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法官實習報告3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報告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預備法官實習報告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預備法官實習報告 篇1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自治區高院對預備法官培訓的實習要求,去年4月至12月,我先后到我院的立案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溶江人民法庭等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實習,這一過程讓我感受到了基層法官的辛苦不易,當然也體會到了司法為民的快樂,也有對法律在實踐中存在問題的困惑。
清水村水中推車
去年11月中旬的一天,我隨溶江中心人民法庭龔庭長及陸副庭長下鄉送達一件借款合同糾紛的訴狀副本,是到嚴關鎮一個叫做清水的村子。該村較偏遠,路上坑坑洼洼,還需過幾渡河水才能到達目的地。那里所謂的幾渡河水因為水流不寬都是沒架橋的,村民們都是踏著露出河面的大石頭過河的。
在經過其中的一渡河時,因警車后輪陷入泥里造成車子死火無法發動,我們只有下水推車。清水村的水真是清澈見底,如果是夏天當然沒說的,下水推個車就當消暑了,但現在已入冬,而且那天正好是寒潮來襲,只有攝氏3度,寒風凜冽,穿著棉衣都冷颼颼的,別說脫掉褲子只穿條薄薄的內褲下水推車了,那可真叫一個冷啊!
我們幾人鼓起勇氣脫下褲子下到冰冷的水里,卯足勁用力推,在水里受不了又上岸暖和一下,稍微緩和一點再下水,如此幾次三番終于把車推上岸發動了。還好此后的幾渡河都沒出現這樣的情況,要不我們幾人回來可能都得重感冒了。此后又顛簸兩個多小時終于來到村子里,在向被告送達訴狀副本及傳票并向其闡明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后,我們才返程。預備法官實習報告范本
感想:今天終于體會到基層法官的辛苦,原來在學校時總覺得法官是一項神圣的職業,嚴肅地敲響法槌,在法庭上聆聽當事雙方的舉證質證,沒想到在辦案過程中還有這么多的艱辛。
錦旗:包拯在世 主持公正
這也是在溶江中心人民法庭的一個案件。
原告蔣光輝訴被告興安縣溶江鎮司門村委石山腳村一隊二組土地承包糾紛一案,該案在xx年就已判決,一審時辦案法官憑借一份承包合同復印件就判決被告敗訴,結果對被告很不利,被告不服后上訴至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桂林市中院將該案發回重審。
在重審該案過程中,被告興安縣溶江鎮司門村委石山腳村一隊二組的村民情緒激動,認為法院僅憑一份承包合同復印件就作出判決,司法不公,一再揚言要到南寧、北京上訪。
主辦該案的溶江法庭龔庭長在開庭及調查取證過程中多次向當事人闡明法律規定,希望他們穩定情緒,不要作出不理智的舉動。
經過開庭質證及庭后的調查取證,合議庭作出判決認為原告僅提供一份承包合同的復印件而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證據不足,對其訴訟請求應予駁回。該案判決后,被告在領取判決書的當天在法庭門口燃放了大串鞭炮,并贈送了一面錦旗:包拯在世,主持公正。
感想:當時我在現場也覺得熱血沸騰,作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真正做到司法為民,依法判案,才能得到老百姓的尊重。預備法官實習報告范本
預備法官實習報告 篇2
一、實習目的
通過實習,全面了解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通過實習,培養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認識到自己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強學習的主動性、針對性、創造性;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虛心接受領導和同事們的指導和幫助、誠心學習他們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經驗,全面提高綜合法律素質和法學修養,為走上法官崗位打好堅實的基礎。
二、實習成果
預備法官實習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從立案、接待信訪當事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開庭審理、參加合議庭、制作法律文書、宣判等承擔起一個法官辦案的全過程,我崇拜指導老師和同事們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在八個月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實踐經驗,加強了對法官這份職業的了解,樹立了強烈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取得了令人滿意的實習成果:
1、立案庭實習收獲
