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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運輸合同書通用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水泥運輸合同書通用,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水泥運輸合同書通用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貨物名稱、數量、運輸價格
二、運輸貨物起運地和到達地
1、運輸貨物起運地:__公司(__市)
2、運輸貨物到達地: _村(甲方指定地點)
三、運輸時間要求
1、運輸日期: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0日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或甲方通知日期按時組織車輛運輸。
3、甲方發出運輸指令,乙方必須持甲方開具的“水泥提貨通知單”及時到供貨單位裝運符合質量的貨物,確保貨物名稱、數量準確無誤、按正常行駛時間安全及時將貨物運輸到交貨地點。
四、運輸車輛安全要求
運輸方式為貨車運輸,乙方駕駛人及貨運車輛要求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駕駛人具備所駕車型的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應具備的有效證件;
2、已繳納當年度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承運貨物責任險等保險。
3、運輸車輛具有安全行駛性能,符合道路安全行駛要求,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確保安全行駛,文明駕駛。
五、貨物的裝卸及費用承擔
貨物的裝卸由 乙方 負責,由 乙方 承擔相應費用。
六、運輸質量要求及驗收
1、運輸質量要求:乙方應對運輸貨物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應當按照通用的足以保全貨物的方式對承運貨物進行包裝保護,預防貨物毀損。
(1)裸露貨物進行苫蓋,保證運輸過程無飄灑、無丟失、無混料。
(2)應采取防潮、防雨、防盜等必要措施。
2、驗收: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安全的將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由收貨單位接收貨物,收貨單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發貨方的發貨單對貨物的名稱、外觀、重量及數量進行驗收,收貨單位在收貨或結算單據上進行簽收確認。乙方負責將收貨或結算單據及時交給甲方,收貨或結算單據是甲、乙雙方結算運費的依據。
七、運費結算
乙方按合同規定及甲方要求,所運貨物滿足甲方實際需求量后進行結算。
1、結算數量: 以實際交付收貨單位貨物數量、收貨單據、提貨通知單為準 。
2、結算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開具正規稅務發票,支付。
八、保證和承諾
1、乙方具備合法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其許可經營范圍符合本合同運輸貨物所屬類別;
2、乙方保證本合同運輸所用車輛所有權全部為乙方所有,不存在租用、借用其他單位或個人車輛的情況;為履行本合同所配備的駕駛人員具備駕駛本合同所用車型相對應的駕駛證,且具備與運輸本合同貨物相對應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3、乙方保證所提供票據應合法和合規,如果因乙方出具票據違反國家稅收和發票相關法規規定的,致使甲方遭受處罰受及任何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同時乙方有義務按照方要求的時間,重新向甲方開具票據。
九、風險轉移及賠償
1、本合同項下貨物交運給乙方后,自裝車時開始,貨物的毀損、滅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乙方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為該貨物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價格及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十、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貨物發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系人、收貨聯系電話)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采納并執行。
(3)、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單方解除合同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它證明文件,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全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起運貨物的起運時間、行車路線,對乙方延誤或拒絕甲方所提出的正常貨物運輸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1)、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人員。
(2)、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3)、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貨物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4)、乙方在倉庫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向供貨方提出。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并及時向收貨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乙方對所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信息服務,應安排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并真實、及時地將在途信息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如因乙方原因送錯貨物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至正確地點,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9)、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后,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并簽收;收貨內容不得涂改,否則一律無效。乙方應于交貨之日將收貨憑證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單據丟失的,乙方應及時向供貨方說明事由,提出重新開具的單據;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貨憑證給甲方帶來其他經濟糾紛或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0)、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
(1)乙方保證提供完好的適運車輛及其它必備條件將承運的物資及時、快速、安全、可靠地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乙方保證提供充足的車輛進行運輸,如乙方在承運期內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的運輸期限及時安全可靠的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市場價格另行組織運輸,完成本合同項下待運貨物的運輸,因此產生的運費差價由乙方承擔,費用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及運費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
(3)乙方應加強對承運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在承運車輛開始運輸前,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運輸車輛性能良好;運輸車輛在道路運輸過程中應遵守有關交通法律法規,進入提貨地或交貨地后,應遵守發貨單位或收貨單位區內的車輛限速及其他要求。
(4)乙方在裝車、卸車時應遵守甲方或收貨單位的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
十一、安全責任及要求
1、在提貨及交貨過程中,乙方應遵守甲方及供貨單位、收貨單位的要求及有關規章制度,在裝運過程中增強安全意識,進入供貨方廠區須遵守供貨方安全有關規定,確保人員健康安全;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或違章超限等情形,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3、在提貨及交貨過程中,應對周圍設施、設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設備、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4、為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員工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傷亡事故及被罰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十二、違約責任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逾期到貨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當期運費 %的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在運輸途中,如出現貨物破損、丟失、污染、雨淋、被盜、被搶等情形,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貨物損失按同類產品當期交易價格賠償,若甲方被第三方索賠,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賠償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第三方索賠、貨物差價損失等其他損失。該賠償費用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直接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后 工作日內,甲方將剩余履約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
