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儀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設備儀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1
1、護理人員必須遵守消毒滅菌原則,按照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凡是高度危險性物品,必須選用滅菌法滅菌;凡中度危險性物品,可選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險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潔處理。
2、根據物品的性能選用適當方法進行滅菌消毒。連續使用的氧氣濕化瓶應每天消毒,每日更換滅菌水。備用的氧氣濕化瓶應每周消毒1-2次。手電筒、血壓計、聽診器、微量泵、心電監護儀、除顫儀等儀器,應保持清潔,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時隨時消毒。開口器、壓舌板、口咽通氣管、簡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結束后進行終末消毒,干燥保存。霧化器、吸引器、呼吸機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結束后行終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領用、保管、使用、處理、毀形等各環節,應嚴格按照《浙江省醫療衛生機構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管理規范》執行,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物品在密閉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毀形及浸泡消毒。
4、有儀器設備、搶救物品消毒專用登記本,每次消毒后應及時記錄。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2
一、地質、測量所有儀器設備及工具必須建立技術檔案、資料、臺帳,包括儀器規格、性能、附件、精度鑒定、損傷記錄、修理記錄以及使用時所特別注意事項等。
二、對本組儀器和工具應編號。對發放使用日期進行記錄,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儀器和工具,人員調出時,要歸還交礦。否則,不予辦理調出手續或作價扣款。
三、對所負責使用、保管的儀器工具,要經常保養和維護,使儀器處于完好狀態,充分發揮作業能力,并使其延長壽命。如不按操作規程作業,造成損壞的,視損壞程度給責任者處罰。
四、儀器設備的借用、轉借、調撥、大修與報廢等,應有一定的審批手續。儀器工具的借出必須經組長同意,科長批準,歸還時進行檢校。如不經批準或損壞的,視情況給予罰款。
五、新鋼尺在使用前,必須逐段檢查刻劃數字是否清晰和準確無誤。使用后,應及時用棉紗進行擦拭,并擦拭機油。
六、經緯儀、水準儀下井前應對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在井下行走應避免劇烈擺動和碰撞。使用后用絨布輕輕擦凈儀器上灰塵、水氣、油污,遷站時儀器與三角架腿必須分開搬運。夏季在地面使用儀器不得在陽光下暴曬,必須打傘。
七、激光指向儀的現場管理和維護由施工單位負責,測量分管人員進行監管,光束調整和檢校由測量部門負責。
八、各種儀器、儀表、工具應存放在清潔、干燥的室內架上或臺上,不準靠近暖氣和火爐。對所使用的儀器要負責日常的`保養和核正,精度達不到要求的應及時送廠維修,以保證儀器的完好性。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3
一、按照教學實驗的實際需要,有計劃的購置和使用大型儀器設備。
二、嚴格驗收制度:精密儀器設備驗收后,1周內有關人員驗收簽字、辦理入賬入庫手續。
三、嚴格管理制度:對精密儀器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定期對設備儀器進行檢查、維護,并做好詳細記錄,總務主任定期檢查。如有損壞丟失,應按操作規程做及時處理,并馬上匯報查明原因,提出近一步處理意見。對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損壞或丟失,將按照學校有關賠償制度予以賠償。
四、嚴格使用手續: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需要填寫使用記錄單,使用前需詳細閱讀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未經總務主任簽字批準,任何人不得拆卸儀器設備,更不允許私自借出,否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經批準借出的儀器設備,要辦理必要的手續,按期歸還。
五、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調離實驗室時務必將本人所保管的賬物卡向財產保管員交接清楚,辦理必要的交接手續。
六、對于淘汰或因自然損耗而確實不能使用的精密儀器設備要及時辦理報損報廢手續,要報廢的設備需先經總務主任認可后,再填寫《報損損報廢單》報校長審批。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4
一、教學儀器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學儀器要設立賬目,內容包括儀器名稱、來源、數量、單價、金額,做到賬、卡片、實物相符;學校教學儀器一律不準外借。
三、教學儀器設備應按標準分類編號,定柜、定架存放,并在柜上貼有存放儀器名稱、數量的卡片,以便查找和使用;藥品和儀器分柜存放。
四、各類儀器說明書要裝訂成冊,專架存放,以便正確使用。
五、教學儀器室內要張貼演示、分組實驗安排表,設置實驗記錄單和報告單,為實驗教學開展服務。
六、學校建立教學儀器使用、歸還、賠償制度,儀器管理人員對儀器的使用、歸還、賠償都要有記載,需要請示領導的',及時向領導請示。
七、儀器管理人員要愛護儀器設備,及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使儀器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要經常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工作,室內要保持干凈、整潔、通風,做到防潮、防銹、防火、防盜。
八、主管領導每學期對教學儀器管理工作進行不少于兩次的檢查、指導;學期末進行全面檢查,做為儀器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
九、儀器管理人員若更換工作或調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5
1.公司設專人負責設備管理和維修,工程副總經理分管該項工作。
2.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修,損壞、報廢等情況都必須有詳細記錄。
3.機電設備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堅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牌管理。
5.供電要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一堅持'(堅持使用漏電并保持動作靈敏可靠)。
6.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必須維護好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機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處理。
7.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法操作。
