗、一應急”是否有效落實。是否制定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和落實應急演練工作。
4、形成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形成各相關職能部門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工作模式,協同處理電梯安全重大問題。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前)
召開迎“青奧”安全生產200天電梯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健全組織,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和安排,細化分解責任,確保整治行動有效落實。
(二)自查自糾階段(5月1日—5月25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導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對本單位電梯的使用、維保和管理開展自檢、自查,對本單位使用的電梯進行全面核查摸清設備底數,建立設備臺帳,全面、深入、細致地徹底排查設備隱患,確保隱患有效整改,全面排查設備隱患,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消險。
(三)重點排查階段(5月25日—6月15日)
在企業自查自糾和安全監察機構重點檢查的基礎上,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核心區”、“重點區”電梯使用單位、“外圍區”重點電梯使用單位的設備核查,摸清設備底數,建立設備檔案。全面排查設備隱患,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消險,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全部登記造冊,按照屬地管理責任,進行聯合集中整治。
隱患排查重點檢查內容:“三落實、二有證、一檢驗、一應急”是否有效落實。即:是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安全管理人員;是否辦理注冊登記、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是否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是否落實定期檢驗;是否制定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和落實應急演練工作。
(五)政府督查階段(6月15日—6月30日)
區安委辦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單位組織和實施專項治理工作,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發現隱患問題的落實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專項整治結束后,各單位要鞏固專項整治成果,認真總結,及時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對整治工作中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2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城管系統安全生產整治工作,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城管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全面整治,進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深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認真解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安全作業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在全系統組織開展全面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做到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設施設備,要堅決停用。
(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監管責任,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定點聯系制度,每一位局領導負責聯系一個局屬單位,對重點部位、關鍵崗位加強監管和督促;局屬各單位要認真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有關精神,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把責任層層落實到每個生產環節、每個工作崗位,真正做到責任到人。
(三)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大力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努力推進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安全理念。組織干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增強安全生產意識;要求局屬各單位所有聘用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并簽訂好安全生產責任狀,不斷提升安全生產工作能力。
三、整治內容
(一)加強市政設施檢查和搶修,全面檢修城區路燈、雨水井、檢查井等公用設施,及時拆除、更換底座不牢固的路燈和路燈桿上的廣告牌,配齊井蓋,有效消除安全隱患;強化破路施工安全管理,與施工單位簽訂文明施工管理協議,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做到圍擋作業,建筑垃圾日產日清;加大雨季內澇災害應急搶險力度,及時疏浚排水系統,確保市政基礎設施功能正常發揮。
(二)細化環衛作業安全管理。環衛作業設備數量多、老化現象嚴重,安全狀況復雜,要加大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特別是對垃圾站、公廁、垃圾場等重點環節加強管理;認真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環衛工人必須著裝上崗,提高安全意識,規范作業,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規范戶外廣告管理。對城區戶外廣告、店鋪招牌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清除松動、傾斜、破損的戶外廣告立柱,對妨礙車輛行駛、影響行人安全的橫幅、廣告牌一律拆除。
(四)抓好園林綠化設施管護。及時修復破損的綠化圍、花壇等園林設施,對影響市民出行、存在安全隱患的行道樹進行修整,對蟲蛀嚴重造成樹基不牢的樹木一律拆除。
(五)強化車輛及司乘人員安全管理。按照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各種作業車輛的安全管理,要求作業車輛在出車前嚴格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全面落實司乘人員管理責任,杜絕超速超載、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違規行為,對違規作業的司乘人員從嚴處理。
(六)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機制,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制定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處理預案,從嚴從快查處安全事故,嚴格責任追究。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11月1日—11月10)。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認真分析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有可能釀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新情況、新問題,增強和細化檢查內容,強化工作措施,完善安全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召開專門會議進行部署。
(二)自查自改階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在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下,各股室、各單位組織人員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整改時要落實人員、制定措施、限期完成,在整改未完成前,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應急預案,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檢查驗收階段(11月21至11月30日)。在各單位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礎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各單位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整治到位的單位進行肯定表揚,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成立城市管理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輿論造勢,強化宣傳。
積極開展“關愛生命、安全生產”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利用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廣泛安全生產知識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活動中的先進典型,為推進安全生產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對群眾舉報的事故隱患認真進行核查,督促落實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
各下屬單位要按照整治內容組織人員對各類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抓緊整改。排查和整改要動真格,不留盲區和死角,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對整治走形式、走過場,不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失職、瀆職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3
根據市安委會關于切實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結合上級工作部署和我市實際,特制定全市xx年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突出重點,依法整治,落實危險化學品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圍。
(一)整治的重點范圍。
專項整治范圍為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其中整治的重點包括:
1、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特別是工藝復雜、規模較大和危險性較高的企業;
2、帶有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特別是經營劇毒化學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及氣體充裝站、加油站等;
3、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手續未結束、正在建設期間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二)整治的重點內容。
(1)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許可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安全規程制定情況;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4)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
(5)生產、儲存設施和工藝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符合情況,與周邊和內部環境的安全距離情況,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6)對未經正規設計的在役裝置進行安全設計診斷工作情況;
(7)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情況;
(8)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檢測、評價(估)、監控和備案情況;
(9)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況;
(10)安全評價及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手續情況;
(11)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標準化、“打非治違”、隱患自查自糾等工作開展情況。
三、實施步驟。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企業自查整改階段(7月9日至7月31日)。
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開展全面的隱患排查治理,必要時聘請專家進行重點安全檢查,查找內外部安全間距、生產工藝、單元操作、重點反應裝置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不足。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要加快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工作進度。
