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
委托書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書。在當下社會,委托書應用范圍愈來愈廣泛,來參考自己需要的委托書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1
委托人:
受托人:
本委托書聲明:________系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我公司(單位)________為________的授權代理人,以本公司名義參加工程決算審計核對工作。
該授權代理人在審計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均予以承認。
授權代理人無轉委托權。轉此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2
致公司:
茲有(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根據我單位提供的附件所列材料,與貴公司聯絡,將此筆款項計(大寫: 人民幣)支付該公司賬戶名,賬號:________________。以上情況屬實,若由此引起糾紛,由我單位負責處理!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權利、義務
1、委托人應向被委托人提供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文件,包括貿易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報關單、商品質量檢驗證書和買賣雙方往來的重要函電以及委托人對案情的說明。
二、違約責任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如果委托人提供偽造的文件,或隱瞞事實,或在被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私下與債務人聯系或簽署還款協議,由此影響被委托人查明案情或影響追償效果,其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2、如果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償,損害委托人利益,其責任由被委托人承擔。
三、生效時間
本委托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人自本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撤案要求。
本協議一式兩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執一份。
委托人(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代理單位名稱:
工商注冊證號碼:
委托單位法人(簽章):
委托單位:
日期:年 月日
公司被委托人(蓋章):
被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3
委托書
委托單位:
被委單位:
法人:
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許可證號:
本公司因業務繁忙,不能親自辦理的相關手續,特委托作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單位,全權代表我公司辦理相關事項,對委托單位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認可,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托單位:
委托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4
xxx有限公司:
委托人:xxxxxxxx公司,地址:上海市xxxxxxxx,營業執照注冊號:xxx,電話:xx受托人:xxx,證件號碼:xxx,電話xx xxx公司現委托xxx代辦xxx辦理業務。
xxxx公司(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5
xxx有限公司:
委托人:********公司,地址:上海市********,營業執照注冊號:***,電話:**受托人:***,證件號碼:***,電話** ***公司現委托***代辦xxx辦理業務。
****公司(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6
重慶XXXX有限公司:
貴司應付我單位 間接費 款_30000_元(大寫叁萬元整),此前XX 已經以現金的方式代貴司將上述款項30000_元支付給了我單位,為此,請貴司將應付我單位的`款項_30000_元人民幣直接以勞務費名義支付給受委托人XX,該受委托人收到該款項即視為貴司已將相應費用支付給我單位,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均由我本人承擔,與貴司無關。
特此委托
委托單位(公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7
委托人: 性別: 身份證號:
被委托人: 性別: 身份證號:
茲有 單位/個人,愿意將XX業務往來款項匯入XXX的銀行賬戶(XXX支行),由此產生的所有糾紛由我全部承擔。
委 托 人:
年 月 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8
委托單位: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職務:___單位詳細地址:______
聯系方式:___ 郵編:___
委托代理人:___ 性別:___ 身份證號碼:___ 工作單位:______
聯系方式:___ 郵編: ___
現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我單位與___中,作為我方參加___的代理人。
受托人:___的代理權限為:___
受托人:___的`代理權限為:___
單 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9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 地 址: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 郵編:___
受委托人姓名:xx 手 機:1362XXXXXX8 律師執業證號:131XXXXXXXXXX
工作單位:xx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XXX號錢江大廈15樓D - E座 電話:021-5081XXXX 傳真:021-5081XXXX 郵編:xx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單位與_________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訴訟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 貳 項。
(一) 一般代理:代為起訴,代為收集、提供證據,有權出庭陳述、參與辯論,代為收取有關法律文書等;
(二) 特別授權(包括但不限于):代為起訴,代為承認、增加、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收集、提供證據,有權出庭陳述、參與辯論,與對方和解,提起上訴,申請撤訴,申請執行,收取有關法律文書等特別授權。
委托人:
20xx年X月X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10
授權委托書
委托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單位詳細地址:
聯系方式:
郵編:
委托代理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系方式:
郵編:
現委托上述受托人在我單位與中,作為我方參加的代理人。
受托人: 的代理權限為:
受托人: 的.代理權限為:
年月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11
我單位委托 性別: 男 ,身份證號: 到貴單位辦理 事宜, 對受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司均予以認可,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單位給予協助,謝謝!