立案庭是法院對外的第一個窗口,是法院工作的開始,占據很重要的位置。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繁多,每天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人,立案庭的法官經常要與這些當事人進行說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審核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這么簡單。立案庭還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寫起訴書、不會寫字的當事人提供方便,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范本進行填寫。立案庭立案后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我在立案庭實習期間,虛心向指導老師請教,對案件進行篩選,對屬于法院主管的,予以立案審查,而對不屬法院主管的,告知當事人通過其他渠道解決。
立案庭設立一個信訪接待室,立案信訪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和國家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任務艱巨,使命光榮。立案信訪場所既是群眾表達訴求、參與訴訟、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務涉訴群眾、聯系社會各界的橋梁紐帶,功能重要,作用重大。在深入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把信訪工作作為送上門來的民生問題,必須認真對待。對各類信訪件的接受及處理結果作相應的登記。信訪件的登記簿分為:人民群眾來信登記簿、人民群眾來訪登記簿、院長接待日登記簿、業務庭長接待日登記簿。對來信按性質分類登記,注明收到日期,及時答復,準確轉送。來訪也按性質分類登記,注明接待日期。接待時做到著裝接待,做到儀表端正、態度和藹、用語文明,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情況反映,認真記錄詳細情節、主要事實和理由,耐心向來訪者解答、轉處或作其他處理。對涉及本院審判、執行案件和社會不安定信訪件及重大信訪件,接待后當天向分管院長報請批處。對需交辦的信訪件交由院長或分管院長作出批辦、處理意見后送責任部門。在信訪工作中我深刻體會到,信訪工作要做到“七到位”:不滿情緒疏導到位;釋法答疑解釋到位;關鍵癥結掌握到位;實際困難解決到位;合理訴求滿足到位;無理要求告知到位;不法行為處置到位。同時,緊緊依靠黨委、人大、單位,以聯動制度為依托,運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通過法律、經濟、文化等各種手段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2、民一庭實習收獲
民一庭主要處理的是婚姻、繼承、財產分割、民事侵權、合同糾紛、民事權利的確認、變更、撤銷之訴等內容案件,這些案件雖然瑣碎,但是卻同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他們對自己的利益十分關注,為此每天都會向法官訴苦,訴說自己的“委屈”。因為這是一種發泄,當事人需要發泄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通過在民一庭的實習,我能從另一個角度知悉民生、民情、民怨。有經驗的法官們會傾聽他們訴說,這有益于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當事人的傾訴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份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于做當事人的工作。
通過在民事一庭的實習,我發現法院在實際的判案中與課本抽象的理論和法條刻板的規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辦理案件時堅持調解前置原則,非經調解不輕易判決。今年恰逢“調解年”,各法院都在加大力度提高調解率。如果對一個案件只是簡單地予以判決,往往會導致“一場官司十年仇”。而調解結案是保護當事人利益糾紛的最佳方式。這可以有力避免判決成一紙空文的負面后果,雖然有時對于當事人一方會有失公平,但權益受損方真正得到了補償才是最重要的結果。而且在案件訴訟費大幅下降,在辦案經費縮小的情況下,如果一味采用判決,對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和損耗。對調解無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決的同時辨析法理,要盡力做好當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使當事人服判息訴,避免“案結事不了”和當事人無休止的上訪告狀現象。
在民一庭的實習,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為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
3、行政庭實習收獲
行政庭的受理的案件一般涉及群體糾紛,隨著我縣的經濟發展,行政爭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若處理不好,往往容易造成群體信訪事件。