(二)排查整治階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對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主要內容:一是檢查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自糾情況,并現場抽查企業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公用工程等單元和重點部位的安全生產狀況;二是檢查企業整改事故隱患情況,單位自查或聘請機構或專家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隱患,是否已落實整改資金和整改計劃等情況。對檢查發現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要依法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對隱患嚴重,有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責令企業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并及時上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做到隱患整改的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切實推動隱患整改;重大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市安監局將派出督查組,對各鎮區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和抽查。
(三)總結提高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鎮區要針對前兩個階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積極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尤其是重大隱患,要及時整改銷案。同時,推動各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推進“兩重點一重大”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安全設計診斷和安全標準化創建等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鞏固和深化專項整治活動各項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的目標和責任,制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突出重點、依法整治。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按照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結合實際,研究本轄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明確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3、強化指導、狠抓落實。
各鎮區安監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特別是“兩重點、一重大”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扎實開展。
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打非治違”活動,強化安全監督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xx年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目標是:進一步貫徹漁業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進一步治理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從事漁業生產經營行為,堅決遏制漁業生產事故發生,完成市農業局和縣政府下達我縣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任務。
三、組織機構
成立縣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四、時間安排
“整治百日行動”工作從xx年6月11日起到xx年9月20日止,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結合當地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動”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項抓好落實。不定期地組織自查、互查,對安全隱患多,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長期監控,進行重點檢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清除隱患。
(三)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鄉(鎮)開展總結工作;9月10日前,由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將“整治百日行動”書面總結上報縣漁政大隊。
五、整治重點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
(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
(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
(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
(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
(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
(七)雇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
六、整治措施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對船舶經營者處以罰款。
(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作業,限期申報檢驗;逾期仍不申報檢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暫扣漁業船舶檢驗證書。
(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船長或直接責任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的,按《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炸魚、毒魚、電魚的,在內陸水域處5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在內陸水域使用小于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的,處100元至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船舶所有者或經營者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其在離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雇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責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罰款1000元對船舶經營者予以處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整治百日行動”工作的領導,提高對漁業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各級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各地要圍繞全年控制指標的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強化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各基層單位和船頭。對于各類事故調查處理,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二)切實提升漁船質量。各地要嚴格漁船檢驗制度,督促船主按標準船型修理、更新漁船,對重要的安全設施要參照相關規定強制配備。要嚴格按照檢驗規范對漁船進行檢驗,全面開展漁船質量大檢查,切實提高漁船的檢驗質量,對檢驗不合格的漁船,不得發放檢驗證書,不得發放捕撈許可證,不得從事漁業生產。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實操技能。扎實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突出抓好漁業船舶船員資格培訓工作,切實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常識,提高持證上崗率,打牢漁業安全生產基礎,做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各地要根據當前漁業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及時制定方案,及時組織轄區原有職務船員開展內河職務船員的考試換證工作,確保船員持證上崗;在年內要對所有水上作業人員組織完成一次緊急情況下船員穿戴救生衣和緊急逃生等應急處置能力培訓。
(四)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非法漁業生產行為。重點打擊“三證不齊”、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安全生產設施配備不齊以及從事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作業的漁船;對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從事漁業生產、漁船違規載客載貨等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查處。
﹙五﹚加強安全檢查,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各地要大力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重點抓好重大節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檢查,并嚴格落實檢查責任。通過安全檢查,發現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并及時加以整改和總結,防止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好轉。要加強漁業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故必須及時處理和上報,并跟蹤掌握事態進展情況,不得遲報、漏報,堅決杜絕瞞報、謊報。
(六)加強對重要水域的隱患排查及整治行動。“棉電庫區”、“金山電站庫區”、“磯頭電站庫區”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鄉(鎮)要組織開展對使用禁、限用網具且影響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撈進行排查,并及時拆除整治,必要時可聯合執法,提高整治效率。
安全生產整治工作方案5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促進“兩個主體責任”落實,有效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推動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發展,經研究決定,繼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XX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對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設工程、電梯安全、工貿企業較大風險作業、職業病危害等六個方面的安全生產開展專項整治。
一、指導思想
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安全文化發展,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安監局局長任副組長,市公安局、安監局、建設局、質監局的分管領導為成員,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驟
本次整治工作從20XX年4月起,至12月底結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份)
各鎮(園區、街道),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整治方案,召開專項會議,布置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范圍和要求,促進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集中整治階段(4至10月份)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組織、指導本地區、本行業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對事故多發、頻發、易發的企業和行業要進行重點檢查和督查
(三)檢查驗收階段(11月份)
各專項整治牽頭部門要對照相關標準,嚴格檢查驗收,并將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四)總結完善階段(12月份)
各級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形成職責明確、分工協作、責任到人的工作機制,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二是要優化整治方案,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實施方案,確保整治活動穩步推進;三是要加強督促指導,積極服務企業,幫助企業查找薄弱環節,確保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四是要加強協作配合,齊抓共管,著力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五是要加強信息上報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各階段工作總結和整治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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