委托人:
20xx年 xx月 xx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12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委托人為單位的,寫明單位名稱)
被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師的',只寫姓名和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委托人因xxxx(寫明案件性質及對方當事人)一案,委托xxx為xxxx(一審、二審或再審)的代理人(或辯護人),代理權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辯護人,只寫“為被告人xxx(姓名)xxx一案第x審進行辯護”)
(委托經濟、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范圍,如代為起訴、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被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13
茲有XXX委托XXXXXXXXXXXXXXXX付XXX氧氣款,金額:14230.0元(大寫:壹萬肆仟貳佰叁拾元整)。
委托人: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收款人: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收款賬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銀行XX支行)
委托人:
年 月 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14
委托公司:名稱xx市xx區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受托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編號
代理下列事項:
一、
二、
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公司均于承認,由此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擔。
委托公司:(印章)
年月日
單位委托個人委托書15
一、勞務公司法人條件有哪些
1、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
2、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勞務公司經營范圍:勞務服務;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園林綠化服務;家庭服務;清潔服務;經濟信息咨詢;物業管理;技術開發;禮儀服務;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貨運代理;銷售消防器材、建筑材料;維修電子產品、機械設備。
勞務派遣公司注冊流程比較簡單,單位經辦人攜帶相關資料向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具體包括資料如下: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二、注冊勞務公司需要多少錢
1、勞務公司注冊必須花費
(1)核名:免費
(2)工商執照:免費
(3)刻章:200—500元
(4)稅務報到(國地稅ca證書):120—400元
(5)印花稅: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我們以注冊資本為100萬元為例,則需要支付印花稅500元)
總計:320元—1000元左右
2、勞務公司注冊非必須花費
(1)注冊地址(商務掛靠地址):(自己有地址的可省略)
(2)銀行開戶:200—500元(代辦費)
(3)社保開戶:200—500元(代辦費)
(4)公積金開戶:300—800元(代辦費)
三、勞務公司法人授權委托書范本
本授權委托書聲明:我×××(姓名)系×××××××××(投標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單位名稱)的×××(姓名)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義參加×××××××(招標單位)的×××××××工程的投標活動。代理人在開標、評標、合同談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均予以承認。
代理人無轉委權。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別:×年齡:×
單位:×××部門:×××職務:×××
投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以下粘貼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委托合同有以下法律規定: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條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三百九十八條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
第三百九十九條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第四百條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轉委托經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托未經同意的,受托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第四百零一條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
第四百零二條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四百零三條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托人不履行義務,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第三人與受托人訂立合同時如果知道該委托人就不會訂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托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第三人選定委托人作為其相對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以及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抗辯。
第四百零四條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
第四百零五條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四百零六條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四百零七條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第四百零八條委托人經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處理委托事務。因此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第四百零九條兩個以上的受托人共同處理委托事務的,對委托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百一十條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四百一十一條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委托合同終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條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第四百一十三條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二章行紀合同
第四百一十四條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五條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六條行紀人占有委托物的,應當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四百一十七條委托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的,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時取得聯系的,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
第四百一十八條行紀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未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托人發生效力。
行紀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該利益屬于委托人。
委托人對價格有特別指示的,行紀人不得違背該指示賣出或者買入。
第四百一十九條行紀人賣出或者買入具有市場定價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
行紀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第四百二十條行紀人按照約定買入委托物,委托人應當及時受領。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行紀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賣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賣,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處分該物的,行紀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四百二十一條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托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紀人與委托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二條行紀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相應的報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托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三條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委托合同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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