在行政庭實習期間,了解到必須充分發揮訴調對接的作用,利用訴前協調、庭外協調等多種行政爭議化解模式,通過協調貫徹始終、定期聯系會議、上門指導服務等三項制度,適當延伸審判職能,使司法機關成為化解行政爭議案件的緩沖劑,從行政爭議的預防、和解、執行入手促進“官民”和諧,力爭做到案結事了。將協調工作貫徹案件始終,做到訴前協調、訴中協調和判后協調相結合。行政訴訟不同于民事訴訟,案件的成因通常是原告經過多方奔走努力未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被-迫無奈提起訴訟。因此,他們的訴訟主張大多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在審查受理階段即找原告談話,了解原告起訴所欲達到的真實意圖,分析其主張的合理合法依據,在摸清原告真實想法的前提下及時與被訴行政機關進行溝通,了解所涉案件的相關情況,提請行政機關與原告及早溝通,盡可能使雙方矛盾解決在成訟之前。在辦案中,對行政機關在具體行政行為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不護短,不搞“官官相護”。成訟以后,行政庭堅持把行政協調工作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根據行政案件中許多當事人“要個說法、分個是非”這一特點,大多數案件并不急于下判,而是在庭審結束后繼續做各方當事人的工作,盡量使各方意見接近一致,即使最后沒有協調成功,也為下一步工作打下較好的基礎。對協調不成的案件并不是一判了之,多數判決結案的案件,總有一方當事人提起上訴,為此,及時與上級法院取得溝通,將協調工作情況和達不成一致的原因反映給上級法院,為二審協調提供參考意見,使多數上訴案件在二審階段得以協調解決,避免矛盾擴大,有效地緩解行政爭議。
同時,加大非訴行政案件執行的力度,特別是對計生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計生部門上門征收社會撫養費阻力很大,對這些超生者征收不到位所造成的社會影響相當惡劣,也導致我縣計劃生育工作的被動局面。為此必須要配合縣計生委加大了對釘子戶的征收力度,以點帶面,打開了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也做到了有張有弛,對執行時確實有困難的當事人給其一定的時間籌集執行款項。在行政庭實習期間,給我的感觸是處理行政案件一定要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多與當地單位部門交流、多向當地黨委請示匯報、多和普通老百姓溝通。
4、審監庭實習收獲
審監庭是法院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關口,承擔著重要的歷史使命。民事訴訟法修改以后,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民事案件管轄權上移和基層法院審監庭辦案任務減少。審監庭主要工作職責為案件質量監督管理。我在審監庭實習期間,參與過對案件質量進行評查工作。此項工作對我來說是新課題,壓力很大。我經常向庭室其他同志請教案件質量評查的相關規定,從多方面掌握評查技能,力求評查客觀公正,從而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在審監庭工作,必須要樹立依法糾錯的司法理念,正確把握糾正錯誤與維護生效裁判既判力和權威性的關系。明確審監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為維護司法公正、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最后一道防線;明確審監工作機制,為院長履行審判監督職能服務,依法監督本院生效裁判并向院長負責;明確職責要求,在“司法為民”方針指導下找準維護既判力和保障當事人合法訴權之間的結合點,努力追求司法公正。在審判活動中,堅持將穩定當事人的情緒、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等疏導工作貫穿于再審案件的全過程,對當事人既熱情接待,耐心解釋,聽取意見,努力追求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又不一味附和當事人,適時闡明法理,維護司法權威。
三、實習總結
1、實習檢驗了我的法學知識,培養和提高了自身的實踐能力。
實習階段一個很重要的學習活動是參加開庭審理,當我第一次坐在那高高的審判臺上,立即有一種威嚴感與神圣感。在庭審中觀察原、被告是如何進行舉證、質證的,應該如何掌握和調度整個庭審的進度和秩序?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應該如何進行判斷和判決?我知道作為一名法官必須具備駕馭庭審的能力。庭審的過程不是一帆風順,有時候庭審過程就像是在菜市場吵架,如果駕駛不好,庭審就無法進行下去,也就無法查清案件事實,影響到案子的裁判。通過實習,我向其他有豐富庭審經驗的同事們學到了不少知識。他們告訴我,一旦發現當事人不服從指揮,任意表達自己的意志的時候就應該制止,否則,他們會越吵越激烈,勢必會影響整個庭審的順利進行。
制作裁判文書是實習的重中之重,也是難點。通過裁判文書,可以看出法官的責任心以及法律運用能力,可以說裁判文書是法官的“臉面”。
在校期間雖學習過法律文書的寫作,而且也拜讀過大量的裁判文書,可一旦自己制作裁判文書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打印過判決書、調解書和裁定書,每一種文書體式都是不一樣的,在打印的時候,判決書要詳細,對于雙方提交的證據要寫清楚證據名稱、證明的內容等,要從證據中查明案件的事實,然后寫明法院的判決理由和事實,判決的結果。調解書對于法院判決的理由就不用書寫,但是要根據調解筆錄將調解結果寫好,最后要在調解書最后將調解書的效力寫入。裁定書應該說是較為簡單的。判決書和調解書要寫得既簡潔又要豐滿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確,表達也要通順,一份判決書或者是調解書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讀、多修改,我將裁判文書寫好后交給指導老師,他們通常修改很多次,連標點符號也不放過,因為法律工作是嚴謹和神圣的,法律文書里的一個字一個標點都代表著法律的神圣,不容有錯。
2、實習讓我對民事調解有一個深刻的認識。
今年恰逢“調解年”,各個法院都在力爭調解率,我院的調解率一直偏低,院黨組經討論決定要下大功夫加大調解力度。調解結案的糾紛主要是生活中的糾紛,因而調解的方式在民事案件中被頻繁使用。