8.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確保在用設備臺臺完好。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6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對單位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據《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協同創新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是我校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校的設備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設專職人員擔任儀器設備管理員,實行校院二級管理體制。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儀器設備,所有權歸大學,包括來自各種渠道、使用各種經費購置,以及接受捐贈和其它依法確認為學校所有的儀器設備。
第四條 凡單價單價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和單價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均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專門登記建賬管理,明確使用人,做到賬物一致。
第五條 儀器設備的采購管理:
1、申請:各部門根據需要,本著勤儉節約的方針,有計劃、科學嚴謹地制定所需儀器設備購置申請,有部門負責人報請主管領導審批,并郵件抄送設備管理人員。
2、購置:已經審批的設備購置申請由設備管理人員從市場選型、詢價、比較,提交擬購置計劃,報送院領導(管理委員會),同意后執行。
3、如果購置設備總額超過5萬元,需報請院領導審批后按照學校設備管理處相關規定,走學校招標采購流程。
第六條 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
1.儀器設備到貨后要盡快組織安裝調試驗收工作,認真填寫《儀器設備驗收報告》。
2.各部門要充分保障儀器設備運行,盤活資產,發揮儀器設備的效益。
3.保持教學科研設備周圍的環境衛生,保證儀器設備干凈清潔,確保儀器設備應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防護措施。
5.正常使用的儀器設備,不得隨意拆修、調換、外借。設備的升級、改造、改裝、測試等要經設備管理人員批準。
6.為充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閑置浪費,我院(中心)實行儀器設備專管共用制度,對于閑置積壓設備,及時做出調劑并進行賬目調整。
7.如果儀器使用人變更,及時與設備管理人員登記,不得私自調換、外借儀器設備。
第七條貴重設備,單價在人民幣10萬元(含10萬)以上的儀器設備為貴重設備。貴重設備在申購、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處置按《儀器設備處置實施辦法》執行。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損壞、丟失按《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教職工調出、離退休、辭職前,需到設備管理人員處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其他手續。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院(中心)領導負責解釋,并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8
一、小學科學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設備和科學規范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應編制好儀器設備補充計劃報學校審批購置,應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儀器設備總帳》、《儀器設備明細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儀器設備報廢帳》等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范、準確無誤”。
四、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六、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后,要及時清點、檢測、擦凈、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設備應經常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實驗教學情況記錄簿》、《實驗教學情況統計簿》、《儀器設備損壞維修登記簿》等簿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向分管領導匯報,經審批后予以報廢。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設備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文件資料(計劃、總結、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文件等)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凈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設備/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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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臨床不能使用的,符合醫療設備報廢條件的,應予以報廢。
(一)醫療儀器設備的報廢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設備應按報廢處理:
1.嚴重損壞無法修復者;
2.超過使用壽命,基礎件已嚴重損壞或性能低劣,雖經修理仍不能達到技術指標者;
3.技術嚴重落后,耗能過高(超過國家有關標準20%以上)、效率甚低、經濟效益差者;
4.機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無法補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設計不合理,工藝不過關,質量極差又無法改裝利用者;
6.維修費用過高,繼續使用在經濟上不合算者;
7.嚴重污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者;
8.計量檢測或應用質量檢測不合格應強制報廢者。
(二)醫療儀器設備的`報損條件
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設備由于人為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喪失其使用功能的,按報損處理。
(三)醫療儀器設備報損、報廢的處理原則
1.需要報廢報損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設備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并填寫"報廢、報損固定資產審批單",經由技術鑒定部門鑒定確認無法修復使用的,再由醫療設備科審核(對十萬元、二級醫院為五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設備須經醫院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報主管院長同意后,由財務部門負責填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報衛生行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2.凡減免稅進口的醫療設備,除以上規定外還應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
