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責任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強化及責任,明確目標方向。我們該怎么擬定責任書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書1
為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強化學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隱患,杜絕危害事故的發生,創建良好安寧的教育、教學環境,搞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擬定班級安全管理責任狀,由學校與班主任簽訂責任書。
1、班主任為本班的直接責任人,必須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狀。
2、班主任經常利用晨會、班會組織本班學生認真學習《小學生守則》、
《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點放在宣傳和普及安全知識上認真學習《中小學生安全須知》、《中小學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識》、《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利用黑板報等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識列入計劃要有安全記錄。向學生傳授安全防范和自護自救常識,教會他們在危害和災害面前自救自護的措施。
4、采取措施,做好轉化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在校學生違法犯罪現象,強化學生學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意識,控制事件的發生。
5、班級組織外出活動,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凡組織學生參加春游、秋游、遠足等戶外集體活動,必須制定周密計劃,由學校報總校審批。
6、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和學生的.安全意識,通過召開家長會,使家長和學校配合,共同防止學生在校內外發生意外事故。
7、發現班上學生未到校上課,要及時通知給家長。
8、對因玩忽職守,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事故的,學校將追究責任人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書2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校園傷害處理辦法》,為了確保中學部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每位教師都有義務維護校園安全,都應當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師必須上好課表中所排列的屬于自己的課(包括早、晚自習、班會及活動課),因特殊原因(包括請假)需要調課者,必須報教導處審批,等批準備案后,調課才能生效。凡因未按時上課,缺課或調課后,被調者未履行職責,造成的學生違紀、違法或者傷害事件均由當事人負責。
任課教師都要確保上課學生的安全。“誰的課堂誰負責”,教師進入課堂首先清點學生人數,對于缺勤的學生要及時了解情況,及時通知班主任。凡因學生曠課沒有及時匯報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學校要追究當事教師責任。
凡遇突發性事故(如火災、地震等),上課教師為當事責任人,應及時處理并上報學校,如未妥善處理而造成不良后果,學校要追究當事教師責任。
2、體育教師上體育課要將學生限定在操場上、在自己的視力范圍內活動,教育學生按老師規定的項目進行規范訓練。物理、化學、生物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按實驗操作規程做實驗,告訴學生不按操作規程去做,容易出危險,如果不聽勸告,取消做實驗的資格。理、化、生教師原則上不允許讓學生幫忙拿實驗用品(尤其是化學藥品),如果確實需要學生幫忙,要和學生一起拿。
3、每位教師都有詢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教學區的權力。每位教師都有義務向學校治安領導小組反映校園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如能排除應當盡力排除。
4、教師同學生進行個別談話,一般情況下不要鎖門,對于女學生的教育要注意時間、地點、方式和方法,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5、對校園內出現的突發事故,第一見證人要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的領導。
6、教師辦公室要保持潔凈,物品擺放要整齊。
注意:
(1)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辦公室,辦公室無人時要注意鎖門,以防丟失物品。
(2)注意節約用電。天氣晴朗,室內光線好,請不要開燈。長時間離開辦公室要關閉飲水機電源。
(3)辦公室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7、嚴禁任課教師擅自將學生趕出教室。凡教學需要帶學生外出實踐,實習者,須提前報主管校長審批后,經核實確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方可進行,當萬一發生不安全事故時,承擔組織者的教師要負主要責任。
8、教師要努力學習,提高認識,轉變觀念,要尊重、關心、愛護學生,特別是要對“問題學生”給予更多的關愛,加強溝通,注意引導,耐心說服,循循善誘,禁止簡單急燥,野蠻粗暴的進行有辱學生人格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據情節和造成的影響進行查處。要做到依法、有據、合情、入理,造成傷殘、致死等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9、負責晚自習的教師要增強責任心,上自習要認真核對人數,如有出入要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系,要關注學生的動態,確保上課的效率。下課后,督促學生盡快回宿舍。值班教師要在各樓道口值班護送學生下樓。確保學生安全上下樓梯。
10、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1、此責任書資簽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書3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范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了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并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并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于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并向學校匯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后,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準,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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