很有調解經驗的法官說要做好調解工作法官要具備三種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調解工作的主持者應該是通曉法律知識,有法學素養,有一定的威望,說話有分量的人,他能夠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眾。調解員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當事人對其產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調解員要思維敏捷,處理事務的方法多樣,反應能力迅速,擁有這樣的智慧才能對矛盾作出反應,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幫當事人找出解決的途徑。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審判中不要帶個人的感情-色彩,在調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這并不是說調解者就應該板著一張臉,很嚴肅的對待當事人,或者是對矛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樣并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應該以情動人,試著去了解當事人的感情,以情動人,才能解決好矛盾。
調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進行,有很多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就調解結束了,在開庭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和好或將矛盾解決的可能,也會當庭進行調解,庭后調解的也有。要做好調解工作,不能就事論事,這樣會陷于被動。調解應積極做好預防工作,預防民間糾紛的發生,將糾紛化解于萌芽狀態。對已發生的糾紛,在進行調解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止激化,防止糾紛的惡性轉化,調解員的工作方針是調防結合、以防為主,要寓防于調,以調促防,以防保調,在進行調解工作時,要時刻注意預防工作,化被動為主動。調解要尊重當事人的選擇,當事人雙方都要自愿,調解的過程中要合法,平等對待當事人,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
調解的進行應該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前提下進行,當事人有時候會情緒激動,說話沒有仔細考慮,語氣十分惡劣,法官面對的當事人經常是這樣子,經常可以聽見當事人生氣的聲音以及指責的聲音,法官要好好的勸解他們,將他們再帶回到矛盾的焦點上。看著法官們辛苦的調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慚,自己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的。
3、實習增強了我的綜合素質。
實習期間,經常有當事人咨詢也經常有電話打進來進行咨詢案件的情況,我時常接待各種各樣的當事人,與不同性格的法官打交道,在處理和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際能力、對人待物的能力。而處理文書和參加庭審,提高了我書寫的能力,鍛煉了口才,也讓自己更加謹慎、細致,嚴謹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4、通過實習,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識。
【拓展閱讀】
什么是預備法官?
預備法官是指即將進入法官隊伍的一些待培訓人員。他們在實際工作中一般只能從事一般后勤、行政工作,或者代替書記員的職位,但是不能作為審判人員參與案件審判。要待他們培訓或考核完畢之后,就可以有資格成為法官了。
預備法官前景如何?
1、預備法官的前景還是不錯的,只要能夠在培訓結束后,順利通過考核,就有資格成為法官了。
2、預備法官是指即將進入法官隊伍的一些待培訓人員。他們在實際工作中一般只能從事一般后勤、行政工作,或者代替書記員的職位,但是不能作為審判人員參與案件審判。
3、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產生,在司法機關(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是司法權的執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國家中法官的角色不盡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響或制肘、剛正無私地根據法律判案。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二條明文規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助理審判員。”在民事訴訟審判中法官應當是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產生的,依法行使國家民事訴訟審判權的審判人員,而且法官在審判過程中不應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干擾。法官應當是獨立的`、中立的享有法定的裁判權,具有當然的裁判權威的第三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也規定了法官的權利和義務,法官依法履行職責,并受國家法律保護。法官必須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預備法官實習報告 篇3
