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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承包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加工承攬承包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訂立加工承攬合同之前,應當要了解對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對承攬方能否完成委托項目,其設計能力、設備條件、技術力量、工藝水平以及其曾經完成過何類水平的項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經承攬多年業務,也應查詢清楚,以避免因承攬方無實際完成能力而引起的合同糾紛。
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具體準確地寫明定作物的名稱或項目,不能模糊使人產生歧義。特別應該注意的是,合同注明的加工物必須是合法物,在合同訂立過程中應當審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經有關部門批準才允許加工,以避免因加工物違法或者欠缺法律程序批準而出現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風險告知:關于定作物的檢查驗收,承攬方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檢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礙承攬方的正常工作。當事人雙方對定作物和項目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風險告知:關于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有標準的按照標準,沒有標準的按雙方約定的要求檢驗。對于檢驗的方式、方法和期限雙方認為有必要時協商,最好注明提出異議的期限,對任何期限的約定都一定要注明期限終止的時間點,以此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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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風險告知:關于違約金的事項,如有約定要分別注明違約事項所適用的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另外,《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對違約責任、違約金結付定出了比例幅度:合同當事人應注意確定違約金的具體百分數。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_____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鑒證或公證,則應送鑒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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