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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16 16:57:0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

  一、在安全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安全防治工作組直接參與、校委會值周人員協助、班主任具體實施的安全教育與管理網絡,全方位、多角度地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與管理。

  二、建立教育學習制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1、學校每學期舉行三次校會,集中學習安全防護的有關知識,教育學生遵規守紀,確保自身的健康成長。

  2、學校每學期邀請法制副校長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課,教育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樹立法律意識,引導學生改正缺點,完善自我。

  3、學校根據季節變化進行及時的防溺水、防水、防雷電、防自然災害等教育,定期檢查管制刀具的收繳工作,進行必要的逃生演練。

  4、周會課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陣地,各班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處理各類問題,記錄活動情況。

  三、簽訂責任書,明確安全職責

  1、每學期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規范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內容和方式。

  2、學校與學生、學生家長、班主任共同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體的安全教育與保護機制。

  四、建立安全檔案,規范各類安全資料。建立安全日志,如實記錄每天學校綜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況,積累經驗,總結提高。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2

  1、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檔案室的全面工作。

  2、負責組織學習、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3、負責制訂檔案工作的工作計劃、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等檔案工作規范。

  4、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學校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資料,確保檔案的'安全。

  5、根據所保管的檔案資料情況和工作需要,編寫適用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積極主動為學校各項工作服務。

  6、負責做好檔案的口常查、閱、借工作,對全校檔案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

  7、按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統計、保管、移交、銷毀等工作。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3

  1、多媒體教室列入學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學校值班室聯網,

  2、專人管理,計劃安排使用,未經領導批準,閑人不得入內。

  3、使用微機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件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保存,賬冊齊全;不得將黃色,有害,國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輸入教學多媒體內。

  4、多媒體教室微機價值貴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學生應服從老師或輔導人員的指揮。

  5、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并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種帶入室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研究,特制定上步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消防安全責任人:胡愛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劉建玲

  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

  教務處:米衛民

  政教處:王梓維

  教科室:王波

  總務處:葉國雄

  圖書館:于世娟

  食堂:

  財會室:熊雪松

  電腦房:黃小林

  體育館:楊協飛

  教師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訓人:劉建玲

  義務消防隊:

  滅火組:組長:葉國雄

  副組長:李金繁

  組員:白劍橋、嚴闖林、張華

  疏散組:組長:楊協飛

  副組長:周子坤

  組員:各班班主任

  救護組:組長:龔莉莉

  副組長:趙淑琪

  組員:李春恒、張戰普、趙征

  通訊組:組長:王波

  副組長:朱莉

  組員:各班主任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歸口安全處。

  二、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各處室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各處室負責人是本部門的防火責任人,對本部門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二)協助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門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常識,增強教職工的消防意識。

  (三)每天組織防火巡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四)督促檢查師生員工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規程,防止事故發生。

  (五)負責詳細記錄本部門消防活動以及檢查情況,建立臺帳。

  (六)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同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七)負責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器材完好。

  教職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一)熱愛消防公益事業;

  (二)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規定;

  (三)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班前班后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不能消除的,應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五)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教育、參加各項消防活動,維護保養消防設施。

  (六)遇有火災,及時報警,并積極撲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職責

  (一)教工應自覺學習消防法律法規,服從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檢查,遵守學校用火用電管理規定。嚴禁私拉亂接和違章使用電器,違者一律沒收,并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學校行政紀律處分。

  (二)教工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教工宿舍。為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樓道內停放自行車或堆放雜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裝電源插座、插線板或電源設備,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

  (四)教工應自覺接受宿舍樓長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門及學校組織的防火安全檢查。自覺維護和愛護宿舍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包括室內消火栓箱、水帶、水槍、應急疏散標志)、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任意搬動、損壞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樓長要對住校教工進行防火安全宣傳、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制止私拉亂接和違章使用電器的行為,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類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練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情況必須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消防法》的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處、總務處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強消防職業安全培訓,教育教職員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二)定期張貼消防宣傳標語,掛消防宣傳圖,致力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業務水平和防火、滅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實每半年組織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消防滅火實戰演習,義務消防隊每月進行訓練。

  (四)嚴格要求教職員工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訓,使在各自懂得在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方法。

  職工定期消防培訓制度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政教處、安全處組織實施);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黑板報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動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內需要動火的人員(包括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提前到申報并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動火。

  (二)落實現場防火監護人員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三)動火過程中,一旦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四)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五)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在動火完畢后,應徹底清除現場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必須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必須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滅火疏散預案制度

  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安全處備案。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防火檔案制度

  (一)為了使防火工作能順利地進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檔案資料應按其系統進行分類編號。

  (三)單位防火檔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嚴加保管,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任何人員不能查看檔案資料。