3.對于可供家用設備的報廢處理,應加強審核,嚴格控制。
4.待報廢固定資產在未批復前應妥善保管,已批準的報廢的大型醫療設備應將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價入賬,入庫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可辦理財務減賬手續。其殘值收益應列入醫療設備更新費、改造基金項目專項使用。
6.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使用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處理,一律交回設備主管部門統一處理。如有違反者應予追查,交主管部門處理。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加強對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妥善收集與管理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的相關資料,制定本細則。
2、適用范圍
2.1本細則適用于醫院對重點儀器設備資料的管理,包括設備說明書、合格證、維修證、圖紙等全部隨機資料及后續服務資料。
2.2本細則僅針對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從屬于醫院《檔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圍
3.1凡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進口和國產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必須建立檔案。
3.2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的購置申請報告及批復文件,應存入該儀器設備檔案內。
3.3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到貨后應由藥械部的兼職檔案人員參加開箱驗收,詳細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并存檔備案。
3.4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儀器設備說明書、樣本、圖紙、技術操作規程、合格證及安裝調試等材料,均為存檔范圍。
3.5已建檔的`儀器設備在管理、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應歸檔,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
4、工作要求
4.1藥械部的兼職檔案員負責儀器設備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維修和使用統計工作。
4.2儀器設備檔案內的文件材料,要按時間順序排列,用鉛筆編寫頁號,凡有文字的頁面,都要編號,正面標在右上角,背面標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寫卷內目錄。
4.3儀器設備檔案應一式三份,原件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檔案室,一份復印件留在設備使用部門備用,一份復印件在藥械部存檔。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檔案管理情況和設備使用情況。
4.4儀器設備檔案應放置在專用的檔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壞和散失。
4.5儀器設備檔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須借用時,應經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同意。
4.6辦理借閱手續后借出的檔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毀壞和遺失,并應按期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由借用人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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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儀器設備均建立檔案統一管理,內容包括儀器編號、名稱、品牌型號、購置日期、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原始資料,由專人保管。
2、工作人員操作精密儀器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并經科主任批準后方可上崗。
3、建立健全專業實驗室的儀器操作手冊,使用時嚴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員對儀器要定期保養維護,并有保養和維修記錄;儀器要有明顯的狀態指示(使用、維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檢查。
4、建立儀器設備檢定和校準程序,按期進行強制檢定或自檢(貼有明顯的標記);按儀器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周期,使用配套校準品校準儀器。有檢定及校準記錄,定期檢查。
5、儀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是否完好,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保管人員和科室領導,不能私自亂動亂修。嚴格按照標準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儀器使用參數。
6、儀器使用前必須檢查儀器,清洗液,清理操作臺及登記使用情況。
7、注意保持儀器衛生整潔,嚴禁在室內抽煙,吃零食,非儀器操作人應盡量少入。
8、注意儀器安全,防火防盜防水,隨手關門。
9、保管人員定期檢查及糾正各種儀器,每天了解儀器運轉情況及試劑使用情況,負責儀器的整潔,安全,經常檢查儀器水、電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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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院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報廢和積壓儀器設備的再利用價值,根據《沈陽職業技術學院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要規定適用范圍只限于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儀器設備。
第三條 資產管理處負責學院報廢與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工作。
第二章 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四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要進行嚴格的技術鑒定。經鑒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為報廢儀器設備。
1、費用接近或達到同類新產品價格的設備。
2、無修復價值的或已無法修復的設備。
3、陳舊過時,精度或技術指標都無法恢復的設備。