從今年4月份初到7月底這段期間,我在渦陽縣人民法院從事“預備法官”的實習工作。這短暫的幾個月里,在法院這樣一個大的環境下,我更加直觀地接觸了法院的審判實踐活動,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法官職業的崇高與偉大,同時,也在我的內心深處產生了久遠的影響。在此,由衷的感激渦陽縣人民法院的領導一直以來對我的關心和幫助,感激我的實習中各位法官對我耐心的教導。
在整個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幾項工作:在刑庭、民庭等各位法官的指導下完成了一篇判決書的草擬工作;進行了民事案件調判結合辦案方式之完善的調研工作;寫了一篇信息和一篇審判研究。另外,參加合議庭的評議以及法院的接待當事人等工作,也進行若干次庭審的旁聽。
在4月份期間,我主要完成的工作是書寫判決書。這個案子是關于船舶碰撞引起的損害賠償糾紛的案件,原告的漁船被被告的貨船撞沉,從而引起了對船舶的價值評估計算,涉及到大量的證據材料,在整個案件中,對案件發生當時得天氣狀況、認定當事人雙方船舶之間的碰撞責任比例等是相當重要的,通過對此判決書的草擬,讓我近距離的模仿法官的思維,站在評判者的角度去分析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這在我的學生生涯中是不可能接觸到的,對我的鍛煉也是相當有益的,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我基本上完成了此判決書的草擬工作,交給沈軍老師后,原以為任務就完成了,后來才知道,這只是剛開始,沈軍老師很認真的修改我寫的判決書,并對我的每一處有錯誤的地方都做了批注,然后我接著修改,竟然發現自己原來有這么多的錯誤,沈軍老師對我的每一錯誤耐心的講給我聽,并絲毫沒有責備的意思,使我深受感動,于是接下來的工作就是修改此判決書了,前前后后我總共修改了好多次的,在整個書寫判決書的過程中,我深刻的認識到這個工作是如此的需要耐心和細心,而且需要閱讀大量的證據材料,在每一個環節中都不能有任何的馬虎和疏忽,因為對于任何一個細節都可能會關系到整個案件的判決結論的,從而影響到案件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的,從這一點上來看,法官的承當的責任是相當的大的,從沈軍老師對案件的處理方法和態度以及他平時的工作看,加深了我對法官這個職業的崇敬,這種崇敬之情轉化為我的熱情,使我更加認真的對待在法院實習的這個機會。
在草擬判決書的同時,我也開始了法官安排我的調研工作,“民事案件調判結合辦案方式之完善”這個論題對我來說不是很熟悉,因為我在此之前沒有接觸到訴訟這方面的知識,于是我在業余之際收集了大量的資料,也閱讀了相關的文章,在這個基礎上我才動筆,最后順利的完成了這篇論文。在論文的調研過程中,除了能夠熟悉當前我國在對待判決和調解的流程外,對這個制度也有了深刻的認識,特別是在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前提下,法治無疑是最穩固的基礎、最可靠的保障,因此,在此基礎上來進一步研究民事調解和審判制度將有著更積極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五月份下旬,在完成了判決書的草擬后,我開始接觸了法院審判的實體流程,比如合議庭的評議,在評議中,正對案件的審理問題我也作了自己觀點的闡述,這無形中鍛煉了我分析案件的能力,對我的實踐知識是個較大的提高。而且爭對案件的爭議焦點,我寫了相關的信息,也充實了法院的實習生活。在六月份,由于到了學校的考試周,學期末的考試都接踵而至,法院的實習工作我暫時放慢進度,當然每周來法院的時間是充分保障的,在這點上,沈軍老師是十分的體諒我,讓我把時間和精力放在學業上,完成好自己的學業才是做學生的基本任務。
在法院的最后期間,我完成了法院案件的審判研究,這篇審判研究是關于法律適用的問題,即海商法與民法的適用問題,對于這個問題,其實也是與我的專業最相關的,在弄清楚最基本的問題后,才能正確的做好其他的研究,我想沈軍老師在此似乎特意給我安排了對這個基本問題的讓我再次學習,給與我很大的啟發。
由于我在法院的時間并不多,而且我以前本科學習的專業并非是法律專業,對于來法院實習的我,是有一定的壓力,但我喜歡這樣的挑戰,人生是需要有挑戰的。經驗的不足給我的工作增加了很多不便,為此也給沈軍老師帶來了很多不應該消耗的時間,我感到十分的抱歉,在以后的學習生活中,我將會更加的努力工作,細心認真,謙虛謹慎,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在法院實習的期間,每個人都是很禮貌,謙虛的,這也因此要求我對待工作需要謙虛、嚴謹的態度,謙虛對人,嚴謹對工作。再瑣碎的工作,只要是吩咐了就必須認真完成;對待工作要有嚴謹的態度。我們在法院的實習時間由于很短暫,能做的工作不多,因此也不能完整的和帶教老師做完一整套的審判流程。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
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這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在與沈軍老師接觸中,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而且對于分析問題的方法,我的收獲也是很大的。
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沈軍老師致以衷心的感謝,同時也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上海海事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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