  (四)消防監督檔案在保管人員變動時辦好移交手續,不得把檔案帶走或據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機密內容,不能歸入此檔,以防泄密,并嚴格落實防火檔案保管責任人。

  (六)消防防火檔案及其材料在撤銷、銷毀時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方可進行。

  四、相關要求

  (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級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充分認清當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學校是人員密集區,做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實加強對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嚴格落實學校消防工作責任制,將學校消防安全責任逐一落實到每一個班級和每一名老師,每名教職員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做好記錄。

  (二)嚴格落實消防經費。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設施。消防經費使用堅持專款專用、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費。

  (三)嚴格落實獎懲制度。學校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5

  1、為了加強學校教育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安全,促進學

  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課堂教育管理要以預防為主,本著保護學生,教育先行,明確責任,教

  管結合,實事求是,妥善處理的原則,做好教育管理和處理工作。

  3、學校課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管理責任人,具體落

  實至每位任課教師,每位班主任,切實加強教育。

  4、任課教師要認真做好課前一分鐘進任課教室,并做好點名工作,對發現缺課

  學生,要問清情況后及時向所任班級班主任以及相關責任人匯報,所任班級班主

  任要及時向缺課學生家長聯系反饋情況,并向相關責任人匯報備案。

  5、任課教師對教學的實驗設備,體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隱患的教學工具要及

  時修理,避免學生受傷而出現安全事故;對容易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體育課,活

  動課要及時進行使用說明和安全教育;活動要求班主任做好組織管理工作,體育

  教師要做輔導工作,要全程控制局面;對那些因身體原因或本身有殘疾但可以做

  輕微活動的.學生,要求上操場,確實不能出操的學生,應安排留教師復習,預習

  文化功課。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應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

  從管理。

  6、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情況時,學校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6

  一、學校體育活動場所、教室、會議室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二、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處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三、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四、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五、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7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其余班主任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有關法制和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年級部、班級每月應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校長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生出走、失蹤及其他安全事故要及時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延報。

  4、學校要建立安全預案,堅持晨檢、午檢制度,定期開展消防逃生演練。

  5、建立干部和教師值周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學校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6、加強對教師的師德師風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8

  1、實行主管部門負責制,經營點由總務處負責對外發租、發包,并由該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2、總務處對承租、承包方當事人應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和有關證、照,并及時將審查情況報校長室備案。

  3、必須居住在經營點內的人員,必須到總務處辦理臨時居住登記手續。

  4、總務處與其簽訂的.合同、協議書上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和違章處罰辦法,必要時應取得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5、主管部門應定期派員組織用火、用電等安全檢查,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和超標準使用大功率電源的電器設備。

  6、承租經營者不準經營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過期食品,嚴防發生集體中毒事故。

  7、承包人應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承包期內不發生安全事故。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經學校研究,特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一、設施設備包括的內容:

  1、學校房屋建筑設施;

  2、校園道路建筑設施;

  3、運動活動場地設施及體育設施;

  4、臨時建筑設施;

  5、水、電設施;

  6、實驗、微機教學設備。

  二、成立學校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小組,由學校校長任組長,其他領導班子等為成員。

  三、確定常規檢查時間

  1、學期開學之前和結束之后進行檢查;

  2、每月中旬定時檢查;

  3、大風、大雨之后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之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的內容

  1、檢查房屋是否有損壞、變形;

  2、檢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檢查供水、排水是否暢通;

  4、檢查用電電路是否損壞;

  5、檢查防火規定是否落實;

  6、檢查溝、梯、欄是否有隱患;

  7、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五、安全檢查記錄。安全檢查必須按要求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六、整改落實。相關部門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確因某種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時報主管部門和校長室或封閉設施設備,停止使用。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學校安全實行

  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干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每年年初,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鑒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師值班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范,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設備。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所有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范,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準。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后,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

  檢查結束后,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并及時調度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2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系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后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1

  1、普及各類疾病的預防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范意識。尤其加強對學生常見病、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預防和救護工作。

  2、學校完善疾病防治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如遇突發情況疾病防治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確保突發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4、加強日常的監測工作,發現病歷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5、保持學校環境整潔,及時采取消除“四害”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滋生條件的措施。嚴格管理有毒、有害的物品。

  6、對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做到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用后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7、預防為主,常備不懈;依法管理,統一管理。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食品采購人員必須熟悉所用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標準、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檢查方法。

  二、采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購多少的'原則。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采購的肉類,水產品要注意其新鮮制度。

  三、采購食品原料時,向供貨方提出質量要求,并查驗食品質量。

  四、認真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并加以核對。采購肉類、油類、豆制品、調味品等要向供貨方索取合格證明或檢驗報告單。

  五、不得采購腐爛變質、攙雜攙假、發霉生蟲、有毒有害、不新鮮的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六、所采購的食品應符合衛生要求,包裝完整、無破損。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注明的法定標志。