2、本合同履行期間,承運期間屆滿,本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四、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如出現下列情形本合同解除: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提供運輸車輛發運貨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2、一方出現其他足以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形,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有效期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收貨單位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水泥運輸合同書通用2
托運人:
承運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誠信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雙方訂立水泥運輸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具體內容如下:
1、標的物名稱、數量、運價:
1、承運人的義務:
2.1、根據托運人物流調度部門的安排,及時、準確、快捷、安全、保質、保量地將托運人的水泥從托運人指定配送地點運送到指定的客戶收貨地點,并配合客戶驗收后按時將客戶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的相關驗收單據交到托運人相關管理部門。
2.2、承運人應按照托運人對水泥配送的要求制定相應的物流運作方案和操作規程。
2.3、承運人使用的物流信息系統應向托運人開放,以利于雙方的信息交流。
2.4、承運人應該嚴格遵守托運人的運輸要求,并保證24小時為托運人提供運輸服務。
2.5、承運人應及時向托運人傳遞在運輸過程中了解到的有關市場信息。
2.6、承運人應配合托運人做好相關客戶的服務工作:如對客戶所需的水泥檢驗報告的及時送達、在客戶端打印入庫單據等工作。
2.7、運輸車輛的交通及安全事故責任:承運人應對其運輸車輛的交通和安全對托運人承擔全部責任。如:運輸車輛發生交通及安全事故承運人應負責賠償給托運人和任何第三人所造成的應該由承運人承擔的所有損失。
2.8、運輸發票的開票時間必須按托運人的要求或與水泥發票的 開票時間同步。
3、承運人的權利:
有權要求托運人按合同約定履行代收并支付運輸款義務。
4、托運人的義務:
4.1、按本合同約定向承運人履行代收并支付水泥運輸計劃。
4.2、托運人有責任為承運人的運輸業務提供相關服務。
4.3、定期向承運人提供水泥運輸計劃和具體執行的水泥運輸計劃。
4.4、保證承運人裝貨時,貨物無短缺,損壞和變質,如遇上述情況,承運人有權拒絕裝貨。
5、托運人的權利:
5.1、有權按雙方共同確定的工作標準(包括運輸量、時間限制、單證、票據傳遞、信息交換、運輸質量和服務質量等方面)對承運人進行監督檢查,并根據公司及市場的實際情況對承運人提出新的運輸要求。
5.2、為保證合同的嚴肅性,嚴禁違法、違紀行為,如承運人有任何的`行賄行為,經查實,托運人可單方終止合同,托運人相關工作人員有受賄行為的,按托運人公司內部規定處理。
5.3、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對運輸對象、運貨量及運輸時間進行修改。
5.4、若承運人違反本合同第2.1或第2.5條款的規定,且情節嚴重者,托運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運人賠償相關損失。
5.5、托運人有權對承運人所購買的針對參與運輸的車輛、人員和貨物的保險進行追蹤檢查,并有權要求承運人針對參與運輸的車輛、人員和貨物進行購買足夠的保險險種和保險金額。
6、運輸費用價格及運輸車輛的確定:
6.1、運輸費用價格標準:在本合同期內,根據托運人要求運輸水泥的不同卸貨地點所確定水泥運輸費為準,如路政、運政等運輸管理部門管理政策有所變動或油價大幅變動則雙方可共同協商根據市場情況降低或提高運費。
7、運輸費的結算與支付:
7.1、運輸費屬于我公司向用貨單位代收后支付給承運單位的款項。
7.2、結算時間:每月結算壹次,具體結算時間為次月的10號結算上一個月的運費,若遇到周末或節假日往后順延,除此外總共不能超過五個正常工作日。結算時承運人需提供經托運人授權代表簽字認可或托運人指定客戶簽字認可的運輸單據給托運人。
7.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托運人對承運人每月履行本合同的情況進行考核后,如承運人無違約行為,每月支付一次,結清上一個月的運費,支付時承運人按需要向托運人提供運輸費結算清單,若雙方商定需提供運輸發票的則須提供合法有效的運輸發票(如運輸清單,發票已經提前交付給托運人時,憑托運人的有關清單、發票收據)支付方式:轉賬或支票(以托運人選擇的方式為準)。
8、商業秘密:托運人和承運人雙方互有保密業務,未經過一方同意,任何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相互合作過程中獲得的一切商業秘密(商業秘密范疇:托運人方指銷售信息、政策、客戶信息、運輸費用、生產狀況等,承運人方指運輸信息和相關資料等)。
9、違約責任:
9.1、除不可抗力外,若承運人不按托運人下達的運輸日計劃給水泥客戶運送貨物的,可根據情節的輕重,向托運人支付每車每日1000至20xx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托運人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托運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9.2、承運人違反約定應支付違約金的,由托運人直接在抵押運費中扣除,抵押運費不足的由承運人另行支付。
9.3、因承運人駕駛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托運人造成損失的,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10、履約保證:為保證本合同有效履行,承運人每月至少有十天以上的運輸費用抵押在托運人處。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且雙方無其它爭議,托運人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運費付給承運人,托運人不承擔支付任何利息的義務。
1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_年01月05日起至20__年01月05日止。
1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托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兩份,托運人一份,承運人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托、承運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水泥運輸合同書通用3
托運方(甲方): 編 號:
承運方(乙方): 合同簽署地: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
水泥
第二條、承運數量
以工程實用量為準。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運輸單價(均為含稅價)價格見附表。
第四條、如遇油價上漲、運輸路線發生變化、道路情況有惡劣變化、國家有關運輸政策發生變化等,影響車輛正常運輸時,雙方可另行協商運輸單價,若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可終止合同。
第五條、交貨時間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時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據甲方實際用量調運車輛。
二、乙方將水泥運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義務在3小時內協助乙方完成卸貨工作,并完善相關驗貨及簽收手續。
第六條、驗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實際過磅數量為準,磅差不能超過千分之三,超過3‰時的誤差由乙方承擔賠償。
第七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流失、無錯收等現象發生,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乙方出現車輛及相關人員安全責任事故,由承運方全權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運費結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單據與甲方對賬,甲方應根據所收運輸單及工地收貨入庫單的實際運輸數量結算運輸費用,并在結算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
第九條、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并進行轉賬(需乙方書面提供賬戶,否則視為無效付款)。
第十條、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必須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應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貨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賠償義務。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給乙方付款時,則需按銀行同期貸款給付利息。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因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托運方: 承運方:
20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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