4、粗制濫造,技術質量不過關的試制或自制的`產品。
5、因產品更新換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屬國家統一公布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 凡確定為報廢的儀器設備,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應到學院資產管理處領填《報廢單》,將技術鑒定結果詳細填寫在報廢單上,經本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審查簽字,最后報資產處審批。
第六條 價值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儀器設備報廢,除履行上述手續外,還應補充該設備從購置到報廢全部過程的使用效益報告(包括機時數、培訓人員總數、科研項目總數、獲獎情況等)經主管校領導簽字后由資產管理處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廢。
第七條 報廢儀器設備處理的時間,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況做臨時處理。
第八條 報廢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議價小組對廢品進行統一作價處理。
第九條 廢舊儀器設備殘值收入一律上繳學院財務。
第十條 凡可重新利用的儀器設備,都要逐級建賬。所有領用、建賬手續,由領用單位資產管理員到資產管理處辦理。
第三章 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十一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作積壓儀器設備。
1、因學院教學、科研、開發等任務發生變化或者專業方向的轉變,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滿足科研開發要求的。
3、重復購置多余的
第十二條 經各部門確認的積壓儀器設備,在上交時,可先將積壓清單報資產管理處,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大型儀器設備就地封存,等候處理。
第十三條 資產管理處將各部門上報的積壓儀器設備信息在校園網公布,對積壓儀器設備進行公開招標拍賣。
第十四條 如果有校內部門需求積壓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辦理辦理校內轉移調撥手續。
第十五條 如果積壓儀器設備的需求方屬校外單位,由資產管理處辦理對外銷售手續。
第十六條 處理積壓設備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學院財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校發此類文件自行廢止。本規定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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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情況、計量鑒定證書、使用說明書、維修保管記錄。
4、所有儀器設備必須由試驗室人員親自操作,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則,出現儀器損壞和意外事故,由試驗室人員和當事人共同賠償。
5、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按章操作,如出現違章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6、對設備的'維護保養,須養成良好習慣,使用后的儀器、各種試模等,必須擦干凈,然后涂油防銹;電子儀器長時間處于儲藏狀態時,每月必須開機運行2小時以上,避免電子元件受潮受損;大型及精密儀器必須配備防塵罩。
7、各種儀器要求定期校驗,大型設備應讓技術監督部門按時標定校核,保證設備精度。
8、儀器出租業務,在不影響本試驗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設備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可以租賃,采取有償服務,不得擅自外借儀器,如私自外借儀器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按原價5%賠償。
9、儀器的正常損耗,必須按手續申報,經核實后方準報損。否則,按非正常損壞、丟失論處。對于陳舊設備屬固定資產范圍的,經有關部門驗證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14
一、學校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和教學儀器設備性能,加強對教學儀器設備的管理。學校設立專用儀器室,做到儀器、藥品分室存放、專人管理。
二、教學儀器和設備,學校財務部門設該項財務帳,各學科儀器室建實物帳。儀器設備應按部頒標準分類存放,儀器柜和儀器架應有物資存放登記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資(燒杯、試管、試劑瓶等玻璃儀器除外),主件必須編號,除特殊情況外,附件也要編號;瘜W藥品試劑應酬有標簽,并涂蠟保護。
四、儀器室和實驗室區域,應按公安消防部門要求備有消防設施和防盜設備等。
五、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應放置在安全地點,有必要的保安設施和使用規定。
六、儀器室需經常保持清潔,注意做好防塵、防潮、防光、防銹、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蝕、防揮發等工作,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性能。
七、 教師領用儀器須先填好通知單、進行登記后才能拿出儀器室,用完及時送回,并經主管人員驗收入柜,有損壞的要說明原因, 報學校領導處理。
八、教學儀器只供學校教學使用。儀器的借用、報損、報廢、賠償等須先經學校領導批準,管理人員同意,辦好登記手續。儀器報損時,報損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由學校領導審批,無審批手續,一律不予銷帳。
九、學校要經常開展修理、改進、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對于有利用價值的儀器應積極進行修理,不得輕易報損、報廢。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15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專人負責使用管理,使用人員要盡快熟悉儀器的原量、構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使用記錄、保養維修登記制度。
二、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時),修理人員應及時查找原因,并做詳細記錄(屬正常使用發生的故障或操作不當使儀器損壞的,要實事求是地做出鑒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時報告器械科,屬異常損壞,科室主任要寫出書面報告,并報請院領導研究處理。
三、大型儀器設備要采用專管共用,有些則要集中在某個中心,以便充分發揮儀器的'效能。
四、大型儀器設備,要按規定標準收費,院內外進行的科研項目,要收科研費。
五、儀器設備概不外借,不經主管科室及院領導批準,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發現有拿出者,將進行罰款處理。
六、儀器設備的使用與獎金掛鉤:對于購置后長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專管共用,由器械科會同有關科室提出報告,扣發科室主任或科室獎金,并經領導批準調整使用。
七、嚴禁非修理人員隨意拆卸儀器設備,違者必究。