  七、采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和設備必須無毒無害,必須符合標準和有關規定。

  八、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加工用工具及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外包裝應配有中文標識。

  九、采購的食品及物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查驗,不合格產品一律不得入庫。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熱愛祖國,熱愛集體,具有主人翁精神和維護集體榮譽的責任感,養成良好的品德。

  二、尊敬教師,孝敬父母,聽從教導,團結同學。

  三、熱愛科學,虛心學習,具備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學習能力。積極參加各種活動,提高健全自身素質。

  四、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安全、衛生的學習,具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并做到:

  1、不準玩火,戲水、爬樹。不玩危險性玩具,不做危險性游戲。

  2、回家、上學途中不乘坐“三無”車輛、麻木車和非客運車、非客運路線的車輛,途徑危險(或施工)路線,聽從路隊長及相關人員的指揮,提高警惕,快速通過,防止塌方、落石、倒木等突發事件的傷害。

  3、遵守校紀、班規和《安全責任狀》相關條款及教師日常的提醒、告誡,自覺接受學校、教師、學生干部、同學、家長等人的監督管理。

  4、遇到突發事情冷靜、沉著,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家長、學校及相關人員。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4

  為確保師生在課后服務期間的程序規范,保證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實效性,特制定以下課后服務管理制度。

  一、相關人員職責

  原則上全體教師參加課后服務工作,由各年級組安排教師服務日期。教師不得擅自離崗或缺勤,校長室每天安排2名行政領導值日檢查。

  1、課后服務教師職責:

  (1)服務教師依據不同接領時段名單清點學生人數,按學校安排,帶領學生到規定地點進行活動。

  (2)服務教師必須提前做好計劃,有充分的準備,避免放養式管理。

  (3)在課后服務過程中,教師必須密切關注學生活動狀態,確保學生安全。

  (4)課后服務時間,如遇突發狀況,教師必須及時做出處置,必要時向當天值日領導匯報,由學校啟動應急預案。

  (5)課后服務結束后,服務教師須親自將學生送到校門口,學生全部走后方可離開。

  2、值日教師配合工作:

  (1)按照《教師值日崗位職責》中要求的時間點,護送學生出教室到接送點,不要提前或推遲。值日教師在接送點陪學生到下班前2—3分鐘左右,才可組織剩余同學整隊帶回到門衛處(遇下雨天時,值日教師下班前把教室里剩余學生整隊,直接帶到勞技教室)。

  (2)原則上,教師在放學后不留學生補缺補差。如出現滯留情況,以“誰留誰負責”的'責任,教師要負責和家長事前溝通好接送時間,并把滯留學生送到課后延時服務點,做好交接。

  3、班主任配合工作:

  (1)要求家長按照選擇的放學時間點和校車,保證及時到校接領學生。

  (2)家長如未能按時接送,需要在第一時段放學前電話聯系班主任,確定接領時間點。

  (3)提醒值日的學生,16:10前完成值日,不滯留學校,錯過接送時間,及時聯系家長,并到課后服務班級等候。

  二、課后服務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課后服務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蔣利民

  組員:陳健(副校長)、魯曉杰(總務主任)、宋琴(德育教導)、鮑菊平(衛生老師)、保安隊長、各年級組長。

  2、時間節點及要求:

  ①周一~周四:

  (1)15:05—15:40

  開展快樂30分,15:40值日護送教師清點隊伍,統計當天看護學生數,將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帶到指定教室。其余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2)15:40—17:30

  服務教師清點當日學生數,學生集中指定班級開展作業輔導,17:30看護教師將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3)17:30之后如果還有個別滯留學生,帶到門衛處進行交接。

  ②周五:

  周五放學后—17:30

  服務教師清點當日學生數,學生集中指定班級開展作業輔導,17:30課后服務教師將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每天2名負責行政領導參與課后服務,在不同離校時間到學校正門口,維護學生秩序,開始安全看護。如遇下雨天,到室內看護點等候。帶班匯報。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5

  1、食堂主管人員要認真學習,宣傳國家食品衛生法,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這方面的知識培訓,提高全體人員對搞好學校食堂重要性的.認識。

  2、食堂班長是食堂的安全責任人,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思想教育,做到遵紀守法、優質服務、愛護師生,不準和師生發生吵架、斗毆打架事件。

  3、食堂不得將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供應給師生食用,如發生食物中毒,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食堂工作人員注意用電、用氣、用火安全,規范用電、氣、火設施,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

  5、食堂工作人員應定期體檢,不準患傳染病者在食堂工作。

  6、加強對外來用工的管理,外來用工必須有人擔保并將合法身份證明、證件交總務處審查,并備案。私自使用臨工,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各承包人員應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并將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使用,發現損壞要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并及時添置。食堂物資要有專人保管,門窗隨時關鎖,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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